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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默温诗2首

美国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我们怎样被播


仲夏黎明以前桔红色的光回到山间

仿佛巨大的重量降落,小鸟们高喊

又把它驮在背上




四月


当我离开石头就停止歌唱


四月四月

从姓名的沙砾中沉睛


未来的日子

没有星星在其中隐藏


你若安于等待你就将在那里


你若不曾丢失什么

你就一无所知

西 川 译




强 烈 而 真 挚 的
对 自 然 之 爱

由此可见,华兹华斯的真正出发点,是认为城市生活及其烦嚣已经使人忘却自然,人也已经因此而受到惩罚;无尽无休的社会交往消磨了人的精力和才能,损害了人心感受纯朴印象的灵敏性。在他数百首十四行诗中,有一首特别鲜明而有力地表达了这种根本性的观念。以下就是这一首名作:
人世的负担过分沉重,起早贪晚,
收入支出,浪费着我们的才能,
在属于我们的自然界,我们竟一无所见,
啊,蝇营狗苟使我们舍弃了自己的性灵!
向月亮袒露胸怀的浩瀚大海,
可以无休止地呼吼而此刻已经
消歇的风,恰似熟睡的花一样自在,
面对此景此物,我们却格格不入,
无动于衷。哦上帝!我倒宁愿
是陈腐的教条所哺育的异教徒,
那样就能伫立在这怡神的草地,
领略定能缓解我孤独感的美景,
看那普罗丢斯 从海面上升起,
听老特里顿 的海螺号角长鸣。
这些诗句出于华兹华斯的手笔是值得注意的——其所以值得注意,是因为这些诗句表明了真诚的自然主义究竟是什么,而不论它在外貌上装饰了多少一神论的装饰品。就其实质内容而论,这种自然主义和古希腊的自然观十分近似,和现今的正统信条则大相径庭;它是富有生气的,因为它浸透了业已在本世纪一切文学领域内复兴、在对待自然的感情方面已成为主导性因素的泛神论精神。在本书的第二卷(《德国的浪漫派》),我们已经对隐蔽在蒂克浪漫主义自然观背后的泛神论有所了解。现在我们又接触到它,其表现形式是,人在自我忘却和近乎无意识的状态下,作为宇宙伟大和声中的一个音符和自然融为一体。这种观念在以下这首晦涩难解的小诗里就有所表现:
一场酣睡密封住我的心灵,
已不再有人的恐惧:
她似乎失去知觉,已不能感应
人世间岁月的侵凌。

她此刻没有动作没有气力,
既听不到,也看不见,
在地球日夜转动的轨道里
随岩石、树木回旋。
如果我们能置身于写出这样一首诗的那种心境,就会懂得这纯粹是泛神论观念的产物;尚无自觉意识的存在被认为是有自觉意识的生命的基础和渊源,而世界上的一切生灵,都被认为曾经是大自然子宫内所孕育的胎儿,在自觉意识开始的一瞬以前都是自然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世纪诗歌的胚芽之一就蕴含在这一首短诗之内,因为在这首诗里,十八世纪所推崇和颂扬的有教养的人失去了踪影,却出现了被新时代认为和飞禽走兽草木岩石同出一源、互为亲属的人类。基督教要人们爱自己的同类,泛神论却要人们爱最卑微的动物。《鹿跳泉》无疑是华兹华斯最美的篇章之一,这首诗以感人的词句娓娓动听地为一只被猎获、受虐待的可怜的牡鹿哀诉——也就是说,在为这样一种动物恳求怜悯,对于这种动物,古典诗人只有在想到野味时才会念及它们,而包括司各特本人在内的对骑士时代不胜缅怀的作家们会听任自己笔下的主人公成百只地加以屠杀。这首文笔淳朴、感人至深的小诗,尽管主题的分量较轻,却是华兹华斯所特有的对于自然由衷虔敬 的崇高证明。
他的这种虔敬主要表现为对于幼稚和婴孩的尊崇。对于处在无意识状态因而最接近于自然的那种人的尊崇,则是新世纪另一有代表性的特征。华兹华斯在一首成为一系列同类诗篇序曲的小诗中写道:
我的心跳荡,每当我目睹
彩虹横贯天宇:
我生命开始时,是这样,
我长大成人了,是这样,
但愿我老了,也还是这样,
否则不如死去!
婴孩本是成年人的父亲:
因而今后的光阴,我可以希望
始终贯穿着我天然的虔敬。
在这首诗里,我们看到,对婴孩的尊敬竟发展到取代了对年长者尊敬的程度。但是,这种把他崇拜自然的诗歌所想象的权利赋予婴孩的做法,正如各国历史所表明,只不过是反对十八世纪崇拜有理性的社会化的人而把儿童放逐到育儿室里去的风尚的多种表现之一。华兹华斯把十九世纪出现的对于那种风尚的反对,按它自身的逻辑贯彻到底。他有一首十四行诗,描写他和一个小姑娘在一个美妙的黄昏所作的一次散步,他首先描绘黄昏的宁静:
这神圣的时刻修女般安谧,
像她在屏声静息膜拜上帝。
然后,他笔锋一转,对身边的孩子说:
亲爱的孩子!陪着我散步的姑娘,
你似乎不曾接触过庄严的思想,
你本性的神圣却不因此而减色;
你整日生活在极乐的幸福境地,
总是顶礼膜拜于神庙的内层殿堂 ,
我们虽不知,上帝已和你在一起。
这充满虔诚的结句,在华兹华斯手下是不可避免的一笔;但是,任何一个智力健全的读者都不难看出,这只不过是对于孩子具有神圣本性这一基本观念所作的附加说明。在名作《不朽的信息颂》里,华兹华斯鼓吹这一思想时所表现出的无以复加的热忱,连柯尔律治都觉得未免过分,尽管后者也崇拜天真无邪的童心。他对一个六岁的孩子发出这样的讴歌:
你啊,你外表的相貌不符
你的灵魂的伟大!
你啊优秀的哲人,依旧保有
天赐禀赋,你盲人中间的眼目,
虽聋虽哑,却能看懂、悟透
不朽的上帝永恒而深奥的圣书——
伟大啊,有福的先知!
我们终生苦苦寻求的
真理,都有赖于你的启示。
这样的论断,无疑是以一种富有诗意兼带哲理的方式加以解释的。他接下去就把孩子的伟大灵性归因于他们比成人更接近于出生前的生命,所以也就更容易领悟“不朽的信息”;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相信始终没有遭到这位诗人反驳的柯尔律治的一种说法,华兹华斯的这种解释也就不能按照字面上的意义来理解了。柯尔律治把孩子尊称为大地的“养子”,而
青年,每天都必定由东向西
前进,却依旧是自然的祭司。 
华兹华斯在许多诗篇里都提到自然的壮丽景色在他青少年时期给他留下的强烈印象。其中有一首,按照他的习惯也用了一个冗长标题:《自然景物对于唤醒并增强童年和少年时期的想象力的影响》。他在这首诗里,感谢宇宙精神从他童年的早期就为他孕育了
构成我们人类灵魂的激情;
不是以人类粗鄙的作品——
而是以高尚持久的事物,
以生命,以自然,净化
我们思想和感情的元素,
……直到我们能认识
心脏搏动中的庄严之处。
请从下列描绘中看他对于自然的生动而敏锐的感受:
这样的伙伴情谊给我以温暖
而并不吝啬。在十一月的日子里,
当薄霭沿山谷向低处缓缓流动,
使荒凉的景色更显得荒凉寂寞,
在中午的丛林;在宁静的夏夜;
在起伏颤动不已的湖泊边缘,
在阴暗的山麓,当我独自一人
走着回家的路,我曾有过
这样的交游:在旷野的白天黑夜,
在水涯,在整个漫长的夏季;
在霜降时节,已是日落以后,
穿越过幽暗的暮色,已看得见
几里外射来灯光的茅舍窗口,
我不顾召唤:——那确实是
我们所有人欢快的时刻,是我
心旷神怡的时刻!——清晰,
洪亮,村里的钟敲六响——我转身,
兴高采烈,像一匹尚不疲倦的马,
并不急于回家,——我们在鞋上
挂着铁掌,在光洁的冰面嗤嗤
滑行,成群结伙地游戏,模仿追击
和林中的狩猎——号角嘹亮,
猎狗吠叫,野兔奔逃。
我们就这样在寒冷的黑夜中飞行,
没有一个人不欢呼尽兴;
喧声震耳,悬崖响应;落尽树叶的
林木,每一块覆盖冰层的巉岩,
像钢铁铮鸣;远方的山峦
给嬉闹的喧嚣传送来异样的声音,
我不曾忽略,声音中的忧郁,
这时,东方的天宇,群星灿烂,
西边,橘红的夕照,早已褪去。

不止一次两次,我为摆脱喧哗,
藏进一处安静的湖湾——或是
调皮地一闪身,离开热闹的人群,
在星星的映影上刻画图形——
那情景此刻犹在我眼前浮现——
星光闪烁下的旷野明净如镜;
有时,我们听凭风力的推动滑行,
两侧岸上的阴影从身旁掠过——
高速移动的线条仍使我晕眩——
我仰身向后躺下,压住脚跟,
突然间停住,而荒凉的悬崖峭壁
仍从身边飞驰而去——就像是
地球在以肉眼能见的运动旋转!
他们在我的身后逐渐变成一串
淡影,越来越淡,我起身观看,
直到一切都像夏季的海面一样宁静。
这是在晚后的英诗中难以找出第二幅的自然图景。
《写于亭腾寺外数里之遥的诗行》是华兹华斯最优美、最深刻的诗篇之一。他在这首诗里描写了他对于自然的感情。据他说,他从拜伦的《查尔德·哈罗德游记》最著名、最富有诗意的一些段落里认出了他在这首诗里用过的措辞,而这些诗句在英语诗歌艺术中也确实具有无可争辩的划时代意义。他写道:
因为那时的自然,
(童年时代的粗犷乐事,
已成往事的欢快嬉戏)
是我的一切。那时心境
难以说明。嚣喧的瀑布
像激情萦绕在心。巨石、
高山、幽深阴暗的丛林,
它们的色和形,都曾经
使我倾心;一种爱和感情,
不需要用思想赋予它们
深奥的魅力,也无需增添
不凭借视觉直观的情趣。
华兹华斯曾于1820年对穆尔谈到拜伦对他的剽窃,并且扬言《查尔德·哈罗德游记》整个第三章都是按照他的文风和情调写成的;而约翰·拉塞尔勋爵 则在这个问题上以冷嘲的口吻表示,如果《查尔德·哈罗德游记》第三章竟然出于华兹华斯的手笔,这也就该算得是他所写过的最优秀的作品了。我们姑且承认华兹华斯的说法荒诞可笑,也姑且承认拉塞尔的论断精当正确,但我们仍然不难理解,华兹华斯在读到那一章的一些主要段落和前两章有关孤独的诗行时,不能不觉得似乎是他以自然流畅的语言写出来的东西,被拜伦以刻意经营的词句改写成了完全不同的宏论。在华兹华斯上述那番愤激之词中,不难分辨出一个胸襟狭隘的文人感到自己的光辉被他人遮掩时受了伤害的虚荣心;然而无可否认,确实是华兹华斯第一次拨动了被拜伦以高超的技巧加以变奏的和弦;同样不容否认,华兹华斯那种独特的弹拨和清新生动的诗行,也确实在拜伦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拜伦在《查尔德·哈罗德游记》(第3章,第72节)中写道:
我并不生存在我的自身之中,
我和周围的一切已化为一体;
高山峻岭和我感情息息相通。
谁能读到这里而不想起以上所引华兹华斯的那些诗行?但是,似乎也可以问,当拜伦写出下列诗行时,难道不是采用了华兹华斯的观念而又加上了他自己的思想(《查尔德·哈罗德游记》,第3章,第75节):
难道青山、绿水、蓝天不是
我和我灵魂的一部分,如同
我属于它们?难道我从心底
爱它们,不是以我纯洁的激情?
和它们相比,我怎能不看轻一切?
华兹华斯在《亭腾寺》那首诗里描写他对自然的激情,仿佛是在描写一种早已消逝的感情,一种在转变期的年龄只存在过一瞬就化为反省和疑问的感情;而拜伦的激情却是一种历久不衰的感情,是他本性的流露。在拜伦笔下,自我和自然的关系并没有硬被塞进正统虔诚的紧身衣;在自然和他中间不存在宗教信条的阻隔;他对自然产生一种神秘的崇拜心情时,他觉得他自己和自然浑然一体,而无需借助于神奇的媒介。
激情并不是华兹华斯对自然所持态度的专有特征。他对自然印象的感受和再现独具一格的品质具有更加微妙和复杂的性质。印象虽然是通过健康而敏锐的感觉获得的,却由于一再深思默想而有所改动而变得柔和。印象并不能为这位诗人的歌声确定音调。如果华兹华斯能够像歌德那样说:“我像枝头的小鸟一样歌唱。”这种歌唱无论如何也不会像是夜莺的歌唱;他的歌声不是那种如涌如流、圆润丰满、划破静寂、嘲弄黑夜、倾吐灵魂中如醉如痴的欣喜的情歌。他自己在对夜莺的歌声以类似于这种措辞的笔调加以描写之后,接着写道(《想象集》,第10节):
我今天听见一只野鸽子,
在唱或说他平凡的故事;
他的鸣声隐藏在树林里,
却遭遇到了轻风的侵袭;
他并不休止,咕咕不已,
求爱的欢歌有深沉思绪;
他歌唱的爱融汇着安谧,
迟迟地开始,久久不息;
唱严肃信念和内心喜悦,
这就是,为我唱的歌曲!
华兹华斯在描绘那严肃、深沉的求爱者时,描绘的正是他自己。像许多诗人惯常的做法,他也试图把他的创作方法归纳成理论,并且试图论证好的诗歌必须具备他那种诗歌所具备的性质。他说,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感情自发的流溢。但是,具有某种价值的诗,并不是某种题材本身的产物,而是那种其内在的敏感超越寻常的人经过长久的深思 写成的作品”。他还有一个支持这种理论的论点,“我们不断得到的感受,都要接受思想的指引和修整,而思想其实代表着以往全部的感受”——这种说法虽不是能够令人满意的科学论断,却深刻、鲜明而又出色地表达了他那一套诗论的独特要点。
准确地说,他的创作方法在于不断积累自然印象,以便加以深思和完全吸收。以后,再把这类印象从灵魂的库存中取出,重新审视和欣赏。理解了华兹华斯这种独特的方法,也就掌握了理解他的独创性的入门锁钥。他在《亭腾寺》一诗中告诉人们,他在青少年时期从自然美中直接感受到的激发热情的欢乐,怎样在成熟后的年月里转化为对于自然的类似于人的情绪的宁静的吸收:
  那样的时光已经消逝,
那些令人痛惜的赏心乐事,
使人晕眩的狂欢,再不复返。
我并不为此而哀痛、沮丧;
随后,我另有所获;我相信,
这种损失已得到丰盛的补偿。
因为,我学会了观察自然,
不似思想贫乏的少年;时常
听见宁静、悲哀的人性乐曲,
既不粗野也不刺耳,却富有
净化和克制的力量。我感到
有什么在以崇高思想的喜悦
使我动心;一种庄严的意识,
意识到深深渗入事物的什么,
存在于落日的光辉,浩瀚的
海洋,清新的空气,蔚蓝色
天空,人类的心灵:一种动力,
一种精神,在推动着一切
有思想的东西和思想的对象,
通过宇宙万物,不停地运行。
在这一段里,华兹华斯在为他自己画定疆界。他以富于诗意而又是浅显直白的语言,圈定了他的专属领地。这和拜伦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比。拜伦很少或从未在自然界听到人性的声音,仅有的例外是,他在《查尔德·哈罗德》中以粗野而刺耳的语调,把人类生活称为“虚假的自然——和万物格格不入!”
但是,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谈到《亭腾寺》最出色的段落,也就是华兹华斯描写珍藏内心、蓄意保存的自然印象对心灵产生宁静影响的那些诗行。他写道:
     这些美好的形体,
由于我长时期离别,对于我
曾仿佛是盲人眼前的风景,
然而,当我独处一室,置身
城镇的喧闹声中,感觉到
疲倦的时刻,却常常使我
从血液、从心底尝到甘甜,
甚至进入我更纯净的思想,
使我恢复宁静:还使我感受
未能记住的欢悦,那种欢悦
也许,曾以并非微小的力量
影响过一个善良人美好的岁月,
和琐细、无名、早已忘怀
却充满爱和善意的行为。
他并且声称,他的另一种能力也要归功于自然的影响,那种能力
具有更崇高的性质,
那种愉快满足的心情,
能使这不可理解的世界
沉重而令人厌倦的重量
和神秘的负担顿然减轻;
他从这一系列思想得出的结论使他确信,熟悉的地方景色在他心中产生的并不只是转瞬即逝的快感,而且是未来岁月的食粮和支柱。
这种观念一而再地重复出现在华兹华斯的诗篇里。例如,在他的《想象集》第十五首中就写得十分明显。他在这一首诗中谈到他独自漫步而突然见到“一片金黄色水仙”时的印象:
在林荫下,在湖岸上,
迎风舞动,起伏摇荡。
…………
我注视着,却不曾想过,
这景象已给我什么财富。

时常,当我躺在床上,
感到空虚或陷入忧郁,
水仙就会在心头闪现,
这真是寂寞时的至福,
于是我的心充满喜悦,
会和水仙花一同起舞。
和一般抒情诗人生活于现在的通常习惯不同之处,莫过于这位抒情诗人有意识地储存现在以备未来之用。他本人就曾说过,他有一种喜爱储蓄的癖好;他收集阳光灿烂的夏日以备冬季享用。在这种做法里含有一种常常被人们过分忽略的人性因素。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其中还含有民族性因素。英国式的自然主义竟然以勤俭地为自己精心积累一笔自然印象的库存或资本为其开端,并不令人感到惊讶。
我们对于有可能导致这种做法的感情都很熟悉。我们中间有不少人,在面对浩瀚无涯的海洋时,在沐浴着灿烂的阳光时,常会觉得,如果能每天见到这种景象,就能使我们开阔胸襟,净化灵魂。我们总是恋恋不舍而且切望保存这一类印象,以便使它们一再发挥作用。或者是每当我们见到美丽的风景,尤其是在旅行途中见到了这种景象,因而清楚地意识到不久就难以重新领略时,我们总是尽可能驯服地听任眼前的画面给我们的记忆留下牢固深刻的印象。我们常会不自觉地回想起那些美景,因为我们的心灵常会情不自禁地要从美好的记忆汲取勇气和力量。但是,在我们的心上,这一类印象又总是会被更鲜明有力的印象所遮蔽而变得模糊起来。我们总是难以有效地加以保存以备未来之需,或是以备一而再地加以反复思考。对于社会生活和个人悲欢的思虑,使得我们不可能到记忆中去,到和阳光照射下的花朵和枝柯交接的树木有关的记忆中去寻找我们最深刻、最能激励高尚情操的欢悦。但是这位英国诗人,这位以唤醒对于所有这类自然感受和印象的意识为己任的英国诗人的灵魂,却属于不同的类型,能够不为任何实务活动所扰,而在这类自然美的白日梦中汲取营养、维持生命。不可否认,经常不断地思考这类最单纯的自然印象,能够使他的灵魂保持纯洁和无所拘束地从美的单纯的尘世表现中去感受美——排除掉幻想色彩,也排除掉兴奋作用。
这是罕有的才能!这在极其伟大、杰出的心灵中也常常缺乏!然而在英国诗歌中它却又多么快地再一次丧失殆尽!这种才能在少数短诗以轻快的笔触描绘的女性形象中得到最细腻、最充分的表现。他那些叙事诗的男女主人公,有些是为了唤起对农村下层阶级的同情而描绘的,有些是为了说教,其艺术质量显然都很低劣。而这少数绘制精美的人物,在华兹华斯用以看待树木和飞鸟的那同一种平静而满含喜爱之情的眼光中,就是自然本身。她们是英国式女性的自然。这种自然的基本品质还不曾得到过更准确的表现。下面的一首小诗可以作为一例,以说明我这段议论的含义:
乍一见她照人的光彩,
疑是欢乐的精灵前来;
似乎是美的幻象降临,
装点这人世间的一瞬,
明眸似夜色中的星星,
秀发也和夜色相同;
然而她周身的一切,
却似五月怡人的晨曦;
动人心弦,令人吃惊,
一个欢快的翩翩丽影。

逼近时看,是个精灵,
却也分明是个女人!
她的举止轻盈亲切,
投足移步端庄有节;
容貌称得上十分秀丽,
甜蜜而又富有朝气;
聪慧、善良而不过度,
和人性的常规相符:
暂时烦恼、天真狡计,
爱憎、亲吻,有笑有泪。

此刻我以恬静的视力
审度那机体的气质;
一个思虑周密的生灵,
生死之间的旅行人;
理智坚定,志向适当,
韧而有识、巧而坚强,
为警诫、安慰和克制
而造就的完美的女子,
却也还是精灵的同类,
常闪耀着天使的光辉。
这是英国妇女典范的忠实而准确的肖像;如果以这种冷静、真实的描绘去和一些年以后那几位伟大诗人自己感到满意的理想女性的描绘相比,华兹华斯很容易取胜。不妨以雪莱在《含羞草》一诗中对于那位非凡的花草昆虫的女保护人的描绘为例,那位天仙般美女的画像,同雪莱笔下所有作品一样,富有迷人的魅力;她对待花草的温柔体贴,对于被人鄙视的丑陋小动物和“虽然为害,其本心却也无辜的被逐昆虫”所表现的令人感动的同情,全都是人性的特征;然而,也和阿特拉斯的女巫和《心之灵》 中面目模糊、朦胧难辨的女主人公一样,却不是真实的人间女性。雪莱,正像他所歌唱的云雀,也是一个“鄙弃尘世者”。也不妨和拜伦早年几部叙事诗中富于东方色彩、热情似火的女主人公——梅多拉、古娜勒和凯丽德——作比。她们都未能具备华兹华斯所描绘的这位女性的朴素美。她们的热情是给我们留下最深印象的主要品质;她们的爱、她们的追求、她们的果敢无与伦比。她们是为那些居住在拥挤的伦敦的读者编造出来的女英雄——那些读者由于过着令人麻木的生活而又被当代重大的历史性事件苦苦折磨着,对于强烈的精神刺激有一种神经质的渴求。然而华兹华斯从一开始就确信,无需求助于强烈的刺激便可以在多么深的程度上感动读者,并且把证明这种信念视为愉快而有益的重任。他深知,那些习惯于惊人效果的读者,起初是难以欣赏以柔和的自然色彩为其特征的作品的。但是他下决心,一定要把读者在诗歌作用方面的期望,扭转到自然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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