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市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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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市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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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6月29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魏敦盛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免去梁方的南平市教育局局长职务;任命杨銮为南平市教育局局长。
三、免去余洲的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任命谭树龙为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四、免去吴其群的南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命其为南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6月29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王宏涛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陈福华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三、免去黄建英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四、任命陈黎明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许发清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六、免去许秀平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七、任命郑家琳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陈志勇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九、任命刘冬龙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任命吴彦瑾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张钰梅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张翔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
泉州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陈大银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马骁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8日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刘锡杰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漳州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6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一、决定免去陈爱棋的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二、免去袁五一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蔡松俊、王泽华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李刚、黄淑慧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决定任命洪维椿为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六、决定任命唐云珍为漳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七、任命黄佳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八、任命李菁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九、任命蔡淑卿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来源:南平人大、泉州人大、闽南日报
编辑:吴晨倩
校对:俞怡琦
监制:魏喆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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