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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社会学专题 | 许琪 挣钱还是做家务——丈夫的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

许琪 社会学评论杂志 2023-08-28

来源 |《社会学评论》2022年第3期

作者 | 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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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琪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家庭社会学、人口社会学、社会分层与流动


内容提要: 本文使用2014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研究了丈夫的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研究发现,当代中国家庭的性别分工模式依旧传统,且大多数妻子对当前的性别分工模式和婚姻状况表示满意。丈夫的收入和家务时间分别通过影响妻子对丈夫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满意度的途径影响其婚姻满意度。相比家务贡献,妻子对丈夫经济贡献的满意度对其婚姻满意度有更强的影响。多组比较研究发现,丈夫的经济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不随妻子特征的变化而变化;但相比传统女性,现代女性更可能因为丈夫的家务参与不足而对其家务贡献产生不满,进而导致婚姻满意度下降。总体来看,当前中国家庭的性别分工模式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表现出传统与现代相互交融的特征,中国特殊的现代化进程是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因素。


关键词:性别分工;家务劳动;婚姻满意度;现代化




一、问题缘起

     

     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妇女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女性在教育和劳动参与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家庭领域,性别平等的发展却始终处于“停滞”状态(England,2010)。大量研究发现,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女性都会承担比男性多得多的家务劳动(Bianchi et al.,2000;Hook,2006,2010),且这种状况不会因为女性参加全职工作或者对家庭经济贡献的增加得到明显改善(Greenstein,2000)。换言之,女性需要兼顾工作和家庭,而男性却依然只需承担“养家者”的角色。这种不平衡的性别发展状况会导致很多严重的社会后果,其中之一就是引发女性对婚姻的不满,进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和离婚率上升(Coltrane,2000)。国外学者已经对家务分工和女性婚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很多研究,他们大多发现,丈夫的家务贡献对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Greenstein,1996;La⁃ vee & Katz,2002),但这一结论是否适用于中国却还有待进一步讨论。


     首先,现有研究发现,丈夫的家务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性别角色观念(Greenstein,2009)。具体来说,在性别观念比较传统的国家,丈夫的家务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较小;而在性别观念比较现代的国家,丈夫的家务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较大。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性别观念非常传统的国家(刘爱玉、佟新,2014;杨菊华等,2014),且近年来,女性的性别角色观念还出现了向传统回归的趋势(许琪,2016;顾辉,2013)。在当代中国,如果大多数女性依然认可“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模式,那么即便丈夫不做家务或很少做家务,也不会引发妻子的强烈不满(Zuo & Bian,2001)。


     其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已经逐渐赶上甚至超过男性(叶华、吴晓刚,2011;张兆曙、陈奇,2013),在劳动参与方面,中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也始终位于世界前列(Wu & Zhou,2015),但女性在教育和劳动参与这两个方面的迅速提升并未显著缩小她们与男性的收入差距。很多研究发现,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男女之间的工资差距一直存在且呈扩大趋势(李实等,2014;王天夫等,2008)。男女之间不断扩大的工资差距会强化婚姻关系中妻子对丈夫的经济依赖,进而巩固“男性养家”的传统观念(刘爱玉,2019)。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相比做家务,丈夫能否扮演好“养家者”的角色可能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更大。


     最后,与西方家庭漫长的现代化和性别平等的发展过程不同,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东亚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和性别平等的发展都表现出明显的“压缩型”特征。这一方面表现在时间上的进程短和变化快,另一方面表现在空间上的差异性和多元化(Chang,2014)。由于中国家庭的现代化和性别平等的发展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都高度“压缩”,各种传统的、现代的和后现代的因素并非截然对立,而是在同一个时空维度内相互交织在一起,并形成了一幅复杂多样的如“马赛克”般色彩斑斓的图景(Ji,2017)。基于上述关于中国家庭和性别关系变迁的理论思考,我们认为,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也会表现出传统与现代相互交融的特征。具体来说,我们认为,丈夫挣钱养家这一传统角色要求与分担家务这一现代角色要求会共同影响妻子的婚姻满意度,且二者的影响在具有不同现代性特征的女性群体之间存在明显差异。


     综上所述,在中国的情境下,丈夫的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与妻子婚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厘清上述关系对于探明当代中国家庭的性别角色分工,进而更好地理解婚姻、家庭和性别关系的现代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国的离婚率呈明显的上升趋势,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粗离婚率已从1978年的0.3‰上升到2019年的3.4‰。在离婚率不断攀升的背景下,特别是在大多数协议离婚和离婚诉讼案件都是由女性提出的情况下(徐安琪,2007),从丈夫的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这两个角度研究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对于探寻离婚发生的原因与构建和谐家庭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鉴于此,本文使用2014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y,CFPS)数据,研究经济和家务两个维度的性别分工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以期为我们更好地理解与解决转型期中国社会凸显的各种婚姻家庭问题贡献绵薄之力。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设计


(一)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及其变迁


     婚姻当中的性别分工是婚姻、家庭和性别研究中的一个经典议题。在世界上的很多国家和地区,夫妻之间会采取一种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即男性在婚后将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而女性将生活的重心转向家庭(Ferree,1991;Baxter et al.,2008)。对此,学术界提出了两种不同的理论解释。

 

     一是以贝克尔为代表的新家庭经济学理论。该理论认为,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是夫妻双方基于各自的比较优势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Becker,1993)。与女性相比,男性在挣钱养家方面更有优势,因而从经济理性出发,他们应当将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而女性在家务劳动和子女照料方面更有优势,因而她们应当将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家庭(於嘉,2014)。这样,通过专业化的劳动分工,夫妻双方各司其职、各尽其用,整个家庭的经济福利也会变得更好。

 

     二是女性主义者提出的性别角色理论。该理论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出发,认为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是个体内化了“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角色规范之后的性别实践结果(Thompson & Walker,1995)。该理论认为,工作与家务本身不是中性的,而是被贴上了性别的标签。传统的性别角色规范认为男性应该努力工作,而女性则应该多做家务和照顾孩子。这种被社会普遍认可的性别角色规范会通过家庭、学校、大众传媒等社会化途径不断灌输并内化到个人的认知结构之中,而一旦个体认可了这种性别角色规范,就会在行动中实践对性别的角色认知,即男性会通过多挣钱来显示自身的男性气质,而女性会通过多做家务来维护自身的女性形象(於嘉,2014;West & Zimmerman,1987)。

 

     综上所述,新家庭经济学理论与性别角色理论从不同的视角出发,为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提出了两种不同的理论解释;与此同时,也预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路径。在贝克尔的理论中,传统性别分工模式的产生和延续与性别本身并无直接关联,只是从经济效率的角度看,男性从事市场劳动和女性从事家务劳动更有利于家庭福利的提高(Becker,1993)。换句话说,在贝克尔看来,如果妻子的挣钱能力超过丈夫,那么“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就完全有可能且有必要颠倒过来(许琪,2018)。与此截然不同,性别角色理论认为,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深刻地嵌入在一个社会的性别不等结构之中。所以,女性劳动力市场地位的提高并不足以改变她们在家务劳动、孩子照料等方面的传统职能。只有当一个社会的性别角色规范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时候,“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角色分工才有可能彻底转变(Brines,1994)。

 

     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性别分工模式的变迁趋势与性别角色理论的预期更相吻合。大量研究发现,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和劳动参与率都已有明显提高,“双薪家庭”在很多国家已经发展成为社会的主流,但家务劳动主要由女性承担的局面却并未因此发生明显改变。以美国为例,大量的研究显示,美国“双薪家庭”之中妻子承担的家务劳动比重约占家务总量的2/3(Coltrane,2000),这一数值即便在妻子全职参加工作以及收入高于丈夫的情况下也没有明显下降(England,2010)。这一结果显然无法由贝克尔提出的新家庭经济学理论解释。因此,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出发,剖析家务劳动依旧主要由女性承担的原因(Brines,1994;Greenstein,2000)。与此同时,也有很多研究开始分析这种不平衡的性别分工模式对婚姻、家庭,特别是对女性群体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McDonald,2000;Coltrane,2000)。本文主要沿着后一脉络,重点关注性别分工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


(二)性别分工与妻子的婚姻满意度


     性别分工如何影响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学者们主要关注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认为这种模式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婚姻关系并维持婚姻稳定(涂尔干,2000)。因而,要提高妻子的婚姻满意度,丈夫的首要任务是扮演好“养家者”的角色,即通过努力工作来提高整个家庭的经济福利(Becker,1993)。然而,随着近年来女性受教育程度和劳动参与率的大幅提高,家庭经济方面的性别分工已逐渐往男女平等的方向发展,但在家务劳动方面,性别分工却还是传统的模式。一些研究认为,这种不平衡的性别分工模式构成了婚姻关系的重大威胁(Goldscheider,Bernhardt & Lappegȧrd ,2015),特别是对妻子来说,她们在全职工作之余,还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和子女照料责任(Hochschild & Machung,1989),这很有可能会导致她们对婚姻不满(Green⁃ stein,1996,2009;Qian & Sayer,2016)。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关性别分工与妻子婚姻满意度的研究也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即探讨丈夫的家务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

 

     研究发现,丈夫的家务贡献大小会影响妻子对家务分配是否公平的感知,进而影响婚姻满意度(Wilkie,Ferree & Ratcliff,1998)。但是,上述关系并非在所有条件下都成立。只有当妻子的性别角色观念比较现代,或者说只有当妻子认可男女平等的性别角色规范时,丈夫不做家务或很少做家务才会引发妻子强烈的不公平感,进而导致其婚姻满意度下降(Greenstein,1996;Lavee & Katz,2002)。如果妻子依旧认可“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角色观念,那么丈夫的家务贡献不会对妻子的婚姻满意度产生显著影响。


     上述结论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性别角色理论,与此同时,也为不平衡的性别分工模式下,很多女性依旧对婚姻表示满意提供了合理的理论解释。近年来,一些学者开始通过跨国比较研究,分析宏观层面的性别不平等如何影响家务劳动分工与妻子婚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Greenstein,2009;Oshio,Nozaki & Kobayashi,2013;Qian & Sayer,2016)。与微观个体的研究结论一致,他们发现在性别平等水平较高或观念比较现代的国家,丈夫家务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相对较大,而在性别平等水平较低或观念比较传统的国家,其影响相对较小(Greenstein,2009)。


(三)未尽的研究议题与本文的分析框架


     综上所述,国外学者已经对性别分工与妻子婚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很多研究。但这些研究大多集中在西方国家,关于东亚社会的研究非常有限,专门针对中国的研究则几乎没有。我们注意到,目前有两项跨国比较研究涉及了中国,这两项研究使用的都是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且都发现丈夫的家务贡献对中国女性的婚姻满意度没有显著影响(Oshio,Nozaki & Kobayashi,2013;Qian & Sayer,2016)。但是,这两项研究在所使用的数据、变量和研究设计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缺陷。

 

     首先,这两项研究使用的数据采集于2006 年,距今已有十几年,因而无法反映中国社会在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变化。而且,2006年的CGSS调查仅向部分调查对象询问了婚姻满意度及家务分工方面的问题,因而分析所使用的样本量较小,无法对中国总体进行准确推论。此外,该数据仅仅询问了受访者本人及配偶每周从事家务劳动的频率,而不是统计其他研究通常使用的家务劳动时间,再加上配偶的家务劳动频率完全由受访者本人代答,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测量偏差。

 

     其次,在研究设计方面,这两项研究都仅关注家务方面的性别分工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而没有讨论经济方面的分工。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忽视丈夫对家庭的经济贡献来研究家务贡献是非常不恰当的。针对中国性别发展的很多研究显示,中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在近年来已经逐渐赶上甚至超过男性(叶华、吴晓刚,2011),但劳动参与率却呈下降趋势(Wu & Zhou,2015),且男女之间的工资差距一直显著存在并不断扩大(王天夫等,2008)。这种变动趋势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国女性在经济上对男性的依赖程度并未减小,反而有所增强。一些相关研究已经为这一观点提供了佐证。例如,关于初婚年龄的研究发现,男性的教育和职业地位对其进入婚姻的影响在随时间不断增强(於嘉、谢宇,2013)。关于阶层认同的研究发现,已婚女性变得越发基于丈夫的社会经济地位来构建自身的主观阶层认同(许琪,2018)。关于性别观念的研究也发现,女性的性别角色观念在近年来出现了明显的向传统回归的趋势(杨菊华等,2014)。综合这些研究发现,我们认为,在中国当前的背景下,丈夫的经济贡献依旧是影响妻子婚姻满意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将丈夫的经济贡献纳入妻子婚姻满意度的研究框架显得非常必要。

 

     最后,这两项研究的共同缺陷还在于过于简化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可能是受样本量的限制,这两项研究都没有充分考虑性别分工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在不同女性群体之间的差异性。对西方国家的研究已经发现,家务分工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会随妻子性别角色观念的变化而变化(Greenstein,1996)。在中国的背景下,这种影响的差异性可能还要更加复杂。张庆燮认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东亚社会都在经历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高度压缩的现代化转型(Chang,2014)。这种“压缩型现代化”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传统的观念和生活方式尚未消除,现代甚至后现代的观念和生活方式就已经生长出来,因而在整个社会层面表现出一种传统与现代相互交融的图景,甚至在某个具体的个人身上也会呈现出既传统又现代的多种特征和行为方式(Chang,2014)。在“压缩型现代化”的理论基础上,计迎春进一步提出了婚姻家庭变迁的“马赛克”理论,认为中国的婚姻家庭变迁不会简单延续西方那种从传统向现代的单线进化的发展路径,而是会呈现出多元复杂的、传统与现代相互交织的混合家庭模式(计迎春,2019)。我们认为,这两个理论的一个共同启示在于揭示了中国婚姻家庭变迁的复杂性和多元化,因此,我们不应将中国样本视作一个同质性的整体,而是要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差异性和复杂性。具体来说,我们认为,中国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现代化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因此,家务分工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在城市和农村以及在东、中、西部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表现。除此之外,在微观的个人层面,女性的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和性别角色观念也会深刻影响到她们对性别分工的主观认知。因而我们预期,性别分工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也会因妻子个人特征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更新、样本量更大、变量测量更精准的数据,研究在中国性别分工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同时,我们将考虑经济和家务两个维度的性别分工,并充分探讨性别分工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是否在拥有不同现代化特征的女性群体之间有所不同。具体来说,本文的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首先,基于以往的研究发现,我们认为,丈夫的家务贡献会通过影响妻子对家务分工满意度的途径影响其婚姻满意度。其次,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认为,丈夫的经济贡献会通过影响妻子对经济分工满意度的途径影响其婚姻满意度。最后,从异质性假设出发,我们认为,丈夫的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会随妻子特征的变化而变化。


三、数据、变量和分析方法


(一)数据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2014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CFPS是由北京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主持的一项具有全国代表性的大型追踪性社会调查。该调查在2010年正式启动,调查采用内隐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在全国160个区/县、640个村/居委会抽取了近 16000户家庭样本,并对入样家庭中的所有同住家庭成员进行了问卷访问。此后,CFPS在2012年、2014年、2016年和2018年对2010年的初访样本进行了四轮追踪调查。本研究使用的是2014年的追踪调查数据,原因在于CFPS仅在该年份的追踪调查中询问了受访者的婚姻满意度。

 

     在分析数据时,我们针对CFPS对所有家庭成员都进行访问的特点,将夫妻匹配起来进行研究,成功匹配的夫妻共有10674对。在删除缺失值以后,实际进入模型分析的样本量为10494对。考虑到数据缺失的情况并不严重,我们直接采用案例删除法(casewise deletion)处理缺失值。


(二)变量


     本文的因变量是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在问卷中,该变量对应的题目是“总的来说,您对您当前的婚姻生活有多满意?”,问题选项从“非常不满意”到“非常满意”,分为五个等级,分析时按照1~5分赋值,得分越高表示对婚姻越满意。

 

     分析的核心自变量是丈夫的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参照以往研究,本文对这两个变量采用了两种测量方法,一是用丈夫收入和家务劳动时间的实际值,二是用实际值占夫妻之和的百分比(Stevens,Kiger & Riley,2001)。夫妻双方的家务劳动时间可以直接从问卷中得到,而个人收入则是综合家庭经营收入、受雇劳动收入和退休金收入(仅针对已退休者)得到的。与其他数据相比,CFPS的一大优势在于对夫妻双方同时进行问卷调查,因而,我们可以基于夫妻各自汇报的个人收入和家务劳动时间来测量其对家庭的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由配偶代答所导致的测量偏差。

 

     除此之外,根据图1所示的分析框架,丈夫的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会通过经济贡献满意度和家务贡献满意度这两个途径来影响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因此,我们也将这两个中介变量纳入分析过程。在问卷中,与经济贡献满意度对应的题目是“您对对方在经济上为家庭做出的贡献有多满意”,而与家务贡献满意度对应的题目是“您对对方在家务上为家庭做出的贡献有多满意”。这两道题目的选项都是从“非常不满意”到“非常满意”,分为五个等级,分析时按照1~5分来赋值,得分越高表示满意度越高。

 

     最后,本文在模型分析时还纳入了两组控制变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特征,包括是否居住在城市、居住地所在地区、是否初婚、婚姻持续时间、生育子女数量以及是否与父母或公婆同住。二是夫妻双方各自的特征,包括夫妻双方的年龄、户口、受教育程度和性别角色观念。这些控制变量大都可以直接从问卷中得到。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双方的性别角色观念取自受访者对“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看法,选项从“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分为五个等级,分析时按照1~5分赋值,得分越高表示性别角色观念越传统。


(三)分析方法


     本研究采用多组结构方程模型(multi-group SEM)进行分析,模型的具体设定如下所示:

     我们认为,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丈夫的经济贡献(EC)会影响妻子对经济分工的满意度(ES),丈夫的家务贡献(HC)会影响妻子对家务分工的满意度(HS),而妻子对经济分工的满意度(ES)和家务分工的满意度(HS)又会影响到总体的婚姻满意度(MS)。此外,考虑到一些未纳入模型的因素可能会同时影响妻子对家务分工和经济分工的满意度,我们在模型估计时放松了ε1g和ε2g之间协方差为0的假定。最后,考虑到上述模型的估计结果可能在不同群体之间存在明显差异,我们将拟合多组结构方程模型,即在模型估计时允许所有待估参数都在不同组(g)之间有所不同。分组变量同时包括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微观层次的分组变量包括妻子的性别角色观念、受教育程度、年龄和收入;宏观层面的分组变量包括是否居住在城市和居住地所在地区。我们将通过严格的统计检验来判断这些组间差异是否具有统计显著性。


四、分析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在模型分析之前,我们首先描述了本研究使用的所有变量,结果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发现,首先,在因变量方面,绝大多数已婚女性对当前的婚姻状况表示满意,明确表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比例合计仅为4.4%。总体来看,中国已婚女性的婚姻满意度很高。

 

     其次,在自变量方面,中国夫妇的性别分工模式依旧非常传统。数据显示,丈夫的平均年收入为2.3万元,明显高于妻子的1.3万元;而丈夫的家务劳动时间平均每天为1.5小时,远远低于妻子的2.9小时。由此可见,“男主外、女主内”依旧是当前中国家庭的主流性别分工模式。

     再次,绝大多数已婚女性对当前的性别分工状况表示满意。数据显示,已婚女性对丈夫的经济贡献表示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比例合计为80.0%,考虑到丈夫的收入占夫妻收入之和的比例超过60%,这一结果并不奇怪。比较令人困惑的是,虽然已婚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远远超过丈夫,她们也没有对此表达强烈的不满。数据显示,已婚女性对丈夫的家务贡献表示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比例为68.1%,明确表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仅占12.1%。

 

     我们认为,大多数已婚女性对当前家务分工状况表示满意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她们的性别角色观念依旧非常传统。数据显示,已婚女性对“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表示同意和非常同意的比例合计为71.8%,明确表示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的比例合计仅为9.8%。正是因为她们内化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角色观念,她们才没有对家务分工中的不平等现象产生不满。

 

     最后,从表1还可以发现,样本中丈夫的年龄、受教育程度和拥有城镇户口的比例均高于妻子。因此,“男大女小”“男高女低”依旧是婚姻匹配的主流模式。在其他控制变量方面,数据中城镇样本占47.5%,农村样本占52.5%;样本位于东部、中部和西部的比例分别为42.9%、31.2%和25.9%;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比例为26.9%;绝大多数(95.6%)已婚夫妇双方都是初次结婚;平均婚姻持续时间为25年,平均生育子女数量为1.4人。


(二)模型分析


     在模型分析部分,我们首先通过一组线性回归模型分析了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结果如表2所示。该表共包含四个模型,这四个模型的因变量都是妻子的婚姻满意度,模型均纳入了所有控制变量。它们的区别在于,我们采用了不同的方法来测量丈夫的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模型1采用的是丈夫收入和家务劳动时间的实际值;模型2采用的是丈夫收入和家务劳动时间占夫妻之和的百分比;在模型3中,经济贡献采用的是实际值,而家务贡献采用的是百分比;在模型4中,经济贡献采用的是百分比,而家务贡献采用的是实际值。

 

     通过自变量之间不同的搭配组合,可以发现,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测量丈夫的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它们都对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说,丈夫挣钱养家和分担家务都有助于提高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对比这四个模型的拟合指标可以发现,模型1的R方最大,AIC和BIC最小,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采用丈夫收入和家务劳动时间的实际值来测量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解释力最强。所以,在接下来的结构方程模型分析部分,我们将只汇报基于实际值的分析结果。我们也尝试采用其他自变量的组合来拟合结构方程模型,发现结论完全一致。

     接下来,我们针对全部样本拟合了一个结构方程模型,模型分析结果如图2所示。首先,从模型拟合指标可以发现,模型 χ2为4.866,在自由度为4的情况下该 χ2值对应的p值为0.301,明显大于0.05的显著性水平。这说明,该模型的拟合状况与饱和模型相比没有显著差异,模型拟合状况很好。从其他拟合指标来看,RMSEA值为0.005,小于0.05的常用比较标准,CFI等于1,TLI为0.998,也非常接近于1。综合这些拟合指标,我们认为该模型很好地拟合了观测数据,已经没有进一步调整的必要。

     其次,从模型估计得到的路径系数来看,这个模型很好地验证了本文的分析框架,即丈夫的收入和家务时间分别通过影响妻子对丈夫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满意度的途径来影响其婚姻满意度。对比这两条不同的影响路径,可以发现,经济贡献满意度对婚姻满意度的标准化回归系数为0.414,而家务贡献满意度对婚姻满意度的标准化回归系数为0.157。如果我们将这两条路径系数设为一样,模型拟合状况会出现明显恶化。分析结果显示,在增加这一限制条件之后,模型χ2上升到376.309,与图2对应的模型相比,χ2上升了371.443,在模型自由度仅增加1的情况下,χ2增量对应的p值小于0.001。由此可见,丈夫的经济贡献与家务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是不同的,在中国的背景下,已婚女性在评价婚姻满意时考虑更多的还是经济因素,这也与表1中发现的妻子的性别角色观念依旧非常传统的结论相一致。


     最后,我们在图2所示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拟合多组结构方程模型。如表3所示,我们总共选取了六个分组变量。其中,城乡居住地和地区本身就是分类变量,分析时不需要进行额外处理;而妻子的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和性别角色观念或者是连续取值的变量,或者是取值类别较多的变量。为了方便模型拟合,我们对这四个变量进行了重编码。具体来说,我们将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已婚女性划分为第一组,“36~54岁”之间的划分为第二组,“55岁及以上”的划分为第三组;对于受教育程度,我们将最高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下”的划分为第一组,“高中及以上”的划分为第二组。对于收入,我们根据它的取值高低将样本分为“高”“中”“低”三个规模完全相同的组;对于性别角色观念,我们将那些对“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表示“同意”和“非常同意”的已婚女性归为传统组,将对这个观点表示“既不同意也不反对”“不同意”“非常不同意”的已婚女性归为现代组。


     在处理好分组变量之后,我们拟合了六个多组结构方程模型。从表3可以发现,这六个模型对数据的拟合情况都很好。具体来说,以地区以及妻子年龄、受教育程度、性别角色观念作为分组变量的四个模型的 χ2对应的p值都大于0.05,因而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可以认为其拟合状况与饱和模型没有显著差异。与此同时,这四个模型的RMSEA都小于0.05,CFI和TLI都非常接近于1(或等于1),因此无论从哪个指标看,这四个模型拟合状况都非常好。


     与这四个模型不同,以居住地和妻子收入作为分组变量的两个模型的χ 2 对应的p值都小于0.05,因而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可以认为这两个模型的拟合状况与饱和模型存在显著差异。不过,考虑到上述模型分析的样本量很大,而在大样本情况下,χ2检验的灵敏性过高,不是判断模型拟合的最佳指标。一些学者建议,在大样本情况下最好依据RMSEA、CFI和TLI等其他拟合指标来判断模型拟合程度(侯杰泰等,2004)。从表3可以发现,这两个模型在上述指标上的表现都很好:RMSEA 都小于0.05,CFI和TLI都非常接近于1(或等于1)。因此,综合这些指标,我们认为这两个模型的拟合程度也是可以接受的。


     除了模型拟合指标之外,表3还汇报了四条主要的路径系数在不同组的估计值以及这些值在不同组之间是否有显著差异的 χ2检验结果。从这些结果看,“丈夫收入对数→经济贡献满意度”和“经济贡献满意度→婚姻满意度”这两条路径系数在不同组之间均不存在明显差异。我们可以认为,丈夫收入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不会因为妻子特征的变化而发生明显变化。换句话说,在丈夫需要挣钱养家这一点上,中国女性没有表现出特别明显的差异。


     但是在丈夫需要分担家务这一点上,不同女性却表现出了非常明显的差异。如表3所示,虽然“家务贡献满意度→婚姻满意度”这条路径系数在不同组之间的差异都不显著,但“丈夫家务时间→家务贡献满意度”这条路径系数在所有组都表现出了非常明显的差异。具体来说,我们发现,丈夫的家务时间对居住在城镇、东部和中部地区、年龄较小、受教育程度较高、收入较高和性别角色观念比较现代的女性的家务贡献满意度影响较大,而这些女性通常具有较强的现代性特征。因而我们认为,中国的现代化转型显著改变了女性对丈夫需要分担家务的看法,即越是现代女性,越可能因为丈夫家务贡献不足而对家务分工表示不满,进而降低其对婚姻满意度的整体评价。


五、结论和讨论


     本文使用2014年CFPS数据分析了当代中国家庭的性别分工模式及其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得到了以下几个主要的研究结论。


     首先,本文发现,当代中国家庭的性别分工模式及其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依然表现出很强的与传统家庭相类似的特征。具体来说,这表现在:第一,夫妻在经济和家务两个维度上的性别分工模式依旧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第二,已婚女性的性别角色观念非常传统,大多数女性对“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表示认同;第三,很少有女性对当前的性别分工状况表达不满,特别是在家务劳动主要由女性承担的情况下,依然有接近七成的女性对丈夫的家务贡献表示满意;第四,相比家务贡献,女性对丈夫的经济贡献是否满意依然是一个影响婚姻满意度的更加重要的因素。


     综合这四个方面的研究发现,我们认为,在现代化转型的背景下,中国家庭的性别分工模式以及女性对这种模式的主观认知依旧非常传统。但与此同时,现代性的萌芽在中国家庭也已经有所体现。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条件下,丈夫的家务贡献也对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具有显著影响;第二,与传统女性相比,现代女性更可能因为丈夫的家务贡献不足而对家务分工表达不满,这既可能源于这些女性谈判能力的提升,也可能源于观念的变化。总而言之,这些发现预示着中国的现代化转型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女性对传统性别分工的主观认知以及对丈夫角色的内在要求。不过,从本文的分析结果看,这种变化依然是不彻底的。这主要表现在:第一,虽然丈夫的家务贡献对妻子的婚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但其重要性依旧低于经济贡献;第二,虽然现代女性相比传统女性更加看重丈夫的家务贡献,但她们对丈夫经济贡献的重视程度并未因此而有所削弱。换句话说,现代中国女性只是在丈夫做好挣钱养家这个传统角色要求的基础上对分担家务也有了要求,因而,在她们关于理想丈夫角色的定义中同时混杂了传统与现代的元素。


     我们认为,这种既传统又现代,或者说传统与现代相互交融的局面可能与中国特殊的现代化转型有关。正如张庆燮所言,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东亚社会都在经历“压缩型”的现代化转型,这导致传统的因素尚未真正退却,现代的因素已经悄然发生(Chang,2014)。因此,在研究中国的婚姻家庭变迁时,我们不能将传统和现代视为两个截然对立的概念,而要充分认识到二者共生共存、相互交融、相互映衬的可能性(Ji,2017)。本文对性别分工与妻子婚姻满意度的研究为这个观点提供了一个具体例证,这种现象在其他有关中国婚姻家庭变迁的研究中可能也会有所体现。


     除此之外,本文的研究对性别角色分工这一经典的研究议题也有所拓展。以往关于中国家庭性别分工的研究大多关注性别分工的现状及其成因,而很少分析它可能造成的社会后果。本文以性别分工为自变量,以妻子的婚姻满意度为因变量,分析了不同的性别分工模式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未来的研究可以沿着这一思路,继续探究性别分工对其他婚姻家庭问题的影响。最后,以往关于性别分工的研究的另一个缺陷在于仅关注家务分工和经济分工中的性别不平等程度,而很少关注研究对象对这种不平等的主观评价。从本文的分析结果看,客观分工状况的不平等不一定导致研究对象对这种不平等的负面评价。例如,本文发现,很少有女性对家务分工中的不平等状况表达不满,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也有待后续的研究进行深入探讨。


     不过,因为研究能力和数据的限制,本文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特别是出于篇幅和更好地聚焦研究问题的考虑,本文只分析了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而没有同时分析丈夫的婚姻满意度。我们认为,丈夫的婚姻满意度与妻子的婚姻满意度是相互关联的,但也有所不同,因而需要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出发开展研究。未来的研究需要结合多种理论视角,对影响丈夫和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各种因素进行对比,进而提升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

责任编辑: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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