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户籍!公安局辅警新招70人,男女有岗,高中起报!
招聘速览
保定铭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关于为涞水县公安局招聘40名辅警的公告
邯郸馆陶县2021年公安局招聘30名警务辅助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保定铭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关于为涞水县公安局招聘40名辅警的公告
受县公安局委托,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40名,现将相关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涞水县公安局辅警又称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由县公安局统一调配。
二、招聘原则
实行“统一、公开、透明、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1年8月12日至2003年8月12日之间),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职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户籍不限。
(三)女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1年8月12日至2003年8月12日之间);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职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户籍不限。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七)无心理障碍或异常。
(八)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九))特殊人才、有专业技能或有特长的人员,条件视情况放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如有隐瞒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合同;
四、招聘数量
辅警40名,其中男性34名,女性6名。
五、相关待遇
被招聘人员试用期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有关事宜。
(一)工资待遇按《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执行,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参加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每人每月工资1600元、满5年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人每月工资2100元;满15年以上的每人每月2400元,
(2)补助:部分警种有岗位补助200-300元。
(3)三年增长:工作满一年者,第二年开始月工资增加100元,连续增长三年。
(二)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配发服装;
(三)2021年即将开展“辅警改革”,将进一步规范辅警管理,拓展辅
警职业发展空间,提高辅警待遇。
六、报名及聘用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8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涞水县德成路219号浩星商务楼六楼(602)
3、咨询电话:13613226558、13613320339
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验证代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认证材料》)、个人征信证明、退伍证及特技、特长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6张(照片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初检,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者一律取消资格。
4、考试。考试内容共设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部分。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和有关法律知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范围: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我展示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政审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聘用公示。
7、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被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hbrsksw.com/html/bd/2021-08-18/25854.html
邯郸馆陶县2021年公安局招聘30名警务辅助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充分实现全县社会治安平稳、和谐发展,结合公安工作实际,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劳务派遣人员30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依法、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二、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25名,女5名。
(二)招聘对象:
高中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退役军人、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心理咨询等特殊人才优先录用。
(三)招聘形式:
采用公开报名,通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招录后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2.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3.限制在18周岁(2003年8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5.视力: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
6.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本人及直系亲属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直系亲属违法上访,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具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体能测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组织报名
现场报名(8月20日-8月25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填写《馆陶县2021年公安局警务辅助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手印。
(4)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2.资格审查(8月26日)
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考试。
(二)体能测试
测评时间:2021年8月27日(上午6:00-9:00)
测试地点:馆陶县陶山中学
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4折返跑
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达标;按实际体能测试达标人数确定入选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组织考试
1.组织笔试考试(8月29日)
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2.公布笔试考试成绩(9月1日)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组织面试(9月3日)
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国家一类考试标准来进行。面试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馆陶户籍者。如果仍相同,则全部录取。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三龄一历”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审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方式,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公安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工作岗位由县公安局负责安排,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工作期间,聘用人员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建立辅警工资待遇动态化增长机制,工资待遇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层级补贴+绩效工资,并随最低工资标准和周边县辅警工资待遇情况调整而调整,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行层级化管理,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根据《馆陶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确定辅警层级和层级补贴。
五、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馆陶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解释。
(四)所有招聘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均需提供三日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
详情请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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