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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到期后,底层项目难退出:困境解决思路及实务问题研究(下)

WWWMMM 法律与投资 2023-08-28



导言:中国的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在国内一、二级资本市场上扮演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根据中基协官网披露的基金备案数据,截至2023年6月末,存续私募基金152,322只,存续基金规模高达约20.77万亿元,其中,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约5.95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约11.15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规模约3.07万亿元。

而在飞速发展的背后,是近年来愈加频繁出现的私募基金各种“暴雷”现象。私募基金所投的底层项目“暴雷”的情形,既可能是未上市企业股权、类股权性质的投资项目,也可能是企业债券等债权、类债权性质的投资项目,还可能是其他资管产品类的投资项目等。当然,对于底层项目为流动性较强的已上市企业股票、公募债等的私募基金而言,不大会存在退出和变现的问题。

私募基金投资的底层项目“暴雷”(难退出、难变现),不仅会对私募基金投资人投资收益产生严重的影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而言也将是巨大挑战和考验。

让我们先来一起看看私募基金到期后,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可能会普遍面临的一些现实困境和难题:

-    基金到期后,仍未从底层项目中实现退出;基金存续其延长数次后,仍未实现退出,投资人、基金管理人还能作何选择?

-    投资人购买一支私募基金多年,但基金到期后,因底层项目问题仍未兑付收益甚至出现亏损。如果没有刚兑保障,投资人该如何救济?基金管理人又应如何应对?

-    基金到期后,底层项目不仅未实现业绩承诺或上市承诺,反而经营不善或官司缠身,基金管理人理应采取什么行动?若基金管理人迟迟未采取任何行动,投资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    基金到期后,底层项目退出难,投资人往往再难以通过转让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无论是内部转让给其他投资人,抑或是转让给外部投资人接盘。此时投资人能否转而要求管理人回购基金份额或采取其他救济手段?管理人又应如何应对?

-    基金到期后,管理人/GP迟迟未进行清算,底层项目具体情况也无从知晓,投资人此时该如何是好?
-    基金到期后,管理人希望启动清算程序,但部分投资人不予配合或无法联系,管理人应如何救济?投资人又该如何救济?

-    基金到期后进行清算,但是底层项目有好有坏,无法实现所有项目退出,导致基金清算周期过长。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什么行动?此时投资人又可要求基金管理人/GP采取哪些行动?

-    基金到期后,管理人/GP出现失联等原因无法履职,投资人又应如何救济?

-    ……

另外,自2023年以来,《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其配套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重磅新规陆续出台,对私募基金行业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笔者试结合私募新规以及实践中存在的案例,从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的不同立场考虑,就私募基金到期后可能涉及的不同困境解决思路及相关实务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探讨和分析,以飨读者。(由于实践中公司型基金较少见,故本文探讨的对象主要为合伙型基金以及契约型基金)

在上一篇的基础上,本文为专题研究报告的下编内容:
思路11:

合伙基金去除“私募基金”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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