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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扶持新冠疫情下的社会组织!这12项政策建议供参考

CFF2008 2020-08-1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和众泽益志愿服务 Author 王忠平

   导读: 


无疑,新冠疫情影响了中国经济的正常运行。近期,全国各地的相关政府机构都先后发布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但对于社会组织颁布的文件,大多是动员和鼓励参与,或对规范运营作出要求。不久前,公益时报发布了《疫情影响下的小型公益组织:无法正常执行的项目和日渐凸出的财务压力》,清华大学教授邓国胜也在采访中提及疫情影响下中小型基金会和一线提供服务的公益组织会遭遇比较大的冲击,担心行业将会出现更多的“僵尸”型公益组织。


对此,和众泽益志愿服务中心的王忠平老师呼吁倡导:颁布扶持此次疫情影响的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本文转载如下。


▲文章经作者确认发布,谨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前几天写了一篇《我们倡导颁布扶持此次疫情影响的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点击此处阅读详情)文章,希望能引起广大社会组织的重视,引起联动,从而推动行业自救,最终影响政府颁布对社会组织支持的相关政策措施。但这篇文章的点击量出乎预料的低,还比不上我最近写的几篇疫情防控的一些咨询建议性文章的点击量。


企业界却是另外一个景象,最近一些企业家自救的新闻引爆网络。第一个企业出来发声的是西贝的贾国龙,称“西贝2万多员工目前待业,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工资要继续发,一个月支出就在1.5亿左右。倘若疫情在短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西贝账上的现金撑不过三个月。”呼吁得到了政府和银行的普遍重视并马上解决了资金的问题,几个银行都给了西贝授信额度,帮助渡过难关。后来曾以给李克强总理建言闻名的桔子酒店创始人吴海一篇《哎,我只是个做中小微企业的》文章也是引起了无数企业家的共鸣。吴海算了一笔细致的帐,深入的分析了企业目前遇到的困难,而且吴海还说了,“如果连我们都活不过这次疫情 80%的中小企业会死掉。”。


* 图片来自网络


因此,我认为如果是我发出倡议应该有很多社会组织感同身受,愿意联合起来一起去倡导和呼吁。现阶段政府都在忙着疫情防控,政府的相关购买服务基本都会延后,甚至估计疫情结束后是否有精力和资金去开展政府购买,或者一些通过服务获得收入的社会组织估计情况更加艰难。新冠疫情下大多数的社会组织都受到了冲击,应该大家联合起来自救,但是发出去后大家基本没有引起共鸣,甚至连讨论都没有引起过,我也发给了一些政府领导和相关行业专家,和企业界的齐心协力的呼吁完全不同。


去年年底43斤女孩去世事件相信大家还有印象,中华少年儿童慈善基金会2018年财务报告中显示,短期投资中银行理财产品的账面净值在2018年末达到4.09亿元,与年初数相比,理财收益为4400万元。闲置不用的资金多达4个多亿,现金流非常充裕,比很多的上市公司都要多。但是中国的基金会一共才7000多家,国字头的基金会就更少了,中国还是大量的中小型的社会组织居多,难道大家不用发工资,不用交社保,不用交房租?没有运营的压力?


换个思路,如果在这场疫情下,政府连社会组织领域的支持都没有考虑过,作为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大家不觉得难过吗?社会组织在中国的经济社会领域是不是“毫无地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行业地位怕是坐实了。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刚刚结束的不到半年时间,总书记也提到此次疫情的考验再次证明了中国治理体系的不完善,难道我们就不应该支持下弱小的社会领域,完善下中国的治理体系?


*图片来自网络


此次疫情,捕风捉影的听了一些对社会组织的评价——对社会组织参与此次疫情的作用没有太多期待,不添乱最好。但作为社会组织而言,无论从国家动员,还是组织使命都会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对于企业而言,一些大的企业都在积极的捐赠和履行社会责任,很多中小企业更多的是在家等待,并没有太多的参与到此次疫情防控中。而社会组织却一般要付出人力和物力参与疫情防控,不管作用大小确实也在积极的参与,至少精神可嘉吧,是否可以参考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标准进行支持。


不过写的这篇文章也引发了一定的关注,上海和北京相关部门也正在筹划出台相关的政策支持当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期待政策早日落地,也希望全国其他地方的相关政府可以推动落实针对社会组织的相关政策。


那么如何支持呢?

提出如下的建议。


总体目标:期待作为与企业同等法人主体的社会组织,可以享受与企业一样的待遇。社会组织所享受到的待遇和福利一直和企业不是一个量级的,这次在疫情期间,期待至少是同样的“国民待遇”。总体上,建议和各地有关部门协调,所有扶持政策参照中小企业,实行同等条件下最优惠待遇,并统一口径。


同时,毕竟社会组织有着自己的特性,且更弱小,故提出一些针对社会组织的具体建议供参考:


01


减轻社会组织负担

1. 直接减免或部分减免疫情期间受影响社会组织2月和3月的社保、公积金的缴纳。现在很多地方的政策是缓交,但该交的一分都不少,不能有效缓解社会组织的压力。可考虑由国家给予相应的补贴扶持;


2. 减免社会组织房租。社会组织承租国有企业房产免收2月和3月的房租。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社会组织减免租金的企业,由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同时,如果不能享受房租减免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政府的专项补贴资金用于支付房租;


3. 为经营困难社会组织办理延期纳税。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社会组织,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6个月;



02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4. 对受疫情影响的社会组织提供金融支持。降低目前的融资成本,给予一定的贷款优惠或者补贴,提升贷款获取的便捷性,设立专门针对社会组织的信贷“绿色通道”;



03


稳定岗位和保障运行

5. 对参与此次防控疫情的社会组织在疫情期间扩大招聘员工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参与此次疫情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按照当地的政府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6. 关心关爱受疫情影响的劳动者,包括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以及由于隔离不能及时返工的员工给予50%以上的工资补贴;



04


加大政府购买支持

7. 已签约并履行中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因疫情而暂停的,建议尽可能采用内容调整、延期执行等方式减少影响,并及时支付合同资金;


8. 涉及已拨款的政府购买服务因疫情无法执行而被迫终止的,建议退还尚未使用的物料费等硬性成本,保留人力成本,帮助社会组织渡过难关;


9. 加大政府采购和社会组织购买产品服务支持力度。预算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倾斜力度,进一步提高面向社会组织采购的金额和比例;


10. 在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里,给予更多的组织运营经费的支持,并提升首付款的比例;



05


放宽社会组织管理

11. 社会组织因疫情收入减少,造成净资产低于开办资金的,建议不作为2020年度检查基本合格、不合格判定依据;


12. 社会组织因疫情无法及时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等决策机构会议,造成证书过期的,可给予三个月到半年的延期。建议请各银行放宽时间,不要冻结账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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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忠平

排版  |  胡葵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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