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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12月6日起,经营场所有序开放

请点击蓝字关注☞ 北方新报 2023-02-07

关于有序推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复商的公告
为全面统筹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更好地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求,我市在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将有序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复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月6日起,经营场所有序开放,除娱乐场所(含游艺厅、歌舞厅等)、KTV、酒吧、网吧、洗浴、剧院、电影院、体育场馆、健身房、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文体文化娱乐行业室内公共场所,A级景区、教育培训机构及餐饮业堂食场所暂缓开放外,其他行业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鼓励有序恢复营业。餐饮服务单位仅以外卖和店门口取餐方式提供服务,暂不放开堂食。
所有经营单位恢复营业前必须签订《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scjgj.huhhot.gov.cn/),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做到“人、物、环境”同防。督促员工落实抗原、核酸检测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台账。生产经营场所要定期开展全面消毒消杀,严格执行“测温、扫码、验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限流、不聚集”等防疫措施。
属地政府要对本区域生产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与属地部门联动配合,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生产经营场所未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第一次发现责令整改;第二次发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
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不扎堆、不聚集,到经营场所消费时,要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扫码,保持安全距离,尽量采取移动支付。
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市场管控组
2022年12月6日


内容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穆   静
审稿主任:吴春生
值班总编:陈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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