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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志明 刘华云 | 计算、算法和算力:基于信息的国家计算逻辑 | 算法治理与治理算法①

韩志明 刘华云 探索与争鸣杂志 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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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算法和算力:

基于信息的国家计算逻辑

韩志明 |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教授

 刘华云 | 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助理教授

本文刊载于《探索与争鸣》2021年第3期

非经注明,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正所谓“万物皆比特”,当前以数字化为标志的新信息技术持续迭代升级,加速了智能化时代的发展进程,也催生了汹涌澎湃的智慧治理浪潮。随着数字政府、数字治理和数字社会等成为时髦的话语,国家治理的理念、实践、技术和方法也都出现了系统性的变革。这不仅推动了国家治理硬件设施的更新换代,也对国家计算及其能力提出了更新和更高的要求。国家治理离不开理性的计算。国家计算是国家机构及其代理人实施的理性计算活动,是对于国家预测、规划、实施、运作以及评估治理活动的抽象化提炼,包含了观察、测量、监控、选择、权衡和运算等多种性质的行动。国家治理就是由计算工作所拼接起来的,也体现为不同形式的计算活动。


国家计算的实质是将社会事实转化为可操作的信息的过程,是通过精密的算法将杂乱的数据转化为治理知识的过程,也是通过理性计算来建构国家治理秩序的过程,具体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首先,国家对社会事实进行定义和编码,建立符码与事实之间的映射关系,将社会事实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其次,国家选择和确立合理的算法,对社会事实进行持续的计算,梳理和建构社会事实之间的关系,建立社会事实的逻辑秩序;最后,规划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国家预见、决策和执行等全方位的能力,提高国家治理的效率和效能。接下来,本文从计算、算法、算力三个维度来诠释国家计算,剖析国家治理清晰化的路径和方法,揭示信息驱动国家治理的技术逻辑。


计算:建立国家治理的议程

数据无所不在,信息无所不在,它们都是社会事实的表征和符号。信息是国家治理活动的基本元素,渗透和贯穿在国家治理的全过程中,是影响国家治理的重要变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都要发展和应用信息化工具,搜集人口、土地、财产以及社会活动等方面的信息,为发展规划、政策设计和日常管理等提供基础性数据。同时,国家治理的过程也不断地再生产出大量的数据,国家根据这些数据来部署和实施治理活动。而且,现代国家生产的各种数据越来越多,也构成了社会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相关数据,缺乏有关的信息和知识,国家治理就无从着手,将不知道要做什么和怎么做,也不可能获得想要的结果。


我们知道,国家是拥有一定人口和土地的共同体,国家治理必然是远距离条件下的大规模管理实践,只能通过信息来描述和掌握遥远、多样和凌乱的社会事实,也只能依靠信息的传递来沟通情况、协调关系和部署活动,而不可能依靠个人的感觉和经验来面对面地处理相关事务。因此,国家计算直接来自国家治理所不可回避的规模问题,即国家需要开发计算系统去定义、评估和操作大数量的社会事实,需要“将具体社会事实抽象为数字和图表,并以此为依据想象与治理社会的实践” 。通过计算,信息取代社会事实本身成为国家治理活动中处理的对象,如此,国家治理才变得可能和可行,即通过高度信息化的方式管控、支配和服务于社会。


毋庸置疑,国家计算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性环节,深思熟虑的国家治理必须是从计算开始的。这里的国家计算就是国家及其各个层级的代理人对社会事实进行定义和编码,建立社会事实与数据之间的映射关系,用代码或符号来描述和刻画社会事实,将社会事实以信息化的方式呈现出来,并纳入国家治理体系。通过监测或管制等手段,国家对复杂的社会事实进行信息化,形成不同形态的数字、数据和图表,比如人口和土地信息,使其能够被看到、被发现与被测量,最终变成可处理、可治理的和可摆弄的存在。如果不能刻画或描述社会事实,也就不可能形成数据或信息,也就无所谓国家治理。


众所周知,具体的社会事实是复杂多样的,具有无限多的维度,包含了丰富的信息。因此,各种数据不管有多少,都只能是对社会事实的片面的或部分的描述。因此就数据及其生产的过程来看,计算是国家对社会事实进行的高度简化,是将多维的社会事实化约为相对有限的数据的过程。而且,为了获取大规模社会事实的画像,国家必须建立高度标准化的计算系统,来对社会事实进行识别、测量和描述,尤其是要对社会事实进行简化,从而将不可测算的变成可测算的,将不可治理的变成可以治理的,发现、创设和确立新的治理事项。“以中央政府为代表的国家,收集、确认、识别境内有关人、财、物、行为、事的名称、位置、数量、流动方向和真假优劣等基本事实,进而建立相应分类、规则、标准和规范。” 所有的国家治理都是从这里开始的,都包含了这样的过程。


国家治理活动离不开必要的计算,良好的国家治理更需要精准而合理的计算。不同形态的国家治理实践,尤其是不同治理情境中的国家治理,其区别绝不是有没有国家计算的问题,而是国家计算的理性化、标准化和精细度的差异问题。因而,国家治理的发展过程就是国家计算的发展过程,比如实施覆盖全国的人口普查,目的是要准确地测算人口的真实情况。从传统农业社会到现代工业社会甚至后工业社会,国家计算的理念和方法有了巨大的进步,相关的参数、函数和模型也得到了持续的改进。特别是,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事实不断衍生叠加,国家计算的内容和范围持续拓展,相关规范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


国家治理与国家计算是相互匹配的,国家治理的任务决定了国家计算的方向。前现代国家的治理任务比较简单,主要目的是有效汲取社会资源,保持政权的稳定,维护社会的秩序,因此国家计算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国家计算主要体现在建立社会事实与符码之间的映射关系,如古代的人口黄册和土地鱼鳞册等,通过数字或图表等形式,使社会事实转换为可量化、可识别和可操作的数据。由于信息技术的局限性,前现代国家的计算主要指向的是静态的社会事实,比如人口、土地和财物等,而且都是比较客观的维度,比如人户的数量和耕地的面积等。由此而形成的治理画像是粗线条的,也是非常模糊的,还具有相当的滞后性。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会的流动性和复杂性日益提升,国家治理的边界和范围不断拓展,国家计算的公式、参数以及指标都更加多样化,运算的过程也越来越复杂,比如复杂的养老金计算模型等。国家计算指向的社会事实也不再只是静态的人与物,而是包括了更多动态和主观的社会事实,比如市场交易活动、社会民意诉求和个人行动轨迹等。面对动态的和复杂的社会事实,前现代国家的计算系统所生产的模糊图景显然难以为继,现代国家需要更为精确与复杂的计算系统,来平衡国家与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及其诉求。此外,现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已经从过去国家单向度的汲取转变为二者的融合互动,国家既需要汲取社会资源,也需要提供公共服务,因此需要具有更高像素的社会地图。


现代社会瞬息万变,具有多样性和变动性,各种新生事物层出不穷,特别是从“静态社会”向“流动社会”的转变,构成了当前国家治理的长期与根本挑战。由此,国家计算需要采取更为精细的符码系统,对动态复杂的社会事实进行充分的定义和编码,进而精准掌控社会事实,开展合理的运算。过去粗放、笼统和单一的符码系统,比如卷宗档案等,只能简单粗暴地描画社会事实,而无法转录和描画复杂的社会生活。随着现代国家职能及其权力的扩张,国家治理的广度和深度都有了巨大的提升,国家计算的标度和刻度也都不断细化,使社会事实更加可视化、可量化和可计算,比如将国土资源分成耕地、林地、草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十余种类型,从而更精准地测算土地事实,推进土地治理的精细化。


很显然,概念及其定义越细致,种类或类型越多样,参数和指标越客观,运算的公式越合理,国家计算的科学性就越强,对社会事实的把握就越可靠,国家治理的精细化程度也就越高。这其中实际上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演进逻辑:一方面,社会事实的分化发展推动了国家计算系统的升级,不同类型的社会事实要求国家给予不同的对待和处理,比如不同性质的房产要求设置和应用不同的交易规则;另一方面,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也带来国家计算的复杂化,不同政府部门基于各自的立场和角度来展开计算,从不同维度对社会事实进行专业化的测算,从而将更多社会事实纳入国家计算系统,提高国家治理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随着人类进入信息化时代,国家计算系统也从过去手写笔画的文本阶段发展到高度数字化的大数据系统阶段。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国家计算的数字化升级,通过对社会事实的数据化,提升社会的可见性、可视性与清晰度,人类社会成为可计算的复杂社会。其中不仅人财物以及社会活动等客观性的社会事实被转化为数据,而且人们的诉求、偏好和价值等主观性要素等也可以得到确切的记录,此外数据生产、流动和利用的过程也可以转化为客观数据,从而建构了多层次、多条线和多中心的国家计算系统。比如智慧大脑作为现代城市的重要计算中心,根据庞大的数据及其计算来监测和管控社会事实,决定城市治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如何去做好等。


总之,信息是实施治理的前提,国家治理需要大量的信息,也不断地生产出各种信息。正如斯科特所指出的,“清晰性是国家机器的中心问题” ,而计算是获得清晰性的基本途径,是实施国家治理的基础性环节。只有经过复杂的国家计算,社会事实才具有可见性和可知性,国家治理才能变得理性化和可操作化。在高度信息化的时代,国家计算是国家治理的起点,也贯穿在国家治理的全过程中,实质上也就是国家治理活动本身。具体的社会事实只有进入计算系统,转化为国家计算系统可以运算的符号、指标或参数,才能成为国家治理关注和处置的对象,才能被纳入国家治理体系。


当然,计算不仅具有理性化的重要价值,也包含了严格的选择和排斥的含义,定义了国家治理的边界。因为,在对某些东西展开计算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决定了将哪些东西排除在计算系统之外,不去理会它们的存在、意志、利益和要求。最终,那些不能进入国家计算系统的社会事实,就只能继续逃逸在国家治理的领地之外。


算法:国家治理的操作方案

如果说国家计算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应该怎么来进行计算。既然是计算,国家计算就包括了参数、规则和公式等要素,不同的参数根据特定的规则而形成特定的逻辑关系。但不同于数学、物理以及计算机等领域的计算,国家计算是国家机构及其代理人根据国家意志和需要而对复杂多样的社会事实进行的运算。国家计算的主体是国家机构及其代理人;计算的对象既包括社会事实,也包括国家代理人自身;具体的参数是个人收入、商品房面积和注册资金数量等;规则是契税征收的标准、公共服务的供给规则和协商对话的程序等;公式则是参数之间稳定的换算关系,比如滞纳金计算公式。这些显然都是包含在算法中的问题。


作为国家计算的操作性方案,算法首先要厘清的是按照什么流程和方法来进行计算的问题。虽然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算法,不同的政府部门也有不同的算法,不同的算法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但算法共同的特质是,让国家计算操作起来,落实下去,获取相关知识,切实解决问题。对于散落在社会各个角落中无数凌乱的社会事实,面对此起彼伏的社会问题及其治理需求,算法就是通过特定的公式,决定如何测算、评估和调节社会事实及其关系,具体如识别贫困户的计算方法,即农村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 = 总收入(包括现金形态和实物形态折算款)-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等。


国家治理需要计算,但要落实国家计算,就必须要围绕国家治理的具体任务,设计和建立恰当的算法,运用适当的计算规则,对各种参数或指标进行运算,形成国家治理的知识,建构国家与社会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这也就是根据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选择和确立不同类型的参数,确立不同社会事实之间的函数关系,然后根据计算的结果输出相应的管理和服务。比如各地城市实行积分落户政策,根据需要调整分项指标及其分值,具体如提高招商引资的贡献、社会服务的贡献以及就业和居住年限的指标分值,积分落户的算法将社会事实与治理实践衔接起来,就决定性地建构了国家治理的秩序及其生产逻辑。


算法是高度理性化的行动方案,是基于国家立场的治理实践,其实质是通过对社会事实的加减乘除,获得清晰化的国家治理图像,确定不同社会事实的权利与义务,进而设定国家治理的流程和方法。从操作上说,算法包括三个核心板块:(1)参数选择,就是根据国家意志,将需要计算的东西算进来,将不需要考虑的东西剔除出去,比如是否将本地户口作为网约车司机的必要条件;(2)函数设计,确定不同参数之间的先后顺序、比例关系或换算法则,比如将公开征求意见设定为法案提出和审议阶段的重要环节;(3)确定公式,将参数、函数及其运算集成为制度安排,比如设定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税率表,构成国家治理的操作方案。


同样重要的是,算法也是理解社会事实的工具,是获得治理知识的重要途径,是知识生产的基本方法。面对复杂多样的社会事实,特别是突发性的危机,合理的算法能够准确地阅读社会事实,清楚地判断问题及其发展的状况,决定国家治理的应对之道。正如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治理的早期,对于如何判断是否为新冠肺炎病例,从最早的核酸检测、影像 CT 检测到临床诊断,再到抗体检测等,新冠肺炎诊断的标准经历了多次变化,诊疗方案也出台了多个版本,各项标准共同形成了疫情治理的基础性知识,决定了需要采取什么样的应对举措。就此而言,新冠肺炎诊断的标准包含了科学技术问题,也包含了政治社会问题。


没有算法,知识也就无从产生。正是算法的设计及其变化,生产出了新的知识,比如对于贫困人口的数量,如果提高贫困线的标准,贫困人口的数量就会大幅度上升,当然也就重新定义了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和策略。同样的逻辑,“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从不同维度触及了贫困治理的核心问题,建构了扶贫工作的策略性知识,也确立了评估扶贫的基本公式。而且,在大多数时候,算法都是以数字形式来表现的,具有数量化和精准性等特点,因而具有更多理性和科学的色彩。就此而言,算法就不只是简单的参数和函数的选择、赋值和运算等问题,而是以高度量化的方式来测算社会,为社会事实设定权威性规则,从而获得确切而可靠的知识。


如果说计算是对社会事实进行信息化描述,使社会事实具有可读性、可进入性和可治理性,特别是要确立国家治理的目标和方向,明确国家治理的内容和要求,那么算法就是国家治理的行动方案及其指令,主要解决的是国家治理如何运行的问题。具体来说,各种政策执行标准或福利申请表格等,都是某种形态的治理算法。其中既包括通过算法及其公式来探寻社会事实生成与演变的逻辑,为社会事实及其相互换算(如申请资助、发放补贴和划定等级等)确定规则,为社会划定秩序;也包括通过算法来剖析和解读社会事实,发掘和建构国家治理的知识和技能,发展干预和支配社会事实的权力。运算的过程不仅规划和摆布了社会事实,而且从逻辑上实现了社会事实的清晰化。


在国家治理的舞台上,几乎每一种需要应对和处置的具体问题,都需要设计和运行特定的算法,其中不管是进行管制、施加惩罚,还是给予服务、发放福利等,都需要进行适度的运算。各种算法包含了不同的参数和公式,也各自蕴含着特殊的立场、偏好和信念。没有算法,国家治理就无从实施,既不知道要干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干。具体的算法越是精妙,运算过程越是合理,社会事实就愈加清晰,国家的干预和介入就愈加准确到位。相应地,正确的算法带来正确的结果,错误的算法导致错误的结果。合理的算法可以重新描画社会,形成清晰的治理画像,提高国家治理的效率和效能,反之则反。


值得注意的是,前现代国家的治理能力比较低,政府的职权范围比较窄,国家计算的主要目的是掌控社会情况,汲取社会资源,满足国家赋税徭役等,相应的国家计算是尽力减少参数,简化计算的模型,降低社会的复杂性,提高计算的简约性,比如明确规定“十五税一”“两税法”和“一条鞭法”等,都包含了简约化的含义。通常,管理也许可以是“批发式”的,简单粗暴地搞“一刀切”;服务则必须是“零售式”的,要充分考虑个体的情况。现代国家不仅要从社会中汲取资源,维持国家的正常运转,也要提供多种多样的公共服务,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个人。由此,国家计算就不只是如何简化参数的问题,而是不断地调整和增加参数,将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让运算更加契合各方面的利益诉求。


举例而言,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手段,个税的起征点和税率的问题始终是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我国过去的个税征收基本上是以个人为单元征收的,主要关注的是哪些人群或什么收入是个税的税源,摒弃个人收入或支出的复杂性,提高国家的税收能力,但也导致了税收不公平的问题。2018 年《个人所得税法》作出了重大调整,开始推行以家庭为单元的税制,实行综合征收。根据新的算法,个人收入不仅要计算收入,还需计算日常生活的必须支出和未来发展性支出,将子女教育、大病医疗和赡养老人等 6 项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这样一来,个税的算法诚然是更加复杂了,但也更加公平合理了。


算法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历史地形成和演进的,随着国家需要、社会环境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也处于持续的变化的压力之下。首先,国家需要的变化直接导致算法的建立或废除,比如国家废除人头税或农业税等,税制的变化直接体现了算法的调整;其次,社会环境的变化也要求相关算法及其参数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新的价值观和社会事实,比如生态环境治理要求改变过去“以 GDP 论英雄”的政绩观,将生态文明指标纳入党和政府官员的评估体系,从而形成了新的政绩计算法则;最后,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极大地提高了社会事实的可测算性,比如群众满意度或网络谣言被转发 500 次以上等,从而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可以更好地设计参数和公式,提高计算的精确性和精细度。


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持续推动了算法的发展,使“社会的计算化”时代来临,许多散漫无序的社会活动也可以进行系统和精密的测算。相对于传统手工作业的算法,现代国家治理的算法越来越自动化,更多地拥有理性、中立和科学等气质。但需要警惕的是,任何算法都是人选择的结果,从来不是完全中立的,看似科学的数学计算问题也广泛包含了复杂的价值选择、利益博弈和政治斗争。算法中的参数选择、指标赋值和逻辑关系往往是多方博弈的结果,比如许多城市规定海外高层次人才不受住房限购政策的约束,就体现了对什么才是优秀人才的“傲慢和偏见”。这种算法偏见既降低了政策的公信力,也容易导致不公平的问题。


算力:国家治理能力的内核

国家治理需要相应的技能支撑。如果说国家治理是持续的计算过程,那么国家治理能力的大小就对应算力的问题,算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内核。如上所述,治理的算法内涵了如何认识社会的问题,决定着治理知识是如何生产出来的,也是重构和建立秩序的过程,设定了社会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算力则涉及检验算法优劣的标准,是支持算法得以应用的可能性,是对于算法能否以及多大程度发挥治理效用的评估。具体来说就是,一种算法是不是使人们对社会看得更加长远,认识得更加深刻,理解得更为透彻,解决问题的效率更高,治理的效能更好。比如“营改增”改革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减轻小微企业税负,深化产业分工。


算力的差异性意味着,虽然国家治理离不开算法,但各种算法是大不一样的,相互之间是有竞争性的,也是有优劣之分的,因而绩效也是大不相同的。比如中小学究竟是按照划片入学,还是根据成绩来入学?进一步说,划片是单校划片还是多校划片?这些“算法”就各有其合理性,但也包含了不公平的问题。如果说国家计算就是国家建立治理的议程,目的是获取社会事实的清晰图景,算法就是绘图的工具和方法,是对复杂的社会事实进行的主观化建构,那么算力就是进行运算的能力,是对算法结果的鉴定,其中最重要的标准就是,计算是不是提高了社会事实的清晰度,生产出了更加有用的知识,提高了国家治理的效能。


吉登斯认为,前现代国家不能对社会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也缺乏高度集中化的能力,因此也没有建立在信息基础上的监控能力,不可能对社会事实进行全面深入的运算。斯科特则指出:“前现代国家在许多关键方面几乎是盲人。它对它的统治对象所知甚少:他们的财富,他们所有的土地及产出,他们的居住地以及他们的身份。它缺少任何类似详细地图一样的东西来记载它的疆域和人口。在很大程度上,它也缺少能够将它所知道的东西进行‘翻译’的统一标准和度量单位,而这是概括总结的基础。结果,国家对社会的干预往往是粗劣的和自相矛盾的。” 这里面的关键其实就是一个有没有能力进行计算的问题。


我们知道,地图的历史非常悠久,也是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但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古代的地图只有粗略的方位标识,实际的距离与具体的位置大多是不准确的,因此最后的结果是非常模糊的。在卫星定位和互联网等技术的支持下,现代城市的地图越来越清晰,人们可以根据导航系统准确地找到自己的目的地。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家可以对社会生活进行严密的监测,精细化地定义和界定社会事实,精准地定义和测算细微的事物及其参数,精准地测算复杂凌乱的社会事实,全面地把握人、财、物、事、行等方面的情况,比如精准的大数据可以为疫情流调提供基础信息,最终不断提高国家治理的像素,让治理地图更加清晰、更加准确。这些无疑是前信息社会所不可想象的。


当今社会已经阔步进入数字化时代,社会中所有的人、事、物、行为、关系、过程都能以数据的形式被记录、搜集和整理,整个社会也正在以高度抽象的数字化形式得以呈现出来,这就相应地需要采用数字化的方式来进行计算。以数字化方式来进行国家计算,首先要看的就是国家是否掌握了足够海量的数据,是否能够精确地测量社会事实,能不能绘制出高度清晰的治理画像,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有用知识,提高国家治理的针对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管是什么算法,也不管是算人,还是算钱,还是算其他的事情,都有算力的问题,都应该根据这些标准来评估其算力。


良好的国家治理需要强大的算力。所有的计算都需要算法,不同的算法具有不同的算力,最后的结果则呈现为测量得准不准、分析得对不对、运算是不是流畅、治理效果好不好。比如醉驾(标准是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 80mg/100ml 并开车上路)入刑及其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解决醉驾问题的治理公式,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笼统地说,算法越好,参数和指标更加精细,计算的公式更加方便合理,就能够提供更加清晰的治理图像,可以为国家治理提供良好的方案,算力就更加强大。比如 10 年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可以获取国家人口状况的基础性数据,成为国家国情国力调查的基本手段。


当然,任何算法都是人为设计的结果,都是有利有弊的,因此算力的大小只是相对的概念。更大的算力固然可以更好地解决国家想要解决的问题,但其后果并不完全都是好的,这最终需要根据计算的目的来判断。比如国家对个人更为严密的监控,固然有利于实现国家治理的目标,但也带来了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何况,国家不是为了清晰而清晰,获取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且更高的清晰度也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再者清晰度永远只是程度上的问题,而不会有绝对的和彻底的清晰。古代国家粗略地读取个人简单的信息,只能对社会进行模糊的画像,但这对于国家赋税等目标已经是够用了,因此是合理的。


不得不承认的是,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即便是进入信息化和智能化时代,国家计算的算力依然无法避免内生的局限性:首先,人类社会是高度复杂的巨系统,国家治理也是复杂的巨系统,因此国家计算始终面临着国家和社会系统的双重复杂性,从而造成了复杂性的负荷,限制国家计算的效能;其次,具体的算法要想得到应用,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必须要尽可能地简化社会事实,形成可运算和可操作的符码和指令,因此必然要对社会事实进行取舍增删,从而带来大量计算不及的结果,比如对少数人权利的忽略等;最后,清晰度是信息处理的结果,更大的算力可以提高治理地图的清晰度,但受到决策者偏好、算法成本以及社会合作等因素的制约,清晰的治理地图未必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


算力不仅仅是算法及其运用的结果,还涉及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的情况,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数据的质量和领导者的注意力等。严格说来,提高算力就是要更好地测算社会事实,选择更加实用(未必是最好)的算法,增加进行运算的投入,合理地分配算力资源。比如集中力量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必须要摸清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问题,采取被经验证明的卓有成效的运动式治理的办法,增加人财物等资源保障,特别是要对多样化的治理问题给予精确定义,分清轻重缓急,进行先后排序,从而精准地分配有限的治理资源,提高国家治理的适配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这就是各个领域广泛采用“一 × 一策”的差异化行动方案。


更高水平的算力依赖于更加精致的算法,更加精致的算法需要更加多维度和细粒度的信息,也需要更加精准的计算。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国家计算能力的发展,比如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化等技术的发展拓展了对社会监测的深度,提高了信息处理的效率,极大地提高了测算社会的能力。但应该注意的是,社会具有动态性、交互性和偶发性,社会事实具有不可避免的模糊性, 清晰化的过程是高度动态和易变的过程,因此社会事实的模糊性时刻考验着国家治理的算力。需要警惕的是,信息技术使得几乎所有社会事实都能转化为数据,而这些数据都是依据技术设计者的意图来抓取的,又受制于决策者的意愿、偏好甚至是偏见,因而也很容易导致“信息茧房”的结果。


可以肯定的是,强大的算力能够提高社会事实的清晰度,最极端的情况似乎是,社会在国家之眼系统严密的监控下,俨然成为高度透明化的存在,也成为国家可进入的不设防的领地。这里的清晰度内在包含了两个方面紧密联系的治理含义:一方面意味着国家对社会事实进行深度的测算,才能够获得高清晰度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意味着更高的清晰度是国家治理的有利条件,为国家推进深度干预提供了信息基础。鉴于现代国家对社会的干预既有管制,也有服务,因此更高的清晰度对于社会来说也是两面性的——既包含了国家服务所可能带来的福利,也有国家干预对社会自主性所形成的威胁。


当然,在国家计算的过程中,社会也对国家展开计算。随着国家不断地进入社会,积极利用各种技术和算法对社会事实进行持续的计算,获得社会的清晰图景,国家也同时袒露在社会面前,被社会所看见、所发现、所触及和所理解,也就有了社会对国家进行的计算。在当今互联网时代,社会民众可以便捷地获得有关国家运行的信息和知识,也可以广泛地参与社会计算,促使国家(主动或被动地)变得更加透明。就此而言,国家与社会交相互动,相互嵌入,相互计算,持续提高了彼此的清晰度。正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也意味着更多的社会计算,从而可以更好地认知和理解国家。


总结和进一步思考

信息化浪潮高歌猛进,人类已经迈入史无前例的数字化时代,国家治理的任务更加艰巨而复杂了。信息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是安排、协调和控制治理过程的关键变量,具有丰富而深刻的治理蕴意。国家通过计算来谋划和设计治理,建立国家治理的议程及其合法性,推动国家治理的延展;开发算法来定义和测算社会事实,为社会事实建立逻辑关系,生产适用的治理知识;还要不断地提高算力,以高效地实现国家治理的目标。计算、算法和算力构成了理解国家治理的技术逻辑的基本维度,呈现了国家治理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如何操作实施的,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国家计算是对于国家治理的技术化表达,从操作上呈现了国家治理运行的形态。面对日益繁重的治理任务,尤其是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国家需要紧跟社会变化的节奏,持续推进科学而适度的国家计算,致力于清晰地测算社会事实,积极提高国家治理的算力。这些归根结底是国家治理的信息问题,即国家为什么要获取各种信息,如何来利用这些信息,利用信息会有什么效果。信息具有可观察、可拆解、可运算和可操作等特性,因而从信息角度来解读和剖析国家治理,就为高远而宏大的国家治理研究找到了细微而可操作的分析切口,让国家治理研究更好地落地。


信息技术拓展了国家计算的范围,推动了社会事实的清晰化,提高了国家治理的清晰度,也激发了技术治理的想象。但需要注意的是:首先,要警惕“技术万能” 的迷信思维,防止过度陷入技术宰制的困境,也要积极规避技术带来的风险和弊端;其次,面对国家权力扩张的冲动,仍需要保持充分的理性和克制,维持国家与社会的动态平衡,给社会更多自主自治的空间;最后,理性是有限的,也没有完美的算法,面对多元复杂的社会事实,国家计算始终存在着理性不足或理性不及的问题,因此需要克制国家计算的雄心壮志。总之,有效的国家治理需要尽可能地清晰化,但应该追求适可而止和恰到好处的计算,努力维持模糊与清晰之间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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