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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供水总公司招聘77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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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供水总公司招聘77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工公告

  为科学公正选拔人才,改善单位人员专业技术、文化、年龄结构,及时补充企业发展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工,根据《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企业人员招聘暂行规定》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我公司拟组织招聘和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及技工,现将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和选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信息

  三、选聘岗位信息


  四、应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㈢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㈣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㈤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㈠发布公告(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4日)

  招聘信息发布渠道选择保定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网站、“保定供水”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㈡公开报名(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1.报名办法:

  ①符合应聘条件人员从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表。

  ②符合应聘条件人员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来保定市五四中路1438号供水总公司门口东侧50米报名办公室参加现场报名。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参加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低于3:1的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

  4.联系电话:7912415

  ㈢资格审查(2021年5月26日—2021年5月31日)

  由保定市供水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地点设在保定市供水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合格者经局组织人事处复审后进入笔试或面试环节。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㈣考试

  根据岗位所需的条件,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技能考试。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三部分。笔试及技能考试试题由供水总公司委托第三方出题,技能考试和面试由供水总公司组织。

  1、笔试:由局组织人事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保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站。

  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成绩按报考人员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需要参加技能考试的专业,按参加技能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4:1的比例进入技能考试。

  2、技能考试:电工,需按照规定参加技能实际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委由供水总公司技术负责人和保定市相关专家组成(3人)。

  以公司实际工作中的电工技能需求为主,重点考核配线、查找故障、PLC编程及处理问题、电动机的启动控制编程修改和调整。

  参加技能考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加上技能考试成绩排名,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

  3.面试:根据岗位所需的条件,对拟选聘人选进行面试、业绩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面试评委组共5-7人,面试按局有关规定,由局机关处室、供水总公司相关领导组成,进行现场面试或网络视频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问题能力、专业技能、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

  专业技能硬件加分条件为:

  ⑴专业技术人员

  ①双学位,硕士学位加5分,学士学位加3分,只加最高分;双学历,本科加3分,专科加2分,只加最高分;双学位和双学历只选择一项加分。

  ②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加10分,二级注册执业资格加5分,同时拥有一级和二级注册,只加最高分。

  ③高级职称加10分,中级职称加5分,只加最高分。

  ⑵技工

  一级技师加10分,二级技师加5分。同时拥有一级和二级技师,只加最高分。学历和职称只加最高分。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职称和注册执业资格不加分,加分加面试分数为面试总分。

  ㈤综合成绩

  参加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30%+技能考试X40%+面试成绩X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参加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学历层次高的;③工作年限长的顺序排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考核。

  ㈥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和拟聘人数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应聘该岗位(专业)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㈦考察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外调等方式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项目的考察考核,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报告。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㈧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㈨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流程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㈩有关事项

  应聘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信息。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驻局纪检组派人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和评委,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出现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㈡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㈢严格招聘纪律。严格工作纪律、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㈣监督电话:

  0312-3115729(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处)

  0312-3116150(市纪委监委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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