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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晔 徐好好 | 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的应为与可为

周晔 徐好好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4-02-05


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的应为与可为


作者简介

| 周晔教授


周晔,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好好,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目录速览

一、引言

二、乡村振兴需要乡村教师积极作为

三、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的应为

四、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作为的现实困境

五、构建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可为的支持体系


摘要

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对于新时期乡村发展提出的重大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乡村教师有所作为。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应当是人才培养的主体、优秀文化的传播代表与乡村治理的智囊参谋。但是,当下的乡村教师仍处于缺乏作为意识、权威角色式微以及缺少作为支持的困境之中。因此,构建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可为的支持体系是十分必要的,这需要唤醒乡村教师作为的主体意识,通过回归乡土和创建良好舆论氛围重构乡村教师权威角色,为乡村教师作为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

乡村教师;乡村振兴;应为;作为;支持体系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乡村振兴中学校的乡土文化功能及其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9BSH09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时指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不仅是乡村产业的振兴,也包括乡村教育的振兴。只有办好乡村教育,才能更好更持久地促进乡村振兴。乡村要全面振兴,教育当先行。


随着政策的出台与实施,近年来关于乡村振兴与乡村教育振兴的研究数量激增。已有研究在乡村振兴与乡村教育振兴的关系上基本达成共识,实现乡村振兴,最根本的因素在于人才,教育能为实现乡村人力资本的积累与转化奠定基础。[1]作为乡村教育发展的中流砥柱,乡村教师在培养人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肩负着重要的时代使命。但是,目前鲜有直接讨论乡村振兴中乡村教师作为的研究成果。较相关的研究成果,其主题是乡村振兴中乡村教师的使命和乡村振兴中乡村教师的角色,尚未系统阐述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的应为与可为,更缺少对乡村教师作为的现实困境的考察,也没有从理论上构建起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可为的支持体系。


本文将逻辑地回答乡村振兴为何需要乡村教师的作为、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的应为有哪些、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作为的现实困境是什么、如何构建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可为的支持体系等问题,这将进一步清晰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教师的社会使命与时代担当,进一步回应乡村教育如何促进乡村振兴的问题。



二、乡村振兴需要乡村教师积极作为


实现乡村振兴,乡村教师的积极作为是极有必要的。在乡村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教师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德高望重,影响和引领着乡村社会的道德风貌;他们饱览诗书,为乡民子弟传道授业解惑;他们通情达理,调节和维护着乡土社会的行为规范。当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乡村社会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也为乡村教师的作为提出了相应要求。


(一)落实国家战略的要求


从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来看,新时代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2]从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的需要来看,乡村教师致力于培养热爱乡村、有乡土情怀、有志于投身乡村振兴的人才,为乡村振兴培养更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力量。“教育是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业。”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对优先发展教育、促使教育全面服务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大局提出了根本要求,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宏观决策的重要遵循。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逻辑前提在于:教育是积累农民人力资本的重要载体,教育是传承乡村优秀文化的有效途径,教育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智识利器。[3]历史与现实足以表明,乡村教师在落实国家战略要求上担负着独特的使命。


回顾历史,乡村教师曾为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铸就了我们穷国大国办大教育的辉煌成绩。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改变广大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乡村教师撑起了我国的乡村教育事业,扛起了扫盲教育的重任,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出大量人才。近年来,乡村教师在脱贫攻坚事业中同样勇于担当,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推动力量。精准脱贫更是离不开每一位乡村教师的奉献与付出,在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后,乡村教师致力于解决乡村儿童“有学上”“有书读”甚至是“上好学”的问题,显现出了教育的强大功能。展望未来,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乡村教师。乡村教师是乡村新生劳动力的培养者,能够使乡村潜在的劳动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从而助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乡村教师以其高尚思想和专业能力教育人、塑造人,保障乡村教育质量的飞跃与全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助力。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要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繁荣、民族振兴、教育发展,需要我们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需要涌现一大批好老师”[4]。乡村教师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在乡村传播科学知识、技术技能,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伴而行,互促共进。回首乡村教师的历史贡献,展望新时代乡村教师的重大使命,国家战略的落实,需要处于乡村教育最核心要素地位的乡村教师的积极作为。


(二)履行教师职业的使命


教育学视野下,乡村教师是乡村的“教师”,教师角色与责任的规定性决定了乡村教师应当积极作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5]教师对其职业使命的意识与担当决定了学校教育的成败,作为一名教师,他们是教育决策的执行者,是学生学习过程的监督者,承载着影响学生及其家庭、乡村未来的重任。乡村学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他们的成长状况决定着乡村振兴的成效。乡村教师是乡村教育的第一资源,是发展乡村教育事业的关键所在,他们肩负着发展乡村学校教育的主体责任,在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是其主体责任的直接体现,更是每一位乡村教师为实现个人发展应当追求的目标。因此,乡村教师要认清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出于对教师职业使命的履行,在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


社会学视野中,乡村教师是“乡村的”教师,其身份的公共属性决定了他们应当积极作为。乡村振兴的实际需求决定了乡村教师特殊的社会责任[6],第一表现在乡村教师可以实行“泥土味十足”的乡村教育。“泥土味十足”是乡村教育的特色与优势,要求教育有效地为农村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服务。作为“乡村的”教师,扎根于乡村,奋斗在乡村教育的第一线,是乡村教育改革的践行者,是撬动乡村教育改革的关键支点。[7]同样,乡村教师也是乡村振兴的担当者。通过编写乡土教材、传承乡土文化增加学生对乡土的认识与了解,增强其对乡土的认同感。第二体现于乡村教师在乡村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利用自身文化优势凝聚力量。乡村教师对乡村情感较深,接触村民较广,作为教师,他们可以向乡村学生传授乡村振兴所需要的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也可以通过学生向村民传达乡村振兴的要求,唤醒村民共同奋斗,为实现乡村振兴凝心聚力。



三、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的应为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教师的积极作为是确有必要的。但是,乡村教师应当有哪些作为呢?明确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的应为,是指引乡村教师更好、更积极作为的前提。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作为乡村中的社会成员,不同的身份赋予了乡村教师多重且特殊的责任。


(一)承担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


乡村教师,是在乡村中承担教育工作的主体。乡村教师首先是国家的教师,准公务员的角色,这是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共同拥有的身份,这一身份要求他们应当忠诚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作为教师,他们履行本职工作的最基本途径是教学,在乡村教育教学方面做出应有贡献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乡村教师是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决策在乡村的践行者、落实者,是乡村教育工作实施的主体,首先应该保证乡村学生完成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学习任务,否则他们很难实现作为教师的价值。所以说,乡村教师是人才培养的主体,是乡村教育得以实施的关键力量。


在乡村学校中,教育好乡村的学生,这是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作为乡村的教师必然要承担的首要职责。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乡村居住的人数越来越少,乡村孩子的数量愈来愈少,即使再少,乡村学校的存在也确有必要,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价值是永远无法忽视的。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办好每一所乡村学校,提高乡村学校的办学质量;对于乡村教师来讲,必然要教好每一个乡村的学生。对于乡村孩子来讲,将来要能够进入主流社会当中来,实现社会地位的升迁,得到社会的认可,必然要通过传统的升学考试这一途径,乡村教师要为这一部分孩子升学、考大学、考好大学提供帮助。笔者走访过大量西部农村地区,愈是偏远落后的地区,对于教育的需求就愈加强烈,可以说读书、接受教育是他们最为体面、最为可靠的改变处境命运的途径。


乡村振兴的实现需要大量人才支持,例如中坚农民、有知识有技术的人、可以获得乡村振兴战略政策红利的人。这样的人才首先应该是来自乡村的、本土的人,这些人就需要乡村教师从小培养。从教师角度讲,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乡村学生的良好习惯、提升乡村学生的整体素质一定是需要乡村教师积极作为的。乡村振兴离不开人才的支撑,而乡村教师就是乡村振兴人才的最初启迪者、引导者、培养者,对于乡村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正确的“三观”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乡村教师可以培养一批甚至更多的热爱家乡、全面发展的乡村学生,引导他们正向发展,有志于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


(二)当好优秀文化的传播代表


乡村教师在学校是文化的传播者,他们除了在学校内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外,还受到乡村其他文化的影响,需要处理与乡村地区文化的关系。广大乡村地区蕴藏着丰富的优秀文化成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优秀乡土文化。乡村振兴离不开优秀乡土文化的滋养。乡村是极具生活气息的地方,乡土文化产生于乡村,是在乡村生活中逐步积累与发展起来的,是乡村不可多得的、得天独厚的优势。例如,如何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如何与他人和平共处、如何面对得失等问题,都能够在乡村中找寻到合理答案。这样的乡土文化之于乡村群众,也许是无意识的,却在方方面面影响着乡村的发展。乡村教师是丰富乡土文化的主力群体,乡村教师是成人社会的代表,从对乡村少年未来发展负责任的角度出发,必须主动承担起传播优秀乡土文化的职责,“乡村教师的素质要求不仅体现在知识的多少与学历的高低,更集中体现在其对乡村社会的亲近与广博的爱”[8]。乡村教师是孩子们教育的领路人,他们对于乡村社会的亲近与爱,是优秀乡土文化得以在乡村少年身上传承的应然之基。


优秀乡土文化是乡村教师应当予以传播的内容。乡村教师可以传播优秀的乡土文化,增强、扩大优秀乡土文化的感染力与影响力,帮助乡村学生乃至家长树立文化自信,为家乡建设与乡村振兴奉献智慧与力量。笔者在甘肃的调研发现,随着乡村文化建设受到重视,有些村庄的土墙逐渐变成了文化墙。墙上是“仁义礼智信”的传统文化,其中宣扬最多的就是孝道文化。文化除了可以“上墙”外,更可以依靠乡村教师进行传播,当学生对于文化的感知存在问题或分歧时(例如调研中发现有学生对“孝文化”的理解存在问题,表现出对师长不尊重的现象),通过乡村教师对学生进行引导,利用学校教育,组织、引导学生学习优秀的文化,甚至可以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向村民传递优秀文化,提高村民的文化意识,进而影响乡村其他群众,提高乡村振兴的文化软实力。还有,很多乡村学校已经尝试开展乡土教育、耕读教育,其主要目的在于传承乡村深厚的文化积淀和良好朴实的民风等,在这个过程中,乡村教师可以积极作为,例如开发乡土校本课程,挖掘耕读资源,通过优秀乡土文化的渗透提升乡村大众的文化素养,这对于乡村学校发展、对于优秀乡土文化传播是非常有价值的。


(三)成为乡村治理的智囊参谋


乡村教师应该当好乡村治理的智囊参谋,活跃于乡村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之中,为维系乡村社会的治理秩序,为乡村治理和乡村政事建言献策,帮乡村建设想法子、出点子、找路子,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协助政府创造良好的社区公共治理空间。[9]乡村教师通过具体的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和更大范围的文化传承与传播,可以促进整个乡村的现代化,助力建构出一个文明道德、充满活力的乡村社会。陶行知先生就当时所处的乡村社会中农民民主意识淡薄的现状,提出乡村教师应该“开创民主之先河”[10],“小学教师应该是民主的酵母,使凡与他接触的人都发起酵来”[11]。陶行知先生对于乡村教师参与乡村社会民主治理的思想,为当前国家政策所提出的建立村民自治的治理模式提供了具体构建思路的指导。


乡村教师应当成为乡村民众行动的先导。《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提出:“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12]新时代的乡村教师就应该是新乡贤,他们的道德水平是能够得到人们认可的,因此在调节村民纠纷方面可以起到积极作用。作为知识和文化使者劝解村民,是参与乡村社区治理的一个方面。亲近真理和正义、具有知识的乡村教师,不应该只活在校墙之内和自己的专业世界里,他们有义务和责任走进乡村社会,参与、引领、指导乡村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广大乡村教师工作在教育一线,他们最了解乡村教育,也比较了解乡村社会的实际情况。在参与政策制定的过程中,他们能够有机会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也有助于提高乡村社会的发展能力与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乡村教师可以通过对学生的教育进而影响到学生的家庭,转变家长的观念,更新家长的意识。教师通过教育学生,让学生影响、感化自己的家长,从而产生文化的意识、治理的理念,共同为乡村社区治理出力。乡村教师应注重民主意识的传播。乡村教师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村民自治相关的法律文件,使得村民在获得村民自治相关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具备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权利观念与民主意识。另一方面,乡村教师应提升乡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力。乡村教师可以与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携手建立相对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明确村民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要行使的权利,从而引导乡村社会建立成熟的村民自治模式。



四、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作为的

现实困境


我们认为,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的应为是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是符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的。以上基于乡村教师职业使命和乡村振兴政策背景,从人才培养、文化传播与乡村治理的角度,在理论上明确了乡村教师的“应为”。但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能否作为,还需要现实层面的考量。我们发现,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要有所作为,主要面临着如下的现实困境。


(一)作为意识不够


乡村教师作为意识不够,使得他们在乡村振兴中无法参与,此乃困境之一。乡村教师基本职责的履行质量决定了乡村学校教育的质量,乡村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对于乡村振兴具有托底的价值。乡村实现可持续的振兴一定是要依靠人才的,长远来看,这样的人才在相当程度上就是现在生活在乡村、在乡村接受教育的乡村少年。就主观方面而言,乡村教师要想积极作为,需要自身具备强烈的支持与服务乡村振兴的意愿与能力。然而,笔者调研发现,当前乡村教师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以外的事务普遍呈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大部分乡村教师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只知其名,真正了解乡村振兴的内涵、系统掌握乡村振兴政策内容的乡村教师屈指可数。乡村教师基本上都不明确自己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角色和地位,没有思考过要不要有所作为、如何能够积极作为、作为什么等问题。大部分乡村教师认为自己的任务只局限于学校,就是“上好课、带好娃”,他们并不清楚自己还肩负着“改造社会”之责任,参与基层民主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更是无从谈起。


在通往现代化的路途中,乡村社会被釜底抽薪,优质人力资源纷纷涌向城市,显现出严重的人才劣势。很多乡村教师也逐渐疏离于乡村社会。不少乡村教师不再安心工作,普遍把教学当作谋生手段,逐渐形成了为客观知识而教、依固定程序而教、为部分学生而教的惯习,他们享受不到工作的乐趣,人在乡村而心向往着城市,更有甚者纷纷设法逃离乡村。[13]如此一来,全人发展、社会生活、公共事务、家国情怀、世界眼光和人类命运等就不会被纳入乡村教师的教育生活世界,参与式、体验式、探究式、综合实践活动等教学方法也就不会真正被应用到教学中。当乡村教师缺乏对公共性身份的体验,那么其在乡村振兴中作为的意识不够便是注定了的。


(二)权威角色式微


乡村教师权威角色式微,导致他们在乡村振兴中无力作为,这是困境之二。乡村教师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多重角色,不同角色在具体生活情境中的冲突,削弱了他们的权威。20世纪八九十年代,人们把乡村教师特别形象地称为“种地的先生,教书的农民”,乡村教师与乡村生活文化是融为一体的,教师就是乡村的长辈,吃住都在乡村,具有典型的“乡土性”。但是在城市化过程中,乡村教师德高望重的“乡贤”形象被逐渐瓦解,导致他们权威角色式微。例如,我们的调研发现,很多乡村教师,特别是年轻的乡村教师,由于工作与生活的“两地化”而被乡村社会视为“陌生人”,慢慢丢失了乡村各种事务特别是公共事务的参与权和话语权,“自己人”的角色丢失导致乡村教师权威旁落;或者行政部门摊派的各项检查、材料收集等辅助工作不受村里人欢迎,乡村教师被村民“冷眼相待”,教育者角色受到“行政人”角色的冲击,从而使教师失去权威。


究其原因,首先,乡村社会及乡村学生获取信息的途径变得多元化,绝不仅仅限于教师的单向传授,教师也不是学生仅有的知识源。学生通过网络媒体可以获得比教师传授更多、更有效的知识。乡村社会中其他主体对于知识的需求,也可以由教师以外的其他方式来满足。其次,乡村教师与乡村社会接触、打交道的时空被压缩。大多数地区,特别是交通便利地区的多数乡村教师在县城购房,在周末和节假日回城,离开学生、学校和乡村社区;城郊学校的乡村教师,大多数几乎每天放学后离开学生、学校和乡村社区。如此,乡村学生只是乡村教师工作的对象,乡村学校只是他们工作的场所,乡村社会与他们几乎没有联系。另外,乡村教师的非本地化限制了他们介入乡村社会公共事务的机会。今天的乡村教师来源多元,如“特岗”“农村硕师计划”“支教”“三支一扶”等,这些教师大多是非本地出身,且在乡村学校工作时间有限,融入乡村社会、参与乡村社会公共事务的机会就大大减少。


再者,既往乡村教师是“知识的代言人”,在乡村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现在乡村教师的权威身份却屡受质疑。在这样的背景下,乡村教师想要有所作为,不得不面对场域窄化、作用维度失衡、内容泛化、认知偏差、阻抑因素多等多重挑战。[14]受到教师权威角色式微所带来的困境的影响,乡村学校在乡村场域中的文化辐射作用也不同程度地被弱化了。在学界,关于乡村教师身份属性的讨论还有争议,教师是否仍然负有参与社会治理的公共性责任的问题还未达成共识。从历史对比来看,乡村教师自古以来作为乡村社会的知识分子,其所具有的文化资本在社会变迁中经历了由被重视到被轻视的过程,相应地,乡村教师所具有的权威也经历了从崇尚到消解的过程。乡村教师在乡村社会中的权威不断弱化,逐渐从乡村社会中游离出来,成为乡村社会发展的边缘人、局外人和旁观者。


(三)支持系统缺乏


除上述两方面外,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想要积极作为,不得不直面缺乏支持的现实困境,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作上缺乏支持让乡村教师承担着过重的责任,致使他们无暇顾及在乡村振兴中的作为;二是政策设计缺乏支持减少了他们在乡村振兴中作为的动力。


尽管近年来相关政策已经在逐步解决乡村教师队伍的突出问题,但是目前,乡村教师队伍不仅仍然存在总量不足的问题,同时还存在结构失衡的问题。在乡村学校,由于师资数量的缺乏,包班教学、复式教学、跨学科教学等极具乡村特色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学校存在“教师的工作量大,无关事务繁杂”的境况。我们的调研也发现,由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缺位与不完善,很多乡村教师还承担着学生管理任务、校园安全值班任务、寄宿制学校的宿舍管理与值班任务等。在这种局面下,乡村教师无暇顾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无力在乡村振兴中有所作为。


目前的政策体系,也尚未设计保障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治理、民主政治权利的内容,这就使得乡村教师超越学校教育界限进而在乡村社会中发挥公共作用缺少了可靠的政策支持。就当下现实而言,乡村教师已然只保留着“教师”身份的存在,而非“乡村人”。在传统乡村自治模式中,乡村教师由于熟谙乡村传统习俗和乡规民约等,往往承担着与文字相关的一些乡间事务,能够满足村民的一些日常需要,积极地参与乡村公共事务中,赢得了村民的尊重与信任。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公权力不断向乡村渗透,乡村社会由原来的自治模式进入国家公权力直接管辖的时代,直接导致乡村教师参与乡村社会事务的机会变少,政策制度中对教师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支持与保障也随之减少。现代化教育制度的确立,学校取代了私塾,乡村教师成为国家公职人员,国家不断提高对教师专业化的要求,而让乡村教师逐渐从乡村公共事务中抽身,限制在学校场域之中,局限于自身的专业性。


对农业大国的中国而言,对向来秉承“礼失求诸野”、以美丽乡村作为精神家园的中国而言,乡村绝不能失守,乡村教育的灯火绝不能黯然,乡村教师的尊严绝不能委顿。[15]近年来,国家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等政策产生了巨大作用,在提高乡村教师工资水平、保障其住房条件、职称评定倾斜方面已经有了很大改善。对于乡村教师工作的物质性问题已经在逐步改善,但他们表现出的日益突出的“精神性”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关注,每一位真正投身于乡村教育事业的教师,都具备着崇高的人生追求,他需要的不只是物质上的激励,更需要精神上的肯定,这就需要政策及社会对其认可,这将成为鼓励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的最大动力。



 五、构建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可为的支持体系


乡村振兴不仅是一个目标,更是我国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时代选择,乡村教师应主动作为,主动实现从“政策旁观者”向“战略担当者”的转变,自觉担当起时代使命,推动乡村教育不断向振兴迈进,推动乡村走向振兴。乡村振兴中乡村教师应当有所作为,这是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选择。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的作为,需要发挥主体能动性,也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构建一个良好的支持体系。我们既然承认乡村教师是中国乡村教育振兴的基石,构建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可为的支持体系就刻不容缓。


(一)唤醒主体作为意识


意识的自觉是行动产生与延续的力量来源,强烈的主观意愿是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的基础。因此,在乡村振兴中乡村教师的积极作为离不开他们主观意愿的觉醒。“乡村教师要做改造乡村生活的灵魂”,即“他(乡村教师)的足迹所到的地方,一年能使学校气象生动,二年能使社会信仰教育,三年能使科学农业著效,四年能使村自治告成,五年能使活的教育普及,十年能使荒山成林,废人生利”[16]。乡村教师不单单是乡村学生的教师,也应该是乡村民众和乡村社会的教师。


具体而言,在乡村教师的培养过程中增加“公共意识教育”内容,以唤醒他们积极作为、服务乡村振兴的意愿;在教师招聘考试中增加“公共意识教育”的内容,帮助他们进行理性选择,增强服务乡村社会的责任感。无论是未来的乡村教师还是当前在岗的乡村教师,除了应当拥有教书育人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外,还要不断提升直接服务于乡村振兴的意愿。需帮助他们明确教师的责任意识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更应该成为乡村振兴的引领者,乡村教师不光需要专业知识与能力,还需要有对乡土的眷恋与热爱,有改造乡村、振兴乡村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从而让他们能够意识到自己在乡村振兴中的角色,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


在乡村教师的培训类课程中增加“公共意识教育”的相关内容,帮助他们明确作为乡村教师的文化责任与公共服务意识,快速提升在乡村振兴中作为的知识储备和能力。另外,考虑到现有制度不完善的现实,乡村学校可以率先实行一些激励措施,如将教师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具体表现与评优评先及绩效考核挂钩等,以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积极作为的主动性与热情。笔者在调研中,也有一些学校认为,可以适当地采取一些“强制”手段,增加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作为的体验,当他们有了切身体会并且有了明显收效时,自然就唤醒了他们的主体意识,今后就有可能选择主动作为。


(二)复归教师权威角色


如前所述,体认到乡村教师作为优秀文化的传播代表意味着乡村教师要在“塑造新时代文明乡风,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方面发挥作用,因此他们对于自身角色的认知就必须超越“教书匠”的局限,重新寻回自身权威角色的价值,从而发挥乡村教师权威角色的影响作用。


1.明确乡土角色使命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和乡村教师自身专业发展日渐受到重视,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乡村教师专业成长的根本属性是乡村性、乡土性。[17]乡村性、乡土性的特质相应地决定了乡村教师需要回归乡土,明确自身角色认知,从而更好地肩负起保护、传承、发展和创新乡土文化的使命,培养深谙乡土文化、有强烈文化认同的乡村学生。


需要强调的是,回归乡土并不意味着要给乡村教师工作赋予额外的负担与压力,而是要充分认识到因其独特的工作场域而肩负的另一重角色使命。乡村教师应自觉根植于乡村社会中,以乡土文化为根基,融入乡村,主动参与乡村社会发展,寻找一条符合乡村教师特质的路径。这条路径本就内含于乡村教师工作的过程之中,通过与周围环境产生联系,汲取营养。目前已有一些乡村学校开始尝试通过乡土课程来提升乡村教师对乡土文化的感知力与认同度,弥合学科课程与乡土文化之间的缝隙,通过乡土课程唤起乡村学生的乡土文化意识,塑造乡土文化认同感,这是值得推广的一种方式。乡村教师应该积极大胆尝试,立足乡土文化,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渗透、传播乡土文化,采用具有乡土特色的教学方式,通过寻找内在价值来找到归属感,明确自身的角色认知。


2.营造正向舆论氛围


乡村教师权威角色的重构首先有赖于他们自我的觉醒,同时还要全社会赋予良好的期待,以加固他们的权威。社会大众对于乡村教师形象的认知和他塑,除了日常社会交往中的实际接触和感性认知外,主流媒体的报道、影视作品的宣扬、学术研究对营造乡村教师相关舆论发挥着重要作用。客观、准确、全面地塑造乡村教师的积极形象,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重建乡村教师权威的意义重大。


当前主流媒体有关乡村教师的报道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对乡村教师的塑造存在“神圣化”、对人物表达方面存在“同质化”的问题[18],如“爱岗如家”“扎根大山几十年”“带病坚持工作”等等。对于乡村教师而言,这种“程式化”的报道主题和形式,严重影响了他们在公众视野中的形象,乡村教师应有的权威在不知不觉中被压制束缚。“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离不开媒体的舆论力量的支持,需要借由媒体向社会传送真实的、积极的乡村教师形象。”[19]报纸、杂志,以及各种新闻媒体和舆论平台在宣传、舆论引导时应当把握好尺度,不能为了追求传播率而迎合、失真。除了典型报道宣传外可以多一些职业发展、教师流动、社会地位等方面的报道,帮助乡村教师发出真实的声音,以此来增强乡村教师的社会责任、个人机会与话语权,不仅可以吸引社会大众对乡村教师的关注,更重要的是扭转乡村教师形象,树立起权威,同时激发乡村教师的责任感、自豪感,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


同样,学界对于乡村教师的研究也应该有所转向,以“优势视角”开展对乡村教师的研究。研究需要有“问题(problem)视角”,然而若只有问题视角,研究就是有局限的,研究就没有做到客观性,其本身就是有问题的。问题视角的研究聚焦于关注研究对象的所表现出的问题,旨在帮助研究对象改进问题,回到“正常状态”,与此不同,“优势视角”的研究在于挖掘研究对象的价值与特点,为研究对象做出合理辩护。因此,对乡村教师的研究绝不应该仅有问题视角,因为问题视角的研究可能会蚕食研究对象的信心,逐渐减低他们的自我认同、自我效能感,从而给研究对象带来负面影响,长此以往,不利于乡村教师的积极转变。乡村教师权威的树立与自我建构有关,但也是有赖于外界影响的。不少人认为乡村教师是乡村学校教育质量不高的罪魁祸首,研究者首先应该丢掉这种偏见,给予乡村教师理解、尊重和关注,客观、理性地分析他们所拥有的优势,帮助乡村教师树立信心。让乡村教师如其所是,成就其生命之美;予乡村教师物质倾斜,成就其生活之富;容乡村教师之异质,成就其创造之乐;申乡村教师知识分子之地位,成就其价值之重。[20]对乡村教师的研究更应该讲述乡村教师的教育故事、总结乡村教师教育教学经验、凝练教学智慧,通过这样的方式提炼出基于乡村教师实践的丰富、坚实的教育经验与教育理论,如此方有利于培植乡村教师的自信,从而推动乡村教师权威的形塑与坚定。


(三)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为了能够让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有可靠依据与强劲支持,同时明确乡村教师作为的方向、价值与责任边界,需要设计制定合理的制度、政策为乡村教师积极作为提供支持。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减轻非必要性负担


从国家现有政策层面讲,要不断完善有关政策设计并付诸行动,真正地支持乡村教师,关心乡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首先是要持续补充乡村教师数量,完善各学科乡村教师配置,为其减轻工作压力。例如,可以通过定向公费师范生培养补充教师数量,通过转岗补充音体美等专业教师,通过轮岗交流制度填补乡村学校教师缺口,等等。此类政策设计已经在逐步完善,在此不再赘述。其次是应当切实为乡村教师减轻负担。学校经常面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又要应对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这些经常性甚至重复性的事务不仅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通过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政策要求,逐步减轻中小学教师的负担。例如,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明确“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未经县级以上党委审批、未列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不得开展。除教育行政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21]。通过落实教师减负政策,卸掉乡村教师在其他非必要性事务上的负担,能够确保他们有时间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同时在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


2.健全荣誉激励制度


荣誉是国家和社会肯定与赞扬乡村教师辛勤付出、教育成就与社会贡献的表达。在荣誉激励制度方面,除了前文提到的乡村学校采用与考核挂钩的方式外,更高层面的荣誉激励制度设计与落地也是至关重要的。设计针对乡村教师的荣誉激励制度,要特别重视关照乡村教师精神层面的需求,这不仅是支持和鼓励、吸引乡村教师从教、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也能为他们实实在在地参与乡村振兴提供动力支持。


各级政府、各系统应该建立规范、合理、成体系的荣誉激励制度,不仅表彰乡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而且要对乡村教师对于乡村振兴的贡献予以肯定。一方面,各级政府、系统可以设置一系列如“最美乡村教师”等荣誉称号或奖项(这一奖项的称号可以设计得更具地方特色),在考核内容中适当增加“乡村教师服务乡村振兴”的标准,通过将该荣誉划入职称评定、绩效评定或提供部分资金支持用于助力乡村教师服务乡村振兴,提高这些奖项的知名度和含金量;另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届人士、公益组织等不同群体关注乡村教师,为其作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让乡村教师感受到社会各界对他们的陪伴、关心和支持,从而更有动力去服务乡村教育事业,为乡村振兴奉献自己的力量。


3.形成政策支持系统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强调,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通过教育助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移风易俗行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2]2020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指出:“注重发挥乡村教师新乡贤示范引领作用,塑造新时代文明乡风,促进乡村文化振兴。”[23]上述文件的内容,为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教师的积极作为提供了政策依据,但截至目前仍然缺少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条例或细则,尚未形成保障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作为的支持系统。


由于政策具有导向、激励和约束的作用,形成政策支持系统就能够为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的作为提供指引、确立依据、规范行为,如此便有利于唤醒乡村教师作为的积极性,使得乡村教师的作为更加具有活力、具有深度,充分发挥其能动性,驱动他们为乡村振兴做出更大贡献。具体而言,由于大量人口外流,村民自治主体缺失严重。村级民主管理需要有监督者,乡村教师作为村干部、乡村医生之外的知识分子,可以作为群众代表监督村民委员会、村干部,并在各重大事项决策中行使投票权。然而,乡村教师的这一作为需要有政策提供保障才可行,然而目前政策方面尚属空白。故此,可以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政策制度,形成政策支持体系引导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不断作为,同时也应该通过制定政策让乡村教师明确作为的边界,避免他们作为时越界。


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之下,乡村教师应该有所作为、可以有所作为,乡村教师要意识到他们不只是教师的角色,还是乡村社区的一员。乡村振兴,人人有责,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教师的积极作为。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关系着“三农”问题的妥善解决,蕴含乡村教育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以及乡村人力振兴的逻辑向度。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是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紧扣时代脉搏、契合乡村现代化建设方向的适时之举,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也是应有之义。真正心怀乡村振兴事业,将自己的教育工作根植于乡村生活与乡土文化之中,认可乡村教育的独特价值,发挥乡村教师的独特智慧的乡村教师,一定能在乡村振兴的历史进程中不断积极作为。


(注:以上图片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参考文献


本文刊于《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2年第1期,第10~19页。为阅读方便,此处删去原文注释,如有媒体或其他机构转载,请注明出处。

引用格式:周晔,徐好好. 乡村教师在乡村振兴中的应为与可为[J].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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