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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毅衡 | 论“自小说”

赵毅衡 符号与传媒 2021-09-10


作者︱赵毅衡 



摘 要

“自小说”这个概念,提出已接近半个世纪,叙述学界一直没有给予比较明确的定义。在今日许多评论者的用法中,“自小说”大致上即“自传体小说”的缩略词。从叙述学角度分析作者与叙述者和人物的关系,自传体小说可以分成四个亚类:“自传小说”“仿自传小说”“类自传小说”以及严格意义上的“自小说”。严格的自小说,最大特征是第三人称隐形叙述者,但让视角人物主人公与作者同名或几乎同名。“自小说”概念已经扩展到自画像、自拍、自电影等其他视觉媒介体裁。这样一种自我描述,让作者既认同主人公,又拒绝这种认同。在情节中人物有超越作者有限经历的自由,而作者可以对作品体现的自己进行更无情的剖析,“自小说”的特殊戏剧化写作方式,是作者“让渡”自己的一部分主体性,从而给作品以特殊的张力。


关键词

自小说  自传体小说  隐形叙述者  同名原则



01“自小说”定义模糊

自小说autofiction这个词,是半个世纪前(1972年)法国作家兼文学批评家塞尔日·杜布罗夫斯基(Serge Doubrovsky,1928~2017)在他的小说封底自荐中顺便提出的,这个术语近年来成为当代文学艺术中的重要概念,文学理论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讨论。杜布罗夫斯基没有给出一个清晰的定义,但是他的这个术语很上口,因此成为一个在文学批评界经常听见的术语。在新世纪自小说研究更加繁荣,2012年纽约大学(NYU)召开了“当今法国的自小说”学术会议,讨论涉及的作品之广令人惊奇;2018年迪克斯编的《迄今英语中的自小说》①列出了上百本“可以归入自小说”的英语名著,学界开始认真注重这方面的研究。 这个术语和归在这个术语之下的作品以及关于学术讨论,如今在法国大繁荣,在英美很盛行,在日本、印度等国家也是景从者甚多,印度甚至出版了一份刊物称为Auto/Fiction,2014年曾经被评论界称为“Autofiction之年”。但是究竟这个术语是什么意思?Autofiction的主要特征是什么?甚至文学史上哪些作品应当属于Autofiction,也是众说纷纭。 Autofiction在西语词典中、批评著作中、甚至叙述学文献中,意义不清楚,大致认为autofiction就是autobiography与fiction的结合。对新词比较敏感的《维基百科》的定义是“虚构化的自传”,(fictionalized autobiography)这个更加糊涂。另外的说法有“伪装成小说的自传”(autobiographies disguised as novels),或“带有自传品格的小说”(novels with autobiographical import),实际上意思差不多。② 就这个词的翻译而言,大部分语言用拼音翻译(包括日文)而省去辨义,而中译无法躲开意义解释,翻译法就乱成一团:“自传体小说”“虚构自传”“伪自传”(日本女作家金原瞳的小说Autofic-tion就译成这个标题)、“自小说”。应当说,这几种译法,虽然意义大不相同,但都是可以成立的,因为原术语的范围至今不清楚。 西方作者和批评家对这个概念的使用也是很模糊。例如近年比较出色的作品,美国女作家谢拉·海蒂(Sheila Heti)的《母性》(Motherhood)、挪威作家卡尔·奥夫·克瑙斯嘎尔德(Karl Ove Knausgaard)的《我的挣扎》(My Struggle)六部曲、加拿大裔英国女作家蕾切尔·库斯克(Rachel Cusk)的《鼓童》(Kudos)都被称为autofiction的新成就,③前二者为第一人称叙述,后者为第三人称叙述,实际上都是典型的自传小说。这些作者也都被认为是自小说的典范作者。

 

▲《我的挣扎》(My Struggle)


“自小说”定义的多元,实际上给研究者留下了宽阔的研究余地。有的学者干脆把自己的研究标题用复数《各种自小说》(Autofictions)。④本文从叙述学角度分析,提出“自小说”可以包括以下多种方式:广义的“自小说”,可以理解为各种“自传体小说”的总称;狭义的“自小说”有一种特殊的结构;而多种新媒介体裁,可以属于延伸意义的“自小说”。

 


02“自传小说”,与自传的差别

严格意义上的“自传小说”,是第一人称叙述者“我”说出的关于自己的故事,而这故事“基本上”能与作者生平互相印证。因此,这个人格兼为叙述者-主人公-视角人物。应当说,所有的小说叙述,都是“委托代言”,都是作者委托一个叙述者“我”说出整个小说文本。因此,只要是虚构作品,作者不会与小说叙述者人格完全合一。但是作者可以与小说叙述者人格上非常接近,两个人格和经历有大量重合。哪怕小说中有不少虚构的地方情景,也都是“可以想象”在作者生平中可能会出现。这一类小说的典型之作,有托尔斯泰的《童年、少年、青年》自传三部曲,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缪塞的《一个世纪儿的独白》,史沫德莱的《大地的女儿》,也包括路遥《在困难的日子里》等。


有人认为郭沫若的一系列自传《我的童年》《反正前后》《创造十年》《北伐途次》也是“自传小说”。传记与传记小说之间,边界事实上很模糊,就忠于事实而言“自传小说”甚至可以胜于“自传”。原则上说,从小说的文本里是无法断定某作品是自传小说还是自传,形式特征是不够的,需要读者或研究者走到文本之外做研究,与作者的生平结合,“知人论世”地进行讨论。


此类小说可以做到“坦陈生平”意味极强,在感情披露上可能直接而大胆,几乎接近自传。加拿大华裔女作家刘绮芬(Evelyn Lau)的《离家出走:一个街头流浪儿的日记》(Runaway:Diary of a Street Kid),获得巨大的成功,翻译成十多种语言,又拍成电视连续剧。这种自我坦白的意味实在太强,以至于她的续作《我与W.P》(Me and W.P)暴露与某位著名诗人的关系,引出了诽谤官司。


那么“自传小说”的“小说”部分何在?实际上“自传小说”与纪实性的自传不同的地方,不在于虚构成分的多少(这点很难确认)。纪实作品中的想象成分,与纪录片的“摆拍”一样,实际上不可能避免。它们之间最大的分别,可能只在于叙述行文风格。


的确,虚构叙述与纪实型叙述有相当大的形式差别,这两种文体标示符号区分相当明显,因此读者区别小说与新闻,经常是自然而然的事。例如,纪实型叙述有以下形式特征:


1.不宜用直接引语方式引用人物的话语;


2.不宜连续用直接引语形成人物对话;


3.不宜描述人物心情,哪怕加委婉修饰语,例如“他当时可能在想”,也不宜多;


4.不宜采用人物视角来观察情节;


5.不宜过于详细地提供细节,除非通过见证人的报告。


此类“不宜”,出现在任何一种纪实型叙述中,都会让读者起疑:“作者怎么会知道的?”从而破坏文字的“纪实品质”。作者为了让读者信服写的是传记,而不是小说,会在文体上回避这些特征,从而形成一种容易辨认的“纪实风格”。但是,是否直接引语占引语百分比多少,就是虚构?正因为文本风格标准如此不可靠,很多论者认为用风格学区分虚构与纪实,是不可能的任务。⑤热奈特认为哪怕能区别,也只能靠风格统计区分二者。⑥但是谁也提不出一个统计标准。如果真的有标准,也只能说“大致上如此”。由此我们只能说“自传小说”与纪实性的自传,在形态上的区分是很困难的。


在文学研究的实践中,这二者经常会混淆:汤婷婷的《女斗士》(Women Warriors)在大学英文系被称为是小说,因为适合写女性主义的论文;在书店里却放在“非虚构”书架,比较好卖。反过来,海蒂的《母性》一书,评者说“完全不明白为什么出版商称之为‘小说’”⑦,因为在风格上与纪实自传很相似。应当承认,这两者经常很难分清。库切的《少年时代:外省生活情境》(Boyhood:Scenes from Provincial Life),《青春》(Youth),和《夏日》(Summertime)在中国出版时称作“回忆录”,西方批评家认为是“自传小说”。作者本人却一开始就声明“本书任何部分切勿对号入座”。有些作者自己态度也是游移不定,或故意躲闪。缪塞在《一个世纪儿的忏悔》一开始就说“写自己的生活史,首先需要经历过才行,所以我现在写的不是我的生活史”。过了不久又说:“我年轻的时候便染上了一种讨厌的精神上的病患,所以我把自己三年中所遭遇的事情叙述出来”。


▲阿尔弗雷德·德·缪塞(Alfred de Musset,1810—1857)



03仿自传小说

( pseudo-autobiographical novel)


这一类小说,与“自传小说”不同,几乎不可能指证情节中与作者生平经验相合之处,可以肯定小说的叙述者,是作者的直接代言人,既然叙述者—主人公—视角人物是同一个人物“我”,他与作者的联系应当非常密切。但是根据研究者考证作者生平,却很难确定与作品内容可以两相印证。

 

小说中主人公的自称,有时候可以变化,例如高行健的《灵山》,此小说第二人称与第三人称交错使用,主人公自称,用的是第二人称“你”,这是把“我”变身为叙述接收者,以降低认同程度。

 

这一类小说中最有名的,可能就是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名著《追忆逝水年华》。整部小说的绝大部分,是“我”的种种感受、生活经验。对这本经典之作,研究已经很多,许多学者讨论了这本小说的自传因素。但是研究者至今能提供的,关于普鲁斯特的生平,尤其是他的交友圈,能与小说中的众多人物互相印证的,只是一些难以确定的猜测。

 

▲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1871-1922)


但是贯穿全书的“我”,不应当无缘无故用作者名字“马塞尔”。由于小说是用语言写成的,其形象并不具有视觉上的透明度,此时人物的名字,成了与作者身份对证的重要标记。杜布罗夫斯基本人已经指出这个特征,我们可以称之为“同名原则”(principle of homonymity)。同名或第一人称,都不是判断作者在何种程度上与人物合一的标准,却可以作为重要的参考标准。在讨论狭义的自小说时,这将是一条有决定意义的标准。

 

这一类小说相当多,例如让·雷内(Jean Re-ne)的《小偷日记》、莱辛的《金色笔记》、太宰治《人间失格》,而高玉宝直接把书名叫做《高玉宝》。屈原的《离骚》实际上也属于这一类,此首长诗中的叙述者—主人公自称“余”,全诗开始就点出自己的名字:“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很多学者认为“正则”“灵均”解释屈原的名平,字原。朱熹在《楚辞集注》中说:“高平曰原,故名平而字原也。正则、灵均各释其义,以为美称耳。”王夫之在《楚辞通论》也认为:“平者,正之则也;原者,地之善而均平者也。隐其名而取其义,以属辞赋体然也。”《离骚》不是自传,诗的大部分是“余”的幻想神游,而政坛起伏,国运感慨,生世悲吟,只占了比较小的一部分,因此只能算韵体的“仿自传叙述”。称为“仿”的原因,是因为主人公故意借作者名字,叙述的其他部分与作者生平无法相互印证。



04类自传小说

( para - autobiographical novel)


第三种经常归入到“自小说”名下的,可称为“类自传小说”,实际上这是所谓自传小说中数量最多的一种。它们不像第一类“自传小说”,其视角人物-主人公与作者生平重合之处可多可少。不像“仿自传小说”,叙述者兼主人公,这类小说让主人公兼视角人物,以增强他的主体精神。这位核心人物与作者不同名,只是文学史家感觉到这位视角人物-主人公与作者的出生、经历,尤其精神气质很类似。

 

其实大部分我们称作“自传小说”的经典作品,都属于此类。例如元稹的《莺莺传》,刘鹗的《老残游记》,郁达夫的《沉沦》,丁玲的《莎菲女士日记》,李六如的《六十年的变迁》,老舍《正红旗下》,琼瑶的《窗外》。再例如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夏洛特·勃朗特的《简·爱》,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肖像》,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德莱塞的《天才》,伍尔夫的《奥兰多》《到灯塔去》《达洛维夫人》,毛姆的《人性的枷锁》,凯如阿克的《在路上》,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莱辛的《金色笔记》,汤婷婷的《女战士》。

 

这个单子可以无穷无尽地开下去,本文点明大部分的自传小说是第三人称“类自传小说”,或许有点让人惊奇,实际上完全可以理解。大部分自传小说的作者并没有意愿写一部暴露一生细节的自传,他们的主体经验虽然占主导地位,他们是在用自己的生平经验写小说。从这个意义上说,《红楼梦》都是一部“类自传小说”,我们可以在许多地方找到贾宝玉与曹雪芹精神相通,经验与共,无怪乎端木蕻良凭他对《红楼梦》的研读理解,写成长篇小说《曹雪芹》,从作品人物反写作者生平,这是很少见的例子。

 

为什么这类小说特别多,尤其是可以问:为什么中国作家喜欢这种“类自传小说”?相当的原因是因为中国人的性格,并不欣赏过于张扬自我。另一方面又很注重“诗言志”,喜欢把自己的实际经验写入作品,二者结合,就使这种“类自传小说”长期得到青睐。

 

此类小说有个变体好例,是日本“残酷青春小说”代表作家金原瞳(Hitomi Kanehara),她的成名作题目就叫《Autofiction》(中文翻译成《伪自传》)。小说的分层结构,是一个第三人称超叙述层次,一个名叫Rin的女作家,写了第一人称自传式回忆。所以贯穿的主人公,就是Rin本人。这实际上是一部结构复杂的“借名自小说”,虽然借的不是作者名字,其内部借用超叙述者(也就是在文本世界内仿“作者”)的自小说。所以这部小说,结构上属于上面说的第三人称“类自传小说”上加第一人称“仿自传小说”分叙述层次。无愧于这部小说的标题,此书几乎是自传小说各种变体的寓言,却偏偏没有下一节说的严格意义的“自小说”。


▲《Autofiction》,金原瞳(Hitomi Kanehara)



05自小说,狭义的

狭义的“Autofiction”,也就是本文的主旨“自小说”,与以上三类自传小说很不同的地方,在于整部小说,或其主导部分,使用第三人称。小说让一个隐形的叙述框架负责叙述,这样的框架叙述者人格不显,当然不需要名字。但是作者却偏偏让人物用自己的名字,这样就在一个貌似比较客观的隐形叙述者框架里,出现一个看起来与作者身份重合的人格:作者与主人公合一,但同时否认此合一,因为他把叙述权让给第三人称叙述者,就不是他自己在讲这段故事。这样的自传小说,是作者自我经历的一种特殊的想象变体:在情节上可让人物拥有更大的自由度,去经历作者自己没有经历过的事,同时“比较客观地”、严厉地剖析主人公的精神世界,由此给小说的主体精神一种特有的张力:小说在说“他”,实际上说的“我”,因为这个“他”比一般小说中的“我”更靠近作者。作者带着一个面具,却是非常像似作者面容的面具。

 

这样的小说不容易写,可以举几个例子:玛格丽特·杜拉斯(Marguerite Duras)的《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L’Armant de la Chine du Nord)用的是第三人称,与在其先,并且说的几乎是同一个故事的《情人》(L’Armant)几乎全本书用第一人称不同。主人公名字是玛格丽特,其中的“她”明显是指的《情人》中的“我”,两本书写法不同,但是主人公都有杜拉斯早年在越南的恋爱经历,也有困扰她一生的忧郁症。因此,《情人》是“自传小说”,而《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是“自小说”。

 

属于狭义“自小说”的第一名著,应当是卡夫卡的《城堡》和《审判》,它们都是隐形第三人称叙述,但是主人公名字称为“K”,明显是卡夫卡名字的缩写。加上卡夫卡与“K”的精神气质、忧郁心态十分相似,它们作为小人物四处碰壁郁郁寡欢的生平,也很相似,无怪乎这两部小说改编成的电影,选的演员非常像卡夫卡本人。

 

另一个例子是美国作家本杰明·伦纳(Ben-jiamin S Lerner)的小说《十点零四分》(10:04),主人公是个住在纽约的33岁青年作家,却被诊断出患有绝症,他的名字叫Ben,本杰明的简称。写此书时他的确是33岁。所以这是典型的“自小说”结构。

 

自小说这个词来自法国,至今也是法国作家最醉心于自小说写作。经常被人引用的一部“自小说”是卡特里娜·米莱(Catherine Millet)的小说《卡特里娜·M.的性生活》(The Sexual Life ofCatherine M),此书的英译本引发了争议,被称为“女人写的最露骨的情色小说”。被如此称呼,不仅是因为其内容,更是因为主人公几乎完全袭用了作者的名字,颇有自我夸耀的色彩。

 

如此划分,应当说还算比较清楚,但是依然会面对许多争议。如果我们把“合用名字”作为自小说的标准,上文说的第一人称叙述的“自传小说”与“仿自传小说”,其叙述者-主人公也可能借用作者的名字,有些批评家(例如PhilippeVilain)认为这也是一种“自小说”,即“第一人称自小说”,⑧有人称之为“普鲁斯特型自小说”(Prustian Autofiction)。只是小说用第一人称“我”来叙述,这个借自作者的名字,只有在引用别的人物称呼“我”的时候,才会出现,不用于自称(因为主人公自称“我”),因此这种名字合一不是很明显。第一人称“仿自传小说”作者主体已经如此坦陈,实际上与作者同名的情况已经不太引人注意。不像第三人称小说的主人公借用作者名字,引起阅读心理上一个突如其来的压力。学界有些论者强调“第三人称同名自小说”应当独成一类,从叙述特征上来说,是有道理的。⑨

 

自小说近年的繁荣,可以明显看出来自两个源头,一是女性文学的兴起,女作家自我呈现自己的生活经验的欲望,看来比较强烈,这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她们需要写出自我,写出从女性角度,而不是一般化的“人的”角度(实际上是“男性角度”)讨论这个世界这个人生。可以说,女作家的自小说作品推动了这个体裁的兴起。

 

另一个重要的推动力,来自互联网兴起之后出现的“自行出版”(self-publishing)潮流,互联网大潮在中国特别明显,中国的网民已达7.7亿之多。网上阅读的规模,超过了世界上任何国家。“自行出版”潮流应和了杜布罗夫斯基半个世纪前提出“自小说”一词时的预言,当时他指出:传记是给“世界上的重要人物”写的,树碑立传的,而Autofiction是任何人都可以动手写的,是作家从生平取材,为读者而写作,“传记留给大人物,自小说留给每个人”。

 

互联网真正实行了“自行出版”,中国网上,有几部自小说创造了文学影响的奇迹。⑩一部是唐家三少的《为了你,我愿意热爱整个世界》,其中的主人公名为长弓与木子,这明显是他们夫妻张威与李默的姓。小说写了这两个人长达17年的爱情。李默当时已经患有乳腺癌,不久去世,这真实经历为这部自小说增添了感人肺腑的真实色彩。郭羽与刘波的《网络英雄传》也是网络自小说的佳例。小说主人公与他们一样,年轻时是杭州大学的校园诗人,此后在网络场上摸爬滚打20年,苦心经营网络商业。小说主人公名字叫郭天宇和刘帅,明显是他们名字的转写。

 

或许“自小说”最为人熟知的例子,是王小波的《革命时期的爱情》和其他小说。这些小说主人公名字叫“王二”,明显指王小波自己。在某些部分,叙述者又自称“我”,这样就成了第二类“仿自传小说”。如此一来作者就获得了情节上巨大的自由度,王二经历的情节完全超出作者王小波的经验范围,但是小说对王二的犀利剖析、嘲弄讥讽,却又是作品魅力的重要部分。应当说,王小波的作品有一部分具有自小说色彩。自小说显然不只是一个叙述形式问题,而需要文本之外的研究,来确定作者与主人公的经历究竟有多少重合。



06叙述学分析

对这些作品的叙述学分析,做的比较仔细的是热奈特(Gerard Genette),他在1990年在《今日诗学》(Poetics Today)上发表名文《虚构叙述,纪实叙述》(Fictional Narrative,Factual Narrative)⑪,下面的图示改自热奈特提出的图示:


图1 自传,作者即叙述者,即主人公


而第一人称自传小说的构造就比较复杂,下图中的等线,是无法在文本中得到确定的,需要研究者研究作者生平之外因素,才能得到确认。


图2 第三人称小说,作者非叙述者,非主人公


但是自小说autofiction的格局很特殊:


图3 自小说,作者非叙述者,却即主人公


其中第一张图作者=叙述者=主人公,第一个等号表示纪实叙述,第二个等号表示自传;而第二张图,作者不等于叙述者,因为是第三人称叙述;而作者等于主人公,说明是自传,只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自传,可见热奈特用Autofiction此词,指的是我们上面说的第四类,即狭义的“自小说”。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张表:




07视觉媒介“自小说”

上面已经提到过了,名字并不是作者可以借给主人公的唯一因素,实际上名字只是在第三人称自传小说中最明显,最容易与作者产生“合一感觉”的因素,其他因素,包括杜布罗夫斯基自己提出的主人公可以与作者共享“年龄,职业,社会文化地位,向往等”⑫。因此,凡是自小说作品改编成电影,导演会尽可能找与作者(在小说所描述的时代)的照片相仿的演员。我们可以在卡夫卡《审判》与《城堡》的电影中看到与卡夫卡脸容非常相似的演员;在杜拉斯《情人》与《中国北方的情人》电影中出演的简·马奇(Jane March)则尽量朝杜拉斯年轻时候的照片化妆。主人公借了容颜,改编的影片就比原小说更具有“自小说”的色彩。

 

因此,不奇怪,在当代文化视觉转向之后,自小说大规模地溢向其他体裁,例如连环漫画(com-ics),照相“自拍”(selfie),视频“自拍”(self-vid-eo)以及各种“自拍电影”等新媒介叙述体裁。可以看到,所有这些视觉自我表现,与文字的“自小说”一样,需要借用作者人格。文本表面上维持着自然文本的特色,与一般肖像没有很大的不同,但是相当于文字作品中的虚构,可以做大量的加工、剪辑、PS等。

 

连环漫画与电影《在无双塔的阴影下》(In the Shadow of No Towers),作者阿特·斯皮尔曼(Art Spielman)描写了自己在“9·11”中的经历:9·11事件爆发时,阿特的家就住在事发现场附近,而他女儿的幼儿园就在事发地现场,那个区域在后来被称为“归零地(Ground Zero)”。在9·11袭击发生后,他立即与妻子一起去在恐怖之地寻找女儿,这一路充满了惊险、恐惧、慌乱与焦虑。当时斯皮尔曼是《纽约客》的美术编辑,后来他把自己的经历创作成漫画连环画。这种自传被称为“图像自传”(graphic autobiography),而其中的主人公就叫“阿特”。最后这套漫画被拍成电影,斯皮格尔曼编剧,画外音讲述,用画面、漫画、各种音乐构成。

 

法国女导演弗朗索瓦丝·罗曼(FrancoiseRomand)导演的电影《摄影机我:自小说》(The Camera I: Autofiction)是一部奇异的电影:主人公是一个女导演佛罗伦丝·罗曼(FlorenceRo-mand)为了推出她的实验电影,走过了全世界许多城市,也有不少艳遇,而演出此人物的是她自己。这样作者就与叙述者(电影制作班子)合一,也与主人公合一。

 

所有的自小说,都是作者出借他的一部分主体性给主人公,这样制造一种“印象同一”。但是出借的究竟是什么,这取决于媒介。诚然,一张肖像照片,与一张自拍照片,在符号文本的意义上,看起来是一样的。甚至它们的扭曲变异状态也是雷同的:肖像可以美化,自拍也可以“美颜”。

 

这些小说的“自传性”完全要靠研究者对作者生平的研究与了解,不然我们看到的只是一部写某个人物命运的第三人称小说。“自拍”照片也一样:只有当我们走到文本之后,看其形成过程,这时才能从“自拍”照看出许多层附加的意义:发出者的直接“借用”自己的形象给文本,是文本携带着一系列肖像之外的意义:自我炫耀,自我揭示,自我怜悯,发出者不仅是意愿上,而且是主动采取一定的表意方式,让文本卷入了自我对于自我的各种微妙的意义姿态。 



08“自小说”潮流的文化史意义

自小说是用各种方式,让自我有所显露、变形、加强,让自我与人物在某种方法上合一,在想象中参与历险。严格意义上的“自小说”,在借出人格上添了一个新方法,即让渡名字,或在视觉艺术中让渡形象。这个“让渡人格”,起到关键性的重大效果,尤其影响到文本的解读。在各种“自小说”中,作者的自我呈现既是分裂的,又是合一的,有点像半边面具,人物与作者时分时合,造成自我迷人的自我戏剧化。而在狭义的“自小说”中,作者在文本中带上的面具,很像他本人,这就使自我戏剧化具有了特殊的张力。

 

研究自传小说,使我们走出文本,从叙述者与主人公的人格,走向作者的人格。固然,所有的作家,所有的小说,都必然多多少少使用作者的主体经验和生活感受,但是他们只是在做“比喻性的借用”。各种“自传小说”的作者不仅是借用,而是依赖;不仅是当作助力的经验,而且是把自己的经验自我,当作主体存在的方式。这就使它们与一般的小说很不相同。

 

可以看到,第一类,即绝对的“自传小说”几乎是作者生平和心灵的记述,可与卢梭的《忏悔录》比美的自我解剖。而最后一类狭义的“自小说”,几乎追上了这样一种自我坦白,只不过拜托了“我”的自我中心,用第三人称叙述,可以更保持一定审视距离,解剖自我。所以这种狭义的“自小说”,绝大部分主人公的名字,与作者(导演)总是有一点差别,不至于作品被认为是完全严格意义上的自传,那样就成了纪实叙述,而不再是小说。为了保持文本的虚构作品地位,主人公与作者必须避开完全同一。

 

不过有不少批评家认为,近年兴起了自传小说的浪潮,各种变体层出不穷,说明了思想界更加重大的变化。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后现代主义与解构主义,已经将主体精神“幻觉”批驳的体无完肤,对卢梭的《忏悔录》这部“自我坦诚”的源头作品,德里达给予无情解剖,指出其中的主体性只是一种自我构造的神话。文学创作也走向了后现代实验小说高度的“非个性化”。然而,随着自小说浪潮卷上海岸,主体性又成为文学理论界注视的中心,替代了后现代实验主义过分的非人格化。⑬作者的精神世界,也成为读者热衷分享的对象。

 

▲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1930-2004)


这证明了主体性已经顶住后现代拆解的压力,终于又回到了社会文化注意力的中心地位。这个潮流让我很受鼓舞,因为至少我们在证明,文学艺术依然是人性的,高度人性的。这个“自小说”趋势,与传播界的“后真相”命题相一致⑭,值得批评界予以严重关注。正当叙述学界依然在热闹地讨论后现代小说“非自然叙述”,现在可能要转换视线。又一次理论落后于实践,这或许是我们研究者被诅咒的命运。



参考文献

①Hywel Dix(ed),Autofiction in English,London:Palgrave Macmillan,2018.

②Philippe Gasparini,Autofiction:Une Adventure du langage,Paris:Seuil,2008.

③Rebecca van Laer,“How to Read Autofiction”,http://blog.pshares.org/index.php/how-we-read-autofiction.

④Claude Burgelin et al(eds),Autofiction(s),Lyon: PULL,2010.

⑤方小莉:《叙述与叙述演变:兼评保罗·科布利〈叙述〉》,《符号与传媒》2018年第17辑,第259页。

⑥“More precise comparisons would only be a statistical matter”,Gerard Genette,“Fictional Narrative,Factual Narrative”,Poetics Today,Vol 11,No.4,p.758.

⑦Emily M Keeler,Antofiction Grows Up:A Little,Literary Review of Canada,http://reviewcanada.ca/magazine/2018/07/autofiction-grows-up-a-little.

⑧Philippe Vilain and Jeanine Herman,“Autofiction”,In(ed)  Villa Gillet,The Novelist’s Lexicon:Writers on the Words That Define Their W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11,pp.5~7.

⑨Lorna Martens,“Autofiction in the Third Person,with a Reading of Christine Brooke-Rose Remake”,in Claude Burgelin et al(eds) Autofiction(s),Lyon: PULL,2010,pp.49~87.

⑩王小英:《广义叙述学视野中真人秀的“间类”符号特征》,《符号与传媒》2017年第14辑,第110页。

⑪Gerard Genette,“Fictional Narrative,Factual Narrative”,Poetics Today,Vol 11,No.4,p.755.

⑫Philippe Gasparini,Autofiction,Une advanture du langage,Paris: Seuil,2008,p.25.

⑬Jonathon Sturgeon,“2014:The Death of the Postmodern Novel and the Rise of Autofiction”,Flavorwire,December 31,2014.

⑭Majorie Worthington,“Fiction in the‘Post-Truth’”,Era:The Ironic Effects of Autofiction,Critique:Studies in the Contemporary Fiction,Vol.58,2017,Issue 5.




本文原载于《江海学刊》(2019年第2刊)


编辑︱杨雅琳

视觉 | 欧阳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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