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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同意解散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18日发布批复公告,同意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解散。

批复公告显示,吸收合并完成后,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解散,其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由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承接。此外,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解散后的未了事宜由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负责处理。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山东能源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30亿元人民币变更为70亿元人民币(含1000万美元)。


此次注册资本变更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山东能源财务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3.92%、31.669%和4.325%。


此外,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对山东能源财务公司持股比例均为2.883%。


山东东岳能源有限公司、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则分别持有山东能源财务公司1.44%的股份。


批复公告要求,兖矿财务公司解散后的未了事宜由山东能源财务公司负责处理。



今年以来,部分财务公司获批解散或进入破产程序。
1月,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批解散。2月,原银保监会发布批复公告,原则同意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4月,监管部门批复同意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并设立马鞍山分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解散,其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由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接。
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解散渤海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天津物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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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中国银行保险报微信

监制:乔申颖     审核:王玥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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