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电动车主速看!这些地方以后不能停了!否则......

幸福福田 2024-04-15


家有电动自行车的朋友

注意了!!!


3月2日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

关于做好居民住宅火灾防范的通告

通告提及

严禁在居民住宅楼

公共门厅、疏散通道

楼梯间、安全出口

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

停放电动自行车

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上下滑动查看全文

👇👇👇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居民楼“2·23”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惨痛,为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居民住宅火灾防范要求通告如下:


一、提高火灾防范意识积极学习消防安全常识,熟悉住所周围环境,学习消防逃生、紧急避险自救等技能。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及时清除家中易燃可燃杂物,不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做好“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使用结束或离家前做好关火、关电、关气)。返程归家要全面检查燃气,电气线路,不留安全隐患。不在家中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二、做好防火分隔措施。建筑内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楼道、通道、阳台及安全出口不得堆放杂物影响人员逃生疏散。外窗和阳台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确实需要的应设置易从内部开启的应急出口(长宽不低于1 米*0.8米),并根据楼层高低选配逃生软梯、缓降器等辅助逃生设施,作为紧急情况下的逃生通道。严禁将私家车停放在小区出入口、消防车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以免影响消防车辆通行而延误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


四、加强电动车辆管理。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内和阳台部位充电,严禁携带电池入户充电。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室外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及其停车棚不能与居民住宅楼、自建房的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不得占用架空层、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在建筑物内部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时,应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其他区域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五、注意用电安全。家用电器、插座、电线等应选购正规合格产品。电气线路如有破损、线芯裸露或老化严重,要及时更换。不要在同一个电源插座上同时安插过量的电器插头,防止电源超负荷,电线短路引起火灾。家庭添置空调等超大功率电气设备时应委托专业电工安装,对性能不良,使用时间较长的家电应及时维修、更换。在使用除冰箱等必须通电的电器外,在人员长时间离开时要关机断电,防止因长时间通电过热发生故障。


六、安全正确使用燃气。居家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烧水做饭时,要有人看守,不远离厨房,离家必须关阀断气。燃气阀门、接头和管路连接要牢固,松动、老化要及时维修、更换。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及时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现场拨打手机、触动电气开关和使用明火,要在安全区域报警求助。


七、管理好易爆物品。居家消毒时,注意不要对插座、开关、电气等带电设备过量喷洒液体消毒剂,以免引发短路导致火灾。家中酒精、香水、摩丝、空气清新剂和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阴凉干燥处,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不可靠近热源、火源或是长期放置汽车内,防止暴晒和其他方式对危险物品进行加热后发生爆炸。房屋内不得大量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八、培养良好安全习惯。不要卧床吸烟或躺在沙发上吸烟,尤其是睡前与酒后不要吸烟,不要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和火柴,严禁高空抛掷烟头。加强儿童安全教育,不要让儿童单独在家用电用火用气、玩弄火柴、打火机等,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九、关注关爱特殊群体。村(社区)、物业服务单位、各类社会公益组织要加大对孤寡老人、独居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人群关心关爱力度,尽量避免让老人和儿童独自用火、用电、用气。对于独居老人,要经常帮助检查室内燃气、电气、火源,及时消除隐患,嘱咐提醒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十、提高自身防护能力。建议家中配置灭火器、逃生面罩等简易消防器材。如发生火灾请迅速拨打“119”报警。初起小火可用灭火器、湿毛毯、水盆等进行自救,如火势蔓延已无法扑救,人员应全部迅速撤离现场。在火灾中要牢记: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火势较小时,应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方向迅速逃生,切勿乘坐电梯,不要贪恋财物;如果浓烟已经充斥走廊和楼梯间,请退回屋内,关门堵缝,等待救援。火场情况瞬息万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切勿盲目逃生。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3月2日


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

其实早在去年11月开始

施行的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就加强了

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

消防安全监管


《条例》规定


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


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点击图片查看更多详情)

小福提醒

电动自行车

虽然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

也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

大家在使用过程中

一定要注意遵守以上规定哟~



-END-


编辑 | 莫香军

校对 | 李霞、魏鼎、王建交

审校 | 董芳君

监制 | 余治国

信息来源 | 广东消防、南方日报、深圳政府在线


推荐阅读











往期内容

❶ 注意!个人退税的这些骗局要警惕→

❷ 三月,福田人的朋友圈持续营业!春“艺”关不住啦……

❸ 福田这个街道好玩到“出圈”→

❹ 上班哺乳不方便?职场妈妈看过来!

 五大巨头助阵,荣耀助力中国AI走向世界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