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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部级“老虎”,被查当月还在敛财!

欢迎关注☞ 中宏网 2023-11-11

2023年5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受贿一案。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至2022年3月,被告人沈德咏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配偶、女儿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沈德咏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沈德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沈德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沈德咏敛财的时间节点——从1995年至2022年3月。值得注意的是,沈德咏于2022年3月21日被查,就在他被查当月,沈德咏仍在敛财。


此前报道


虎年首个正部“老虎”

曾在最高法任职



2022年3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沈德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他也是2022年首个被查的正部级官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2018年6月卸任。


2022年9月7日,沈德咏被双开。


经查,沈德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2年12月27日,沈德咏被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沈德咏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信息首次披露重要时间节点


此次公诉信息中,首次披露了沈德咏受贿的几个重要时间点:


沈德咏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公开资料显示,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1975年至1977年在江西省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毕业后留校工作。


1980年,沈德咏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3年毕业后,他回到江西,先后在省委政法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1993年,沈德咏历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等职。1998年,他进入最高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6年11月,沈德咏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08年4月,他回到最高人民法院,任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后担任上述职务达10年。


2018年3月,沈德咏获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同年6月,他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职务。


曾发表离职告别书:问心无愧


2015年8月,他曾以“浅谈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为主题,为最高法全体干警及各刑事审判庭领导班子成员上了一堂党课,他提到“要涵养正气,为人堂堂正正,为官清清白白,坦坦荡荡”“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不搞团团伙伙、宗派主义”。



按照媒体公开报道,2018年6月,离任最高法之际,沈德咏曾通过最高法全体干警的办公平台发了一份《离职告别书》,他提到“根据我的诚恳请求,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

  

“此时此刻,要说一点点失落都没有,那显然是自欺欺人的说法,毕竟是壮志未酬身先老,主动选择退出,既是一种自觉,也是一种无奈。”


《离职告别书》中,沈德咏称,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这所大院,前后20年,我始终如一、问心无愧,真实地做了一回自己,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累并快乐着的感觉。

  

“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


沈德咏简历


沈德咏,男,汉族,1954年3月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1972.02-1975.02 江西省修水县白岭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5.02-1977.12 江西省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


1977.12-1980.09 江西省师范学院外语系干部、团总支书记


1980.09-1983.08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3.08-1988.09 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干部、调研室副主任


1988.09-1993.03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1992.02-1992.06江西省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3.03-1997.02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1995.09-1996.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1996.09正厅级)


1997.02-1998.10 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1998.10-1998.12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1998.12-2006.11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其间:1999.09-1999.1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5.03-2005.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6.11-2008.04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8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


2018.03-2018.06 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8年6月 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2022年3月 被查


2022年9月 被双开


2022年9月 被逮捕


2022年12月 被公诉


2023年5月 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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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平 萍 | 审 核:王怡然
来源:中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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