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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促和解 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江小开 江宁开发区法院 2024-04-15

近日,某系列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江宁开发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被执行企业受到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保障了该企业的正常经营

基本案情

在某系列劳动争议纠纷中,经仲裁调解,南京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前支付三十余名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219万余元。后因驾校未能按时依法履行,三十余名员工向江宁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查询,南京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江宁开发区法院依法追加该公司唯一股东江苏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案共同被执行人,并依法冻结江苏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账户资金。该投资公司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异议之诉过程中,法院积极与该投资公司沟通。投资公司表示,其自身因被法院冻结账户,转贷已被银行暂时搁置,经营较为困难,无法一次性履行完毕,希望分期履行,同时申请法院解除对该公司账户的冻结,为其后续经营创造空间,待贷款款项到位后逐步履行,并表示愿意对相关债务提供担保。



调解过程

在法院的组织协调下,三十余名驾校员工与南京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江苏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执行担保。申请人一致同意解除对该投资公司账户的冻结,该投资公司撤回执行异议之诉


目前,执行和解协议正按期顺利履行。截至2023年10月18日,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股东江苏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向三十余名员工支付一百余万元工资及经济补偿,达到该案近一半的执行标的。



民营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本案执行过程中,江宁开发区法院考虑到债权债务涉及人员众多的情况,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担保的措施,通过执行和解解除对公司账户的冻结,帮助公司逐步恢复业务,回笼资金,提高了被执行人的偿债能力。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能,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供稿:执行局供图:孟好编辑:琚文雁审核:唐昊、宁奇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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