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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张涛:向应勇检察长请教一个共犯问题

张涛 张涛的刑辩之路 2023-11-06
尊敬的应勇检察长:
我是贵阳检察机关办理的“孙勇涉诈骗案”的辩护律师张涛,遇到一个共犯问题,百思不得其解。
我曾向贵阳市云岩区检要求释法说理,区检拒绝回复,要求市检、省检监督,均拒绝受理。由于案件目前在二审,今天我又联系市检承办检察官,检察官称没有证据表明孙昌明是共犯。万般无奈之下向您请教这一基本的法律常识,希望您不吝赐教。
基本案情是,孙昌明对外称自己可以拿到都安高速项目的一个标段,别人想做,需要交300万保证金给他。陈某相信了该说法,转给孙昌明300万。因未能进场,陈某要求孙昌明退款,孙昌明多次书面承诺退款,多次食言。陈某报案。孙昌明辩称,他是被孙勇欺骗,300万都给了孙勇。
于是,有关机关抓了孙勇、指控孙勇,给孙勇定罪,判刑12年,孙昌明在整个案件中莫名其妙成了证人,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我认为孙勇无罪,孙昌明才是真正的嫌疑人,至少是共犯,理由如下。
第一,被害人被骗300万,云岩区检仅指控孙勇245万,云岩法院仅认定孙勇215万,剩余85万去向不明,无人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银行流水显示,孙昌明收到300万后转给孙勇100万,剩余200万在一个月内被他自己通过微信、银联卡、转给合作伙伴和亲戚朋友等方式用掉了。
第三,被害人陈某转给孙昌明300万是2017年11月底,陈某第一次接触孙勇是在2018年3月6日。
第四,贵阳中院内部函认定,“被告人孙勇实施诈骗主要是依靠孙昌明具体协助实施,孙昌明对于联系被骗人、收取相关款项,支取转移相关款项均起到直接作用”。
第五,孙昌明在通话录音中自认,所有事情都是他搞的,孙勇不把他弄恨了,他也不会搞他(孙勇)。
先不说孙勇是否无罪,要说孙昌明不是共犯,恐怕稍有刑法学常识的人都不能同意。
被害人转账300万3个月后,才第一次接触到孙勇。孙勇不可能是直接正犯。孙勇没有被指控300万,也不可能是间接正犯(支配、控制、利用了孙昌明)。本案只有两个嫌疑人,孙勇和孙昌明。既然指控孙勇犯罪,孙昌明一定是共犯。
而且,被害人被骗300万,一审法院只认定孙勇诈骗215万,剩余85万的刑事责任必须有人承担。本案只有两个嫌疑人,孙勇和孙昌明。要说孙昌明不是共犯,我只能说贵阳检察机关的小学数学都不过关。
应勇检察长,您作为最高检察机关的负责人,对于这个共犯问题,能给我指点迷津吗?同时也给下级检察机关指点一下。他们的法律素养这么差,都该整顿了吧。
张涛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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