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一座老旧公厕,建几十年了,距居民楼仅3米,却……

木子 问北京 2024-03-04


导   语

北京市通州区,一座四、五十年前的公厕,老旧破败,距离居民楼仅有3米,对居民生活很是影响,居民们希望能够拆除。但是,这个小小破旧的公厕却是临近商区的“刚需”,高峰期还排长队……而在相距100米的地方,另有一个前几年才刚刚彻底翻新过的公厕,却少人问津。条件差的公厕,异味噪音扰民,却“拆不能拆、改无可改”,条件好的公厕却没人去,这是为什么呢?



公厕老旧却不能拆不能改?


近日,市民李先生向“问北京”(北京新闻广播新闻热线65159063)反映,通州区中山街上100米左右的距离内,有第四公厕、第五公厕两个公共卫生间。第四公厕在2019年进行了翻新,面积较大且设施齐全;第五公厕建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内外设施严重老化,与临近居民楼近在咫尺,影响居民生活却又“拆不能拆,改无可改”。

第五公厕紧邻中山街小区1号楼/百度地图


公厕坑位少 高峰期人满为患


11月14日,“问北京”记者来到通州区中山街。记者看到,第五公厕是砖头结构,门口设置了一个铁皮岗亭,内部有一男一女两位清洁工值守。厕所内很干净,厕位没有形成封闭隔间,只以30厘米左右的挡板区隔,有两个蹲便、一个座便,没有洗手台,厕内设备泛黄老旧,没有供暖设施,体感寒冷。清洁人员表示,公厕需要全天值守、随时清理,由于厕位少,高峰时期常常排队十几人等待,清扫困难。


清洁人员:这个工作不好干,为什么?天天排队,10多人在这排着队,收不了,不好收……


公厕内部设施/受访者供图


距离居民楼仅有3米 气味影响生活


转过身来,公厕后方,仅以一条狭窄小路相隔,就是中山街小区。经现场测量,公厕与中山街小区1号楼直线距离仅仅3.1米,中间没有其他设施遮挡。根据2013年发布的《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独立式的公共厕所外墙与相邻建筑距离一般不应小于5.0m,周围设置不小于3.0m的绿化带。记者来到小区一楼一户居民家中走访。居民表示:


居民:现在是天冷了关窗户了还好点,要是开着窗户,每天早上起来六七点钟,他那一通厕所,味儿大着呢……



公厕距居民楼仅有3.1米/木子 摄

公厕后墙已经严重开裂/木子 摄


居民:拆不能拆、改无可改


据李先生介绍,第五公厕曾经是中山街小区职工宿舍的仓库,大约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改建为公共厕所。后来随着城市发展,中山街南侧的公厕全都拆除了,只留下了北侧的第四、第五公厕。2014年前后,中山街小区居民向规自委通州分局申请的信息公开材料显示,第五公厕的产权人是通县市政管理委员会,也就是现在的通州区城管委,但没有查到规划审批许可证。


市民申请审批许可证等信息公开结果为“不存在”/受访者供图


当时,居民提出希望公厕拆除,但街道方面表示附近人流量大,有公厕使用需求,不宜拆除。


李先生:街道的理由说是就是说这急需这厕所,因为厕所流量大代表急需。


同时,由于建筑面积小、距离居民楼过近、没有规划审批许可证等客观因素,第五公厕也难以改建翻新。因此,这个公厕就陷入了“拆不能拆、改无可改”的窘境。


李先生:就这么一个破败的建筑物,还是遗留到现在,安全性谁去保证?可是你一旦一翻修,就触犯法律了。所以这就很矛盾,想翻修,你要动结构,你要动结构,就面临你没有规划许可证,你没法动结构。


公厕侧墙墙砖已经剥落、开裂/木子 摄


附近第四公厕已翻新


而在第五公厕往东大约100米左右,就是2019年翻修一新的第四公厕。第四公厕与附近居民楼有一定距离,且有围墙,有无障碍坡道,厕所内洗手台、镜子、排风装置等一应俱全。李先生表示,第四公厕的建成年代与第五公厕相差不远,但即使2019年进行了彻底翻新,却由于距离附近商场更远,使用率反而不高。


李先生:2019年就翻修了,但是这个厕所,你看,使用率是非常低的。好的厕所没有人用,一个非标厕所大家排着队用,到最后大家都有怨言,都没有得到实际的实惠。


100米开外,返修一新的第四公厕/木子 摄


街道执法队:不涉及行政违法行为


那么,将近10年时间过去了,第五公厕是否可以拆除或翻新改建呢?为了解情况,“问北京”记者首先联系了属地 通州区北苑街道办事处。城管办执法队工作人员解释,按照李先生的说法,公厕建成年代早于2013年相关规范出台之前,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并不涉及行政违法行为,执法队无权主动拆除。


北苑城管执法队:他这个行为已经是早于相关法规之前做的,按照不溯既往的原则,应该是按照空法规去管理的,就是它没有相应的规范。


第五公厕斑驳开裂的外墙/木子 摄


不过这位工作人员补充说,如果周边居民认为这座公厕的位置不合理,有拆除诉求,可以先和规划部门沟通协商。


北苑城管执法队:这个不需要以违法行为的处理角度去做,我们可以看一下,是否能在规划上更改一下。所以我这边还是建议您,应该问一下市政管委,毕竟他们作为直接产权人,如果是对规划有所不满,还是应该和相应的产权机关去做一下协调;也可以和街道的规划部门去做一下直接沟通,我觉得这两个途径相对会有效一点。


街道规划科:需联系产权方


于是,“问北京”记者致电北苑街道办事处规划科,工作人员表示,第五公厕的产权方为通州区城管委,可以联系区城管委环卫部门沟通需求。


北苑街道办规划科:这个事我问了一下,您需要找一下环卫或者是市政,那是他们修的这公厕。


第五公厕内部设施/受访者供图


区城管委:需规自委认定


“问北京”记者又致电公厕产权单位——通州区城管委。环卫服务中心环卫科工作人员蔡先生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城管委并没有拆改公厕的权限,如果居民认为公厕属于违建或影响生活,需要规自委相关部门出具认定意见并进行执法。


区城管委:如果说拆的话,它也是规自(委)那边出意见拆,我们也不能有决策性的意见,把公厕说拆就拆了。我也尽我最大努力了,跑了好几趟去问,目前能做的就是把这个公厕加强管理。


规自委通州分局:需街道发函


为此,“问北京”记者致电规自委通州分局。执法队工作人员表示,规自委认定是否违建,需要街道办发函,才能启动相关程序;如果是公厕设置不合理需要拆除,也要由街道执法部门配合拆除。


规自委通州分局执法队: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是由街道属地来拆除。但是他们拆之前会给我们发认定函,一般都是街道给我们来函,我们根据它的那个坐标位置然后进行认定。


主管单位:属历史遗留问题


问题再次返回到原点。该如何求解呢?“问北京”记者又将市民相关诉求反映给12345市民热线。此后,公厕运营管理方、通州区京环公司工作人员回复记者表示,环卫公司也曾与相关部门沟通过,当时街道方面表示,第五公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而且周边市民使用量大,暂时无法拆除。


北京市环卫公司:街道就说是历史遗留问题。而且您知道这旁边,就金帅府那,不是一排底商吗?里面没厕所,都得用这个,所以需求量还真是挺大的。



一座四十年前建起来的公厕,邻近商铺有使用需求,周边居民有拆改诉求,却陷入“拆不能拆、改无可改”的窘境。问题该如何破解?后续进展,“问北京”将持续关注。




小 问 说


40年前的公厕是否适应城市发展需要?

“历史遗留”如何破解“权责循环”?

问北京持续关注




原创稿件 转载需授权 否则举报

记者 | 木子   编辑丨木子

值班主编丨唐言



问 精 彩

问民生丨公交场站把路给占了?市民:“比较混乱,容易出事情……”

问民生丨又是闭店!还是让走诉讼?“家长赚钱也不容易......”

问民生丨500户,30个?“下班回家后,根本用不上……”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一座老旧公厕,建几十年了,距居民楼仅3米,却……

木子 问北京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