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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1年度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可以申报补助了!

科技黄石 2023-03-14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

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

《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的若干意见》

(黄政发〔2021〕3号)有关要求

鼓励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

促进创新创业

我局现启动2021年度

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

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黄石市境内注册,通过技术转让、委托或合作开发方式转化应用其它单位科技成果的企业。

二、补助时间范围及标准

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发票时间为准),按实际支付给成果拥有方的技术交易额的15%比例进行补贴,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请表;

(2)合作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原件扫描件;

(3)科技成果证明。包括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证书、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其中,以技术开发(包括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的形式转化科技成果的,提供技术合同签订前合同卖方相关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4)合同卖方开具的发票原件扫描件和买方支付凭证;

(5)项目已完成转化或正在实施转化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黄石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管理平台(http://221.233.134.16:8080/main/index.jsp)”,按要求注册并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30M以内,申报书应上传各县(市)区科技局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提交成功将获得项目受理编号。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17:00截止。


2.组织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所辖区域的项目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核查,完成网上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两份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已拨付补助资金的,追回补助资金。

2.申报企业与合同的合作方不存在商业关联关系。

3.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及扩大应用,严格按照财政科技资金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4.原则上同一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立项支持不超过3个。

联系人:周帮顺、郭琼娣


联系电话:6225272、6265219(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附件: 1.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5日



来源 | 黄石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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