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声而动!景德镇警方迅速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近日,昌南新区公安分局洪源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当日晚8时许,值班民警听到窗外传来噼噼啪啪犹如炸雷的烟花燃放声,随刻闻声即动、循声追踪,在辖区村民家门口发现了燃放过后的烟花纸箱。据调查,李某在禁燃禁放区域燃放烟花。民警对李某现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对现场进行清扫,并依据《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对李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大家要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不得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通过从处罚的案件中汲取教训,消除侥幸心理,自觉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延伸阅读
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自2020年1月1日起
景德镇市已对烟花
设限放区域和禁放区域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禁燃禁放区域图
关于对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严格执行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管理,根据《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景德镇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办法》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设立举报电话负责受理举报。举报电话:110、12369、12319,受理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参与举报处理的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举报下列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规定给予举报人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一)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
(二)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活动的;
(三)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
(四)在禁燃区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
(五)违法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
三、同一违反禁燃规定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部门受理举报的时间先后为准;联名举报的,资金平均分配;举报人同时举报多项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累计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景德镇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告
景德镇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少一点烦躁,多一点安宁
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
少一点危险,多一点安全
对燃放烟花爆竹坚决说不
来源:综合昌南新区公安分局、景德镇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俞跃
校对:刘羽
审核:陈俊绮
点分享
点收藏
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