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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峰宇:马克思的欧洲史研究及其对现代政治共同体的构想

臧峰宇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 2024-02-05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

2022年第2期

马克思的欧洲史研究及其对现代政治共同体的构想

——《克罗伊茨纳赫笔记》的政治哲学解读

臧峰宇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摘 要] 1843年,马克思在《克罗伊茨纳赫笔记》中摘录一些历史学和政治学文献并进行评注,为其唯物史观与政治哲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他这时对法国史的兴趣主要集中于经济社会的变迁对政治生活的现实影响,由此探究市民社会在现实中产生的必然,分析物质生产与政治实践的关系问题,强调走出虚幻的政治共同体,认为法国大革命“完成了政治生活同市民社会的分离”,并在批判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观念的过程中强调“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研读马克思在《克罗伊茨纳赫笔记》中的摘录与评注,是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来源、把握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形成过程的必经之途。

[关键词] 克罗伊茨纳赫笔记 法国大革命史 政治共同体 欧洲史 唯物史观








1843年7—8月,马克思在克罗伊茨纳赫研读24部历史学和政治学文献并进行摘录与解读,在35个笔记本中完成了五册《克罗伊茨纳赫笔记》。这些笔记写于他在《莱茵报》时期“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之后,聚焦理性国家观和现实政治生活的冲突,并为解决这个“苦恼的疑问”提供了理论依据。正是通过这段时间对以法国大革命史为中心的著作的研读,马克思开始关注社会历史本体,展开对政治现实的历史的批判分析,着力探究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问题,为其唯物史观与政治哲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01
《克罗伊茨纳赫笔记》的文本结构与主导线索

五册《克罗伊茨纳赫笔记》包括马克思关于法国史特别是法国大革命史的摘要以及关于英国、德国、瑞典、波兰、威尼斯共和国以及美国史的摘要,内容涵盖公元前600年到19世纪30年代的诸多世界历史事件。从这些笔记中可以看到,马克思关注欧洲国家起源与发展、城市制度、行政管理和法律的历史以及复杂政治机制和社会思想的转变,其中的批判分析与其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处于同一时期,关注的重点颇为一致,“它照亮了马克思走向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一段行程”,其中主题索引“证明马克思正日益转向唯物史观”。

马克思在第一笔记本中主要摘录克里斯托夫·亨利希1802—1803年在莱比锡出版的《法国史》1—3卷,这部三卷本历史学著作较为详细地记述了法国的政治、军事和外交事件,他最关注的是法国封建社会的形成、封建所有制的不同形式等方面。在第二笔记本中,马克思摘录了8本著作,包括4本法国史著作、关于波兰史和威尼斯共和国史的著作以及卢梭和孟德斯鸠的论著。马克思在第三笔记本中主要摘录约翰·罗素的《从亨利希七世执政到近代英国的政府与宪法的历史》德译本和约翰·马丁·拉彭贝尔格的《英国史》,标题是“历史—政治笔记”,他关注的重点是英国政治制度史,特别是英国封建社会的阶级权力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封建阶级的一部分如何向资产阶级转变。第四笔记本包括马克思对施米特的《法国史》、德·沙多勃利昂的《论复辟时期与选举君主制度,或对某些报刊关于我拒绝为新政府质询的答复》和《关于放逐查理十世及其家族的新建议,或我最近的〈论复辟时期与选举君主制度〉一文的续编》、冯·兰齐措勒的《政治与国家法论文集》、瓦克斯穆特的《革命时代的法国史》、冯·兰克的《宗教改革时期的德国史》、约翰·林加尔德的《罗马人第一次入侵以来的英国史》、盖耶尔的《瑞典史》以及发表在《历史—政治杂志》上的一些文章的摘录和评论。在第五笔记本中,马克思摘录了约翰·普菲斯特尔的《德国史》1—5卷、尤斯图斯·默泽尔的《爱国主义的幻想》、卡尔·茹弗鲁瓦的《继承权的原则和法国与英国的传统》、汉密尔顿的《北美合众国的人与风俗习惯》以及马基雅维利的《论国家》德译本。从中可见,马克思对法国史特别是法国大革命史的摘录是整部笔记的重心所在,其中有些文献和评注后来被用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与《论犹太人问题》。

总的来说,马克思在《克罗伊茨纳赫笔记》中的评论和阐述不多,主要体现为第一笔记本中类似主题索引的标题、第二笔记本中的《主题索引》以及一些著作的梗概、第四笔记本的索引以及一篇短评。他在《莱茵报》时期关于物质利益的难事的反思在这里得到体现。这部笔记中关于国家法与国家起源和发展的摘录和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有重要思想关联,关于法国大革命史的摘录和研究直接促进了马克思历史观的形成,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主体部分中唯物主义批判逻辑的真实发源地”。[1](P141)

从《克罗伊茨纳赫笔记》的主要内容和主导线索看,马克思关注政治对经济、社会和司法制度发展过程的影响,研究军事制度与财产制度之间的关系,分析所有制及其在历史上各种社会形态中的发展对国家和社会制度的影响,力图阐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问题。从马克思的藏书来看,他这时最关注法国史特别是法国大革命史,从中探究现代国家的成因和机制,并计划撰写《国民公会史》和《政治和政治经济学批判》,还为此列出一份包括11条的《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这部草稿起始于“现代国家起源的历史或法国大革命”,以“为消灭国家和市民社会而斗争”[2](P238)结束,计划探讨人民主权、立法权、执行权、司法权、政治文明、国家管理、民族、政党等范畴,这些范畴后来在《巴黎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文本中得到深入阐述。

从这部笔记的索引标题中可见,马克思这时对国家法、立法权与执行权、官僚制度及其形成过程、官吏与王权的关系、代议制与人民主权等问题颇为关注,为他对黑格尔法哲学与现代国家的抽象普遍性批判打下了基础。例如,第二笔记本中的标题“议会”“官僚制度·官吏”“制宪议会”“君主立宪”“政府权力”以及小标题“立法权”“法律”“人民主权”“代表会议和人民主权的关系”“权利的划分”,这些标题在第四笔记本的索引中重新列举,增加了“宪法与管理”“众议院”“下院”“上院”“代议制宪法”,这些思考首先与他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有关。此外,关于马基雅维利、卢梭和孟德斯鸠的著作的摘录和研究主要是从黑格尔法哲学与这些文本的关系角度着眼的,围绕欧洲国家的发展过程及其趋势展开,注重从历史事实中归纳历史经验。

马克思看到,解决“苦恼的疑问”,不应到黑格尔哲学体系的迷宫中,而应到所有制、社会等级、财产关系中寻找答案,从而发现了黑格尔法哲学的神秘性和非现实性,指出所有制决定法的观念,而不是相反。这时马克思开始将自由置于历史语境中作具体的理解,意识到自由的内在规定性总是随着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的,财产成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财产所有制构成社会历史的真正基础。从他摘录的施密特《法国史》中的这段话——“对城市公社的事物的共同关心把他们彼此联合起来,正是在公社中要处理这些事物并适当地领导这些事物的任务,导致了管理艺术的产生”[3](P49)——可见,社会经济状况与政治上层建筑之间呈现了一种有规律性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在世界历史中形成的,而不是在黑格尔法哲学中表现的颠倒的关系,这在他关于《历史—政治杂志》的评论中体现得很明显。

在评论“在路易十八统治时期是国王恩准的宪法(钦定的国王宪章),在路易·菲利浦执政时期则是宪法恩准的国王(钦定的王权)”时,马克思指出:“总之我们可以发现,主词变成宾词,而宾词变成主词,被决定者取代决定者,总是构成例行的革命,而且不仅从革命者方面来说是如此。国王制造法律(旧的君主国),法律又制造国王(新的君主国)。宪法的情况也完全是如此。反动派的情况也是这样。”[3](P36)黑格尔颠倒了国家存在与国家观念之间的关系,没有指明各种历史因素在现代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复杂关系,而将问题引入绝对观念的迷宫中。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这样把国家观念的要素变为主词,而把国家存在的旧形式变为宾词,——但是在历史现实中情况恰好相反:国家观念始终都是国家存在的那些[旧]形式的宾词,——他这样做只不过说出了时代的一般精神,他的政治神学。这里的情况同他的哲学和宗教上的泛神论的情况一模一样。”[3](P36)马克思在这里阐明国家存在之于宪法以及人民权力的意义,正是城市共同体的经济发展加速了封建制度的瓦解,他对政治问题的研究基于历史事实而不是绝对观念。在摘录马基雅维利的《论国家》时,马克思强调这种视角并非从神学出发,而是从理性和经验出发的。

02
法国大革命的世界历史性与平等的现实规定

马克思在这部笔记中对法国大革命尤有兴趣,其中很多摘要都涉及这场革命的前提、过程和结果,包括督政府、拿破仑时代和复辟时代的政治统治,法国大革命前三个等级的关系、罗伯斯庇尔、孔多塞等政治家的演说以及制宪会议决议,他还根据施米特的著作编了一份包括基佐、梯也尔、米涅等人著述的约100本法国史书目。马克思这时注意到阶级利益和私有财产的关系问题,探究法国大革命的主要目的。例如,他看到第三等级“依靠自己的勇敢和自己武器的力量,或者依靠用劳动获得的资金而得到的权利的承认。他们确信将会享有自己劳动的果实,因而,加倍努力,相互间的竞争更加促进了这一点,并且激发了创造精神”。[3](P49)因而,这场革命在废除封建所有制的同时实现了政治解放。

在关于“卡罗林王朝”的笔记中,马克思注意到,“封建制度是政治生活的形式……封地制度的影响破坏了普遍的自由”。[3](P46)在《克罗伊茨纳赫笔记》第二笔记本的主题索引中有“所有制及其后果”这个标题,这时马克思开始思考财产和政治之间的内在关系,思考所有制的产生以及不同历史时代的所有制形式,所有制关系对国家和现实政治制度的作用。他关注法国大革命宣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列出“财产·所有者与共同体的关系……平等和财产”这样的标题,研究法国大革命时期不同党派对“平等”的解释,指出他们实现的只是法律的和权利的平等,而不是经济生产和财富分配的社会平等。取得革命胜利的资产阶级并不顾及广大民众的利益:“每个个人都有权利参加制定使他负有义务的法律,参加管理作为他自己事务的公共事务。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说人人权利平等,任何人都是公民,等等,就是虚假的。”[3](P66)当普通民众与政府的意见产生分歧时,“下院”就会更多地倾向于“政府一边,而不是人民一边”,由此反映了“代议制度……在两种主要的虚构上。第一,在这样一种虚构上:国家的所有臣民的总和,全体人民是一个大的社团或团体,实质上是法律上的或者神秘的个人,这种个人实质上由同类的和权利平等的成员组成”,“另一个虚构属于人民的臆造的法律身份借以显示出来并发生影响的方式”。“这种所谓的人民主权,无非是君主国的有产阶级为了夺取君主的权利而让各非有产阶级相信的骗局。”[3](P57-58)由此展现了政治解放的不彻底性。

在法国大革命的前夜,专制制度只能维持“兽的关系”,[4](P414)国王故意同人民“疏远”。马克思强调人民主权在社会变革中不能只是一种形式规定,发表在《法兰西报》1831年2月15日题为“人民的主权”的文章揭示了所谓人民主权只是一句空话,马克思摘录了其中这段话:“无非是君主国的有产阶级为了夺取君主的权利而让各非有产阶级相信的骗局……穷人到处都在受苦,而不是在进行统治;劳动者在服从,而不是在指挥;小商人和小业主在劳动,而不是在发号施令;富人到处都由于其金钱的影响而在进行统治,并且参加政权,担任官职。”[3](P58-59)后来,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再次引用这篇文章的论述。接着,马克思摘录发表在《法兰西报》1831年5月1日的一篇文章中的这段话:“我们肯定地说,目前的议院来源于垄断制,而不是来源于人民……谁创立了议院呢?是有一百埃巨的选民们。是谁创造了这些有一百埃巨的选民呢?是1817年2月通过的法律。是谁制定了这个法律呢?是另一个议院。可以随便在这里绕圈子,但遇不到人民。”[3](P59)

马克思在这部笔记中确认了以往政治生活中对人民主权的忽视,他注意到这些文本中关于劳苦大众遭受奴役的记录,开始有了明晰的阶级视角。他认识到阶级斗争与经济利益紧密相关,力图解决人的“政治异化”问题,并逐渐深化关于平等的政治哲学理路。例如,马克思摘录了瓦克斯穆特的《革命时代的法国史》第一卷中的这段话:“法国人的纪年也宣布了平等时代的到来;1792年1月2日国民议会法令规定的第四个自由年,现在又加上第一个平等年……自由的口号曾经招致向各种压迫人的设施和压制人们权利、看不起[人们本人]的那些暴君们发动进攻;平民对平等的理解则反对市民社会的一切特权;平等的胜利……在平等中普遍的存在高居于尊严和功绩的一切等级之上。”[3](P61)在摘录兰齐措勒的《论七月事件的原因、性质及其后果》时,马克思注意到,“所谓在法律面前的光辉范例……这种平等用对极其不同的关系和对象采取的平等态度,以极为愚蠢的方式加剧了它想加以消除的不平等。”[3](P54)

在这里,马克思用阶级分析的视角研究资产阶级与封建等级的斗争以及劳苦大众与资产阶级的斗争,探究所有制何以成为阶级构成和政治斗争形式的基础。正如他后来指出的:法国大革命“完成了政治生活同市民社会的分离”,[5](P100)实现了“资产阶级所有制对封建所有制的胜利,民族对地方主义的胜利,竞争对行会制度的胜利,遗产分割制对长子继承制的胜利,土地所有者支配土地对土地所有者隶属于土地的胜利,启蒙运动对迷信的胜利,家庭对宗族的胜利,勤劳对游手好闲的胜利,资产阶级权利对中世纪特权的胜利”。[6](P74)在他看来,雅各宾党人值得称赞的不是关于激进革命理念的想象力,而是现实的革命和政治能力。将政治实践仅仅依托于意志而非现实的物质基础,必然陷入败局:“罗伯斯庇尔把大贫和大富仅仅看作纯粹民主制的障碍,因此他想建立一种普遍的斯巴达式的俭朴生活。政治的原则就是意志。可见,政治理智越在一方面发挥作用,因而发挥得越充分,它就越相信意志是万能的,就越分不清意志的自然界限和精神界限,因而也就越没有能力发现社会缺陷的根源。”[5](P387)坚强的意志之于革命实践当然是重要的,但不是万能的,若没有实践可以基于的现实物质力量,仅仅倡导俭朴度日是不能从根本上增强革命动力的。

马克思还摘录了罗伯斯庇尔不希望以某种赋税作为公民们参加基层会议条件的一段话:“所有公民,不管是什么人,都有权利要求参加各级代表机关。正是这一点最符合你们的《权利宣言》的精神,根据《权利宣言》,任何特权、任何差别、任何例外情况都应该消灭。宪法规定,主权在于人民,在于人民的一切个人。因此,每个个人都有权利参加制定使他负有义务的法律,参加管理作为他自己事务的公共事务。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说人人权利平等,任何人都是公民,等等,就是虚假的”。[3](P65-66)他强调必须将同旧的所有制关系的决裂作为革命的着力点,并确立符合人民大众利益的新的所有制,为实现更普遍的平等创造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

通过对法国大革命史的深入研究,马克思注意到“普遍意志和共同利益有关”,一切人的意志并不等同于普遍意志。正如卢梭所言,“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人意志的总和。”[7](P35)根据对历史经验的归纳,马克思强调以往的革命都由某个阶级来领导,这个阶级首先谋求自身利益,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来对待公共事务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普遍利益。但是,“公意”和“众益”在政治实践中经常被人们混淆。无论在法国大革命中建立的宪法体制还是英美的代议制中都可以看到,“有产阶级的利益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间的这种不一致,是现代社会的特点之一,正在转化为越来越尖锐的深刻矛盾”。解决这种深刻的矛盾,必须遵循历史规律,建构超越交往异化的新型现代共同体,由此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汇聚人们的普遍意志创造历史。

03
世界历史的规律性与马克思对现代共同体的构想

在《克罗伊茨纳赫笔记》中,“马克思已经开始自觉地运用唯物主义,把它作为研究历史进程的方法”。[8](P171)基于对“所有制形式”的历史考察,马克思在这部笔记中大致梳理了从古希腊、中世纪、现代社会到未来社会的社会形态的演进逻辑,体现了他从总体上思考历史分期的初步设想。马克思在欧洲史研究中找到了理解历史进程的一般规律,从中深化了对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关系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世界观的形成。“他的这种理解同他自觉地向一般哲学的唯物主义立场的转变是同时完成的”,[9](P74)并在市民社会研究中展开政治经济学批判。

值得提及的是,马克思在研究现代国家的宪法史、行政史时发现,有一种形而上学的国家观念颠倒了历史事实:“这样一来,一切非理性的形式也就变成了理性的形式。但是,原则上这里被当成决定性因素的在宗教方面是理性,在国家方面则是国家观念。这种形而上学是反动势力的形而上学的反映,对于反动势力来说,旧世界就是新世界观的真理。”[10](P368-369)他由此深刻揭示了黑格尔对国家观念和国家存在之间关系的颠倒,以现实的历史原则取代了黑格尔的思辨理性原则。马克思摘录了兰克的《历史—政治杂志》中这段话:“社会思想一旦被获得并成了法律,通过这种力量转瞬之间就迅速地、按时地、体察入微地、统一地传遍一切行政领域,以便贯彻执行;这就是被称为国家的这些伟大机体的统一。”[11](P36)他还摘录了孟德斯鸠关于国家理论、社会发展与政治状况的关系问题以及货币史的著述,因为他注意到黑格尔经常引用孟德斯鸠的论著,研究孟德斯鸠有助于更好地理解黑格尔,而对孟德斯鸠著述的摘录确实有助于他后来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研究。

从提要词汇和主题索引中可见,马克思的摘录涵盖很多欧洲国家的具体历史事件,对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的历史进行比较研究,并在分析和研究中找到这些历史事件的成因与历史规律。总的来说,马克思在《克罗伊茨纳赫笔记》中关注马基雅维利、孟德斯鸠和卢梭的国家学说,关注国家的起源、本质和发展,关注各种形式的所有制问题,关注各阶级的形成与阶级特权的成因。他在这部笔记中将历史分为古希腊罗马、封建社会、新时代社会(现代)和未来社会四阶段,大致体现为从传统社会经市民社会进而发展为未来社会的过程。从中可见,市民社会为个体的自由创造了物质基础,未来社会则体现为个体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在摘录“卡罗林王朝”的段落中,有一段表明马克思注意到共同利益对民众联合的重要性:“法兰克王国的衰落,部分是由于种族繁杂,部分是由于在那种社会状况下,观点和相互联系都非常狭小,只有小的集团才能比较紧密地团结起来,但是并没有共同的利益能够把广阔的王国的居民都联合起来。”[3](P46)马克思探究个体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发现封建社会的个体和整体之间此消彼长,提出“个体—人格—整体”的历史阐释思路。他还摘录了刊载于《法兰西报》1831年5月1日的Gazette中的这段话:“政治错误是这样的:执政的诸侯和当局的工作、关系和事务仿佛是……社会的工作、关系和事务。这就是说,每一个国家实质上都是一个共同体,所谓的共和国……实际上是完全虚构的法人”。[3](P59)关于历史进程中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在这部笔记中时常出现,成为马克思研究共同体的一条线索。

在摘录亨利希的《法国史》时,马克思关注城市共同体的形成与资产阶级不断发展的趋势,同时也意识到联合起来的无产阶级的“个别利益”与社会的“普遍意志”相符合。在摘录达鲁的《威尼斯共和国史》时,马克思注意到“城市共同体中财富成了参加管理的资格证书”。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革命无法实现普遍的平等,实质平等不是一种抽象规定,而是为财产所有制所决定的。他对“他自己事务”“公共事务”“任何人都是公民”这三处标注着重号,并摘录了罗伯斯庇尔的话:“内部的危险来自资产者,而为了战胜他们,必须团结群众”。罗伯斯庇尔强调每个公民都应当参与公共事务管理,马克思在归纳历史经验的过程中把握历史规律,注意到“任何人类共同体的两种基本形式——协作和统治——毕竟总是并肩前进的”。[3](P54)在此过程中开启了对现代共同体的深刻分析与重构之思。

马克思在摘录卢梭著述的过程中关注“共同意志”与“一切人的意志”的关系问题,认识到历史中大多数个人都是从实际利益出发处理公共事务的,“在研究德国、英国、法国、瑞典和美国的历史时,直接接触到这些国家在当时的经济问题,他开始把经济看作是理解历史内容的钥匙”。[12](P31)由此理解社会公共事务可见,私有财产在资产阶级社会发挥着关键影响。因此,“1789 年以来的许多次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没有一次曾侵犯过秩序,因为所有这些革命都保持了阶级统治和对工人的奴役,保持了资产阶级秩序”。[6](P103)法国大革命催生的新社会依然是“剧烈的矛盾、人们的肉搏”。[13](P655)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确认一个自觉超越政治解放的具有普遍意志的阶级,在现实的运动中使“一切人的意志”成为“共同意志”,使个体上升为整体,进而实现一种全面的解放。

综上所述,从马克思在《克罗伊茨纳赫笔记》中摘录的文献以及他在索引中的标题分类可见他关注的重点以及与其后文本的思想关联,揭示了资产阶级维护的是自己的利益而非人民的利益,这是所有制关系和社会制度决定的,由此必须找到政治解放的替代方案。马克思在这部笔记中特别关注法国大革命的世界历史意义,对这个重大历史事件的准备、过程和结果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并在对经济问题的研究中深化了对这一主题的阐释。马克思对现代国家制度形式和社会经济关系的研究为其在《德法年鉴》时期乃至其后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史料基础,也为作为其政治哲学总问题的人类解放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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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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