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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交警部门如何应对现场阻碍执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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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积累,民众借机发泄,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遭受到一些群众不理性对抗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暴力袭击和权益侵害的现象日益增多。而个别媒体为了追求效益,不惜歪曲事实而恶意炒作,令执法环境相对艰难,为服务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社会,要求执法民警以人为本,提倡人性化管理,这对我们一线执法民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情绪激动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时,不但在言语上受到攻击,肢体上也受到伤害,而我们的执勤民警也只能委曲求全。更有甚者,个别交通违法行为人为逃避被处罚而做出恶意投诉,给我们的民警带来困难和阻力,影响执法公信力和民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一、在现场查处交通违法中遇到相对守法的群众偶尔违法的应如何应对?


这一类群众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都会有一定的认识,能够主动承认自己的过错,并会主动表示以后会改正。


对这类主动承认错误的群众在通常情况下应当给予保护,只要认识诚恳,表态明确,应将批评教育放在首位,鼓励他们有错必改。不能将处罚摆在第一位,应根据现场情况考虑从轻处理,以教育为主,劝导其以后不要重犯。


二、在现场查处交通违法中遇气焰嚣张的违法行为人应如何应对?


这类人通常对交警的执勤执法不屑一顾,态度蛮横,拒不配合,甚至语言威胁交警,气焰嚣张,对执法人员提出的批评教育和警告不予理睬,多因碍于情面而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还会当着其他群众的面不是打电话找人就是找理由指责交警,虚张声势。


对这类人的违法处理我们要冷静面对,这就要求每一位民警能够熟练、准确地运用工作规范中的“常用执勤执法用语”,杜绝执法忌语,力求文明查纠、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对不愿意接受处罚的,可按有关规定先行暂扣证件,并告知其到中队或大队处理;对那些无理取闹的,要现场采集证据,严把证据关、法律关,事后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三、在现场查处交通违法中遇到明知故犯,胡搅蛮缠人员违法的应如何应对?


这些多以电动车、三轮车和摩托车的驾驶人为主,也有部分为出租车驾驶员。这类人大多数有过违法记录史,并积累了一些对付交警执法的招数。查处这些人违法,要做到眼疾手快。


对这类人违法行为苗头要有预先判断,做到尽早发现;发现后处理要以快为主,不能过多地与之纠缠,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过多的牵扯警力,一旦事态扩大,难以脱手的,就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请其它警种协助处理。


四、在现场查处交通违法中遇到现场围观群众多、起哄取闹的情况应对?


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碰到一些老赖,在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的人故意大声喧闹,挑起事端,引起群众围观,有的人当众辱骂、激怒执勤人员,使民警做出过激行为,以此为借口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指责民警,企图转移视线,逃避法律制裁等从而达到逃避处罚的目的,令到执法人员进退两难。


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现场执法民警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与被查纠者的发生语言和身体的接触,使被查纠者处于独立状态;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引导围观群众对我们的支持,果断掌握时机,对被查纠者进行适当的引导,及时摆脱不利局面,事后再予追究。


五、在现场查处交通违法中遇醉酒驾驶情况的应对?


某些当事人借着酒性,撕扯、推拉、辱骂民警。部分群众渐有这样一种思维定势,警察执法抓人处罚就是粗暴执法,侵犯人权,由于这些观念的蔓延,遇民警来执法或制止滋事时,轻者反抗谩骂,侵事者会借酒意、情绪激动等外界作用影响,装疯卖傻,对抗交警执法,甚至冲撞、殴打、谩骂谩骂执法人员,甚至有少数交通违法者遇交警执法时强行冲卡,恶意逃避检查,甚至因此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目前,在城区一线执法,酒后袭警、辱骂民警的不法分子成增长趋势。


为此,我们在执勤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警惕,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六、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手段,让暴力抗拒执法无懈可击。


在查处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常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如果执勤民警没有对现场证据进行固定,当事人因为想逃避处罚往往会矢口否认违法事实,事后处理因无证人、证据,造成工作上的被动,无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目前,民警均已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在日常执法中,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作用尤为重要,对于已被固定的证据,违法驾驶员就没有了抵赖的根本,自然就理亏了,既使有恶意投诉,相关部门也可根据我们提供的影像数据做出公正的处理。


目前,社会舆论偏向民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而少有“协助、配合民警执法”、“保护民警维权”等方面的宣传,群众中普遍存在 “交警纠违罚款是为了为自己增加收入”、“警察‘手中有权’,是‘强势群体’,无需权益保障”等观念,从而在思想上对交警的执法活动存在抵触情绪。同时,有的媒体为吸引公众眼球,有借监督之名行炒作之实,对交通安全管理揭露性宣传报道过多过滥,在个别问题上,片面放大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缺陷,甚至断章取义、颠倒是非,误导、煽动社会的不满情绪,使群众对交通民警工作产生误解,不信任、不配合、不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注重舆论引导,树立良好队伍形象,要转变宣传思路,加强与社会公众、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和良性互动,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对那些敢于秉公执法的典型案例,要予以积极鼓励、引导正面宣传;公开曝光对辱骂执法人员、暴力阻碍执法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强化民警执法威严,让潜在阻碍执法者心存忌惮。对交警队伍中存在的少数不良现象,勇于正视的同时,要敢于向公众宣传、批判;对歪曲事实、诋毁交警形象的媒体炒作要予以正面回应,及时公布真相,用事实回应质疑,消除群众对交管工作的片面理解和误解,树立良好的交警队伍形象。


来源:南平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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