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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事件中的金融服务费:如未计入企业收入则涉嫌偷税

岳屾山律师 新浪法问 2020-02-08

      作者:岳屾山律师,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随着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发酵,女车主提到的一笔“金融服务费”受到公众关注。

  媒体报道显示,女车主称在事前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西安利之星4S店收取了一笔约1.5万元的金融服务费。同时,对方坚持要求她通过微信二维码扫码支付,费用最后进入某个私人账户。女车主质疑“金融服务费”的合理性。

网络图

  首先,客户通过金融贷款进行分期付款,此时金融机构会对客户收取贷款利息,4S店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无法律依据。

  其次,在不讨论金融服务费是否可以收取的语境下,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应当在客户签订购车协议前一并告知,否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同时,至于车辆刚开发动机就漏油是否涉嫌欺诈,需要确定4S店在销售前是否已知悉该故障并予以隐瞒,或者该故障属于经检测可以查出的,但4S店未检测却声称已检测且无故障,这两种情况下都涉嫌欺诈。

  此外,如果构成欺诈,4S店将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后果;如果4S店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没有计入企业收入,涉嫌偷逃税款。

  18分钟的这个录音(女车主与奔驰4S店高管的对话)里,在2:39秒附近,提到了是漏机油,所以按照三包规定只能换发动机。

  按照三包政策(《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如果是“燃油泄露”,则购车人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图1)。如果是发动机机油泄露,则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图2)。

图1

图2

  对于女车主提出的诉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现实中,由于经营者处于优势地位,往往会出现店大欺客的现象。这个事件里,车主和4S店进行协商,通过正常的摆事实讲道理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处理,同时有关部门也没有及时的介入处理,最后只能用非常规的方式维护权益,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或许有人会说为啥不去法院?确实,可以去法院,但去法院解决所需要付出的成本显然要高于协商解决或投诉解决的成本,很多人不愿意选择这个途径。一个是时间成本(半年到一年的诉讼期间),一个是金钱成本(诉讼费、律师费)。还有就是在诉讼期间,已经交付的车款还在4S店里,贷款也需要还,车辆只能停着不用,如果使用了基本就丧失了退换车的可能。

  所以很多消费者要么就是努力的通过私力救济来达成目的,要么就是忍气吞声认倒霉。只有行政管理部门真正的发挥职能,对于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处理,才能让纠纷在合理合法的途径下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本文经岳屾山律师本人授权,根据其微博内容编辑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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