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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志| 漫谈“翻译与鸦片战争” (一)∶为什么要研究“翻译与鸦片战争”?

王宏志 翻译史研究 2021-01-25

本文为王宏志教授原创“漫谈‘翻译与鸦片战争’”系列文章的第一篇。《漫谈“翻译与鸦片战争”》将定期在“翻译史研究”公众号上推送,以较轻松的笔调描绘翻译在鸦片战争的角色和影响,剖析当中出现的翻译问题所带来的历史后果,让我们一方面认识历史,另一方面更好地理解翻译在国家历史和文化进程中的重要性。


△王宏志教授,2017年8月摄于英国国家档案馆,馆藏大量鸦片战争时期中英往来文书及相关资料。


作者简介


王宏志,祖籍广东省南海县,香港出生长大,接受最典型的香港英式教育(皇仁书院、香港大学、英国伦敦大学),酷爱中国文化,大学时期违背父母意愿去报读文科,主修翻译及中国文学。曾任教于香港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现任香港中文大学翻译系人文学科讲座教授兼系主任,翻译研究中心主任,出版专著10余部,论文130余篇;自1990年代初开始利用文化转向翻译研究理论进行翻译史研究,并提出绝大部分的翻译研究应该是翻译史研究的观点。近二十年积极关注翻译与近代中英关系,正在撰写“翻译与近代中英关系研究三部曲”:《龙与狮的对话:马戛尔尼使团访华的翻译问题》、《天朝的译者:从李叶荣到张德彝》及《翻译与鸦片战争》。


漫谈“翻译与鸦片战争”(一)

为什么要研究“翻译与鸦片战争”?


王宏志


△中英双方代表在“汗华丽号”(the Cornwallis)上签署《南京条约》,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1842年8月29日)


毫无疑问,1840-1842年的第一次鸦片战争是近代中国历史上其中一桩最重要、影响最深远的事件。很多历史学家以鸦片战争以及随后中英所签署的《南京条约》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原因就在于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与欧洲国家爆发的战争,而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除大额赔款外,更把“天朝”的土地割让出去,还要开放多个通商口岸,中国的大门被迫打开,中外关系的历史从此改写。因此,鸦片战争长期受到中外历史学家的关注,相关的论文与专著数量惊人,1997年香港回归前后出现大量的著作外,就是近10年最少也有两部英文专著出版(Julia Lovell, The Opium War: Drugs, Dreams and the Making of China (2011);Stephen R. Platt, Imperial Twilight: The Opium War and the End of China’s Last Golden Age (2018)),前者尤其受到广泛注意,台湾和大陆先后出现中译本。


对于我个人而言,鸦片战争有特殊的意义。应该说,认真地以学术态度去察看鸦片战争大概始于二十年前左右——我第一篇有关鸦片战争的论文首先在2004年的一次国际会议上发表,然后正式在2007年出版(“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 During the Opium War Between Britain and China (1839-1842),” in Myriam Salama-Carr, ed., Translating and Interpreting Conflict, pp. 41-57),但其实自小对鸦片战争已十分关注。在殖民地时代的香港出生长大,一直受的是英式教育,中学时期的中国历史课也是用英文教授,读的都是西方人写的中国史著(后来才知道,我12岁第一堂历史课的老师Mr. John Stokes司徒庄先生是一位颇有名气的历史学家),因此,最初对鸦片战争的认知是西方中心的,我们都只管叫它作The First Anglo-Chinese War,也不知道鸦片是战争的主要原因。不过,还记得是大概15岁左右吧,误打误撞地把徐中约的《中国近代史》(Immanuel Hsü, The Rise of Modern China)拿来作课余读物。虽然徐教授是在美国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任教,这本书也是以英文写成,但观点上并不是西方的。看到外强的侵略压迫,清廷的腐败无能,节节败退,年轻的我义愤填膺,很是激动和难受。


△作者就读的中学皇仁书院(Queen’s College),创立于1862年,前身为中央书院(Central College),孙中山曾于1884-1886年就读该校。


另一方面,从五、六岁开始,我慢慢认识到当时香港跟中国大陆存在着许多差异——我的祖母、伯父和两个姑姑,还有一大堆的表兄弟姐妹都住在广东乡间,每年总有一两次我跟着母亲回乡探望,千方百计地带上各种各样的衣食用品,万水千山地走进既陌生又亲切的故乡(高中时曾写过一篇题为《月是故乡明》的散文——文章开首大概是“‘露从今夜白’,故乡的祖母可有穿上我去年带回去的棉袄?”)。我开始思考:香港究竟是怎样来的?答案原来很简单:鸦片战争。自此,我就希望能对鸦片战争有更多的理解。这也许不能简单地说成是个人的经历或感受,几百万的香港人中大概也有好些人会有类近的想法,而割让为英国殖民地又岂止是香港这蕞尔小岛的问题?开始的时候我们不是说过鸦片战争是近代中国历史上其中一桩最重要、影响最深远的事件吗?要更好地理解晚清以来中国历史的进程、要更好地从历史中吸取教训、要更好地走向未来,我们是否应该首先要更好地认识鸦片战争?


△罗湖口岸旧影


诚然,有关鸦片战争研究的文章和专著很多,各有特色,也展示了不同的学术观点甚至政治立场。单以专著而言,英语著作方面,早在1946年便有Maurice Collis的Foreign Mud;而张馨保在哈佛大学的博士论文在1964年也出版成书,在学界很受重视(Hsin-pao Chang, Commissioner Lin and the Opium War)。此外,较多人征引的还有Peter W. Fay, The Opium War, 1840-1842 (1975);Jack Beeching, The Chinese Opium Wars (1975);以及W. Travis Hanes III and Frank Sanello, Opium Wars: The Addiction of One Empire and the Corruption of Another (2002);最后就是上面提过Julia Lovell的The Opium War。中文方面,广为人熟悉是几位近代史专家,包括姚薇元(《鸦片战争史实考》)、陈胜粦(《林则俆与鸦片战争论稿》)、萧致治(《鸦片战争与近代中国》)以至郭卫东(《转折――以早期中英关系和〈南京条约〉为考察中心》)等,他们的作品都非常重要,很有价值;而最权威的鸦片战争研究应是茅海建的《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和《近代的尺度:两次鸦片战争军事与外交》。这些坚实厚重的历史著作,为我们提供了很多有关鸦片战争的史实和诠释。


然而,越是看下去,一个疑问就越来越大:翻译在哪里?


其实,谁也没法想象一场涉及亚欧两个相距千里的国家在进行大规模战争时没有出现任何翻译问题。中英两国无论在语言和文化上都存在巨大差异,鸦片战争中军事、政治和外交上的碰撞无可避免地出现严重的沟通问题,翻译肯定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举例说,中英双方是怎样去了解对方的?情报是怎样搜集的?英国人怎样管治战争时期的占领区?双方的往来文书不需要翻译吗?和约谈判是怎样进行的?最终《南京条约》的中英文本是怎样制造出来的?显然易见,这些都是鸦片战争中一些最基本但又最关键的问题,根本不可能回避。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有必要深入理解“翻译与鸦片战争”。


△《南京条约》,一式二份,其一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另一份则藏于英国国家档案馆。


更何况鸦片战争所出现的翻译问题又是那么的复杂,那么的异于寻常!事实上,我们今天很难准确理解当时双方究竟怎样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当中的核心难题在于中英双方都严重缺乏称职的翻译人员,其中尤以清廷方面为甚。我们知道,明代已设有四夷馆训练外语人才,而清初也沿明制而设四译馆,但所针对的是中国周边的所谓藩属国家和国内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从来没有兼及西方国家。另一方面,自明末开始欧洲商人到来贸易后,广州作为主要通商口岸也确出现了一批负责日常商贸活动“翻译”的“通事”,但无论从语言能力或职业操守而言,他们都远远算不上合格的译员,更不要说清廷对他们全无信任,甚至视为随时可能通番卖国的汉奸,根本不会重用。我从前就写过一篇文章叫《“叛逆”的译者:中国翻译史上所见统治者对翻译的焦虑》(《翻译学研究集刊》13期[2010年]),用上鸦片战争时期一度帮忙钦差大臣琦善(1786-1854)去跟英国人谈判的广东通事鲍鹏的个案,他最后的下场是“即发往新疆,给官兵为奴,遇赦不赦”。在缺乏自己所信任的译员的情况下,清廷把所有沟通和翻译责任都交与英方,最后,连《南京条约》中文版本也是英国人所提供,中方官员除批评其“文理未能通顺”外,清廷上下其实根本不知道条约英文本的内容写的是什么,更不要说查验其中翻译的准确性了。在这样严重不利的情况下签署的《南京条约》,怎可能不是一条不平等条约?


但另一方面,英方的译员又真的很称职满意吗?应该同意,相比于清廷,英方阵营的语言实力确是优胜得多。自从第一位新教来华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 1782-1834)在加入东印度公司为译员,并在公司内开设较常规的中文班后,他们开始有了自己的翻译人员,大大改变双方的沟通模式(可参拙文《“不通文移”:近代中英交往的语言问题》,《翻译与近代中国》,页135-193)。此外,跟清廷很不一样,英方非常理解和重视译员的角色,给与很高的报酬和肯定。例如负责翻译《南京条约》的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 1814-1843)在英方阵营中便拥有极崇高的地位,他的猝然去世被香港总督璞鼎查(Henry Pottinger, 1789-1856)形容为“国家不可弥补的损失”,所有英国船只下半旗致哀。不过,究竟这些英方译员的中文水准怎样?我们就征引一份由英国第一任驻华商务监督律劳卑(William John Napier, 1786-1834)在1834年写给两广总督卢坤(1772-1835)、并由马礼逊和马儒翰父子合力翻译成中文的简短照会:


斯王令。准我等 英国主所设各位监督。有权治理凡有英国人等自从 大英国四海各地方来 大皇帝各地方为贸易。向特准属贵公班衙人来广贸易。惟令本国 大主同协治国政之大部发谕。令公班衙贸易止息终者。



△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 1814-1843),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商务监督处中文秘书兼译员,负责翻译《南京条约》中文本。


尽管马礼逊和马儒翰一直被视为当时英方阵营内中文水准最高的人,但这段译文大概只能以诘屈聱牙,辞不达意来形容。我们能期待中英在鸦片战争这样重大的历史事件中可以通过这样水准的译员来达到满意的沟通效果吗?相反,翻译上的错误几乎是在预期之内,而事实上,我们今天重新检视当时一些文书的原文和译文,包括最重要的条约文本,的确很容易就可以见到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翻译问题。一个一直不为人注意的事实是:英国政府对于自己译员的翻译水准也缺乏信心。我们知道,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后在1858年签订的《天津条约》里,英国人要求写下这样的一项条款:


嗣后英国文书俱用英文书写,暂时仍以汉文配送,俟中国选派学生学习英文、英语熟习,即不用配送汉文。自今以后,遇有文词辩论之处,总以英文作为正义,此次定约,汉、英文字详细校对无讹,亦照此例。


这无疑对中国非常不利,因为一切“总以英文作为正义”就是由英人完全掌握诠释权,但吊诡的地方却是:这些可能引起所谓“文词辩论之处”的译文,跟中国不够水准的通事无关,因为那是由英方自己的译员所提供的,这就是他们所谓的“以汉文配送”的意思。这清楚反映英国政府对于自己译员所提供的译文十分担心,还是英文本更为可靠;而且,这样的要求并不始于《天津条约》,而是早见于第一次鸦片战争正式开战前夕的1840年2月20日,外相巴麦尊(Viscount Palmerston, 1784-1865)发给在华全权代表的指示里:


为了避免将来引起疑问,在正确解释条约时如有任何问题,一定要由英文文本作准。


由此可见,英国政府早就看出翻译问题的严重性。事实上,我们应该明白:在这样重大的政治事件中所出现的翻译问题,往往会引起至为严重的历史后果,影响深远,绝对不能忽视。但很可惜,至今所见到有关鸦片战争的研究和著作里,几乎全没触及语言和翻译问题。这不能不说是重大的缺失。必须强调,翻译缺席的鸦片战争研究不可能是全面的,更不可能是准确的。


我在2013年取得香港特区政府研究资助局的经费,立项研究“翻译与两次鸦片战争”,目的就是要填补这方面的空白,深入探究翻译对鸦片战争产生的影响,希望能提供对鸦片战争更全面和更准确的理解,迄今发表论文十余篇,累积约30余万字,目标是在《南京条约》签订180周年出版专著。但为了让更多人及早关注这个重要的课题,我打算把干巴巴的学术研究成果以较轻松的笔调重写,在“翻译史研究”公众号上分期推送,交代鸦片战争所出现的一些翻译问题,剖析当中的历史后果,让我们一方面认识历史,另一方面更好地理解翻译在国家历史和文化进程中的重要性。知古鉴今,这就是翻译史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除作者照片外,文中配图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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