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有这些变化!





●增加“储存、运输”过程中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主管部门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应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

8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此次审议为三审。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社会公众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应全面体现“四个最严”的要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在本法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定义中增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内容;在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明确要求“确保严格实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中增加“储存、运输”农产品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应规范有关部门的履职行为,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时,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明确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

有的常委委员和部门、社会公众提出,土壤污染防治法针对重金属超标等问题,规定了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等制度,建议做好与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衔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这一制度已实施几年,是有成效的,因此,有必要在本法中作出规定。建议将有关内容修改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土壤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并明确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禁止性行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制定。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地方、社会公众提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应当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一是,食品生产者采购农产品等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二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

有的常委委员和部门建议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内容,增强可操作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明确在承诺达标合格证中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同时,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 | 人民日报 中国人大网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黄圆圆

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



明日起,新版营业执照来了!

专项整治!为期三个月!规范这类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

厉兵秣马!蓄势待发!备战他们是认真的!

国办发文!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如何吃更安全?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和风险解析来了!

国务院安委会发文!明确电动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部门分工




➤ 监管执法  年报 | 告知承诺制 | 食品 | 质量 | 消费维权 | 价格 | 药品 | 化妆品 |反垄断 | 反不正当竞争 | 广告 | 特种设备 | 检验检测 
➤ 学习充电  你问我答 | 典型案例 | 一日一课 
➤ 智库专家  魏均新 | 王涤非 | 刘双舟 | 何茂斌 孔迪 | 董晓慧 | 谢旭阳 | 景卫东 | 蒋世平 |  李俊 
➤ 产品活动  半月刊征订 | 图书精选 | 微课堂 
融媒体综合资讯服务 | 抽查宝| “三微”评选
“五个一百”评选 | 社会共治大会 
新媒体榜单 微信 | 微博 | 抖音 | 头条 | 快手 | 消保 
➤ 社群交流  所长 | 执法办案 | 你问我答 | 广告监管 | 食品监管


最新!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的规章在这儿了(1-57号令)

还没年报?不会年报?快来听课!今天14:00手把手教您报年报!2022年《市场监督管理》半月刊征订火热进行中!全新改版,扫码订刊灵活方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