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郗戈:重释“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关系问题

郗戈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 2024-02-05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

2022年第5期

重释“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关系问题

——基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视野

郗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摘 要] 重新研究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关系问题,可以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有助于澄清马克思如何从早期“否定”劳动价值论转变为继承发展劳动价值论的深层思想逻辑。从思想史上看,发源于不同理论背景的劳动所有权论与劳动价值论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中发生了混同,从而引发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难题和论争。青年马克思曾经认同古典政治经济学对二者的混同理解,在证伪劳动所有权论的同时“否定”了与之相混同的劳动价值论。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向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转化、“自由、平等、所有权”等问题的深刻剖析,从根本上解决了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关系问题。

[关键词] 劳动价值论 劳动所有权论 政治经济学批判 政治哲学 






基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视域,重新研究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关系问题,是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客观需要,尤其是有助于澄清马克思如何从早期否定劳动价值论转变为继承发展劳动价值论的深层思想逻辑。进而,这项研究也有助于回应当代政治哲学讨论,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建构奠定唯物史观、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基础。值得注意的是,要真正推进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建构,必须反思当代西方的法权主义或规范主义解释模式的影响。哈贝马斯、罗尔斯及至诺奇克、柯亨等西方学者对马克思采用了一种资产阶级法权式、规范主义或泛道德主义的解读模式,即将马克思资本主义批判的理论内核诠释为在异化扭曲的社会进程中重新实现启蒙主义规划或资产阶级理想,用“自我所有权”“分配正义”等法权形式去解释马克思剥削批判的理论基础,并普遍预设了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混淆。这就需要反思和超越西方学者对马克思的法权的或规范的政治哲学诠释模式,真正凸显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对西方批判理论传统的超越性质。

本文力图从理论来源上回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最初混淆,进而辨析青年马克思初次研究政治经济学时没有辨析二者混淆所导致的理论困境,最终探究成熟时期的马克思何以可能立足政治经济学批判而科学解决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关系问题。


一、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在近代思想中的“混同”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重要理论来源是西方近代政治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思想传统。近代政治哲学构成了近代政治经济学产生发展的思想前提,而近代政治哲学中居于主流的是启蒙主义的社会契约论。劳动所有权论正是直接发源于近代社会契约论,而劳动价值论则是由古典政治经济学明确提出。从思想史上看,这二者的提出并非同时,并且具有彼此不同的问题背景和理论基础,然而却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中混同起来,从而引发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难题和论争,同时也构成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关键对象。

具体来看,首先,以洛克为代表的近代政治哲学家对作为“天赋人权”或“自然权利”的劳动所有权进行了理论奠基。洛克在《政府论》下篇“第五章 论财产”中明确提出,正是个人劳动使得个人所有权或财产权得以可能并获得自然正当性:“土地和一切低等动物为一切人所共有,但是每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除他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他的双手所进行的工作,我们可以说,是正当地属于他的。”[1](P18)这种劳动所有权的正当性根据就在于,劳动使得劳动产品区别于、脱离于自然共有状态,从而进入一种排他性的个人所有状态:“所以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提供的和那个东西所处的状态,他就已经掺进他的劳动,在这上面参加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既然是由他来使这件东西脱离自然所安排给它的一般状态,那么在这上面就由他的劳动加上了一些东西,从而排斥了其他人的共同权利。因为,既然劳动是劳动者的无可争议的所有物,那么对于这一有所增益的东西,除他以外就没有人能够享有权利,至少在还留有足够的同样好的东西给其他人所共有的情况下,事情就是如此。”[1](P18)这样,由于劳动产品与共同所有的公共东西有所区别,就转化为一种私人所有权或私有财产权。在洛克的语境中,这种劳动所有权似乎是无条件的,因为其无须他人同意,只依据所谓原始自然法,仅靠劳动本身就可以确定排他性的自我所有权。如上论述的关键在于,“劳动使它们同公共的东西有所区别,劳动在万物之母的自然所已完成的作业上面加上一些东西,这样它们就成为他的私有的权利了。”[1](P18)那么,值得追问的是,这里所谓劳动增加在自然物品之上、进入劳动产品中的东西究竟是指什么呢?对此,洛克始终语焉不详。如果指的是劳动产品与自然共有物的差异性,那就是同义反复;如果认为是某种类似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所谓“价值”或“交换价值”的东西,则又是过度诠释。很明显,洛克提出的只是一种自然权利,在正当性、应然性意义上的“劳动者应当对劳动产品具有所有权甚或私有权”的劳动所有权论,而非事实性、客观性意义上的“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价值论。在近代社会契约论的政治哲学语境中,作为天赋人权的劳动者的自我所有权是关键前提,而劳动价值论与之相分离,并没有构成论证的基础。

而上述劳动所有权论在斯密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却与劳动价值论发生了意味深长的混同。斯密在《国富论》第一篇第五章“论商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或其劳动价格与货币价格”中明确提出了一种劳动价值论的抽象形式:“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2](P26)进而,还提出了价值规律的一些朴素形式:“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此等货币或货物,使我们能够免除相当的劳动。它们含有一定劳动量的价值,我们用以交换其他当时被认为有同量劳动价值的物品。劳动是第一性价格,是最初用以购买一切货物的代价。世间一切财富,原来都是用劳动购买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2](P26-27)然而,斯密并不满足于确定商品价值的劳动来源,而是转而将财产理解为一种支配他人劳动及劳动产品的经济权力:“霍布斯说:财富就是权力。但获得或承继大宗财产的人,未必就获得或承继了民政上或军政上的政治权力。他的财产,也许可以提供他一种获得政权的手段,但单有财产未必就能给他政权。财产对他直接提供的权力,是购买力,是对于当时市场上各种劳动或各种劳动生产物的支配权。”[2](P27)正是以财产作为支配劳动产品的经济权力即“所有权”这一观点为中介,斯密得以从劳动创造价值的预设过渡到劳动者对劳动产品正当所有的论述,并进而将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混同在一起。进而,在第六章“论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中他又提出,在还没有土地私有权和资本私有权的初期蒙昧社会,“劳动的全部生产物都属于劳动者自己。一种物品通常应可购换或支配的劳动量,只由取得或生产这物品一般所需要的劳动量来决定”。[2](P43)显然,斯密在强调劳动价值论的同时,又诉诸洛克式的自然状态、原始自然法的范畴,重申了劳动者对自身劳动产品的所有权的正当性,从而不自觉地将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当成一回事了。可见,在斯密这里,劳动价值论还相当模糊,内容不够科学,表述也不够纯粹,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与劳动确证所有权及私有财产的观点还缺乏反思地混合、纠缠在一起。也就是说,斯密并没有科学地区分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在理论叙述中将“是”与“应当”、“事实”与“价值”两个彼此差异的理论层面相混淆。这一混淆与劳动价值论本身的含混二重性结合在一起,导致了巨大的理论困境即“斯密难题”:一方面,从《国富论》前五章到第六章,突然出现了从劳动价值论到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决定商品价值论(即马克思所谓“斯密教条”)的深刻“逆转”;另一方面,价值论的逆转同时还伴生着劳动所有权论与劳动、资本、土地三种所有权论之间的巨大“断裂”。然而,对如此根本性的理论难题,斯密却囿于资产阶级的狭隘视野和立场,仅仅用初期蒙昧社会与当代文明社会之间似是而非的历史区分一笔带过。从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斯密难题”的实质在于,无法科学地把握价值规律与价值增殖规律、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之间的内在统一性,进而也无法理解附着在经济规律问题上的劳动所有权、资本所有权等“二次方”的法权问题。这一难题贯穿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历程,并最终导致其庸俗化蜕变。

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混同在李嘉图及其后的社会主义学派、庸俗派经济学中产生了深远影响,引发了激烈争论。“斯密难题”在争论中非但没有解决,反而转化为劳动价值论与资本利润论之间表面上的冲突对峙,其中包含上述劳动价值论与三种收入价值论的逆转、劳动所有权论与三种所有权论的断裂这两个不同理论层面之间的混淆。具体来看,李嘉图批评了斯密在劳动价值论上的含混二重性,力图将劳动价值论贯彻到底,强调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客观利益对抗,但是未能完全将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区分开来,所以导致其研究重心从生产领域向分配领域偏移。李嘉图之后,李嘉图派社会主义者和庸俗派经济学家不但没有科学解决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关系问题,而且还沿着劳动价值论与资本利润论二元对峙的道路分别走向了极端。李嘉图派社会主义者从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相混同的立场出发,集中批判资产阶级社会的不公平分配,要求在分配正义层面实现劳动者对所创造价值的所有权。相反地,庸俗派经济学家从劳动价值论与资本利润论的表面冲突出发,直接放弃了劳动价值论,而走向各种肤浅的非科学理论,如三种生产要素构成收入形式的独立来源的“三位一体公式”、理性经济人的效用论等。上述混乱的论争与错误的根源在于,没有科学地把握价值规律与价值增殖规律、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的统一性,因而也没有正确理解劳动所有权与资本所有权的客观对抗性。而这恰恰构成了马克思初次研究政治经济学时所必须面对的理论背景。


、青年马克思在二者“混同”前提下否定劳动价值论

从1843年10月开始,马克思为求解市民社会问题在巴黎首次系统研究政治经济学,直接面对的就是以斯密、李嘉图及其后学为代表的政治经济学传统,因而也继承了这一混用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传统做法。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笔记本Ⅰ中存在一个思想史难题,即青年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或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态度问题。对这一问题,国内外学界主流认为,马克思一开始是“否定”劳动价值论的,他的价值理论形成史是从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到肯定的转变;《手稿》时期的马克思还没有理解或拒绝承认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因而还不能科学地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说,并提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然而,在承认这一观点正确的前提下,我们还需要更深入地追问:《手稿》时期的马克思是在何种意义上“否定”劳动价值论的?是将其视为与现实不符的谬误而加以拒斥,或者视作对异化劳动的辩护论而加以批判,还是另有一番深意? 

《手稿》中有几处关于劳动价值论的集中论述,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否定方式。首先是以事实证伪理论意义上的“否定”。在笔记本Ⅰ“工资”部分,马克思写道:“按照国民经济学家的意见,劳动是人用来增加自然产品的价值的惟一东西,劳动是人的能动的财产;而根据同一国民经济学,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他们作为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不过是享有特权的和闲散的神仙——处处高踞于工人之上,并对工人发号施令。”[3](P231) 在笔记本Ⅰ“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部分,马克思又写道,“(按照国民经济学的规律,工人在他的对象中的异化表现在: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创造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工人创造的对象越文明,工人自己越野蛮;劳动越有力量,工人越无力;劳动越机巧,工人越愚笨,越成为自然界的奴隶。)”[3](P269)这两处论述体现的是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证伪式否定:基于客观的经济事实,通过经济事实与理论观点的对比发现理论与现实的背离与冲突,从而证明理论本身的错误。“按照国民经济学家的意见”“按照国民经济学的规律”这样的限定语表明,如下所述的“他创造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等诸种悖论其实正是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立场出发所必然遭遇到的理论与现实间的矛盾冲突。也就是说,按照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观点,劳动创造了价值(即劳动价值论),含有该价值的劳动产品自然而然地属于工人所有(即劳动所有权论),可现实中工人只得到了生活和繁衍所必需的部分,其余都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即劳动所有权在现实中被否定)。由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理论与资产阶级社会现实状况就发生了显著冲突,这种理论本身被事实所证伪,用这种理论立场来分析资产阶级社会现实是行不通的。其实,马克思在这里所揭示的理论与现实的矛盾,不过是上文所述“斯密难题”的一种表现形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斯密等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影响下,此时的马克思还不理解劳动价值论的纯粹形式,还没有明确认识到劳动创造价值的事实性陈述与劳动确证所有权、劳动者应当拥有劳动产品的应然性陈述这两种命题之间的本质区别,因而在其分析中,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相混合的理论前提与劳动丧失所有权的经济事实就发生了冲突或者“异化”。可见,青年马克思显然还没有把价值与使用价值、所有权、私有财产这几个概念清晰地区分开来,还没有形成科学的价值概念,因而他对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财富创造论、劳动所有权论的批判便非常复杂地纠缠在一起,实质上是以劳动者丧失所有权的经济事实证伪了劳动所有权论,但是将与之相混合的劳动价值论也一并“否定”了。

然而,《手稿》对劳动所有权论与劳动价值论的混合形态的如上证伪式否定,同时伴随着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异化性质的批判。马克思用思辨的人本主义话语批判道:“以劳动为原则的国民经济学表面上承认人,毋宁说,不过是彻底实现对人的否定而已,因为人本身已不再同私有财产的外在本质处于外部的紧张关系中,而是人本身成了私有财产的这种紧张的本质。”[3](P290)可见,此时的马克思还未能科学地认识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之间的关系问题,他只能基于人本主义价值悬设对劳动所有权论及劳动价值论展开抽象伦理批判,谈论“人本身”与私有财产的外部对立以及人本身的自我异化。但是,这种不成熟的观点中恰恰蕴含着后来的成熟观点的胚芽。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的丧失这一表面上的矛盾,其实正是《资本论》中简单商品流通与资本流通、价值规律与价值增殖规律的表面冲突(突出表现为“资本总公式的矛盾”)的一个不成熟的原型。恰恰是这种对劳动价值论的表面矛盾分析和简单否定,却蕴含着成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最初生长点。

要言之,青年马克思在《手稿》中表面上好像否定的是劳动价值论,但由于他无批判地继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对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混同理解,所以,他实际上是在用劳动者丧失劳动所有权的“经济事实”即“物的异化”来批评资产阶级劳动所有权论的“法权应当”的虚假性,因而也顺带“否定”了与之相混同的劳动价值论。这表明,此时的马克思对于劳动价值论的合理内涵即价值规律及其与价值增殖规律的关系还缺乏内在研究,仍然处在古典经济学呈现的“经济事实”与费尔巴哈人本学“价值悬设”的相互纠缠的“双重逻辑”中,因而只能停留在异化批判的外部性框架之中,还没有真正深入政治经济学的内在理路,无法甄别辨析古典政治经济学对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混淆。


、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关系问题的科学解决

那么,马克思将如何解决首次研究政治经济学时面对的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的含混复杂关系呢?从逻辑上说,有两种可能的思路:第一,继续保持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混同。那么要付出的理论代价就是,要坚持劳动价值论的现实性,就必须同时肯定劳动者所有权论的现实性,然而后者与劳动者丧失所有权的经济事实直接冲突。显然,此路不通。第二,科学区分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那么就需要从根本上解决“斯密难题”特别是劳动价值论与资本利润论的表面矛盾,而这只有在科学阐明简单商品流通与资本流通、价值规律与价值增殖规律的关系的基础上才有可能。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正是通过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向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转化、“自由、平等、所有权”等问题的深刻剖析,从根本上解决了劳动价值论与资本利润论的争论,从而也从实质上区分了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

首先,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表现形式和深层本质的分析,马克思科学把握了“简单商品流通”与“资本流通”的区分与联系。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货币转化为资本”中,马克思明确区分了简单商品流通与资本流通两种流通形式:“……W—G—W和G—W—G这两个循环从一开始就不同,是由于同样两个对立的流通阶段具有相反的次序。简单商品流通以卖开始,以买结束;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以买开始,以卖结束。作为运动的起点和终点的,在前一场合是商品,在后一场合是货币。在整个过程中起中介作用的,在前一形式是货币,在后一形式则是商品。”[4](P173)而早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就在社会存在的诸种层次的意义上区分了作为表面过程的简单商品流通与作为深层过程的资本流通:“在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上,商品表现为价格以及商品的流通等等,只是表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的背后,在深处,进行的完全是不同的另一些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个人之间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5](P202)也就是说,表面上平等而自由的简单商品流通过程恰恰掩盖着背后的未经交换无偿占有他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剥削行为及生产关系,而恰恰是这种以剩余价值生产和榨取为目的的资本流通过程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深层基础。

那么,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视野来看,简单商品流通与资本流通究竟是何种关系呢?首先,从简单商品流通来看资本流通,简单商品流通构成了资本流通的前提和萌芽,简单商品流通在范畴逻辑上必然要发展为资本流通。反过来,再从资本流通看简单商品流通就会发现,简单商品流通过程本身其实是资本流通过程这一现实总体的一种外观、表现形式或外部联系,简单商品流通范畴是从资本流通过程总体中抽象出的一个环节、侧面。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经常使用的“表现形式”概念,并不是德国古典哲学使用同一术语时所指的内在于精神或意识过程的主观形式,而是具有显著的社会客观性规定。要言之,简单商品流通其实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表层现实”,而隶属于资本流通这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深层现实”。无论是现实的本质、内在联系还是现实的表现形式、外在联系,二者都具有非同一性,并非直接同一的。同时,二者都不能独立自存,而是相互依存,紧密关联,相互支撑,呈现出表现与被表现、转化与被转化的有机统一关系。

进而,基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表现形式与深层本质的分析,马克思科学理解了生产方式的内在联系即价值规律与价值增殖规律的关系,以及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向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转变。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二章“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中,马克思从资本积累视野出发进一步透视表面看似对立的价值规律与价值增殖规律的关系问题。资本积累的前提是劳动力商品化,资本购买劳动力,预付大致等于劳动力价值的工资。从表现形式来看,这一过程是遵循价值规律的,商品所有者之间发生等价交换关系,劳动者让渡劳动力商品,并从资本家那里获得等价物(工资),符合价值规律和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然而,只要从商品按价值等价交换的流通表象走向其背后的深层生产过程,就会发现资本对劳动创造的超出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过程。这便是价值规律的资本主义实现方式和发展形式——剩余价值规律。表现形式上的简单商品流通及其价值规律、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却实现着实质内容上的资本流通及其剩余价值规律、资本主义占有规律:“……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交换关系,仅仅成为属于流通过程的一种表面现象,成为一种与内容本身无关的并只是使它神秘化的形式。劳动力的不断买卖是形式。其内容则是,资本家用他总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他人的已经对象化的劳动的一部分,来不断再换取更大量的他人的活劳动”。[4](P673) 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实质上就是所有权的形式平等向实质剥削的根本转换:“最初,在我们看来,所有权似乎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至少我们应当承认这样的假定,因为互相对立的仅仅是权利平等的商品占有者,占有他人商品的手段只能是让渡自己的商品,而自己的商品又只能是由劳动创造的。现在,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他人无酬劳动或它的产品的权利,而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成了似乎是一个以它们的同一性为出发点的规律的必然结果。”[4](P673-674)当然,这种转变不是断裂,不是两种不同规律之间的分离和对抗,而是一种表面矛盾之下的应用或发展:“因此,不论资本主义占有方式好像同最初的商品生产规律如何矛盾,但这种占有方式的产生绝不是由于这些规律遭到违反,相反地,是由于这些规律得到应用。”[4](P674)也就是说,价值增殖规律是价值规律的资本主义形式,相应地,资本主义占有规律是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的资本主义形式。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表现形式与深层本质之间的社会存在层次区分,因而,简单商品流通区别于而又隶属于资本流通,价值规律深化发展为价值增殖规律,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化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

最后,在生产方式的观念表现层面,马克思发展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辩证否定了资产阶级的劳动所有权论。如上所述,一旦正确理解了简单商品流通与资本流通、价值规律与价值增殖规律的统一性,那么就会发现,资产阶级的“劳动价值论”是对价值规律的一种较为科学的表现形式,而与之不同,资产阶级的“劳动所有权论”则是对简单流通及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的一种法权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

那么,为什么资产阶级劳动所有权论并不等同于揭示价值规律的劳动价值论,而仅仅是价值规律的一种意识形态表现呢?笼统地说,劳动价值论是对劳动创造价值的事实陈述、对价值规律的合理抽象;而劳动所有权论则包含着对劳动与所有权天然同一性的应然判断,这种应然判断根源于简单流通表象对资本流通实质的客观遮蔽效应,以及将表现形式混淆为深层本质的主观“误认”。

当然,任何法权或权利形式都是受到其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制约的,劳动所有权也根本上受制于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向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转变。正如马克思所说:“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6](P435)劳动所有权并不是“自然正当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而是历史地受制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必然遵循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向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转变。通过资本积累的分析,马克思共时性地揭示了劳动与所有权在劳资雇佣关系中的对立统一关系。从表现形式来看,劳资交换过程是遵循劳动所有权的,商品拥有者之间发生等价交换关系,劳动者让渡劳动力商品,并从资本家那里获得等价物(工资),因而劳资交换间接地实现和发展了劳动与所有权的同一性。然而,只要从商品等价交换的表层走向其背后的深层生产过程,就会发现,资本主义生产中劳动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再结合”过程,其实就是资本对劳动创造的、超出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过程。表象上的劳动与所有权的同一性却作为“假象”掩盖着实质上的资本主义占有过程即劳动与所有权的分裂:“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成了似乎是一个以它们的同一性为出发点的规律的必然结果。”[4](P674)一言以蔽之,资本积累的前提、过程与后果,都与劳动和所有权的分裂相伴相生。资本积累的历史前提恰恰是原始积累所产生的劳动者与劳动客观条件(所有权)的分离。进而,资本积累的过程恰恰是以劳资交换为中介将已经分离开来的劳动与生产资料(所有权)重新结合在一起。最后,资本积累的结果正是,这种劳动与所有权的分离关系的维持与扩大再生产。正是通过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再结合”,恰恰不断再生产出而且是扩大再生产出二者的“分裂”。由此,马克思通过资本积累论破除了资产阶级政治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所预设的劳动与所有权的自然同一性幻象。

实际上,资产阶级劳动所有权论预设的劳动与所有权的“自然同一性”幻象,却是对上述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客观过程的非历史化歪曲反映和唯心主义遮蔽。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正是抓住“自由、平等和所有权”这三大法权观念来透视、扬弃和超越资产阶级政治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他明确指出,自由、平等、所有权三大法权形式正是扎根于简单商品流通领域:“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伊甸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4](P204)如上所述,简单商品流通领域不过是资本主义生产领域的客观的表现形式,由此生发出了自由、平等、所有权等资产阶级法权形式,它们根本地受制于同时又掩饰着资本剥削这一社会实质。但是,劳动所有权这一法权形式扎根于简单流通表象对资本流通本质的客观遮蔽效应,从而不自觉地将表象混同于实质,并将劳动与所有权的同一性肯定为自然正当和普遍有效的。要言之,自由、平等、所有权这三者不能抽象地理解为“自然”“天赋”的普遍权利,而是必须历史地理解为根植于资本主义社会总体之中而通过“二次方”的观念再生产,表达了特定现实内涵、实现了特定社会支配的意识形态观念。这就揭示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深刻悖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劳动所有权的客观否定,对劳动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强制分离,通过生产当事人的日常观念及其理论加工,最终在思维中再生产为资产阶级劳动所有权的法权意识形态。这种法权意识形态发源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然而却以相反的形式掩饰和维持着经济基础的再生产。这种悖谬和遮蔽已经发展到如此程度,以至于洛克在《政府论》中竟然同时宣称“劳动所有权”与“资本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甚至以劳动所有权来论证资本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天赋人权性质:“因此我的马所吃的草、我的仆人所割的草皮以及我在同他人共同享有开采权的地方挖掘的矿石,都成为我的财产,无须任何人的让与或同意。我的劳动使它们脱离原来所处的共同状态,确定了我对于它们的财产权。”[1](P19)为什么洛克对此处论述中的明显矛盾毫不在意?根本上说,还是因为劳资等价交换的工资形式遮蔽了资本的劳动剥削行为,从而在生产当事人的日常观念及资产阶级理论家的意识形态中扭曲地表现为劳动与所有权的“自然同一性”。


四、结语

通过分析劳动所有权论的物质基础与意识形态形式,马克思超越了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视域。然而,诺奇克、柯亨等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家认为,马克思是立足于启蒙主义、自由主义的“自我所有权”(本质上其实就是洛克提出的“劳动所有权”)前提来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因而将剥削理解为劳动者丧失自我所有权的反权利、反道德状态。这种观点显然误解了马克思的理论基础和批判逻辑,无疑会将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批判与启蒙主义、自由主义的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相混淆,从而遮蔽了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客观分析对资产阶级政治哲学及其规范理想所进行的深层批判与根本超越。我们的研究表明,马克思并不是把资产阶级的“自我所有权”当作一个确凿的规范性根据,然后立足其上对资本主义剥削展开规范性批判。相反地,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把“自我所有权”所赖以维系的简单商品流通领域理解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从而历史地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表象与实质的内在冲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与社会生活的深刻悖论:劳动者在商品生产交换中的自我所有权与劳动者因资本积累而丧失自我所有权之间的同时并存。吊诡之处正在于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商品生产所有权本身包含劳动者自我所有权在流通领域的实现,但是商品生产所有权的发达形式即资本主义所有权,却是对劳动者自我所有权的否定。

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占有规律,并非要赞成简单流通中的商品生产所有权甚或复归前资本主义的劳动者自我所有权及私有制。他并不认为资本原始积累、资本积累中劳动者所有权的丧失是一种道德败坏或历史倒退,他甚至认为这种丧失具有高度的历史进步性。因为,正是这种劳动者与所有权的普遍分离,才使得社会化生产和生产资料高度集中成为必然趋势,并迫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孕育出新生产方式的萌芽。正确理解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关系,是马克思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确立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创新过程中的重要一环。由此,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社会批判不再依赖于伦理性的异化批判论,扬弃了规范性的道德批判论,从而也超越了资产阶级法权形式中的分配正义论。


参考文献

[1] [英]洛克. 政府论,下篇[M]. 叶启芳,瞿菊农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2] [英]斯密.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 郭大力,王亚南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2002.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本刊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2层《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编辑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58556500

投稿邮箱:maxkyj@126.com

微信公众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郗戈:重释“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所有权论”的关系问题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