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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重生成为丧尸猎杀机器 | 科幻小说

郭嘉灵 不存在科幻 2022-07-18
5月,不存在科幻的主题是「异类的眼睛」玛丽·雪莱笔下,弗兰肯斯坦创造的怪人,曾经是人类的噩梦,人类把它深埋坟墓。可是从它的视角里,又看到了什么呢?本文曾发表于《未来人不存在》。
郭嘉灵 | 幻想小说作者,擅长科幻、奇幻小说,曾用笔名G+零于《飞奇幻世界》发表奇幻小说。代表作品《蓝眼睛》《菲利妹妹》《红发少女砍头小传》。

不得好死全文约6900字,预计阅读时间13分钟
献给Mary Shelley以及她笔下的无名怪物。
每隔几年,他们就会把他挖出来。①小心翼翼地刮下他身上的泥土。放回合金的棺材中去。②除下那套各种意义上都已腐朽的黑色礼服。③放他在盐水中浸泡,等他被捞出时,盐水池中便漂满白色的米粒,有些还在垂死挣扎。④晾干后,便轮到白衣天使们登场:他们剖开他的肚子,检查腐烂的状况;更换血管中的甲醛;检查各处的针脚,加紧某处的螺丝、铆钉和电极;时不时的,他们会给他换块皮肤,换些零件;缝缝补补,叮叮当当,忙忙碌碌。大家都不说话,至少不会对他说。一切忙活完,他们给他看电视。据说,这是为了把他的意识唤回现世。其实没这个必要。打从他们撬开棺材开始,他就已经醒了。清醒得很。只可惜他没有眼皮可以用来表示。他倒是很想出个声。只是嘴都张开了,大脑却没把相应的词语送到嘴里,让他不禁怀疑词汇库里是否也长了蛆虫。等到棺材盖再度关上时,他却张嘴来了一句:“今天天气不错,嗯?”看来腐烂的神经确实是有些失调。话又说回来,若是开口跟人家问候,是不是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他是很乐意回来的?他说:“请别打扰我,让我静静地多死会儿。”他们用一台电视机来回答他。他对电视机没有意见。电视机挺好的,是他生前死后仅有的乐趣。不过,他们从不给他留遥控器。有那么几次,他就坐在那儿,身上捆着铁链,电视里播着真人秀,然后是综艺节目,然后是真人秀,然后是综艺节目,然后是真人秀,然后是综艺节目。连接两者的是十五分钟/次的广告。他无法闭上眼睛(没有眼睑),也无法转过头。他想,还是死一死的好。不过,也有那么几次,碰上了电影频道,有张彻,保罗范纽文,托比胡珀,甚至还有本多猪四郎和罗杰科曼,让他觉得活着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几天后(有时难以忍受,有时不那么难以忍受),他们送他上电椅。据说古早时,他们还需要等到雷雨天才能进行这道程序。如今他们只管往他脖子两侧、脊骨、腰椎和胸口的电极接上电线,然后合上电闸即可。电击室(他们称之为“苏生室”)里有镜子(不知是何用意),他看着镜中的自己被闪烁的电光缠绕,畸形的骨架时隐时现,心中古井一般。其间,有一个年轻的博士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问他:“被电流一点点激活是什么样的感觉呢,Mr.F?”其他人哈哈大笑。他看着年轻人开朗的笑容,一言不发。大家纷纷谴责他是一个无趣的死人,连玩笑都开不起。等到他们收拾完东西,正要离开时,他说:“我也想知道。”在电椅上躺过一夜后,他就要上战场了。
战场有时在这儿,有时在那儿。他所记得的是,花在路上的时间越来越短。——不过也可能是记错了,毕竟他脑袋里装的虫子比脑子多。在路上的时间总的来说要舒服些。穿着绿色军装的家伙总的来讲没那么热爱言语上的交流。有时,他们会给他解释这么些个叮叮当当的玩意儿的用途和用法,他要用这些个叮叮当当的玩意儿去做些什么事儿,具体怎么做。有时,他们什么都不解释,只管把车开到点儿,把他和一堆玩意儿卸下,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他站在原地,看着褪色的装甲车在颠簸的路上蹦蹦跳跳的背影,一路撅起烟尘。时不时的,他会陷入这种无来由的放空状态。无关乎身边的事物,直接黑屏(不是蓝屏)。对此,他理解为神经被虫子啃短路了。过一会儿,他反应过来。于是他收拾起他的劳什子,开始工作。这些个劳什子挂满他全身。有些实用,有些不实用。全都很奇怪。越来越奇怪了。他隐约记得,第一次从电椅上被架下来时,塞到他手里的只有一把AK47和一排手雷。到后来,他已经要拉上几板条箱的货上路了,他只好用铁链拉着板条箱走。因为他一直学不会开车。打从他死后,连自行车都不行。(板条箱曾有一次被换成了巨大的吉他盒。这略微拨动了他身上某根早已被啃断的弦。他再醒来时,塞到他手里的又是板条箱。下回也是板条箱。再下回也是。没人提及吉他盒,他也没有。)他徒步走上几公里路(他们从不敢冒险直接送他到工作地点。远点的好。越远越好。),直到身边的雾气愈来愈厚,几乎不能视物。一开始总是比较简单。他堂堂正正地走在街上,身后拖着几个板条箱。嘎吱嘎吱,咔嚓咔嚓,叮当叮当。就算他与它们摩肩接踵,或是他一脚踩到了躺在地上的,还是他一把推开挡在路上的,也无法引来它们半点注意力。雾气笼罩的眼睛看着他,忽视他。有时,他会想,它们是真的对他没兴趣,还是把他当成了同类?通常,他会挑一条小巷子。背靠着墙,打开箱子,把各式玩具装配好,然后他走出小巷。选取目标的条件:A、距离近;B、没有。选定后,他走到目标跟前。儿童。他伸手到对方眼前晃一晃,把目标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把那双眼睛的视线牵扯到他身上。那双被雾气笼罩的眼睛,白茫茫的,不反射任何事物。 他看着那双眼睛,举起手中的钉锤。 (早些时候,他用的是大口径的手枪。抵在雾气弥漫的白色双眼间,扣动扳机。砰。后来他醒悟过来,子弹是宝贵的。他便用上了不用装填弹药的家伙:有时是伐木斧,有时是钉锤,有时是链锯。总的来说,钉锤比较好使。)随后,他再补上几下子,看着雾气从被开瓢的脑袋中缓缓飘出,弥散在空气中。不一会儿,尸体便不再冒出雾气。跟着,他拉起尸体的脚,拖回巷子里。重复几次后,他逐渐进入状态。一开始是三三两两的小团体。踩着并不一致的步伐,戴着各不相同的表情——他们的表情都凝固在吸入第一口雾气时:有的咧嘴大笑,有的哭丧着脸,有的恍恍惚惚,有的绷着脸。他们坚定而缓慢地走着,不比你在晚餐后那半个小时的散步更慢。他们从来不跑,甚至不会提高行走的速度。有些白衣服的家伙猜测这是由于它们的运动神经受到某种形式的损害。他觉得没那么复杂,很单纯,很好懂。他深有体会。——活人才需要赶时间。他们缓缓靠近彼此,口鼻中呼出阵阵雾气。据说他们的汗腺也在时刻蒸腾出雾气。雾气与雾气集合,再乘风前往远方。凡人只消吸上一口,便可与他们一般无忧无虑了。——免去浊世强加的种种,只消不断呼出更多的雾气。这事儿看着不难,比人生在世要轻松多了。——(不过,他并不吸气,也不呼气。)只要有那么三五个凑在一起,萦绕在身边的雾气便非常明显了。有些家伙甚至头顶祥云。他们仿佛腾云驾雾,然后被机枪子弹撂倒,烟消云散。每当有吞云吐雾的身影出现在视野,他便扣下扳机。通常,只有他的枪口单方面地喋喋不休。还能听到它们轻柔的呼吸声。吞云吐雾之声。即使被枪口的火花撕咬得肠穿肚烂,血肉横飞,它们也不会对此发表半点意见,只管一呼 —— 一吸。直至它们再也挤不出雾气为止。虽然它们还活着,内里却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他虽然死透了,却还得装得像个活人一样(尽管装得不像)。沉默。它们既不交谈,也不喊叫,多半也不唱歌和朗诵。从不交谈。但你要是在什么地方宰了一个,它们马上就会知道。尽管它们反应过来,会要点时间。然后,它们会缓慢地避开。沉默,缓慢,毫不犹豫。某些白衣服相信,它们有某种心灵感应。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他正坐在电椅上通电,阵阵火花噼里啪啦。那天夜里,他想,它们要感应些啥好呢?它们的脑袋里只有一团雾气。机枪的子弹很快耗尽。美好的事物总是转瞬即逝。他拿出冲锋枪。跟着是自动步枪。随着火力减弱,便开始有漏网之鱼。——有那么一次,他用的是火焰喷射器,结果对方披着火焰依旧闲庭信步。那可是相当狼狈。越是前进,雾气越厚,它们的密度越高:坐着,站着,躺着,蹲着,趴着,徘徊着,爬着,蠕动着;肢体与肢体交错,雾气在口鼻与口鼻之间、汗腺与汗腺之间蒸腾着;填充它们之间空隙的,唯有轻柔的呼吸声和雾气。它们看着不像是曾经为人,倒像是乳白雾气的沉淀。此处,雾气尤其浓厚,几乎能感觉到重量。他拉着板条箱挤进缝隙之间。纵使他跟它们摩肩接踵,目光相接,也不会吸引到它们半点注意力。他推开挡在面前的,踩过躺在地上的,踢开爬过他脚边的。雾气弥漫的眼睛看着他,忽视他。还要好一会儿,它们才会反应过来。他潜进人(?)群的最深处,撇下自己的包袱。跟着,他以死者的从容,逃离现场。最初的几次,这个时间点上,板条箱中延时启动的激光制导装置已经开始工作。在上空盘旋多时的无人机随之扔下燃烧弹。后来,箱式的战术核弹取代了激光制导装置。这一次,箱底是延时启动的炸弹。他没有回头去看腾空而起的火球。热浪把他掀倒在地,他站起身,拍拍尘土,继续走。离开雾区,对讲机逐渐恢复运作。不过他很少用到。实际上,从没用过。发信器会告诉他们的。他在路边坐下,等着装甲车的引擎声(早些时候是直升机)。西风吹落他身上的烟尘和肉碎,血迹已然干涸。 几天后,他开始腐烂。
通常,会有一场葬礼。徒具形式,却煞有其事。他很想略过这一切,直接躺到棺材里,看着那一块长方形的黑吃掉长方形的白。不过,若是能让他回去安息,他很乐意让他们多折腾一会儿。让他回去躺尸当然不是出于恻隐之心——国难当前,公民有责,不论死活。——而是由于自然法则的约束。多年来,他们试过电极,皮下注射防腐剂,体腔内埋设香料,冷藏和其他拍脑袋能想到的法子,就是无法阻止他(们)的腐烂。只要被抬出棺材,腐烂便势不可挡。围绕在他身边团团转的蝇虫越来越多,白衣服和绿衣服离他越来越远——能多远就多远。有时,他听见吧唧一声,低头就会看见地板上躺着一片发黑的皮肉,几秒钟前还是他的一部分。这也就是出土几天后的事。他们只好把他塞回墓穴里,先去折腾别人。——不是放过, 是暂时放过。几年后再挖出来,敲敲打打,接着用。有个黑衣服跑来跟他说:“国家感谢你。”两脚站在三米之外,鼻头装着微型的呼吸器。他只想挥挥手叫他走开。别挡着电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们总会刚好站在他和电视机之间。也许他们觉得自己就该受到注目。——只是两只手都不肯动。每当腐烂开始变得明显,他们便不再给他充电。可恨的是,他们连电视机的电源也不愿意打开了。黑衣服话说完,便有人上前来,把又一枚勋章别在他胸前,然后四名绿衣服把他抬进盛满泥土的棺材,在他身上盖上一面国旗。他们抬他到墓园下葬。有那么几个人来给他送葬。黑白绿都有。有人帮他念了段简短的悼词,甚至还有把鲜花和泥土扔到他脸上的把戏。徒具形式,却煞有其事。终于,他们把棺材合上了。于是他又死了。
这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每隔几年,他就会活过来。他在黑暗中眨眨眼睛,然后想起自己的眼睑早已不在,于是转转眼球。他能看见填充在他与棺材之间的黑暗。看得久了,他便试图翻身。没有电力,这个身翻得很艰难。他侧身躺着,想弯腰屈膝但没有成功。他试图翻起一些回忆,但无论如何,连不上自己的记忆库。他再翻身,这次没有成功。他想着如果有台电视机就好了。尺寸不用太大,不然这里放不下。只能收公共台也无所谓。那么他就能看看电影。最不济也能看看真人秀,那么可以肯定他很快就能……想到这,他只好承认,自己是死了。一旦承认,他就很难死去了。他会拼尽仅有的一点力量,在令人窒息(其实他不需要呼吸)的空间内辗转反侧。眼球旋转着,耳边时而传来虫子咀嚼的声音。他想生气,然而生气需要腺体,而他的腺体大半已经进了虫子的肚子,怒火也就无从燃起。他只好觉得困扰。困扰用不着腺体,只需要一点儿理性和一点儿破事儿。——死人是很理性的。尸体就是理性的化身。至于破事儿,人人不缺,不论生死。他想,若是他们照例来把他挖出去折腾一番,说不定他就能安息了。他又想,人就是贱。他接着想,生死易改,本性难移。辗转上几天——有时是几个月,或是几年,有时他甚至开始担心自己死不去了。——死亡又来临了。就像初次一般,不知不觉,无声无息。
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再也死不去了。
他们又把他挖出来时,他甚至有些心怀感激。他们用水桶往他身上泼水,洗去他身上的泥土。一个干瘦的白衣服老头拿起剪刀卸去了那身军服的残留。他们在手术台上给他更换零件,切下腐烂的皮肉,注入新的血液,装上上过油的铆钉和齿轮,还有新的电极。他们都戴着防毒面具。他被架上电椅。室内的某处传来柴油发电机的轰鸣声。他看着白衣服们全副武装后露出的白发,问道:“电视呢?”白衣服们面面相觑。“这个嘛,没有了。”其中一人摇摇头,“没有电视了。”他以为他们取消这个环节了。“能让我看会儿电影吗?”还是那个人。“不好意思,电视机倒是还在,只是没节目。现在只能收到雪花了……”“雪花也行。”他们把电视机搬来了。雪花不如想象中的动人。屏幕涂满雪花的电视机比记忆中难看得多。余味都坏掉了。他说:“关了吧。”于是他们一同沉默,只听见电流的噼啪声及发电机的轰鸣声。第二天,他们给他带来一套衣服和一板条箱武器。“这是全部了。”他清点着武器:“车子呢?”“没有车子,你得走过去。”他挑起一边眉毛,随即想起自己没有眉毛,连眼睑也没。“反正也不是很远。”其中一人耸耸肩。他提起板条箱,跟在这人身后。他们搭了一段升降梯来到顶层的停车场。这里停放着数十辆各种款式的车。“没有汽油。”他们走向停车场尽头的出口。“你能杀几个就几个吧,然后……”白衣服说。“就不用回来了吧。”他看着那个和衣服不成比例的防毒面具。“呃。”一阵难堪的沉默后,他说:“我猜,也就只剩下我们几个了吧。纯属猜测,毕竟我们也没法证实。”他有点遗憾。再也没有张彻和罗杰·科曼的电影可看了。自然,本多猪四郎就更不可能了。他问起吉他盒的事。白衣服摇摇头,表示没听说过这回事。随后他说:“安东尼奥·班德拉斯?”他点点头。白衣服哈哈大笑:“不,不,你不像。你比较像鲍里斯·卡洛夫。没准你还真是。我听说当年他们谁的尸体都拿来试。真是荣幸啊,鲍勃。”他记得鲍勃这个名字。他也记得另外一些名字。真要说来还挺多的。他只是不记得哪个名字是自己的。也许是鲍勃,也许不是。没准还真是。希望不是。他们在出口处站了一会儿。轰鸣声中,气密门缓缓打开。雾气随即从门缝挤入。白衣服摘下面具。“可算是解脱了。早受不了这玩意儿了。”藏在面具里的是一张发黄浮肿的脸,眼眶凹陷,头发稀疏。“帮个忙好吗?早就不能忍了,只是自己下不了手……”话音未落,他抬起手,一枪击中布满皱纹的额头。他转身走进雾气中。无数雾气笼罩的目光从他身上滑过。他推开挡路的,与之擦身而过。有时,他踩过倒在路上的;有时,他跟他们摩肩接踵。他一路走一路看。不慌不忙,不紧不慢。活人才需要赶时间。他在郊区找到一处。他推开栅栏,挑了一块离他最近的墓地便开始挖。棺材中是一副穿着黑色长裙的骷髅。它很快离开了相伴已久的棺木,躺倒了被雾气打湿的草地上。他在棺木中撒了些泥土,躺下,自己盖上。
死不去。
想来是墓穴的位置与他的磁场不合。或是棺材和他的体液不吻合。又或是天体位置的影响。也可能是三者兼有。于是他换了个。几天后,他拉着板条箱离开了墓园,身后是若干囊中羞涩的灵柩以及背土面天的尸骨。如果他们能生气的话,他们应该会很生气。他们不能。生气需要腺体,而眼下他们只剩一副钙质支架。再说,没有什么事情能真的打扰到死人。对此,他只有羡慕。等自己腐烂到跟他们一样就……不过,他是个谨慎的人。万一那样还是死不去呢?他想象着自己只剩下一副枯骨在棺木中辗转难亡的景象。有点羞耻。
没走多远,他就发现一个。女人。坐在路边。衣衫褴褛,身边萦绕着几不可见的雾气。年纪看来不到二十岁——二十可能是她年龄的尾数,据说它们并不会老化。他走上前,伸手到对方眼前一晃。雾气笼罩的双眼看着他,仿佛两颗镶嵌在稚嫩脸庞上的珍珠。他看着那双眼睛,举起钉锤。随后,他又补上几锤子,看着雾气从头骨和金发的缝隙间飘出,化为乌有。好吧。他端起钉锤和突击步枪。
完事后,他踩着十几具尸体离开,左腿上一块肉在风中晃晃悠悠。身后还有一群,闲庭信步,脸上的表情百花齐放。雾气在他们头顶上交织,回旋,浓得仿佛要挤出白浊的汁液来。他往身后扔了一枚手雷。照例,他没有回头去看爆炸,只是伸手掸去肩上的尘土和骨肉的碎片。每走一步,都伴随着啪叽啪叽声。他随手扯下左腿上的肉片,扔在路边。
在最初所选的墓穴中,他终于好好地死了一回。
每隔几年,他便活过来一次。
弹药早早就耗尽了,以后也一直没怎么得到补充。如今他主要依靠钉锤、伐木斧以及几把在肉店里找到的切肉刀。链锯经检验并不实用,已遭淘汰。他用汽车电池给自己充电,有时则是柴油发电机。雨天时,他爬上楼顶,雷电会自己上前搭讪(低下头就能看见手脚的骨骼在闪光中若隐若现)。他找到了别的补充血液的途径:没有抽血输血的设备,他便用嘴。——有一定的风险,不同血型的血混在一起总会凝结成块,最后只好被他吐出来。通常,他会先放空血管再躺尸。零件也一样,钉上铆钉,接上电极(有些要用到钢丝),通上电,就跟与生俱来的没两样(反应略慢一些)。如今,他身上大部分的零件都跟与生俱来的没什么两样。每隔几年,他就从棺材中爬出来,哆哆嗦嗦,折腾上那么一阵子,丢下一堆尸体,赶在腐烂前躺回去。为了方便,他用一根铁链拴着棺材,随身带着。有时,他觉得这样还在忍受范围内;有时,他很想死得彻底些。他考虑过炸药和汽油。不过,他是个谨慎的人。万一那样还是死不去呢……?需知,他的腹中空无一物,四肢百骸多是掳掠得来的,也不妨碍他假装自己是个活人。他想象着自己只剩一堆骨肉碎片/灰烬,却在棺木中辗转难亡的景象……他摇摇头,拎起钉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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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一篇致敬玛丽·雪莱的作品,怪人被人类创造,厌弃,埋葬。然而人类社会的危机,又需要它的能力,于是,怪人被一次次地挖出,为人类解决问题,直到人类灭亡的那一天。本文以怪人的视角,讲述了它所经历的一切,和自己的思考。——宇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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