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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观点|范劲:《肉蒲团》事件与中国文学的域外发生

翻译学者都关注了 比较文学与翻译研究 2022-09-11

 

摘    要:

上世纪50年代末轰动一时的《肉蒲团》瑞士庭审事件,可界定为中国文学在二战后德国的发生过程中的一个始原性事件。详细解读此事件中的要件,以及和之后李渔的经典化历程的联系,可以发现,抗辩人和法庭的关系乃是汉学研究中隐蔽的交流结构,汉学家履行抗辩人/法官的双重功能,依具体场合在两种身份间摆荡。从而揭示一个事实,中国文学能否进入西方知识系统,既不决定于文学对象个体,也不决定于译介者个体,而是出于系统自身的结构性要求。结构性关联超出了一切主观意志,往往以偶然事件的形式表现出来。

关键词:

《肉蒲团》事件; 系统论; 德国汉学; 交流结构; 李渔;

作者简介: 范劲,文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教授。研究方向:中德文学和文化关系,现代德国文学,西方当代文学理论。


《肉蒲团》事件与中国文学的域外发生


引子:事件和系统


中国文学在西方系统中的存在,并非自然而然,而是世界社会演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成绩,因为中西文学说到底是两种世界想象,相互独立的两个交流系统。如果说五四以后的中国新文学深受西方影响,和西方文学具有观念上的一致性,中国的“文”和西方“文学”的亲缘关系更像是后来的塑造结果,由于这种塑造,当代的普遍性“文学”系统才获得一个名为“中国文学”的新成员。整个塑造过程充满曲折、偶然、误解,绝非一蹴而就,参与者形形色色,远远超出汉学家范围。虽说歌德时代的德国人就已了解到《好逑传》《玉娇梨》等中国才子佳人小说,然而一直到20世纪中期,中国文学在德国汉学系统内仍是个陌生物,德国的首位中国文学翻译家库恩 (Franz Kuhn, 1884-1961) 终其一生被拒于汉学界门外,正式的中国文学专业1964年才在波鸿大学设立。


在异域文学接受的问题上,传统的接受/影响研究会重点关注:1.作品进入新语境的时间序列 (“首位”译介者通常最受青睐) ;2.作品和大的主体———受到作品影响或对其加以创造性转化的重要思想家和作家———的精神遇合。换言之,体现的是作品个体和接受者个体的静态关系,就像原作属于作者,作品在新语境中就属于权威的译者和研究者。这种平面化的作者/作品 (主体/对象) 框架,并不符合跨文化交流的实情。实际上,外来作品的接受方并非特别个体而是整个系统,不光涉及接受者个人的认知和美学冲动,还涉及无数社会成员、组织的符号需求和社会整体的意识形态考量。“中国文学”之所以在西方传播,是因为西方系统已事先完成了复杂的接纳准备,为之腾出了应有的位置。然而,为了克服跨系统交流的壁垒,不但需要象征性交流媒介,如“文学”“世界文学”“精神”“人性”,需要从精神史、新批评到后结构主义的一系列认知规划,更需要一个造成开端的发动性机缘。此机缘可能并非向异域文学求真、善、美的高尚动机,倒像是一个全然不相干的偶然事件,如终于掷出的骰子,一举打破了“不可决定性” (indécidiblité) 的寂静洋面。


对于二战后德国的中国文学研究来说,李渔正是这样一个“偶然”开端。马汉茂介绍李渔剧论的博士论文,不仅是战后新一代汉学家首个获得国际声誉的成果,更开启了李渔研究作为西方汉学中一门显学的过程。欧美汉学界对于李渔的热情不难理解,李渔是非官方的个性人物,符合现代西方人对于诗人的一般想象,另外,将在中国长期受轻视的李渔提升为世界文学的经典作家,也彰显了西方汉学的独立性和能力。但唤醒这一结构性需要的,是一个更偶然的文学事件,即1950年代末轰动一时的围绕库恩译《肉蒲团》发生的瑞士庭审事件,该事件不啻为西方系统和陌生来客“中国文学”的不期而遇,其中的攻与防、质询和辩护具有范式意味,披露了中国文学和西方系统的真实关系。


这个事件最全面的记录体现在当事人———瑞士出版商韦斯纳尔 (Felix M.Wiesner) ———为1965年《肉蒲团》德国特许版写的长篇导言中。韦斯纳尔是欧洲出版史上的重要人物,1920年出生于维也纳,大学时攻读日耳曼文学和比较文学、俄语、印度哲学和宗教史,1951年创办了“天平”出版社。“天平” (Waage) 意味着东方和西方的作品、理智的和灵性的世界诠释应该相互补充,就像中国的阴阳两极那样。韦斯纳尔1950年代末推出的“中国长篇小说图书馆”系列中,第二种就是《肉蒲团》。《肉蒲团》遭官方查禁,韦斯纳尔奔走呼号,将《肉蒲团》事件排演成一出为纯艺术争取权利的抗暴剧,不但本人一战成名,也让庭审成为一个事关中国文学发生的历史性“事件场所”。韦斯纳尔虽自称“比较文学学者和出版人”,但并非重要学者或作家,按传统的影响/接受研究思路,算不上李渔接受中的关键人物。然而,如果从事件和系统的角度来看问题,他扮演的角色就不简单了:不仅作为符号的法人代表接受系统质询,还造成了戏剧性冲突,将李渔和中国文学强行带入公众视野。


事件理论解决了卢曼系统论中一个被疏忽的问题。系统在其演化过程中,每一阶段都有其主导性语义学 (Semantik) ,系统内交流由此获得意义导向。语义学当然从总体上由系统所塑造,可是用结构性分化来解释观念演化和新语义学发生,仍然过于抽象。系统论给人的印象是长于宏观,弱于中观和微观,事件作为偶然的历史契机并非其考察重点,相反,它把所有系统内操作都看成事件。可是,从系统论角度也很容易解释事件的不可预期、独一和非连续,事件是系统自创生 (Autopoiesis) 、自我演化的产物,不用理会个体主体的需要,自然就超出了个体主体的预期。极端地说,每一次系统操作都是一次性、历史性和不可测的。如此来理解,事件就是能暴露系统愿望的事件之事件,在一个非常事件中,系统才会从日常状态惊醒,关注自身内部的局部交流行动。但说到底,系统的惊醒也只是个体的错觉,系统自主运作,本身就蕴含有打破自身的封闭循环、借未知事件引入新规则的机制,当其操作超出了“理性”预测,以致习惯秩序看上去要倾覆时,就显现为一个耸人听闻的事件。


用系统论的耳朵,巴迪欧的事件理论听起来就别有一种含义。“一个事件总是可以局部定位的” (Badiou 1988:199) ,事件总是直接关涉一个情景,关涉情景中呈现的“倍数” (multiple) 。即是说,事件属于系统,事件的系统属性使之区分于“普遍性”的“事实”。事实和事件的最终区别相当于“自然的或中性的情景”和“历史情景”的不同,前者的标准是“总体的” (global) ,后者的标准是“局部的” (local) 。事件的特征为不借助任何中介的直接呈现,无非意味着事件在呈现自身内容之外,还要呈现一个“超额” (surnuméraire) ———自身的呈现。当系统自我演化、自我运作、自我呈现时,就必然表现为这一状态,因为用来呈现系统当下状态的手段 (概念、图式、形象、语言) 本身就是由系统提供的。巴迪欧清楚地意识到,“不可决定性”作为事件的结构特征乃根源于:“问题是循环的” (Badiou 1988:202) 。 (1) 事件被定义为“超额”意味着,事件既和自身同一又随时超出自身 (ex=ex实为ex∈ex) 。而自创生系统的特性正是如此,系统对于自身的全部构成要素来说仍是“超额”,整体永远大于部分之和,当中的奥妙正如巴迪欧所说:“它 (事件) ‘动员’了其场地的所有要素,但是加上了它自身的呈现” (同上203) 。系统无法呈现全部自身,只因为系统为自我呈现的系统。这个“呈现”作为永远的超额因素只能以事件形式表达出来,系统借助事件实现和自身相区分,以造成演化。故而事件具有双重功能,既是无法以情景因素加以描述的“空” (void) ,也是代表历史情景之独一性的“原一” (ultra-un) 。按照系统论思路,“空”和“原一”代表了系统的变化和保存两个属性,事件场地作为存在/非存在之间的“切口” (coupure) 亦是系统内语义学变迁之枢机。


一、《肉蒲团》事件解析


事件外围。据韦斯纳尔叙述,库恩译本于1959年6月10日在苏黎世面世,首版小批量发行了1630本,随后第二版于7月发行了800本。司法机构于9月16日介入,苏黎世地方警察搜查了出版社,将尚未出售的全部1480册没收。同时,据苏黎世海关向瑞士联邦检察院和州检察院的举报,苏黎世地区检察院展开了针对出版社的调查。10周后调查结束,结论是没有主观故意的违法,但是书籍必须销毁,因为它们在客观上是有伤风化的。出版社1959年12月、1960年8月、1961年7月的3次上诉均被驳回。1961年12月瑞士法庭做出终审判决:书籍连同译文原稿、保存版和图片一并被判“火刑”。在相邻的联邦德国方面,《肉蒲团》卷入了1963年10月针对一名巴登-巴登德国书商的诉讼程序,该书商尽管可以证明自己未看过和购买书籍,却无法否认,他从一名康斯坦茨批发商那里领取了广告,并散发了一部分出去。但德国法庭的结论是,作品总体来说无伤风化,因为这个判决的生效,在德国的特许本———标题为《肉蒲团:一部明朝的性爱—道德小说 (1633) 》———得以于1965年首次发行,但扉页上注有明确警示:


汉堡的天平出版社只将作品售给那些惯于和高水准学术或文学书籍打交道,且这一特性为销售商所熟知的人。


谁如果将作品出售、传播,或因为营销目的借给那些已知不具备以上特性者,谁公开展览,或向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展示、转交、供应、出售或借出此作品,会受到刑法追究。(Li扉页)


事件参与者众多,但是主体并非数量稀少的读者 (首版绝大部分印本未售出)。除了译者库恩、瑞士出版商、读者,所卷入的首先是各级司法系统,这类机构平时难得和一部中国文学作品在公共场合同时现身。其次,事件牵连各专业学科代表。韦斯纳尔强调,判决是在枉顾“国际知名的专业人士的证明”、“超过60位书报业、东方学和政界名人联名向苏黎世州检察院请愿”的情况下做出的 (10) 。法院收到的专业鉴定中,有来自荷兰汉学家、文物保管员杨·冯坦 (Jan Fontein) 的意见。冯坦认为,作品主题是“如何在肉蒲团上达到蒲团上才能达到的目标”,之所以专注于性而完全放弃环境描写,乃因为“在真正的静坐冥思时,冥思者的环境会被屏蔽” (25-26) 。法兰克福的哲学家和宗教史家霍尔茨 (Hans Heinz Holz) 同样持正面看法,认为《肉蒲团》按照大乘佛教理论描述觉悟之路,每一男性主人公对应一个守护神,每一女性角色代表一种向冥思者展示的真理。然而也有对其不利的声音,韦斯纳尔特别提到,“某位”致力于从现象学立场探讨“人是什么”问题的文学理论家,对于《肉蒲团》态度专横。另外,除了库恩、高罗佩 (Robert van Gulik) 、艾伯华 (Wolfram Eberhard) 、傅海波 (Herbert Frank) 、郭乐知 (Roger Goepper) 等汉学家,韦斯纳尔还提到一般的中国通,如“富有经验的女中国通”甘腾拜恩 (Margit Gantenbein) 提供了中国女性在性领域中一般状况的信息,“富有经验的中国通和艺术行家”霍赫斯特斯塔特 (Walter H9chsterstter) 帮助他理解了明代的精神转型。最后,事件涉及《法兰克福汇报》《明镜》《基督徒和世界》等诸多公共媒体。欧洲媒体一般倾向于思想自由,反对官方的书报审查,如1961年8月的《明镜》杂志引用了苏黎世《行动》报的抗议:瑞士人不能老是让自己“被人蔑称为约德尔歌手和艺术门外汉的民族”。


按照韦斯纳尔发布的出版预告,他拟将3次庭审档案、各方鉴定和国内外主要报刊评论汇集为一部《事件白皮书》发表。白皮书最终并未付梓,但这无伤大雅,因为真正的事件已经发生过了,并不会以一部公开发行物的形式再次发生 (事件性“自我呈现”是一次性的) 。相反,白皮书作为永不出场的“结果”的预告,作为夸大其词的修辞已达成悬念效果,加入了事件过程。事件的真正内涵也不在各方陈述的具体内容,而是各方所处的象征位置表现的“态势” (configuration) 。


事件核心是系统和要求融入系统的外来符号的冲突,抗辩人和法庭的对峙又进一步透露了中国文学符码的语义学结构:


一、庭审代表了系统的真实态度。韦斯纳尔刻意渲染法庭的粗暴专横,但这只是真相的一部分,事实上瑞士联邦法庭13页的判决书由于“详实证据和引用”已成为法学界“一部秘密经典” (Müller 101) ,法官判决的精彩程度绝不亚于他的激情抗辩。韦斯纳尔的导言未提到,法庭认为,重要的不是作品是否在当时中国读者中产生了劝善作用,而是对当代西方读者是否产生了这种效果,以至于能抵消淫秽段落的负面作用。他也没有提到,法庭甚至以文学批评的行家口吻论述,小说结尾风流成性的浪荡子突然转变意识,弃绝世界,显得“牵强”;小说所表达的多行不义必遭报应的思想,对“今天的西方读者没有太大作用” (103) 。


即便从韦斯纳尔单方面提供的信息,还是能看出,法院不关心作者和译者的个人态度,也不关心一部分专业读者的群体需求,而是考虑公共利益是否受损:

刑法204条不会去区分,文字或图片是否公开地属于色情文学作品范畴,或是否从描述来看是一件艺术或文学作品。法律也不会以裁判对象的制造或传播者的意图为准,而只根据被描述内容本身是否客观上适合于产生有伤风化的效果[……] (Li 10)


瑞士刑法204条规定,制造、贩卖和展示淫秽物品要被处以监禁或罚款。依据这一条,即便《肉蒲团》有劝善意图,也有不可否认的科学和文学价值,仍无法改变其“有伤风化的效果”,因为内容决定了一切。而偏偏从内容来说,《肉蒲团》是易被大众接受的通俗读物。尤其重要的是,作品是否违法“完全是法律问题,因此只能由法官而非由对科学感兴趣的专业圈子来决定”。法官的最终根据是“健全的人民感觉”,既然多数人民服从基督教伦理原则,《肉蒲团》也就危害了“人民的精神和灵魂福祉”,须严格限制其传播 (11-12) 。


然而法律文本对何为“伤风化” (unzüchtig) 并无确切解释,“大众感觉”和“一般读者”如何界定,伦理和美学是否可以清楚分离,真正的艺术是否能升华色情,其实都留有谈判余地。从系统立场来说,一定程度的欠明晰是有利的,系统需要保留自我修正的空间,不但乐于也能够承受外来干扰,接受/拒绝的交替是吸纳外来影响的固有手段。联邦德国法庭做出有利于中国符号的判决,间接证明了系统的暧昧性。德国法官的基本理由是,如果涉事作品针对某个特定读者群,就谈不上伤害“一般读者”了,《肉蒲团》首版的广告与营销方式、装帧和高昂价格业已证明,出版方以专业读者为受众,没有向德国公众宣淫的目的。


二、抗辩仅针对判决的结果,而非法庭的逻辑。韦斯纳尔要显示,损害公共利益的不是外来符号,反而是瑞士法官和批评者的狭隘裁决。法官和法官式批评家完全没有意识到,中国文学表面浅显,实则充满“秘示” (Verschlüsslung) ,浅薄者误认为《肉蒲团》是淫书,简直是“一种野蛮” (Li29) 。韦斯纳尔哀叹,这一事件透露出一个“真相”,即“我们的社会今天是怎样地远离艺术”,“即便在批评的高层次上,面对材料也表现得如何拘谨,又是如何无意识地执著于西方—市民阶级的偏见啊!” (Li 16) 反过来说,既然社会系统关心的是“西方—市民阶级的”固有价值,辩护者就要设法证明,外来符号符合普遍要求。事实上韦斯纳尔一开始就内化了法庭的逻辑,在和现实庭审相遇之前就在意识中和法庭相遇了。小批量首版只售给预订者,价格高达88瑞士法郎,是具体的预防措施。首版还包含了他写的一个后记,为消除《肉蒲团》的道德嫌疑,宣称1633年代表一个极度渴求道德拯救的时代,《肉蒲团》因而带有“严肃、英雄主义和理想主义/爱国主义的特征”。但在系统以法庭形式直接出面前,辩护还类似掩人耳目的修辞,缺乏事件场合特有的紧迫感,后记中的虚夸更多的是为了赢得消费者而非社会系统的认可:《肉蒲团》对于“专家、心理学家、人种学家、医生、外科医生、妇科医生、麻醉学研究者、不完全性交实践者”都是宝库,世界文学中还有哪部作品能同时精于“物理和道德,心理学和形而上学方面” (Li627) ?只是在庭审事件中,韦斯纳尔才能直接体验系统的要求,全力以赴地证明,李渔并非偶然侵入的外来物种,也并非作用不大的流浪符号,而是可以学习系统规则、加入系统运行的卓越象征。


韦斯纳尔是明白人,禁不住进而为系统设想,对于外来符号一定程度上的宽容,有助于系统实现良性运转。他借李渔的话 (艾伯华译文) 嘲弄法官说,假如像老子一样“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有朝一日忽然见到可欲者,岂不是要经受十倍的心乱吗?但李渔的办法首先是不避“可欲”,与之习处,让可欲变成“司空见惯浑闲事”。不仅如此,还要允许“老子之学”和“笠翁之学”两种态度并存,既允许你见可欲,也允许他人屏绝可欲,则“游于方之内外,无适不可” (Li 33-34) 。换言之,熟悉者和陌生者的并存,反而能增强系统的稳定性。


三、要为外来符号争取合法居留权,就要对符号进行加工处理,重塑其语义学结构。韦斯纳尔首先需要放大符号的价值。凭借霍尔茨等人的说法,《肉蒲团》成了“最好的中国文学”,“迄今所知的中国小说中精神史意义上最重要的一部”,深不可测的多义性使之成为“中国对于世界文学中爱情小说的最重要贡献” (28-29) 。《肉蒲团》代表了中国文学的内在特征:一方面,它继承了中国小说一贯的道德教化倾向;另一方面,《肉蒲团》体现了中国艺术的“秘示”特征,表面是“风流”小说,其下是道德的针灸,继而是禅宗教法,乃至《法句经》的隐喻……,正如中国的每一首好诗、每一幅画都有表面和背后的意义。


为了让符号进入中国最深处又最大程度地远离中国,韦斯纳尔诉诸宗教层面的语义重组。这一策略不仅暗合欧洲的传统观念,即宗教最深刻地体现了艺术精神,也源于他个人的比较宗教学倾向。还在之前撰写的《肉蒲团》后记中,韦斯纳尔就用犹太教概念来比附中国文史传统,称《肉蒲团》为中国的哈加达 (Hagadismus) 文学,和维护儒家经典的哈拉卡 (Halachismus) 传统相伴而生。1965年版导言进一步发挥说,《肉蒲团》是“罪孽、过失和通奸的精神化把握”,触及到了“神秘深处” (623) ,和天主教神学、歌德《亲合力》处于同一层级,和使徒保罗、《鹦鹉经》采取了同样途径。同时,《肉蒲团》又显示了中国宗教的自我分化。韦斯纳尔将佛教塑造为儒家的挑战者,儒家代表了严格伦理,佛教代表了“远离尘世的个人主义”。在佛教和儒家的关系上,他认为明代有一个“完全的精神转变”,读书人远离儒佛两家的哲学和宗教争执而转向艺术,艺术第一次在中国成为“生活内容和自我目的”,佛教比之于日趋僵化的儒学对于艺术的启迪更大。清代的儒学更沦为巩固异族统治的工具,精英阶层则在佛教中寻求出路———与其蓄起辫子效忠异族,不如削发入空门。这就是说,佛教不但有利于艺术,还助成了个体的独立性。正因为李渔在佛教引导下脱离了儒家的窠臼,才成为“中国文化史上第一个伟大的唯美主义者和女性崇拜者”,以唯美眼光将女性首先看作情人和性爱伴侣,让女性迈出了“从传统束缚获得人格解放的第一步” (30-33) 。反之,铁扉道人体现了正统儒家的女性观,将女性视为传宗接代的工具,毫不关心夫妻的灵魂关联。最后,韦斯纳尔又把李渔塑造为老子的竞争者,将其提升至老子的精神层级,认为“笠翁之学”放任自然,一反“老子之学”的清心寡欲。李渔由此成为最高的中国智者,教导人们,即便远离“山中”,在“家中”和在心爱女子身边一样可以获得真知 (34) 。


反过来,既然李渔的精神性和宗教性保证了进入普遍的可能,就可以从普遍层面来纠正西方系统的偏颇。韦斯纳尔宣称,基督教在道德教化方面大有缺陷,它对性的不当处理让厄洛斯饮了“毒药”,使人无法坦然面对肉体。李渔的意义首先就在于提醒西方社会重视伦理教化,基督教也应该发展出自己的教化方式:“对作为比较文学学者和出版人的我来说,《肉蒲团》的重大意义就在于它非同寻常的清晰和优美的道德哲学论证” (Li21) 。其次,李渔的启示在于要以巧妙而有效的手段进行教化。枯燥的伦理教训无论在哪里都不受欢迎,而李渔的例子说明,中国很好地解决了性的自然化和严格的儒家伦理的矛盾。


事件在预期之外,“非存在”突然出场引发了系统的惊骇。事件的本质为从非存在向存在的转换本身,非具体实存,但又和实存密不可分,这就是巴迪欧用“空的边缘” (au bord du vide) 、“通过存在而成为非存在” (cequi-n'est-pas-l'être-en-tant-qu'être) 等术语而暗示的事件特性 (Badiou 1988:210-211) 。“风流”小说《肉蒲团》恰适合于充当事件性开端,因为它是文学又非文学,符合事件的“非存在”性质。《肉蒲团》引起系统的兴趣,一方面是因为,它不符合欧洲人对“好”文学的定义或对中国文学的一般想象。鉴于它在中国文学史上的“独一性” (Einmaligkeit) ,冯坦称之为“稀物” (Unikum) 。为了消除其怪诞性,韦斯纳尔等人煞费苦心地将其界定为“参禅帮助”和“悟道仪式”,性爱上升到超越层面从而和文学重新相遇。魔法学徒未央生在孤峰那里获得的教育,和西方秘教中以利扫和塞伊斯所经历的没有区别,都是对本质的亲身体验。怪诞让符号脱离了既有知识范畴,进入“空”的场所,“空”敞开了一种新的可能性———有个体创造性的中国作家。为了实现和以前的中国文学语义学的断裂,以夸张和过度标出界限是必要的,《肉蒲团》事件以戏剧化方式表明,中国在士大夫文人之外也存在以写作为业的作家,文可以和道分离。但在另一方面,韦斯纳尔抗辩的底气来自一个隐蔽事实:《肉蒲团》并不违背欧洲人对于中国文学的预期。如巴迪欧所说,“事件性变异制造之前序列的真相”,一事件的后果只有在下一事件中才彻底呈现 (Badiou 2013:70) 。《肉蒲团》的三个特征———感性、自然、说教———正是19世纪欧洲人界定中国文学的三个核心特征,《肉蒲团》在此意义上并不出格,或者说,中国文学在欧洲意识中本来就极为出格。长期以来欧洲人认为,因为东方精神陷于自然意识阶段,整个东方文学的特征都是感性;但是中国是中庸的国度,中国文学有别于印度、西亚之处在于形式上比较有节制,不会任由想象力恣肆表演;中国文学的一贯特征是说教,因为中国是大家庭的社会结构,文学也服务于家长、国君对于子女、臣民的管教目的。欧洲人欣赏《肉蒲团》和《金瓶梅》写色情毫不遮掩的自然态度,韦斯纳尔关于《肉蒲团》所说的,正是别人关于《金瓶梅》也说过的话,如弗里德兰德在《时代》报上评论,“西门这个中国的唐璜完全没有罪的感觉”,“他在肉和灵的完全和谐中无忧无虑地享受性爱历险”:


[……]他们对所有感官体验一视同仁,故缺乏我们西方人所习惯的身体和精神的二元对立,这种二元对立———以“内心冲突”的形式———常常构成我们的小说的真正对象。(Friedlaender 1958)


同样,对于韦斯纳尔来说,《肉蒲团》虽然摒弃了迂腐儒家,中心特征仍是“理性清醒”。中国古人早已解决了个人的性问题,李渔之所以写一部性爱小说,只是因为“这些问题在他看来确实值得思考,而且一定要用他所运用于其上的实事求是和公开性,而不顾及他那时代已大大弱化的儒家正统及其陈规” (Li 19) 。


二、德国的李渔研究与汉学控/辩


《肉蒲团》可以说是中国文学在战后欧洲诞生的事件标志,其事件意义一方面体现在,它引发了事件的连锁反应。对于李渔研究来说《肉蒲团》是一个事件,对于西方的中国文学研究来说李渔是一个事件,对于西方知识系统来说中国文学是一个事件。《肉蒲团》让西方公众关注李渔,汉学界的李渔热导致中国传统文学的现代性成为主题,而这又是中国文学进入西方知识系统的入场券。《肉蒲团》作为文学/非文学的阈限,在李渔阐释中实际上居于枢纽地位,在此意义上李渔神话的指称是《肉蒲团》而非《闲情偶寄》。中国文学/西方文学的阈限则是李渔,李渔在中国被视为末流,在西方人眼中却代表了文学的核心———创造性,在此意义上李渔具备了指称中国文学神话的可能,作为中国文学可能性的极限同时包容中西文学理念,成为一个具有孕育能力的“空”。事件的另一意义为,《肉蒲团》庭审以难得一见的坦率方式展示了西方中国文学研究的交流模式,而从韦斯纳尔对于李渔的夸张重塑,可以看出系统对于一个合格中国文学符号的基本要求。将个别符号塑造为系统性象征媒介,是汉学家处理中国文学作品的必经之路。汉学的主要功能是文化中介,汉学的文学阐释因此肩负有三重任务:1.接受系统质询;2.和系统建立关联;3.赋予符号以系统内位置。汉学家集抗辩者和法官于一身,面对大系统时,他是中国文学符号的代理人,面对中国文学时,又是代表系统审查符号准入资格的法官,两种角色的交替构成了汉学的元框架和元理性,在此框架和理性内才谈得上汉学认识。


库恩已开始了李渔的象征化过程。早年库恩因为沉迷于中国文学而被高延逐出师门,抗辩成了他一生的姿态。他把自己从《金瓶梅》到《儿女英雄传》的每一部译作都描述为世界文学的伟大作品,在局外人看来颇夸张,从他所处的时代看,却是在系统面前为中国文学符号争取合法性的唯一合理姿态。在瑞士版《肉蒲团》“译者附言”中,库恩用神秘的口吻讲述宝藏的来源。他说,他是在1943年春,从“一位”来弗莱堡访问的年轻中国学者口中得闻《肉蒲团》之名,库恩向客人提到大名鼎鼎的《金瓶梅》,可是对方“相当神秘地,也就是以耳语告诉我”,中国文学中还有一部类似之作,即《肉蒲团》。除了神秘线索之外,一年后,他又从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发现了现实证据,鲁迅对《肉蒲团》的肯定不啻为作品价值的铁证,因为“鲁迅的权威[……]是无可动摇的” (Li 591-593) 。


《金瓶梅》不仅是《肉蒲团》的范本,也是19世纪以来欧洲最有名的中国小说,理所当然成为定位的参照。库恩抗辩的思路简明,即《肉蒲团》不亚于、且超过《金瓶梅》,是当之无愧的世界文学。他认为,两者第一个共同点是以性为题材,但《金瓶梅》写市民中层的放荡生活,而《肉蒲团》涉及上层儒生,视野范围也更广,因此其描述“更完整、更广泛”。第二个共同点是都有大量女性主人公,但《金瓶梅》重视细节描画,而《肉蒲团》不在外部细节驻留,简笔勾勒,更近于中国的水墨画。《肉蒲团》相比《金瓶梅》的优势在于性格刻画更细致,心理描写更细腻、更现代。《金瓶梅》人物性格无发展,相反《肉蒲团》人物性格随外部事件和内心经历而起伏变化。性格、心理是西方小说理论的核心,中国小说无性格塑造则为西方的传统偏见,《肉蒲团》有性格发展,说明它超越了中国小说传统。库恩认为,《肉蒲团》已摆脱一般明代小说的脸谱化,同时处处透露出作者的剧作家本色,全无中国古代小说记流水账的弊病 (594-598) 。


库恩列举的《肉蒲团》的“无可否认的优点”,几乎囊括了西方人对优秀小说的所有要求:“戏剧般清楚而紧凑的材料塑造”,人物的“鲜明而生动的性格化”,“细致的心理描绘”,“精神的高水准”,插入诗词的“语言优雅和思想高度”,对于儒佛两家的艰深思想和性爱敏感主题的“观点的成熟”,以及“深思熟虑的幽默” (598) 。这些特征说明了思想艺术的成熟,和作者的23岁年纪本应是一对矛盾,会招致挑剔批评家的怀疑,然而,库恩用天才说化解了难题———李渔23岁完成《肉蒲团》,说明他是莎士比亚、莫扎特、舒伯特一类的早熟天才,堪称“中国的莎士比亚”。他别出心裁地提出,炎热南方比寒冷北方更容易催生天才,李渔乃生于南方的“纬度28度和30度之间的区域”。为进一步祛除怀疑,库恩又设想《肉蒲团》为自传作品,未央生不过是李渔自己。李渔在写成《肉蒲团》后2年考取秀才,说明作品成于一个应试者饕餮知识的特殊时期,为应试而储备的巨量知识在艺术创造中适当释放,再自然不过。未央生去孤峰长老处求道,正是中国古代童生去名山向先生求学的写照 (598-600) 。可单是文学革命者还不够,李渔还应该是社会革命者。“社友”一词启发了库恩,李渔当属于一个政治团体,因为“青年学生、文学爱好者,还有政治改革家、狂飙突进者结成一个社团”是中国历来的风俗,学生在中国天然具有革命气质:“只要想想唐代推翻了不受欢迎的专权宰相的成功的学生造反,想想1911到1920的风暴十年间公开的学生抗议。政治革命和文学革命并肩而行!”在明朝大厦将倾的风暴年代,“炽热的爱国主义者”李渔不可能袖手旁观,不去思考救世良策 (Li 603-605) 。


库恩甚至大幅提升了小说在中国文学中的等级。他宣称,在没有电话、收音机、电视、电影的中国古代,小说就是传播革命思想的媒介。中国文字极难掌握,成为小说家殊为不易,故中国古代小说数量稀少。然而读小说也非寻常事,中国小说受众是人数不多的上层文人,这些人自然具有强烈的道德感和批判精神。由于这些原因:“一部小说在古代中国具有某种珍稀价值,地位很高,比起如今西方图书市场上泛滥成灾的成千上万小说中的一部来,更有希望在社会中坚圈子中受到尊重。” (609)


普实克是当时欧洲最权威的中国文学专家,其评论态度却类似于瑞士法官,认为库恩掩盖了《肉蒲团》作为色情文学的真相,高估了它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他说,李渔绝非库恩说的“理想主义者和改革者”,而是无任何政治理想和社会批判精神的轻薄文人。未央生皈依,不过是明代色情小说一般套路,作者打着劝善的幌子,兜售诲淫场面。《肉蒲团》也谈不上库恩所谓比《金瓶梅》还要精细的性格描写,相反,《肉蒲团》中的角色形同木偶,唯一功能就是演出情欲主题,失去了人性的所有真实。但正因此,《肉蒲团》作者当属李渔无疑,因为小说的轻薄调子和李渔为人及其作品风格完全一致,情节安排复杂老练,只能出于李渔这样的高手笔下 (Pru7) 2ek78-79)。


首位系统地研究李渔的西方汉学家是马汉茂,在他主持下,第一部李渔全集在中国台北出版。《李笠翁论戏曲》是他1966年在海德堡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鲁毕直说,此前还没有一篇德国汉学博士论文,刚写出来就激起如此反响,得到像法国的雷威安或俄国的李福清这样的名家称赞 (Bieg 27-29) 。在中国文学研究尚未独立的年代,马汉茂首先要做的是向汉学系统证明李渔的价值。马汉茂说,西方迄今的中国文学研究处于“自闭状态” (Martin II) ,既缺乏对西方文学的认知,也不关心文学研究方法论,导致对中国文学的介绍不超出猎奇阶段,中国文学经典无法进入读者的意识。问题首先在于评判标准,对于中国文学传统长期以来存在两种评价模式:一是受儒家影响的传统方式;另一种是中国在文学革命后兴起的模式,其特征是全盘否定自身的批评传统,过度强调小说的地位。西方汉学家还未找到一种新的独立的立场,有效调和中国传统理想和西方标准。正因为此,了解中国本土批评资源和观念就大有必要,这就是李渔剧论的价值所在。换言之,李渔成了一个象征符号,将负担起引导德国汉学进入专业文学研究,融合中西方文学观念的重要职责。


马汉茂从三方面来谈李渔剧论的特点:戏剧的任务、对史实的态度、形式构造。为了呈现李渔的世界地位,马汉茂拿他和西方、日本、印度的戏剧理论作对比。马汉茂认为,李渔戏剧有一个三层任务结构,最表层是儒家对民众的教化,继而是舞台作为情之表达,最下面是取悦观众的喜剧,即是说,理论和创作之间存在矛盾。相比之下,世阿弥的能乐理论是摆脱了道德诉求的纯美学理想,演员的技艺胜过一切。在婆罗门牟尼眼里,戏剧任务是无所不包的宇宙教化,所有的智慧、技艺、行动、情感和人的形象,都可在剧中得到表现,不限于道德—美学这一对立项。欧洲戏剧学同样未背负中国戏曲的道德重担。亚里士多德将诗和戏剧的成因归溯到模仿和喜悦两种自然反应,诗的教化功能与此相关 (模仿是学习之始,而学习是最令人愉悦之事) ,经过贺拉斯而演为“寓教于乐”的欧洲传统。由此可见,儒家的教化要求在世界范围内是一种例外,而中国剧作家也往往会巧妙地绕过这一束缚。另外,马汉茂认为,李渔对历史真实的要求,无论和中国传统还是和其他地区的文化传统相比,都只是一种夸张修辞,不可当真。日本能乐采用历史、史诗、抒情诗和幻想材料,却不像李渔那样严格区分。印度戏剧完全依赖于从传说中取材,或由诗人凭想象力对各种形式进行混合。亚里士多德重视可能真实而非现实状态,诗高于历史正是因为能传达普遍的真实,这成为后来欧洲戏剧学的正统。故莱辛允许诗人有脱离历史真实的自由,为了塑造他所珍视的典型人物性格,会将人物置于一个理想化过程,这却正是李渔所反对的“叠加”效应 (Martin 64-65) 。


以李渔一人和欧洲、日本、印度进行系统层级的比较,显然是将李渔上升为整个中国戏剧理论的代表符码的象征化行为,必须超出事情本身。法国汉学家雷威安的批评就凸显了这一点,他认为如此宏大的参照体系华而不实,无实质效用。他质疑是否有一种“亚洲的戏剧学和戏剧”存在 (因为亚洲只是地理概念而非文化现实) ?将李渔和遥远的亚里士多德、巴哈拉塔 (Bharata) 或世阿弥相比较,又是否会丧失了他在中国传统中的位置、在其时代中的独创意义?如果对其文学观念的直接先辈作一个系统考察,岂不是可以更好地理解其戏剧学的独特主张?简言之,他希望看到一个“更严密和更具体的李渔分析”,“过早”的比较反倒淹没了李渔的优点 (Lévy198-199) 。


马汉茂的导论多少游离了直接论证,但批评者雷威安忽略了其隐蔽功能,即在符号和系统之间进行斡旋沟通。在符号和系统的互动框架之中,才生成了“科学”研究的场所。同样,浮夸的理论导论之后,马汉茂才开始展示语文学功夫,进行那一时代所公认的汉学工作,即翻译、注疏、考证,翻译为《闲情偶寄》剧论部分,考证针对作品和生平中某些疑问,其中仍然涉及《肉蒲团》。美国汉学家海陶玮 (James Hightower) 质疑《肉蒲团》是否为李渔所作———可见怪诞性仍未消除。马汉茂比较了《肉蒲团》和《十二楼》的人称使用和典型习语,发现两者间差异不大,又通过比较两部作品中以演员和戏剧为喻的段落,证实了库恩的观点,即李渔习惯从戏剧家角度来思考问题。可见《肉蒲团》确为李渔所作,考证结果如下:1.现存最早《肉蒲团》版本是“叙”作于康熙“癸酉”年 (1693) 的刻本;2.日本1705年刻本 (即库恩所据原本之一) 有删改;3.作者为李渔;4.小说当撰于1660到1680年之间;5.克洛索夫斯基 (P.Klossow ski) 的法译较库恩更为准确,但所有转译均由库恩译本而来。


斯多肯 (Andrea Stocken) 的博士论文《感知的艺术:李渔 (1610-1680) 〈闲情偶寄〉及其生平著作中的美学观念》出版于2005年,是德国汉学界最新一部李渔专著。斯多肯以李渔的理论和全部生平作品相参照来总结其美学观念,免不了要为名声欠佳的《肉蒲团》辩护,从而调和李渔的两大焦点———《闲情偶寄》和《肉蒲团》———的问题。她认为,李渔的美学原则为简朴、自然、独创,《肉蒲团》并不违反简朴原则,恰相反,铁扉道人的形象说明,“淡”的理想一旦推到极端,就变成强迫和僵化,对受他教育的玉香产生致命后果。未央生要将她引向另一极端,最终造成了她的毁灭。《肉蒲团》主旨在警告不要走极端,既不要道学,也不要风流。未央生的皈依最终仍是自恋的表现,他因为害怕丢人而逃离社会,但即便在新环境,还想要成为佼佼者,正违背了《闲情偶寄》中的颐养原则 (Stocken172) 。


自然,随着中国文学研究在德国逐渐成为自治的交流系统,控辩关系日益隐蔽,《肉蒲团》也不再抢眼 (因为人们发现李渔是一个如此全面的作家) 。但控辩关系从未消失,只不过从争辩可否进入大的社会系统变成可否进入一个小的专业文学系统,从李渔是否可以接受变成李渔是否为西方意义上的“好”作家。大系统设有法庭,小系统也不例外。《肉蒲团》作为美学中的悖论问题也时有冒出,考验系统标准的弹性限度。《肉蒲团》问题进一步抽象化,就成为非道德和文学的关系问题。文学自治造成了文学的自我道德 (Eigenmoral) ,世俗意义上的非道德反而是文学编码独立的表现。不少汉学家以包容色情为骄傲,视其为和中国大陆“清教”式文艺思想相区分的手段。 (1) 大系统的道德是社会风化,而在固守启蒙时代以来主流思想的德国汉学系统内,文学的自我道德就是个体性或主体性。人们普遍认为,中西方文学的最后区别就在于个体性自我的有无,中国文学不具备西方文学的核心要素,如悲剧、英雄、史诗。汉学系统“审理”一部中国文学作品,就是审理它有无自我,李渔虽说是非道德的中国文学符号,但能否符合汉学系统认可的非道德,有待进一步抗辩。


从文学史总结最能看出,李渔的哪些特质符合系统需要。当代欧美汉学推出的各种中国文学史中,李渔均占据醒目位置,表明李渔已从一般文化符号被专门化为经典文学符码,李渔的个人特点被专门化为文学创造的特点。在顾彬 (Wolfgang Kubin) 编的10卷本中国文学史中,李渔在短篇小说、长篇小说、散文和喜剧四个领域都被标为代表人物。莫宜佳 (Monika Motsch) 极力强调李渔创造“新视界” (neuer Blick) 的能力 (Motsch 224) 。李渔话本小说最突出的特点是创新精神,这首先体现在对传统进行反讽和翻新的能力。镜子主题在李渔小说中的创造性化用尤为精彩,《夏宜楼》甚至以西洋“千里镜”取代传统的镜子,更是出神入化 (Motsch 226-227) 。关于其长篇小说,司马涛总结道,李渔完全在人性框架中描写性,人物描述因此显得可信。《金瓶梅》人物程式化,而《肉蒲团》主人公有发展变化,因此是有创新特点的 (Zimmer 474-475) 。散文方面,顾彬认为李渔具有反叛色彩,不守儒家正统,推崇的价值是“享受生活、家居之乐和平凡事物” (Eggert 102) 。最后,顾彬亲撰的戏剧卷把李渔和洪昇、孔尚任并列为清代最著名的剧作家。他和莫宜佳一样为其“非道德”辩护,认为李渔既非不问政治亦非无德,只是不愿使用国家、世界之类夸大的词语,而将视线投向小人物,关注和描写其痛苦 (Kubin 259) 。


如果非道德性被欣然接受,《肉蒲团》就不再是试金石,进入系统的阈限又在何处?那就是是否为真正的精神革命者的问题。顾彬强调,李渔绝非推翻圣像的革命者,他的求新不出习俗的传统框架。人物只是类型而非“个体”,没有“主体性”“内在性”或“个体化”,正因为此,“他的舞台角色不会真正感人至深”,《奈何天》中的小丑虽一反陈规“翻”成主角,却“不能让他成为讨人喜欢的角色” (Kubin 265) 。这类判决显然不是依据清代中国观众的反应 (因为没有给出任何材料依据) ,更像是法官从当代西方“健全的人民感觉”角度做出的主观推测。如果莫宜佳力图为李渔的创造性辩护,顾彬则坚持李渔在意识形态上的“落后”。顾彬以《比目鱼》为例分析李渔喜剧的特点。刘藐姑曲终投水,为肉体毁灭选择了一个符合自己处境的剧目,让自己成为一个为情而死的文学形象,从而融合真假世界,演示了戏中戏的高明技巧。然而,剧中没有“现代性”的任何征兆,最终是河神降临,消除人世不公,恢复了神圣的宇宙秩序,“由这一神奇事件,最初也许还具有革新意味的情节也变得平庸,因为戏中戏被熟悉的线索所接替” (Kubin 268) 。可以设想,如果将此问题和《肉蒲团》相联系,顾彬会认为,即便李渔的非道德触犯了儒家保守派,也不代表西方式的个体精神,因为非道德不过是正统秩序的另一表达,甚至不过是油滑,《肉蒲团》的个性和创造性只是更新了说教方式,不具备任何革命意义。顾彬的立场代表了汉学系统内的一种保留态度,断言中国人不可能在李渔时代,即欧洲的浪漫派兴起之前近两百年就拥有了现代性。和黑格尔一样,顾彬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未曾达到以主客斗争为特征的精神的层次,不可能有真正的个体性和创造性。


艾默力 (Reinhard Emmerich) 编《中国文学史》体现了某种折衷,明清文学中李渔一节的标题即为“介于习俗和创造性之间” (Emmerich 262) 。编者认为,情爱和色欲的复杂关系,是李渔小说的中心话题,其形式创新通常不超出现有框架,但实现方式堪称卓越。《肉蒲团》演绎了佛教的果报原则,对于女性性需求和性权利的承认超越了日常的道德框架,同时作品巧妙结合了彼时的文学趋势,将之有意地夸张使用,正体现了李渔在固定框架中推陈出新的高明技巧。


结语


事件和系统的互动所牵涉的不仅是对异域文学接受的理解,更是如何呈现“真实历史”和如何介入历史的问题。如果“真实历史”以事件为依托、自行其是地展开,介入历史的路径就只能是进入历史、委身于事件。除了系统论和事件理论,福柯的谱系学设想也揭示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西方思想界在此问题上的转向。谱系学要求人们克制形而上学冲动而去倾听历史自身的声音,因为崇高事物的起源可能并非某个永恒、神圣的内在秘密,而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Foucault 371) 。福柯在《尼采,谱系学,历史》 (1971) 一文中,仿效尼采的思路,拒绝人为建构的“神圣起源” (Wunderursprung) ,而只关注具体可见的“发生” (德文Entstehung;法文émergence) 和“来历” (Herkunft) 。“来历”往往超出主体一切预料,正如理性可能出自偶然,科学精神可能源于科学家相互竞争的虚荣,自由概念可能是统治阶级的发明。同样,无人可以对“发生”负责,因为“发生”只会发生于“间隙” (interstice) ,演出于“非场所” (nonplace) (Foucault 376-377) 。不难看出,福柯和巴迪欧在基本倾向上的一致,“发生”作为权力的对峙场所不过是“事件”的转写。同样,如果将《肉蒲团》庭审视为中国文学在二战后欧洲发生的启动事件,就会得出一个推论:中国文学进入西方系统的开端并非某个最初译本、最初研究、最初知识,就像真理性的种子,虽然稚嫩却难掩光彩,注定要开花繁荣,长成参天大树。实际情形出人意料且卑微得多,李渔符号形成于非文学场所的法庭,中国文学“走出去”可以源于某个偶然机缘,而未来亦无法预知,因为无人可以造成事件性“发生”。真实历史既无原初坐标,也无终极原因,领会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改变跨文化交流中主体主义的惯性思维。(本文选自《中国比较文学》2019年第3期,参考文献略,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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