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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快递丨金琪然《段注说文考校群书类纂》出版 附:孙玉文序

语言学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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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注說文攷校羣書類纂》

作者:金琪然

出版社:巴蜀書社

ISBN: 978-7-5531-1848-2

定价:600元

售价:420元


内容簡介

本書纂集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攷校四部羣書的内容,將其置於羣書各自的框架下逐條排列。同時,本書於各條目下以標籤形式標明段義要旨,涉及音韵學、訓詁學、文字學、目録學、校勘學、辨僞學、經學、史學等方面。本書意在展現《說文解字注》攷釋羣書的不同維度及段玉裁以小學爲樞軸貫通羣書的研究方法,方便讀者進一步研讀《說文解字注》,爲四部專書研究和文史專題研究提供便利。

作者簡介

金琪然,内蒙古通遼市人,1996年生。現爲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東亞系在讀博士研究生。前此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獲得碩士學位,於北京大學取得學士學位。研究興趣包括:早期中國的語文學,早期文本的形成與流變,漢語史,《說文》學,乾嘉考據學,早期中國的文學與思想史。


前 言

若以乾隆五十七年(1792)作爲段玉裁撰《說文解字注》的開端,至嘉慶十二年(1807年)完成第十五卷注,段氏以十五年的時間和精力完成《說文注》的創作。[1]若據陳煥跋文,以乾隆四十五年(1780)作爲段氏作《說文解字讀》的開端,則段氏用功於校注《說文》近三十年,真如陳煥所說“海内延頸望書之成已三十年於兹矣。”[2]著《說文注》凝聚了段氏晚年的大半心血,其畢生所學可謂都爲一處。

如段氏在十五卷下注中所云:“治《說文》而後《爾雅》及傳注明,《說文》、《爾雅》及傳注明,而後謂之通小學,而後可通經之大義。”[3]段氏《說文注》的要旨便是以《說文》爲樞軸貫通小學,以小學爲樞軸通經,而通四部,拾級而上。《說文注》並不止步於對《說文》本身的攷校,這是段氏《說文注》與其前作《汲古閣說文訂》的重要差異。段氏晚年對四部羣書的重要認識,從一字一詞的攷釋、校勘,到對羣書義例、經學要旨的論斷都納於《說文》的框架之中,形成這樣一部體大思精的著作。

然而,無論是礙於《段注》複雜的體例、較長的篇幅,還是由於學術背景的客觀差異,當代學人閱讀《段注》已非易事。專書研究中,由於《段注》並非對(《說文》外)專書的注釋之作,段氏對羣書的攷校成果較難被從事專書研究的學者系統性地認識和吸收,而這部分内容實則非常豐富且重要。

前人亦十分重視《段注》攷釋羣書的内容。余行達先生《說文段注研究》中有“《說文段注》校釋羣書索引”一章,“冀爲撰著《說文段注後箋》之助”,[4]故而僅錄篆字,不錄段氏攷校羣書的具體内容。同時,每部專書下仍以《說文》的順序排列篆字,以供《說文》研究檢索之便。然欲知專書具體某一處段氏的意見,則仍難知其在《段注》中的位置。

因此,本書欲以專書各自框架纂集段氏在《說文注》中對四部羣書攷校的内容。工作程序是重新從《說文注》第一個篆字“一”開始,及至十五卷下段氏對許沖上表所作之注,逐字逐條尋找段氏對羣書的攷校,分爲橫縱兩個維度排列材料。縱向的維度是將《段注》對羣書的攷校置於羣書之下逐條排列。橫向的維度是指專題研究。本書在纂集的每一條目之下以標籤的形式標明段氏所攷爲專書的哪一方面,或校誤字,或辨音義,或破假借,或論經史……以期展現《段注》對四部羣書研究的不同維度。

以此體例纂集《段注》的内容,得專書一百有五部,囊括四部要籍。[5]又得標籤二十有五,涉及傳統學術體系中的音韵學、訓詁學、文字學、目録學、校勘學、辨僞學、經學、史學八個大的方面(另設“其他”一類)。共得問題條目五千餘條。應當說,對於上古文獻中的重要問題,段氏在《說文注》中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了。另外,筆者在研究中撰寫的十二篇相關札記亦附書末,希望對《段注》研究略有貢獻。


注釋:[1] 此編年據陳鴻森,《段玉裁<說文注>成書的另一個側面:段氏學術的光與影》,《中國文化》第41期,2015年,第181–83頁。[2][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版,陳煥跋,第789頁。[3]《說文解字注》,第784頁。[4] 余行達,《說文段注研究》,成都:巴蜀書社,1998年,第125–27頁。[5] 本書與余行達先生《索引》的體例不同,亦非引書攷,主要以段氏論及的專書中的問題爲核心,段氏論述專書某一問題涉及到的其他諸書並不拆散至各書之下。因此本書纂集得到的專書數量比《索引》的專書數量要少,但只要是《段注》攷校羣書的内容本書均收在内。


我酷愛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治學深受段玉裁的影響。清代朴學開創者顧炎武《答李子德書》說:“愚以爲讀九經自考文始,考文自知音始,以至諸子百家之書,亦莫不然。”戴震《與是仲明論學書》進一步提出:“經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詞也,所以成詞者字也。由字以通其詞,由詞以通其道,必有漸。”段氏繼承了顧炎武、戴震的研究路徑,花了30年的功夫寫成《說文解字注》,該書體大思精,不僅對《說文解字》的釋讀以及文字學作出了全面研究,富有創建;而且以傳統小學爲基礎,對經史子集的幾百種古書的具體釋讀提出了相當多的意見,解決了不少疑難問題,涉及校勘、字詞句的形音義,還對羣書義例、旨趣有所闡發。但段氏的獨見散見於《說文解字注》當中,不易尋獲,以致於後人不能有效地加以利用。因此當我讀到金琪然的《段注說文攷校羣書類纂》時,不禁拍案叫絶,深感琪然做了一件大好事。

琪然將《說文解字注》中段玉裁攷校《說文解字》以外古書的内容盡可能窮盡性地提取出來,按類編排,先按經史子集分類,每一類下面詳列各古籍,然後將從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中所提取出來的内容按條放進去。在每一個條目裡,用兩個字提醒讀者段氏此條在哪個方面有自己的見解。有時候一個條目中段氏的見解涉及不止一個方面,琪然同志都對讀者作出多方面提醒。《段注說文攷校羣書類纂》做到綱舉目張,有條不紊,將《說文解字注》中段玉裁攷校《說文解字》以外一些古書的成就眉目清楚地展現出來,非常方便讀者把握段玉裁對相關各書的攷校成就。以前我們知道《說文解字注》在《說文解字》釋讀和文字學方面成就卓著,是卓越的漢字學著作,我讀了以後更深切體會到此書還在其他一些古書的釋讀方面有著卓越的見解。換句話說,《說文解字注》的價值不僅僅局限於語言文字學及校勘學領域。

段玉裁的傳統小學研究有著方法論的自覺,提出了形音義互求的研究方法,他當然也有自求之法。我讀了《段注說文攷校羣書類纂》,深感段玉裁治羣書小學,非常自覺地貫徹了這一方法。2015年11月17日給北京大學中文系本科新生做講座時,寫了一篇題爲《談談傳統小學中形音義互求的方法》講演稿,主體部分就是解釋段玉裁的形音義互求方法的涵義的。了解段玉裁的互求之法,是認識段玉裁治羣書小學的一把鑰匙,因此我將這篇講演稿的主體部分抄錄下來,希望對讀者諸君通過《段注說文攷校羣書類纂》了解段玉裁攷校羣書的互求之法有所幫助。


一、問題的提出

我讀王念孫的《廣雅疏證》,很早就注意到這部經典著作開頭段玉裁所作的《廣雅疏證序》中有這樣的話:“小學有形,有音,有義。三者互相求,舉一可得其二……聖人之制字,有義而後有音,有音而後有形;學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義。”

段玉裁這篇《序》,作于“乾隆辛亥八月”。乾隆辛亥年,就是1791年。段氏是1735年出生的,到這時他已經50多歲了,學術上顯然已經非常成熟了。他在給當時的大學問家王念孫的巨著作《序》的開頭,就寫了這樣的總結性的話,說明段氏對自己有關“小學”形音義互求的的理論發明是很自負的。《序》中所說的“小學有形,有音,有義。三者互相求,舉一可得其二”,系統而又提綱挈領地總結了古小學形音義互求的方法。仔細一分析,無疑就是指這樣六種互求的具體方法,即:一,因形求義;二,因形求聲;三,因聲求形;四,因聲求義;五,因義求形;六,因義求聲。

這六種方法,有些方法,如“因形求義”“因聲求義”,在段玉裁之前就有人提到,並且作過論述,戴侗的《六書故》,以及戴震的相關文章中就談到過。我相信,段玉裁提出的這六種方法,既有我這裡提到的繼承,又有他自己的獨見和高度的提煉、綜合;他所謂“三者互相求,舉一可得其二”,決不是整齊地拉出六種方法湊數。他上升到小學形音義互求的高度,無疑是他的創見。

段玉裁的形音義互求,所謂的“因形求義、因形求聲、因聲求形、因聲求義、因義求形、因義求聲”這些具體方法的含義到底是什麼呢?我查了不少討論傳統小學方法論的論著,發現大家都在肯定這種互求之法,都注意到“因形求義”和“因聲求義”,其他幾種很少談到,難以滿足人們的求知欲;就是論及“因形求義”和“因聲求義”這兩種互求方法,大家也是基於自己的理解,很少說到段玉裁的具體理解如何。我不由得產生疑問:大家的理解是否符合段玉裁的原意?於是下決心繼續深入閱讀段氏的一些著作,希望解心頭之疑。

所幸的是,《說文解字注》中,段玉裁給《說文解字敘》所作的注釋清楚地提示了他所理解的“因形求義、因形求聲、因聲求形、因聲求義、因義求形、因義求聲”這六種互求之法的含義。我曾經多次讀段玉裁給《說文解字敘》所作的注釋,但是每次都將這些重要的段落忽略了。直到上個學期,我帶著要弄清楚段氏形音義互求之法的真正含義的心情去閱讀時,才注意到這些重要段落,也祛了我的心頭之疑。

將段氏形音義互求的方法的具體含義揭示出來,對了解傳統小學方法論和傳承文明、發展語言科學,其價值是顯而易見的。在座的同學,將來有的要從事語言研究,你們可以想一想:將語言和文字從方法論的角度有機地結合起來,將漢字形音義中的一方作爲已知條件,去探求另一方,高度系統性地設計科學方法,去認識文字的形音義,這在世界範圍内都是很獨特的貢獻,至今還沒有其他人有這樣的認識。這樣的學術精華,難道不值得語言研究者充分吸取嗎?有的同學將來可能會從事古文獻研究,或者其他的文史研究或教學工作,需要大量閱讀古文獻。要閱讀古文獻,必須從小學入手;小學的方法肯定是需要掌握的。因此,在當今的歷史條件下,將段玉裁的形音義互求之法揭示出來,是很有意義的事情。


二、段玉裁對形音義互求的方法的含義有較具體的提示

我在前面提出,段玉裁對“因形求義、因形求聲、因聲求形、因聲求義、因義求形、因義求聲”這六種互求之法的含義有較具體的提示。這一節我將用事實證明這一點。

段注《說文敘》“厥誼不昭,爰明以諭”時談到《說文》說解的次第爲“先釋其義”“次說其音”,然後具體說明了他所謂“互求”的含義。下面先抄原文,並依次予以解說:

【一】誼兼字義、字形、字音而言。昭,明也。諭,告也。許君之書主就形而爲之說解:其篆文則形也。其說解則先釋其義,若“元”下云“始也”,“丕”下云“大也”是也;次釋其形,若“元”下云“从一从兀”,“丕”下云“从一,从不”是也;次說其音,若“兀”爲聲,“不”爲聲,及凡“讀若某”是也。必先說義者,有義而後有形也。音後於形者,審形乃可知音,即形即音也,合三者以完一篆。

這裡的“形”指字形,包括意符和聲符;“聲”指讀音,包括聲符和讀若。“必先說義者,有義而後有形也”是就口語而言,先有“義”,是強調義,準確的表述是先有符號的音義,然後才有字形。“音後於形者,審形乃可知音”是就認字而言,先要看出字形,然後才知道讀音。這個表述恐怕還需要驗證。如果“音後於形”,則這個“形”泛指形體,不一定是字形;如果“形”指字形,則音不一定“後於形”。

【二】說其義而轉注叚借明矣,說其形而指事、象形、形聲、會意明矣,說其音而形聲叚借愈明矣。一字必兼三者,萬字必以三者彼此䢒逪互求。

這裡“義”指本義;“形”指反映造字意圖的字形構造,所以不包括轉注和假借;“音”仍然指讀音。這段話點出了“彼此䢒逪互求”。

【三】說其義而轉注叚借明者,就一字爲注,合數字則爲轉注;異字同義爲轉注,異義同字則爲叚借。故就本形以說義,而本義定;本義既定,而他義之爲借形可知也。故曰說其義而轉注叚借明也。

這是說可以根據字義求得何者爲轉注字和假借字,假借字和部分轉注字的共同點是借形,轉注字和假借字有交叉,這裡的轉注字實際上指其中的假借字。在互求方法上應該包括因義求形和因義求聲。這種互求方法中不包括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說其義”“說義”的“義”指字義,實際上是本義,跟後面的“本義”義同;“他義”指本義以外的字義。“本形”指反映造字意圖的字形。“借形”相對的當然是“本形”,本形和借形實際上用的是同一個漢字,之所以“借形”,是指借本形的音去記錄假借字和一些轉注字。這些假借字和轉注字的字義都是本義之外的。

【四】說其形而指事、象形、形聲、會意明者,說其形則某爲指事,某爲象形,某爲獨體之象形,某爲合體,某爲合二字之會意,某爲合二字之形聲,某爲會意兼有形聲,皆可知也。

這是說可以根據字形求得何者爲指事、象形、會意、形聲字,根據其造字意圖,揭示字的本義。在方法上應該包括因形求義和因形求聲。這種互求方法中不包括轉注和假借。“說其形”的“形”指反映造字意圖的字形構造,“象形”的“形”指事物之形,“形聲”的“形”是個動詞性成分,指顯現出來,“聲”指讀音。《說文》彡部“形,象形”下段注:“形容謂之形,因而形容之亦謂之形。六書,二曰像形者,謂形其形也。四曰形聲者,謂形其聲之形也。”其說甚確。

【五】說其音而形聲叚借愈明者,形聲必以此聲爲形,叚借必以此聲爲義。

這是說可以根據字音求得何者爲形聲字和假借字。在互求方法上應該包括因聲求義和因聲求形。這種互求方法中,段氏只提到了形聲和假借。“音”指讀音,就上古漢語來說,就是古音;“聲”指讀音,跟“音”的内含一致;“義”指字義,實指本義之外的字義。請注意:這裡跟前面的表述有點不一樣,它用了一個“愈”字。爲什麼?我將在後面做解釋。

很明顯,上引段玉裁的這五段話,尤其是【三】【四】【五】這三段話,具體說明了“因形求義、因形求聲、因聲求形、因聲求義、因義求形、因義求聲”這六種互求之法的含義。但是段玉裁並沒有給每一種方法下定義,還不是十分清晰,這需要我們深入理解原文,科學地揭示出來。


三、段玉裁對“六書”的理解

要了解段玉裁的形音義互求的方法,就必須懂得段玉裁對“六書”的理解,因爲段氏的互求之法是跟他所理解的“六書”的含義緊密聯繫在一起的。

段玉裁對“六書”的看法,直接繼承了他的老師戴震的學說,“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字之體”,“轉注、假借”是“字之用”。前面的“四書”,段玉裁的理解跟別人大體上一致,他對“轉注、假借”的理解值得特別提出來講一講。

他的“轉注”是指互訓,一些義同義近的字都可以用某一個字來解釋,這就是轉注。這跟一般人所理解的“轉注”含義很不一樣,段玉裁顯然是根據自己的理解來使用“轉注”的含義的。段氏理解的“假借”,是相對于本義而言的,凡本義之外的字義都屬假借義,包括今天所說的引申義和假借義。根據段玉裁的理解,“轉注”和“假借”是從不同的角度立的術語,“轉注”就一些詞之間是否具有同義關係而言的,“假借”就一個字的幾個字義是否本義之外的意義而言的。既然這樣,二者不免有交叉。有的轉注字是用本義,這就不包含假借義;有的是用本義以外的字義,這就包含假借義。所以《爾雅·釋詁上》第一條:“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也”,都表示“開始”的意義,但是像“落”就是假借字,因爲“落”的本義是“樹葉脫落”,不是“開始”的意義;“初”的本義是“開始”,所以是用它的本義。段玉裁互求之法的“轉注”,指的是使用本義之外的那些字義的“轉注”,從“假借”這一方說,段氏這裡用到的“轉注”和“假借”,它們的外延其實都是指假借,這是需要明確的。

戴震的說法直接來自戴侗《六書故》,《六書故》將轉注視爲造字之法,但認識到假借沒有另造新字,“直借彼之聲以爲此之聲而已耳”(《六書通釋》),下啟“六書”的“體、用”之說。宋代也有其他學者將“六書”分爲“體、用”,戴侗《六書故》對宋人有繼承,到了明清時期,趙古則、楊慎、吳元滿、戴震等人將“轉注、假借”也視爲用字之法。

段玉裁《廣雅疏證序》:“《周官》六書,指事、象形、形聲、會意四者形也;轉注、假借二者馭形者也,音與義也。”這就決定了“轉注”和“假借”這二書在形音義互求中有其特殊性。這個在後面“因義求形”和“因義求聲”部分再具體討論。

段氏認爲,《說文》中所收的字全面反映了上古漢語的字形系統、語音系統和語義系統:“六書者,文字聲音義理之總匯也。”具體地說,“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囊括了所有漢字字形、字音系統;“轉注、假借”因爲是“字之用”,並沒有產生新字,所以並沒有反映出語言中新的字形、新的讀音。但“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反映的是字的本義,並不能將語言中所有的語義系統都反映出來;如果包括了“轉注、假借”,則“字義盡於此矣”。

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到,段玉裁的形音義互求之法很重視先秦兩漢的語言系統,他不滿足於解決個別問題,而是要探求的是先秦兩漢整個的字形系統、字音系統、字義系統。這種認識在今天看來都是極爲高超的。底下我就對前面所引的五段話的理解來闡述這六種互求之法的含義。


四、因形求義和因形求聲

現在來看一看段玉裁所理解的“因形求義”和“因形求聲”的内涵到底是什麼。還是就前面抄下的《說文解字注》中那段話來作說明:

說其形而指事、象形、形聲、會意明者,說其形則某爲指事,某爲象形,某爲獨體之象形,某爲合體,某爲合二字之會意,某爲合二字之形聲,某爲會意兼有形聲,皆可知也。

我們已經說到,這段話總結了“因形求義”和“因形求聲”兩種互求方法。這兩種互求之法,跟指事、象形、會意、形聲四種造字之法相關聯,沒有涉及轉注、假借。

因形求義,是根據漢字偏旁中表義的意符求字的本義,本義弄明白了,引申義和假借義也就迎刃而解了。所謂“形”,是指事、象形、會意、形聲字的形旁、會意兼形聲字的形旁和聲旁。義,本義。爲什麼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能形求義?這跟這四書的字形構造密切相關。漢字是以最小的音義結合體爲整體單位而分別爲不同的詞素和詞構來造字的,因此漢字是一種詞素、詞構文字。漢字是記錄漢語的,漢語最小的音義結合體是詞素,詞素可以獨立成詞,有的詞素由幾個音節組成,我們可以將組成多音節詞素的各音節叫詞構。漢字這種文字系統跟拼音文字系統不同,拼音文字系統不能採用“因形求義”的互求之法。

因形求義的方法無疑是可以成立的,但是由於段玉裁所處的時代局限,他沒有深刻地認識到因形求義要從文字符號的形體跟語言符號的記錄關係入手,離開語言符號這個音義結合體,是不可能求義的。如同我們釋讀甲骨文和戰國出土文字,有很多字沒有釋讀出來,但這些字我們都可以看到它們的字形。之所以沒有釋讀出來,是因爲我們沒有認出它們記錄的是語言中的哪一個符號;也如同一個外國人,或者一個說漢語的文盲,他完全沒有見過古文字,或不認識漢字,他們就無法“因形求義”。這說明,單純的因形求義,即使是求本義,如果不確定它記錄的是哪一個漢語符號,是不可能求得字的本義的。

段氏在《說文敘》“分別部居,不相雜廁”下注:“許君以爲音生於義,義箸於形。聖人之造字,有義以有音,有音以有形。學者之識字,必審形以知音,審音以知義。”也就是說,段玉裁認爲因形求義先要經過因形求聲的階段,似乎看出單純的因形求義是不可能實現求義的目的的。這是其卓越之處。這樣一來,因形求聲、因形求義和因聲求義如何區分就成了問題。事實上,離開語言符號這個音義結合體,也不可能“因形求聲”。索緒爾認識到,“語言符號是一個雙面的心理實體”,“概念”(大致相當於我們所說的詞義)和“音響形象”(大致相當於我們所說的詞音)“這兩個要素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而且彼此相互指稱”。因此,必須透過文字符號去認識語言符號,然後才能夠因形求義、因形求聲。我們說段玉裁所說的因形求義的方法可以成立,那是因爲段氏認識到,在一字多義中,我們可以通過字形的表意作用去了解字的本義。

現在來分析“因形求聲”。段注“一”下注:“疑字形爲書,俾學者因形以考音與義,實始於許,功莫大焉。”這是說,學者可以“因形考音”。段氏所說的因形求聲具體指什麼?我們先看他的具體論述。《說文敘》“分別部居,不相雜廁”下注釋說,《說文》之前的那些識字課本“不得字形本始”,也就是字形的來歷;也不得“字音字義之所以然”,也就是爲什麼某字爲什麼讀這個音,作某個義講。到了《說文》:

許君以爲音生於義,義箸於形。聖人之造字,有義以有音,有音以有形。學者之識字,必審形以知音,審音以知義。聖人造字實自像形始,故合所有之字,分別其部爲五百四十,每部各建一首,而同首者則曰凡某之屬皆从某。於是形立而音義易明。

這裡“義易明”似乎好理解,但五百四十部爲什麼“音義易明”呢?段氏接著注:

凡字必有所屬之首,五百四十字可以統攝天下古今之字……葢舉一形以統眾形,所謂檃栝有條例也。就形以說音義,所謂剖析窮根源也。

可見“因形求聲”是根據四書中的“形聲”而言的。一般地說,凡由兩個單體字組成的合體字,要麼是會意,要麼是形聲。如果排除了會意的可能,那麼這個合體字就是形聲字。因此,“因形求聲”是根據漢字偏旁中某個偏旁不表意,就假定它是純粹的聲旁。形,指表音的偏旁;聲,指聲符及其所記錄的字音。

段注《說文敘》“厥誼不昭,爰明以諭”時說到《說文》“說其音”:

若“兀”爲聲,“不”爲聲,及凡“讀若某”皆是也。必先說義者,有義而後有形也;音後於形者,審形乃可知音,即形即音也。

據我的理解,“即形即音也”意思是說,就是字形即是字音。兩個“即”都是副詞,但不在一個結構層次上。形,字形,段氏的意思是作爲聲符的字形沒有形符的作用,只有一個聲符的作用,所以說“形即音”。段注的下文:

說其形而指事、象形、形聲、會意明者,說其形則某爲指事,某爲象形,某爲獨體之象形,某爲合體,某爲合二字之會意,某爲合二字之形聲,某爲會意兼有形聲,皆可知也。

這跟前面所說的“就形以說音”一致,是說將字形結構弄清楚了,“某爲合二字之形聲,某爲會意兼有形聲”,即某個偏旁起到聲符的作用就弄清楚了。這也說明段氏所說的因形求聲是就形聲字的聲符所反映的語音而言的。

每一個漢字都有其讀音。但段氏的因形求聲不是就這個意義來說的。他要結合本義和字形結構的關係,說明合體字的偏旁跟本義的字義關係,形聲字的純聲旁跟本義沒有意義上的關係,只起到一個標音的作用,也就是“形即音”,所以可採用因形求聲的方法來求得。按照這種分析,象形、指事、會意、轉注、假借就不是因形求聲的方法所能解決的。

其實,因形求聲的方法要貫徹下來,必然離不開字義。因形求義也好是透過漢字去探尋漢語具體符號,具體的語言符號都是音義結合體。不結合具體的語言符號,漢字本身只是一個視覺符號,光憑漢字,是看不出它的讀音來的。


五、因聲求形和因聲求義

段注《說文敘》“厥誼不昭,爰明以諭”時談到《說文》說解的次第爲“先釋其義”“次說其音”:

說其音而形聲叚借愈明者,形聲必以此聲爲形,叚借必以此聲爲義。

可見所說的因聲求形指的是根據語音分析漢字的造字結構,他認爲從音韻的角度能看出哪些字是形聲字,哪些字是假借字。形聲字要拿一個字作做聲旁,假借字是借一個字的讀音去記錄另外一個詞,聲旁和假借用法都有標音的作用。

爲什麼不說說其音而象形、指事、會意、轉注愈明?爲什麼形聲、假借愈明?段氏解釋了理由:形聲字是取其讀音作爲偏旁,這個偏旁是個聲符;假借字是取整個字的讀音而不是本義去記錄指另一個事物的詞。

形聲和假借,哪一個是段玉裁所說的“因聲求形”?哪一個是“因聲求義”?抑或“因聲求形”和“因聲求義”都關聯形聲和假借?我們仔細分析上面所抄下來的這段話,“形聲必以此聲爲形,叚借必以此聲爲義”,“形聲必以此聲爲形”顯然對應的是段玉裁心目中的“因聲求形”,“叚借必以此聲爲義”對應的是“因聲求義”。這樣,因聲求形和因聲求義的含義就好懂了。

因聲求形,指根據語音求出合體字中某個偏旁是形聲字的聲符。所因之聲,指讀音;所求之形,指表示讀音的形體,即聲符。聲符本身是個偏旁,段玉裁認爲從音韻的角度能看出哪些字是形聲字的聲符所代表的形體。形聲字要拿一個字作聲旁,“必以此聲爲形”,因此可以因聲求形。例如“江”本義是長江,從水,容易理解,“水”跟“江”讀音相遠,因此是個形符;“工”的字義跟“江”沒有關係,因此可定爲聲符。根據上古音,“江”和“工”古音都是見母東部,讀音相近,於是確定“江”從“工”聲。再如“照”本義照射,從火,容易理解;“昭”本義是日明,跟“照”的本義有關,因此“昭”也是形符。“火”古音曉母微部,“照”章母宵部,音值相遠,因此“火”不是“照”的聲符;“昭”章母宵部,與“照”只有聲調之別,因此“昭”又是“照”的聲符,“照”是個會意兼形聲字。“舠”是形似刀的小船,從舟,從刀,都容易理解。“舟”和“舠”儘管音近,但“舠”得名於“刀”,不得名於“舟”,因此“舟”不是聲符,“舠”和“刀”古音都是端母宵部,音同,因此“刀”是形符兼聲符。

因聲求義,指在對漢字字形結構的分析求得一字多義中某些字的字義非本義的基礎上,根據古音求得某個字義是假借義,是哪一個字的假借義。所因之聲,仍然指讀音;所求之義,指假借義,包括今天所說詞的引申義和用字的假借。例如“長”本義是兩端之間距離大;還有“生長”的意思,這是假借義(也就是後人所說的引申義)。因此斷定“長”的“兩端之間距離大”和“生長”二義之間讀音相同相近。再從古音看,“兩端之間距離大”義是定母陽部,“生長”義是端母陽部,二義讀音相近。因此確證二義之間是假借關係(也就是引申關係),“生長”義是“兩端之間距離大”一義的假借義。再如“蚤”本義是跳蚤,還有“早晨”的意思,這是假借義,假借爲“早”。因此斷定“蚤”的“跳蚤”和“早晨”二義之間讀音相同相近。再從古音看,“跳蚤”義是精母幽部,“早晨”義也是精母幽部,二義讀音相同。因此確證二義之間是假借關係,“早晨”義是“跳蚤”義的假借義。有了因聲求義之法,就能夠從本義出發,串聯引申義和假借義,從而在系統中把握字義。

段氏對“形聲”字很重視,“因形求聲、因聲求形”這兩種方法是用來解決形聲字問題的。這兩種方法的角度不同。因形求聲,是說作聲符的那個形旁無法按意符來理解,因此一般情況下可以假定爲聲符;而這個形旁跟由它和意符構成的字讀音相同相近,這本身又需要進一步求證,這個求證之法,即是因聲求形。因此這兩個互求之法是互相補充的。例如《說文》日部:“昕,且明也。(從段玉裁說)從日,斤聲。讀若希。”這裡“斤”跟“且明”的意思無法聯繫上,因此可以假定爲聲符。但“斤”和“讀若希”的“昕”古音有一定距離,它們語音上是否相通?段注:“斤聲而讀若希者,文微二韵之合。《齊風》是以與衣韵也。”這就進一步從語音上證明“昕”從“斤”得聲的可靠性。


六、因義求形、因義求聲

現在看一看段玉裁所理解的“因形求義”和“因形求聲”的内涵到底是什麼。還是就前面抄下的《說文解字注》中那段話來作說明:

說其義而轉注叚借明者,就一字爲注,合數字則爲轉注;異字同義爲轉注,異義同字則爲叚借。故就本形以說義,而本義定;本義既定,而他義之爲借形可知也。故曰說其義而轉注叚借明也。

我們已經說到,這段話總結了“因形求義”和“因形求聲”兩種互求方法。在互求方法上應該包括因義求形和因義求聲。這是說可以根據字義求得何者爲轉注字和假借字,假借字和部分轉注字的共同點是借形,這部分的轉注字其實就是假借字。

前面已經提到,段玉裁所理解的轉注和假借屬於“用字之法”,跟“六書”中的指事、象形、會意、形聲不一樣。雖然同屬用字之法,但劃分的角度不同,因此有交叉:轉注是從“異字同義”的角度劃分出來的,所以他說“異字同義爲轉注”;假借是從跟本義的關係的角度劃分出來的,一個字本義以外的字義都是假借義,所以他說“異義同字爲叚借”。既然“異字同義爲轉注”,從詞的層面看,大致相當於後人所說的單音詞中的同義詞。單音詞中的同義詞,可以是一個詞的本義跟其他詞同義,也可以是假借義(包括後人所說的引申義)跟其他詞同義。例如《爾雅·釋詁》:“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也。”這裡“初、俶”的本義就是“始也”,“哉、首、基、肇、祖、元、胎、落”的“始”義,用的是假借義(包括引申義)。可見轉注字有的用的是本義,有的用的是假借義。段玉裁在提示“因義求形、因義求聲”這兩種互求之法時,對於轉注,取的是使用假借義的轉注,所以他說“故就本形以說義,而本義定;本義既定,而他義之爲借形可知也”,這是很清楚的。因此,段氏的“因義求形、因義求聲”都是爲了解決假借字的問題的。

這跟前面所說的四種互求方法不一樣:前面所說的四種方法,“因形求義和因形求聲”是一對,前者解決跟本義有關的形符,後者解決聲符問題;“因聲求形和因聲求義”是一對,前者解決形聲字問題,後者解決假借字問題。每一對解決的“六書”的問題都不一樣。“因義求形、因義求聲”無疑也是一對,但都是解決假借問題的。這也好理解:因爲“轉注、假借”是“用字之法”,不是造字之法,有其特殊之處。

段玉裁所理解的假借義既然包括詞義引申和用字假借,那麼他理解的“假借義”,實際上是一個字本義以外的字義。詞義引申了,古人沒有給引申義另外造字,仍然用給本義造的字的字形和讀音去記錄這個引申義,在段氏看來,這是假借;語言中的一個單音詞,古人也借用給本義造的字的字形和讀音去記錄,這個單音詞的詞義跟本字記錄的詞義沒有發展關係,這是大家公認的假借。詞義引申也好,用字假借也好,都是借用字形和讀音。因此,根據字的本義求出假借用法,必然涉及形和音兩個方面。這是理解假借字的兩個前提條件。在段玉裁看來,要理解假借,必須有“因義求形”和“因義求聲”兩個方法。

因義求形,指根據本義求得轉注、假借是“借形”,借的是專爲本義造的字的字形。所因之義,指本義;所求之形,指借形。一個字,如果沒有求出本義,就無法斷定所要分析的字義是否借形,因此求本義是先決條件。例如“時”記錄“時機,時宜”是否借形?這得要知道“時”的本義是天時,由此可知,“時”作“時機,時宜”講只是“天時”義的引申義,因此是借形。“斯”有指示代詞的用法,相當於“這,這裡”,這個字義是否借形?得要知道“斯”的本義是“把木柴劈開”,這個本義跟“這,這裡”的意思毫無關係,由此可知“斯”作指示代詞用是借形。

因義求聲,指通過字義去探求假借字和有假借用法的轉注字的讀音,確定它們是否屬於音同音近,從而求得它們屬於“借聲”。義,指本義;聲,指借聲,即跟本義音同音近的讀音。有不少假借字有本字,這裡所謂本字,是指專爲“借聲”字的本義造的字。例如涉及字義引申的有“取”字,“取”的本義是捕取,因此它作“娶妻”講是借聲。娶妻的“取”有本字“娶”,《說文》女部:“娶,取婦也。”段注:“取彼之女爲我之婦也。經典多假取爲娶。”因此“取、娶”讀音相同相近。涉及純屬借形、借聲的,“策”的本義是馬鞭子,因此它作“書冊”講是借聲,段注《說文》“策”:“經傳多假策爲冊。”書冊的“策”有本字“冊”。因此“策、冊”音同音近。

有時候,人們並沒有專門爲“借聲”字的字義造出本字,而是習慣性地借用某一個字來記錄這個借聲字的字義。爲了便於稱說,我暫且叫它准本字。我舉大家熟知的兩個例子來說明這一點。《史記·項羽本紀》“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的“蚤”,本義是跳蚤,古音是精母幽部;這裡“蚤”顯然不能作“跳蚤”講,應該是通“早”。“早”的本義早晨,引申爲在一定的時間之前,按段玉裁的體系,也可算“假借義”,因此“在一定時間之前”的“早”也是准本字,“早”也是精母幽部。“蚤自來謝項王”的“蚤”取“在一定時間之前”的字義,假借爲准本字“早”。《荀子·勸學》“強自取柱,柔自取束”的“柱”。已知“柱”的本義是支撐房屋的立柱,上古音是定母侯部。王念孫《讀書雜志》卷八《荀子一》“強自取柱”條說,這個“柱”不能作“屋柱”講,應該通“祝”。“祝”的本義是祭祀時主贊詞的人,古音章母覺部,讀音跟柱子的“柱”相近。“祝”還有一個字義“斷,弄斷”,古書有一定數目的用例;這本是一個假借義,因此“祝”作“斷,弄斷”講可以算一個准本字。“強自取柱”的“柱”就是取“斷,弄斷”的字義,假借爲准本字“祝”。

由此可見,段玉裁對“假借”很重視,形音義互求中的“因聲求義、因義求形、因義求聲”這三個方法是用來解決假借問題的。三個方法都以本義爲已知條件,但角度不同。“因聲求義”的已知條件是某字的本義和古音,在訓詁中,某一個字義既然不是本義,則要求出它哪一個字的假借義,是什麼假借義;“因義求形”的已知條件也是某字的本義和古音,在訓詁中要求得它用於某一義是一個“借形”,並進而求出是哪一個字的借形;“因義求聲”的已知條件是某字的本義和古音,在訓詁中要求得它用於某一義是一個“借聲”,並進而求出是哪一個字的借聲。


七、結語

上面我對段玉裁所講的形音義互求的方法作了闡述。最後我想表達幾點意見,供同學們參考:

(一)段玉裁率先對小學的互求之法作了全面而系統的總結,具有創始之功。今後要發展中國語言學,我們應該批判繼承傳統小學的優良傳統、科學成果,不斷豐富我們對古漢語規律的認識,將古漢語形音義的研究導向深入。

(二)段玉裁的互求之法,指的是古形、古音、古義的探求規律,基本屬於共時研究的方法。這些方法都可以作爲專題進行更深入的研究。

今人關注“因形求義”和“因聲求義”這兩種方法,並作出進一步的探討,成就很大。但段玉裁理解的“因形求義”和“因聲求義”跟今人不完全相同。他的六種互求之法是跟六書的理論緊密聯繫在一起,實際含義是:

1,因形求義,指根據漢字字形結構求得某些形體屬於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字中的意符,進而求得字的本義。形,指表意的形體;義,指本義。

2,因形求聲,指根據形聲字的結構把握聲符所記錄的字音,得出該形體屬於聲符。形,指表音的形體;聲,指聲符及其所記錄的讀音。

3,因聲求形,指根據語音求出合體字中某個偏旁是形聲字的聲符。聲,指讀音;形,指表示讀音的形體。聲符本身是個偏旁,段玉裁認爲從音韻的角度能看出哪些字是形聲字的聲符所代表的形體。形聲字要拿一個字作做聲旁,“必以此聲爲形”,因此可以因聲求形。

4,因聲求義,指在對漢字字形結構的分析求得一字多義中某些字的字義非本義的基礎上,根據古音求得某個字義是假借義,是哪一個字的假借義。所因之聲,仍然指讀音;所求之義,指假借義,包括今天所說詞的引申義和用字的假借。

5,因義求形,指根據假借義求得轉注、假借是“借形”,借的是專爲本義造的字的字形。也指在已知字義相同的情況下,將不同的字串聯起來,求得某些字屬於轉注字。義,指本義;形,指借形。

6,因義求聲,指通過字義去探求假借字和有假借用法的轉注字的讀音,確定它們是否屬於音同音近,從而求得它們屬於“借聲”。義,指本義;聲,指借聲,即跟本義音同音近的讀音。

(三)段玉裁還將互求之法跟“古”“今”的概念聯繫起來。《廣雅疏證序》:

有古形,有今形;有古音,有今音;有古義,有今義。六者互相求,舉一可得其五。

從理論上說,小學互求的方法又可以細化爲以下三十種:

1,因古形求今形    2,因古形求古音

3,因古形求今音    4,因古形求古義

5,因古形求今義    6,因今形求古形

7,因今形求古音    8,因今形求今音

9,因今形求古義    10,因今形求今義

11,因古音求古形   12,因古音求今形

13,因古音求今音   14,因古音求古義

15,因古音求今義   16,因今音求古形

17,因今音求今形   18,因今音求古音

19,因今音求古義   20,因今音求今義

21,因古義求古形   22,因古義求今形

23,因古義求古音   24,因古義求今音

25,因古義求今義   26,因今義求古形

27,因今義求今形   28,因今義求古音

29,因今義求今音   30,因今義求古義

將漢字形音義和“古”“今”的概念結合起來研究小學互求方法,這說明段玉裁已有明確的“史”的意識了。這些具體方法的内容也都可以作爲專題作進一步的科學研究。按照今天的科學分類,這三十種方法中,第一種“因古形求今形”、第六種“因今形求古形”、第十三種“因古音求今音”、第十八種“因今音求古音”、第二十五種“因古義求今義”、第三十種“因今義求古義”這六種方法可以放到自求之法中。

(四)小學的互求之法能否解決小學中的所有問題?不能。段氏所分析的還是互求之法,這就意味著還有自求之法。形音義的自求之法顯然有:

1,因形求形   2,因聲求聲   3,因義求義

例如唐蘭《古文字學導論》下編中所說的“偏旁的分析”之法,根據已知的古文字偏旁去認帶有這個偏旁的字,要用到因形求形;根據韻文、諧聲、假借、聯綿字、讀若、聲訓等材料去研究古音系統,要用到因聲求聲;訓詁當中的因文定義要用到因義求義,等等。

如果跟“古”“今”的概念聯繫起來,則還有如下六種:

1,因古形求今形    2,因今形求古形

3,因古音求今音    4,因今音求古音

5,因古義求今義    6,因今義求古義

例如方言考本字,要用到因今形求古形、因今音求古音、因今義求古義;探討漢字形體、漢語詞義的演變,要用到因古形求今形、因古音求今音、因古義求今義等方法。

(五)根據以上的討論,我們不難看出:傳統小學的研究方法,無論是“自求之法”和“互求之法”直至今天還大有用武之地,需要我們繼承發展。

我們可以將小學的方法分爲“自求之法”和“互求之法”兩大類,每一類裡頭又跟“古”“今”的概念結合起來,研究傳統的小學方法,爲中國語言學的建設提供新的研究視角和方法論系統。以上每小類中的研究方法都值得作深入細緻的探討,這可以作爲今後的研究課題。將這些課題研究好了,必然會爲中國語言學和國際範圍内的語言研究作出新貢獻。

(六)傳統小學的這些研究方法主要集中在文字符號的聚合關係方面,組合關係的探討還比較薄弱,這也是今後需要加強的研究内容。


琪然的《段注說文攷校羣書類纂》馬上就要跟讀者見面了,很高興地將我2015年寫就講演稿《談談傳統小學中形音義互求的方法》主體部分抄錄在本書前面,希望讀者諸君了解段玉裁攷校羣書的方法有所幫助,並借此祝賀該書出版,希望琪然快馬加鞭,不斷取得新成就。

是爲序。

孫玉文2022年9月19日於京西五道口嘉園之天趣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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