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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风华:一种殷墟成组卜辞的文例分析及应用

汉字文明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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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殷墟成组卜辞的文例分析及应用

刘风华

郑州大学文学院

(本文原载《殷都学刊》2019年第2期)




摘 要:殷墟甲骨历组、出组、无名组、何组卜辞中存在一种现象:同版部分或全部卜辞内容相关、服务于同一占卜主题,可称为“成组卜辞”;其语辞格式大体固定,可据以对文辞残缺的卜辞进行校勘、验证甲骨缀合、考察卜辞字词的意思等。

关键词:成组卜辞;校勘;缀合;文字考释




殷墟卜辞历组、出组、无名组、何组有一种成套卜辞,含有“弜又”或者“母(毋)又”二字,前者居多,本文称之为“弜又套卜”,它们实际上是刻写在同一版甲骨上的内容相关、成组的卜辞(非成套卜骨) 。本文着重探讨其文例及应用价值。



文例分


此类套卜有大体固定的文例,下面分别列举各组类的例子:


图1(屯2142+4321)


图1《屯南》2142+4321属历二类,有6辞,仅录与行文密切相关者,释文如下:


(1)甲戌贞:其又歲于且乙。茲用。羌卅,歲五牢。

(2)弜又。

(3)二牢。

(4)三牢。

(5)五牢。


第一、二辞一肯定、一否定,为正反对贞,其余三辞占卜用多少牢牲行祭。此5条辞分两个层次,一卜是否致祭,一卜用牲数量即卜如何致祭。历二类此类例子较多,如《屯南》755、856+2155、996、1131、2457、3633、3675,《合补》10549、10669、10695,《合集》32067+32105、32081、32130+34667+《英国》2416、32131+33737、32136+34302、32398、32573、32596、32617、32750、33632+33668、33681等。


图2(合23002局部)


图2《合集》23002属出二类,见有10条辞,前6条辞为成套卜辞:


(1)庚子卜,行曰贞:翌辛丑其又彳歲于且辛。

2)贞:母(毋)又。才正月。

3)贞:翌辛丑其又且辛

(4)贞:二

(5)贞:翌辛丑且辛歲勿牛。

(6)贞:弜勿。


第一、二辞对贞,第三、四辞及第五、六皆选贞,分三个层次:第一层卜是否致祭,第二层卜如何致祭,第三层卜用还是勿牛致祭,总的说来仍是卜是否祭、如何祭。出组另有《合集》22605、22853、22861、22887、23173、23348、25053、25060等为例。


图3(辑佚552正)


图3《辑佚》552正属于无一类:


(1)癸巳卜:父甲莫(暮)乇(磔)〼。茲用。

(2)弜又羌。

(3)其又羌三人。

(4)五人,王受又=。

(5)歲二牢,王受又=。

(6)三牢,王受又


此版第一、二辞对贞,卜是否致祭。据后者,前者可拟补为:“癸巳卜:父甲莫乇又羌。茲用。”剩余四辞为选贞,分两个层次,卜用羌还是用牢牲致祭。此版分三个层次,第一层卜是否致祭,第二层次卜如何致祭,第三层次卜用人牲还是毛牲。


图4(合27254)


图4《合集》27254共见7条辞,中部4条辞属于成套卜辞:


1)其且辛,又雨。

2)弜

3)其且辛,叀豚,又雨。

4)叀羊。


第一、二辞属第一层次,卜在祖辛之(“行宫离馆”[1])举行祭(“用牲之法”[2]),是否会下雨。第三、四辞属第二层次,卜选祭品。


无名组此类例子又如《屯南》1123、3058、3550、3710、3794、4320、,《合集》26919、27266、27301+32453(局部)、27485、27172+32454+32593、29463、30506、31213、32316、32447、32587、32589,《合补》9287、9626、9710+《合集》31287等。相对历组,无名组所涉祭名、祭品名目繁多,且格式有所发展,容另文探讨。


上例有如下共同特点:


(1)分两个层次,第一层卜是否致祭,第二层卜如何致祭,二者缺一不可


(2)第一层次对贞,两辞一正一反,且有共同内容,如《屯南》2142+4321第一辞有“其又歲于且乙”,第二辞有“弜又”,皆有“又”;《合集》23002第一辞有“又彳歲”,第二辞有“母又”,同上;《合集》27254第一辞有“其且辛”,第二辞有“弜”,皆有“”。此可据以拟补残辞,如据《辑佚》552正第二辞之“弜又羌”将第一辞补足为“癸巳卜:父甲莫乇又羌。茲用”。


(3)第二层次卜选祭牲,其品级呈阶梯式上升,如《屯南》2142+4321:二牢→三牢→五牢,《合集》23002:→二→勿牛,《辑佚》552正:羌三人→五人→二牢→三牢,《合集》27254:豚→羊。


(4)前辞之干支略早于被祭祖神的庙号,如《屯南》2142+4321甲戌日卜祭祖乙,《合集》23002庚子日卜次日辛丑日祭祖辛,《辑佚》552正癸巳日卜祭父甲,《合集》27254省刻前辞,从其卜祭祖辛来看,有可能是庚、辛日所卜。


(5)成套占卜的首刻卜辞[3]位于骨条下端,空间较大,通常单字、单列纵刻而下,其余卜辞依次刻写在骨条上,等距离分布;骨条中上部的成套卜辞,领辞若字数较多,通常转刻到邻近的骨面,其余卜辞等距离分布;骨条中上部的成套卜辞,领辞有时候会承前省刻前辞。


文例之应用


成套卜辞文字、文例、行款、书刻等皆有规律可循,使其能在卜辞校勘、甲骨缀合、考释文字、推勘文意、卜辞分期断代、考察殷商历史文化等方面为我们提供帮助,简述如下。


卜辞校勘。成套占卜语辞、文例见有较强的规律性,对于断句、补足残辞等有较高价值,举例如下。


图5(合32617局部) 


图5《合集》32617见四辞,第一辞余“甲辰贞歲于小乙”七字,第二辞为“弜又”,余辞卜选祭牲,显属“弜又套卜”,诸家将第一辞径释“甲辰贞:歲于小乙”[4],憾其未能拟补失字“又”。第一辞可补足为“甲辰贞:又歲于小乙〼”。


 图6(合32595局部)  


图6《合集》32595为完整大版,骨条上方一辞“弜又”,下方卜辞纵刻,字迹模糊,可见“丙申卜其又且丁茲用”等字。多家释为“……又且丁”“丙申其又。茲用”“弜又”[5],《摹释》释为“弜又”“丙申卜其…妣 茲用”“…且丁…”[6],均将下方一辞离析为二,后者还颠倒了其次序。上文曾提到,“成套占卜的首刻卜辞位于骨条下端,空间较大,通常单字、单列纵刻而下”,下方纵刻者正是“弜又”的领辞,可释为“丙申卜:其又□于且丁”。


图7(合30325)


图7《合集》30325中上部位文字密集,不易断句,释文多样:


《摹释》:①祖丁在弜王受又②…弜去于之宗若王受又③…旬…[7]


《合集释文》:①祖丁在弜王受又。②…宗王受又。③于之若。[8]


《校释》:①甲…②祖丁在弜,王受又。③ 宗,王受又。④[弜],于之若。[9]


《摹释全编》:①甲…②祖丁在弜王受又③之宗王受又④[弜]去于之若[10]


本版考释要注意如下几点:(1)下端的十字形刻痕单字、单列、纵刻,其为本版首刻卜辞,与上方“弜”形成对贞。(2)不能因“弜”与上方介词“才”邻近而将其释为地名字,“才”省刻的宾语,应与其上方“宗”性质相近。(3)本版上端字迹模糊,不过“于之若”为无名组习语,不能分断


本版新释:①甲…②弜。③祖丁才,王受又。④宗,王受又。⑤[弜]去,于之若。


甲骨缀合。成套卜辞格式大体固定,内容相互关联,能为甲骨缀合提供线索,帮助判断甲骨缀合的正误,下面着重谈谈后者。


图8(合33383+33628+补10674)

图8《合集》33383+33628+《合补》10674为三版相缀,其第一、二辞为“癸未贞:王白〼”,“弜又”,与上文提出的“第一层次对贞,两辞一正一反,且有共同内容”不符,故加缀最下一版有疑问。


图9(合27271+29601+29519) 


图9《合集》27271+29601+29519可能也属误缀,原因有二:(1)最下一版左侧原边与中部一版原边错位。(2)第一辞干支“己丑”,被祭祀对象为“且丁”,干支首尾相隔九日。与前文提出的“前辞之干支略早于被祭祖神的庙号”不符。无名组“己”日常祭祀父己、雍己、兄辛、兄庚等,如《屯南》2315之“己未卜:父己歲牢”,《合集》27172+32454+32593之“己未卜:其又歲于雍己。茲用”,《合集》27626之“己丑卜:兄辛歲〼”,《合补》8762之“己未卜:兄庚歲叀羊”等。同样道理,《合集》32136+34302出现“丁卯”日卜祭祀“且乙”,也存在疑问(也有两版原边错位之嫌疑)。


图10(合26956+27093)


图10《合集》26956+27093可能也属误缀,原因有二:(1)第一、二辞为“癸卯卜:其又大乙,叀三牢〼”,“叀,王受又”,与上文“第一层次对贞,两辞一正一反,且有共同内容”不符,二辞所涉祭牲性质并不相近。无名组中与“叀三牢”相对者,通常是“五牢”,如《合集》30705的“叀三牢用”和“叀五牢用”,《屯南》2343之“其三牢”和“其五牢”,《合集》27195的“三牢,王受又=”和“五牢,王受又=”等。(2)两版书风迥别。


推勘文意。“弜又套卜”分两个层次,分卜是否祭某祖、用什么祭,各层含义确定,掌握此规律便于把握全版主旨,有时也有利推测其中的疑难字词,后者举一例如下:


图11(合29578局部)


图12(屯755)


图13(合26908)


图14(合26946)


图11至14第一辞皆单字、单列、纵刻,第三、四辞皆卜用牲,推测其主旨皆卜祭祀谁及如何祭。两组仅第二辞有别,前者含“”,后者含“弜又”,推测其意义应有联系,即“”与“弜又”意义相近,有否决、改换之意。多位前辈已对“”提出见解,最有影响的是于省吾先生在《甲骨文字释林》中所说“应读作厘,即延长福祉之义”[11],然从对比情况来看,似略不妥。


图15(屯2276)


图16(合28218+30689)


图15、16有助于说明“”可能有否决、改换之意:其第二辞皆既有“”,又有“弜×”,结合前文,“”既可单独成辞,现加上“弜×”意义不改变,只能说明二者意义近同。


综上,把握成套卜辞的规律,可以简驭繁,能使甲骨卜辞整理与研究事半功倍。此外,其发展演变亦有规律可循,对于考究卜辞分期断代及殷商历史文化等亦有功效,详叙容后。


标点符号说明

所引卜辞缺少一字以□代替;所缺字数不明用〼表示;文字残缺者置于方框之内。


简称说明

《甲骨文合集》——《合集》——合(图注)

《甲骨文合集补编》——《合补》——补

《小屯南地甲骨》——《屯南》——屯

《殷墟甲骨辑佚》——《辑佚》

《英国所藏甲骨集》——《英国》

《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摹释》

《甲骨文合集释文》——《合集释文》

《甲骨文校释总集》——《校释》

《殷墟甲骨文摹释全编》——《摹释全编》


参考文献

[1]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6.3135.

[2]姚孝遂、肖丁.小屯南地甲骨考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5.19.

[3]首刻卜辞、领辞、属辞等概念,见林宏明.小屯南地甲骨研究(第二章“卜骨刻辞文例研究”),台湾政治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23-64。

[4]姚孝遂、肖丁.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M].中华书局,1988.728;胡厚宣.甲骨文合集释文[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1601;曹锦炎、沈建华.甲骨文校释总集(第十卷)[M].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3626;陈年福.殷墟甲骨文摹释全编(第五卷)[M].线装书局,2010.2894.

[5]胡厚宣.甲骨文合集释文[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1599;曹锦炎、沈建华.甲骨文校释总集(第十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3623;陈年福.殷墟甲骨文摹释全编(第五卷)[M].北京:线装书局,2010.2892.

[6]姚孝遂、肖丁.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8.727.

[7]姚孝遂、肖丁.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8.673.

[8]胡厚宣.甲骨文合集释文[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1492.

[9]曹锦炎、沈建华.甲骨文校释总集(第十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3378.

[10]陈年福.殷墟甲骨文摹释全编(第五卷)[M].北京:线装书局,2010.3378.

[11]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M].北京:中华书局.1979.49.



END

(本文据作者原稿推送,引用请据正式出版物)


编辑 | 王赫岗

审核 | 周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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