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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伟丨北方宗族史研究的新探索——申红星《明清以来的豫北宗族与社会》读后

孔伟 西北学 2023-06-13

作者简介

孔伟,1982年生,河南新蔡县人。文学学士,历史学硕士、博士。河南新乡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制度史、社会史、文化史的教学与研究。主讲《隋唐史》《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等课程。在《深圳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著有《明代皇权与基层社会控制研究》,收录于“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卓越学术文库”。

在传统社会中,豫北地处中原腹地,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豫北宗族在冰与火的交锋之中繁衍生息,延绵不绝。从“长时段”的视角来看,明清以来豫北宗族的构建经历了复杂的演变过程,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豫北宗族发挥着极为重要的社会职能,2019年9月由光明日报出版社所出版的《明清以来的豫北宗族与社会》(申红星著)一书便是这方面的研究典范。全书共分为绪论、明清以来豫北宗族的发展历程与移民宗族、明清以来豫北宗族的组织化建设、明清以来的豫北宗族:在国家与地方之间、改革开放以来的豫北宗族、结论与思考七个部分。从“问题意识、问题状态、相关研究的差异性、解决问题的方法与路径、史料的选拔、研究的范式”等学科性与学理性规范对《明清以来的豫北宗族与社会》进行观照,可以发现申著具有如下特色:一、问题意识突出,学术价值较大申著阐述了明清两代豫北地理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明清时期理学在豫北的发展,以豫北宗族为中心,澄清了豫北宗族的历史事实;描述了豫北宗族的历史过程;评判了豫北宗族的历史价值;挖掘了豫北宗族的历史原因。申著指出“豫北宗族的组织化建设乃是在士大夫导引下,依据古典宗法理论与宋儒复兴宗族制度的主张,在实践中日益开展起来的,其内容主要包括修族谱、建祠堂、设祭田等活动”(第178页)。申著通过南北宗族的对比,归纳总结出豫北宗族的组织化建设的特色,如“豫北宗族异常重视族规的设立,认为其是控制族众、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第179页)。豫北宗族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中介”,明清统治者正是意识到了宗族在基层管理中的作用,才通常会“采用各种措施,支持和保证宗族的发展,使其更加‘正统化’与‘官方化’,希望通过宗族以及以士绅为代表的宗族代理人来实现对基层社会的管理和对民众的控制。”(第188页)申著还进一步指出“统治者对于宗族的支持,实属官方的基层势力不能贯彻或不能完全贯彻到地方社会的无奈之举,并且政府对于宗族的支持也是在一定程度上、不违背自己统治基础的条件下的,如果宗族与国家政权产生了冲突,宗族影响到了统治者的统治地位,对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此时统治者便会毫不客气地实行对宗族进行打击的政策。”(第199页)此论可谓一语中的,一针见血。在基层社会中,宗族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组织单位,人口众多,性格迥异,价值取向相差甚远,数世同堂而居,矛盾纠纷不可避免,清官难断家务事,因此族规就成为家族长老管理家务的准则,成为控制族人的依据。家族长老可以依据族规对越轨之人进行惩罚,约束家人,控制族众。族规的控制力较之国法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家法族规离族众较近,因而其控制力度和刚度也远较法律为甚。“在帝国统治下,行政机构的管理还没有渗透到乡村一级,而宗族特有的势力却维护着乡村的安定与秩序”[1]宗族处于国家与社会之间充当控制“中介”,是国家搭建“权力的文化网络”中的重要一环,君父同伦,家国同构,“君臣关系的忠,完全是父子关系的‘孝’的放大体,因为君主专制制度完全是父权为中心的大家族制度的发达体。”[2]忠孝之间的巧妙结合,使国、家相通。家族中的家长与国家中的皇帝是同构的,皇帝“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3],皇帝是君父,是全天下子民的大家长,地方官是地方上的“父母官”,“就像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皇帝的每一个官吏也都在他所管辖的地区内被看作是这父权的代表。”[4]基层士兵是“子弟兵”,皇权借宗族之力得以下县,宗族借皇权之力得以繁荣昌盛,宗族只有与国家利益保持一致时才会被扶持,一旦与国家的统治一直与管理思想背道而驰则会被无情地戕灭殆尽。二、学术前史熟悉,解题路径独特首先,申著对学术前史进行批判性分析,既公正地评判前人已经取得的成绩,又以批判的眼光分析前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找准自己所研究问题在前人基础上得以继续深入研究的路径。如申著的学术史回顾部分,分为“明清区域宗族研究”和“河南地方史研究”两个大类目来分别回顾,以便于了解问题现状,找到研究起点。申著坚持“是其所是,非其所非”的原则,理清前人所提出的学术观点、所达到的深度与广度、所赖以指导的理论、所用的研究方法、所占有的文献资料及其前人研究所存在的问题,正是因为对学术前史的详尽分析,申著在面对高手云集的海内外宗族史研究专家和琳琅满目的宗族史研究成果时,才能以批判性分析的眼光细致解析前人的研究成果,发现了宗族史研究“南强北弱”和“清强明弱”的特点,并根据此特点重人之所轻,轻人之所重,忽人之所谨,谨人之所忽,详人之所略,略人之所详,异人之所同,“有以独断于一心”,找到自己与他人研究的差异性,独辟蹊径,找到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与路径,成功地解决了对手问题和理论问题。其次,申著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发现豫北宗族尚无人涉及,于是开展了对豫北宗族的社会史综合研究,为北方宗族史研究又增加一部力作。在解题路径上,申著以实证研究为基础,借鉴社会学与人类学的研究理论与方法,利用“长时段”的视角,将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以豫北宗族为视角,去了解基层民众的物质与精神世界,进而呈现出明清以来国家与地方社会的复杂关系”(第21-22页)。申著从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入手来探析豫北宗族在社会整合中的作用。申著指出在社会安定时期,豫北宗族不仅在救济乡民、处理纠纷、建设乡里等基层社会一般性公共事务中起到了主要作用,而且“明清豫北宗族倡导风俗、移风易俗方面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为宗族内士绅们以儒家伦理道德为理念,来感化乡民,进行化乡教育。尤其是在世风日下的情况下,士绅们所起到的作用尤为突出”(第204页)。申著观点不仅与“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5]的观点不谋而合,而且与“至隋朝中叶以降,直到清代,国家实行郡县制,政权只延于州县,乡绅阶层成为乡村社会的主导型力量”[6]的观点遥相呼应。申著不但阐述了豫北宗族对地方社会的贡献,还论述了豫北宗族对地方社会会的破坏,因为宗族具有封闭性与保守性的固有习性,所以宗族在一定程度上与地方和国家利益发生冲突具有不可避免性,申著通过三个方面来论述宗族与国家的冲突,即宗族司法权与国家法律条文的冲突、宗族间私斗与地方稳定的冲突、宗族士绅与官府的冲突,对于这些冲突申著没有刻意回避,而是以客观冷静的态度加以挖掘其深层的历史成因。最后,申著采用宏观分析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解题路径,把豫北宗族放在社会动乱的历史情境之下加以考察。面临社会动乱时,豫北宗族会在其首领的带领下,保卫乡里,参与镇压动乱,成为维护地方安宁的关键性角色。申著揆之于明末清初的农民战争中,指出在此次明末战争之中殉节之人“皆非活动于乡里的普通乡绅,而是在宗族内饱读诗书、获取功名并且出任明朝官职的族人,乃是宗族内出类拔萃的领袖级人物”(第214页)。并以获嘉贺仲轼的殉节行为作为典型个案,深入研究贺仲轼的忠节行为对贺氏宗族所产生的文化影响力,贺仲轼殉节所积累的文化资本大大提升了贺氏宗族在获嘉县名门望族中的声望,从而使其在地方社会中出于领导地位。此外,申著还深入分析了清朝中期天理教和捻党在豫北兴起的历史成因,在紧急严峻的军事形势之下,清政府在内忧外患之下,不得不让渡部分权力与地方士绅,以使其率领民众修筑寨堡,构筑防御工事,保卫家园,从而达到平息叛乱,稳定地方的目的。在豫北地区修筑寨堡,构筑防御工事方面,豫北宗族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申著以新乡张氏宗族为例,深入探析张氏宗族在战乱时期的结寨自保和抵御捻军、匪患方面所做出的历史贡献。申著还以动态的视角来研究豫北宗族与士绅的关系,并指出豫北士绅在倡办团练以抵御捻军的过程中,也积极扩大自己在地方社会中的各项权力,有时为了谋取地方利益,甚至不惜同清政府产生剧烈冲突。三、史料竭泽而渔,结论真实可靠申著在搜集史料时注重多途并举,竭泽而渔,在重视文献资料使用的同时还深入田野调查,走村窜镇,充分利用现存的实物资料(如祠堂)和文字资料(如家谱、村志、碑刻、文集),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排比、归纳、综合、甄别、概括,去伪存真,去粗存精,成功地解决了史料根底问题,据笔者统计:申著共使用正史典章制度类文献11种、方志类文献39种、家谱族谱村志类文献75种、文集类文献28种、著作类文献119种、期刊论文类文献128种、学位论文类文献19种,故申著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求真务实,无证不信,将严格按照史料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决定取舍,一切从史料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如对改革开放后“豫北宗族复兴原因”的探析,申著将其归纳为“传统思想的影响”“社会环境的宽松”“经济条件的改善”“海外亲族的影响”“族内热心人士的努力”五个方面的原因,观点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又如对改革开放以来豫北宗族的“不变”与“变”的论述,申著指出豫北现代宗族的“不变”,主要包括“尊祖敬宗的追求不变”“字辈收族的延续不变”两个方面;而豫北现代宗族的“变”则主要包括“修谱功能的转变”“修谱体例的转变”“宗族经济基础发生改变”“宗族性质的转变”四个方面,资料详实,论从史出,结论可靠。再如申著关于“豫北现代宗族对地方社会中的作用”的探讨,主要分为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个方面来研讨,积极作用包括“教育族人,维护地方秩序”“满足族人的精神生活”“寻根祭祖,开展海内外交流”三个方面;消极作用则包括“部分宗族有宣扬封建迷信的苗头”“在农村基层选举中宗族的影响较大”“一些类似农村宗族势力有破坏地方法治的行为”三个方面,申著的论点不但结论可靠,而且充满人文关怀,富有现实意义,可以为当今的基层社会治理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资鉴。此外,申著为了更加直观地说明问题,申著绘制了大量列表,如第二章中“明朝卫辉府所辖人口列表”“明末清初卫辉府各县人丁对比一览表”“明清豫北卫辉府各县书院建设一览表”“明清豫北卫辉府各县具有亲戚关系进士一览表”;第三章中“新、辉、获三县不同时期修谱数量表”“获嘉县宗族迁入时代及原籍表”“宁山卫屯田各县民户、军户数目一览表”“获嘉县军户宗族情况一览表”“获嘉冯氏科举仕宦一览表”;第四章中“封丘县宗族祠堂改建小学校一览表”“民国《获嘉县志》所载宗祠一览表”;第五章中“明清豫北部分地区基层组织名称一览表”“清后期新乡县修筑堡寨概况一览表”;第六章中“20世纪50年代豫北宗族修谱一览表”“1980年代以来豫北宗族修谱一览表”。申著中所列的这些列表,既直观清晰,又可以不容易遗漏信息,这充分体现了申著论证的严密性与准确性。四、学术观点极具学理性申著通过梳理史料,采用个案研究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归纳总结出豫北移民与豫北宗族的形成发展关系,豫北移民主要来自两个部分,一为民户移民,即山西洪洞大槐树;并结合大量方志与家谱分析豫北移民将山西洪洞大槐树传说深入人心的历史成因,“山西洪洞大槐树传说反映了某种对祖先历史的集体记忆,更为关键的是将祖先的历史定位于明初奉诏自山西洪洞迁移而来,从而使他们的合法身份得以确立,反映了移民宗族对于保护与维护自己实际利益的诉求”(第121页);二为军户移民,即宁山卫;通过对获嘉冯氏宗族的个案研究来加深对军户宗族的认识。申著通过对大量豫北宗族家谱的分析,将明代后期视为豫北宗族发展的萌芽起步阶段,清代中前期豫北宗族发展的发展成熟阶段,晚清民国时期豫北宗族完成了庶民化的过程,所以这一时期为豫北宗族发展的高潮期。申著认为应当用发展的眼光给以豫北现代宗族以客观全面的认识和充分的理解认同,“豫北现代宗族可以看作是维护和代表农民利益的群体组织,当前我们开展新农村建设,现代宗族也是可以利用的有效资源”(第254页),并进一步指出“当前农村宗族变革是一项长期而又需要由各方面力量协同作用的系统工程,对农村宗族问题应采用审慎而又有针对性的对策与措施。”(第255页)申著认为要正确地规范和引导现代宗族,实现宗族的自我更新发展,使其更加与现代社会相适应,应该从三个方面的下功夫,即“加强有关现代宗族的法制建设”“加强各级政府的调控监管力度”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大力提高农民素质,唯有如此,现代宗族才能与时俱进,与时偕行,不断自我更新。申著学术观点极具学理性,可以为现代宗族的自我完善提高资鉴。五、研究范式极具启发性首先,申著总是在与其他学者的学术对话中展开论述。如“明清以来豫北宗族构建的背景”一章,申著先列出侯旭东、阎爱民、刘志伟等学者的观点,然后在与其展开学术对话,并在对话中开始自己的论述;又如“明清以来豫北宗族组织化建设”一章,申著先列出徐杨杰、郑振满、刘志伟等学者的观点,然后在与他们的谈论中展开论述,行文层层推进,如行云流水,毫无突兀之感,文从字顺,收放自如。其次,申著征引史料,选材很精,非常重视第一手资料的使用。如揭秘山西洪洞大槐树移民传说深入人心的历史成因的探析;又如对“豫北祠堂演变”的论述;再如对“豫北祠堂祭祀仪式”的论述。申著取材广博,论证精审,注释规范,文风朴实无华,言简意赅,自然流畅,始终以平和冲淡的笔法娓娓道来,毫无浮燥凌厉之感。再次,申著在征引古文献资料时加以译述,是全文明白易晓。如对“豫北族谱编纂”过程的论述;再如对“豫北宗族祠堂演变与形成”的论述,论述有条不紊,事理圆融,条分缕析,丝丝入扣。最后,申著所引文献都较短,与正文珠联璧合,文风简练而洁净,贯通而流畅。如对“豫北族谱特点”的论述。又如对“豫北宗族的建构与管理”的论述,将民国《获嘉县志》中所记载的104个宗祠按照五个类别(名称、数量、位置、修建时间、其他说明)绘制成一个表格,在比较中发现其特点,总结其规律。六、研究方法极具创新性申著尊重不同的学术思想,争鸣而不讨伐,开展积极健康的学术批评。首先,申著坚持历史主义原则,站在历史进步的立场上去评价豫北宗族,并坚持“是其所是,非其所非”的原则,不虚美,不掩恶,实事求是,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从明清豫北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出发来考察豫北宗族诸问题。申著重视历史的基本联系,纵横交叉,十字定位,不仅将豫北宗族放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之中考察其前因后果,还把它与周围的事务联系起来,弄清豫北地理环境中的诸因素对它的规定性。如申著指出,在“山高路远土层薄,十年九年灾荒多。守着深山没柴烧,住在河边没水喝”的山区,因其生存环境的恶劣,开发困难,人口规模小,联系不紧密,所以宗族构建的时间要较之生态环境优越、农业资源丰富的平原地带宗族构建所需要的时间或更长一点(第24页)。其次,申著在继承和批判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明清以来的历史大背景和豫北宗族自身的发展脉络,细致地阐释了豫北宗族构建的历史大背景、发展沿革及组织化建设过程。申著探析了豫北社会经济的发展、豫北理学发展、豫北科举士人群体与豫北宗族构建的关系,并以豫北宗族族谱的编纂与特点、豫北祠堂的演变与形成、豫北祠堂的建构与管理、豫北宗族的族产与族规来考察豫北宗族的组织化建设,并按照事实判断、成因判断、价值判断的逻辑顺序来层层推进,抽丝剥茧,逻辑缜密,思路清晰,见解深邃,高屋建瓴。复次,申著从社会史与文化史相结合的角度,阐述了豫北理学社会化的过程以及其在构建豫北宗族中的作用及影响。如申著指出“豫北当地的文人以诗文为载体,以维护共同的儒家伦理纲常为追求,以书信往来、文人结社为形式,逐渐形成了豫北地区的士人团体,而当地士人群体的出现,对豫北宗族的构建影响重大而深远。”(第62页)再次,申著从地域社会与宗族个案的研究出发,展现了明代卫所军户宗族发展演变之全貌;并进一步剖析豫北宗族在豫北地方社会中所发挥的“中介”作用。明清两代的政府主要是儒家模式控制型政府,这种“儒家模式控制型政府”主要是主要依靠道德礼教来维护基层社会本身的秩序,这种政府希望建立一种“儒家模式”的管理制度,希望通过道德教化来打造出一个无讼的社会,民不告,官不纠,国家允许基层民众用自己习惯的方式方法来解决自己所遇到的问题,于是在此种境况之下,宗族就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宗族成为了国家与基层社会联系和交涉的“中介”,所以宗族在很大程度上控住着移动的意识形态,左右着政治制度的正常实施,影响着基层社会的基层治理。申著通过“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视角,“长时段”地动态考察和探析豫北宗族与乡村基层组织的关系、豫北宗族与地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系、豫北宗族与地方战乱的关系,视角新颖,论述精当。最后,申著探明了清中后期豫北地区天理教等非正统宗教组织活动频繁的缘由,以及近现代豫北宗族的发展及其作用。七、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首先,申著缺少豫北宗族与其他地区宗族的对比研究。其次,申著缺少民国至建国之前这一时期豫北宗族的研讨,第五章研讨的还是明清时期,到了第六章直接就到了改革开发以来的豫北宗族,显得有些断层,题目既为“明清以来的豫北宗族与地方社会”,从学理上说也应有这一部分的论述,略过去似乎不妥。复次,申著中缺少豫北宗族与当地户籍、赋役制度关系的分析,再次,申著中缺少豫北地区民间信仰的分析,这些民间信仰在豫北地方社会中扮演什么角色,并会对豫北宗族产生什么影响。最后,申著中缺少豫北现代宗族与国家、与地方社会的深层次互动关系的探析。尽管申著有这些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但瑕不掩瑜,丝毫不损害他自圆其说、自成一家之言的学术价值。总之,申著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求真务实,无证不信,严格按照史料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决定取舍,一切从史料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指导下,注重历史因果律的探讨和历史调查法的应用,树立了高度的“问题意识”,以“问题”与“过程”为基本导向,从明清以来豫北宗族的组织化建设,以及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中介”作用入手,系统阐释了整体史架构下宗族与地方社会之间各种复杂的关系,在总体研究的基础上,辅以将个案研究与重点突破,努力实现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的有机统一,从特殊性中归纳总结出一般性,历史感非常强,读后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所以申著堪为北方宗族史研究的新探索。注释:

[1] W·古德:《家庭》,北京:社会科学文物出版社,1986年,第186页。

[2] 杨琥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李大钊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07页。

[3] 两汉文观止编委会:《两汉文观止》,上海:学林出版社,2015年,第129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页。

[5]秦晖:《传统十论 本土社会的制度、文化及其变革》,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页。

[6]吴理财:《民主化与中国乡村社会转型》,《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文章来源

原刊《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7卷,2021年。特此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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