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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女孩都应该帮「她」冲上热搜

女孩别怕田静 女孩别怕 2022-05-16


大家好,我是田静。

有件很重要的事,到5月19日就结束!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二次审议稿,开始征求意见了!


去年12月,第一次意见征集,有8万多人参与;

今年4月,第二次意见征集,到今天有5.2万人参与。

不论你是不是其中一员,都可以继续积极地加入进来,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声音都很重要!

去年的草案涉及到就业歧视、性骚扰、PUA、“情感纠纷”等话题,一度上了热搜;

这次的二审稿则增加了更多大家关心的内容,比如拐卖、性犯罪记录、酒店安全

等到这次征集结束,就会开始第三次审议,也就是最后一次征集。

为了让大家更有效地发声,我请来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张宇律师,和她一起聊聊新草案的变化,也为大家打消一些提意见时的顾虑。

这一次,也期待大家参与到这件大事中来,与我一起!


新草案,有哪些积极变化?










有些变化,是不是在倒退?



可以看出,有的字句被删除,确实值得反对。

但有些,其实是有更实际的考虑。比如,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或者相关制度还不完善。

这听起来有些令人失望。

不过,法律和制度都是在不断进步中。现在无法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做规定,不意味着以后不会修订加入,更不意味着它们没有存在的必要。

我们在写意见的时候,也完全可以写进去,即便不能出现在目前的法律中,也是在为一个更好的未来添砖加瓦。

所以,我们可以怎么提意见?


意见征集填写指南

关于如何参与“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我在第一次草案的时候写过一篇文章《上不去热搜的「她」,可以被你拯救》。为了方便大家操作,我再在这里写一遍。

建议大家使用电脑端的浏览器,按照下列步骤操作:
(手机端也可以进行,只是网页没有适配手机,因此会比较费劲)

1. 搜索
“中国人大网”,或者直接登录www.npc.gov.cn


2. 下拉网页,在网页左侧选择“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3. 在“正在进行征求意见”栏,点击“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4. 在右侧填写省份和职业,其他信息可以空白,点击“进入”(也可以先下载草案原文查看)。



我能提些什么意见?

为法律草案提意见,其实就是针对已有草案中的每款条文,给出自己的异议和修改建议。

因为草案的提出,并不是终结。法律的很多细节,还需要一个个有具体经验的人来补充。

除了前文已经提及的话题,我还整理出了10个我最关注的话题和意见的方向。也欢迎大家在留言区分享自己的观点!

代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
禁止代孕,并且加大对代孕机构的打击力度。

婚内强奸(第三章第二十三、二十九条,第七章第六十八条)
强调非自愿的婚内性行为应视为强奸。

性同意年龄(第三章第二十六、二十九条)
提高性同意年龄至16~18周岁。

偷拍偷窥(第三章第二十六、二十七、三十条)
加大对偷拍、偷窥行为的整治力度,参考第三章第二十五条“性骚扰”相关规定,对教职工、医护人员等特殊职业人员进行特别规制,录用时进行“背景调查”。

卫生用品(第三章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降低甚至减免针对女性生理卫生用品的税收标准,将其纳入必需消费品类,并完善针对贫困地区的卫生用品保障制度。

单身生育(第三章第三十四条)
将单身女性纳入生育保险受益人范围。

产假(第五章第五十条)
男性员工在配偶生育后应当休产假,不低于配偶最长产假的一半或相同。

冠姓权(第七章第六十三、六十四条)
强调男女对子女有平等的冠姓权。

离婚冷静期(第七章第六十四、六十七、六十八条)
取消离婚冷静期,或在发生胁迫、暴力等恶性行为时,取消冷静期。

婚检(第七章第六十五条)
恢复强制婚检,婚检结果不得隐瞒。


我的意见真的有用吗?

第一次意见征集中,我在解释为什么呼吁大家参与进来时,写道:

每一次为自己发出声音,每一次为她人表明态度,都可能改变我们自己和整个群体的处境和命运。

况且,意见人人都可以提,舆论高地我们不去占领,自然有别人占领;因此要发出更大的声音、寸土不让。

但其实,很多女孩、包括我自己在内,心里还是会犯嘀咕:

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我写的意见合理吗?会不会太激进?会不会太妥协?

……会不会写了也没什么用?

于是,我拿着这些问题,去问了张宇律师,她只笑着说了一句话:

“大胆地提就好了。”

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一员,不论背景、理解、表述……在提出意见时,任何人都不必有所顾虑。

因为法律来自人民,也适用于人民。

哪怕那个意见目前还没有很明确的实现可能,哪怕它反驳了一些已经定论的规章制度。

但法律总是会变化的——正如现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在修订。

就算只是起到唤醒大众意识的作用,那也是有用的。

当然了,这不是说提意见就可以等于吐槽、发泄。

最好还是基于自己的生活经验,避免过于激进的语言表述,并且让意见足够具体。

比如,写明有什么可操作的措施,应该将什么权利和保障赋予什么主体,等等。

也要避免过于千篇一律,毕竟后台处理意见的都是一个个工作人员,一模一样的意见摆在他们面前,容易被当成是重复提交,效果未必好。

这里,我再提供一遍意见征集的入口:中国人大网-“法律草案征求意见”(http://www.npc.gov.cn/flcaw/)。

不要顾虑,大胆去提吧!


特别鸣谢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张宇律师

 视觉 | 汤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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