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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这十年 • 生态环境 | 督察篇


近年来,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胸怀“国之大者”,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着力从净化政治生态入手解决自然生态问题,从发展理念和政绩观上解决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解决了一批长期没有解决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督察整改落实政治责任

2017和2020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天津市开展了两轮督察,给天津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了深刻变化。天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落实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坚决纠正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落后观念、工作偏差,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津沽大地落地生根。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督察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更加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将“绿色决定生死”写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导向,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经成为了全市上下的高度共识。各区、各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建设全面加快。

(二)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常态。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动督察整改工作。书记、市长多次深入七里海湿地保护区、绿色生态屏障、天津港等具体点位,现场办公、协调推动重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普遍经历了一次扎实的思想和作风洗礼,绷紧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根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压实并形成强大震慑。

(三)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建立健全市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整改落实联系点制度,市领导同志亲自督导,在我市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中,均逐项明确市级领导负责人,督促指导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各区党委和政府、各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兵把守,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系统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对号入座,认账领账,立即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跟踪问效,

以整改实效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行动是最有力的宣言。督察整改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始终充分巩固发扬督察组在津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进督察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切实把督察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有效对策。

(一)突出系统思维、闭环管理,大力推进督察整改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实际行动诠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属性,先后制定出台《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试行)》《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把整改成效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完善拉条挂账、全程监管、跟进推动、督办约谈、办结销号闭环,坚持制度先行、工作有序、落实有效,努力构筑起我市督察整改四梁八柱。

(二)立足当前治标,着眼长远治本,探索构建督察整改体系框架。树立“发现问题及时治疗”的观念,督察组在津期间,市委、市政府聚焦结构调整难度大、环境基础设施有欠账、农村环境治理关注不够、局部区域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等5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印发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方案,明确14个方面、68项整改措施。通盘考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构建“1+6+1”督察整改方案系统框架,以1个总体整改方案为基础,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工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和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等6方面专项治理,1个问责方案砥砺担当,推动我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向纵深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力推进督察整改落实落地。围绕我市两轮督察反馈问题,制定85项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千余个具体整改措施任务,逐个明确时间节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点面结合、条块联动的督察专班,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督察整改报告制度,突出督促指导与支持帮扶,2017年至今,专班共下沉具体点位调研帮扶600余次,下发督办单330余份。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市制定的4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8项,第二轮制定的3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8项,两轮督察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已近80%。“七里海芦苇青青鸥鹭鸣”“大黄堡画出生态新画卷”“散乱污变身绿色发展地”“绿色生态屏障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十二条入海河流持续巩固消劣成果”等正面典型案例在全国宣播,展现了我市督察整改工作成效。(四)发扬斗争精神、担当精神,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赋能增效。“五控”治气、“四措”治水、“三招”治海、“两控”治土,铁腕治污力度前所未有,天津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成效显著。2021年天津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9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37.1%;空气优良天数增加到264天,较2017年增加55天,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水环境质量取得历史性好转,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从2017年的7个增加到2021年的16个,12条入海河流从2017年“全部为劣”到2021年总体达到Ⅳ类。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较2017年大幅改善。农耕地、建设用地继续保持安全利用。

掌握历史主动,

以整改落实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生态是最公平的福利,环境是最基本的民生。几年来,天津市始终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厚植绿色生态底色,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一)保持战略定力,做好产业优化升级文章。坚持制造业立市,严控“两高”项目上马,以“刮骨疗毒”的气概分类整治2.2万家“散乱污”企业,有力破解“钢铁围城”“园区围城”问题。坚持节约优先,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调整能源结构,不搞“碳冲锋”或“急刹车”,优先保障群众生活、取暖需求,从实际出发,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率先完成煤电机组100%“清洁化”改造。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快推进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建成全球首个“智慧零碳”码头,铁矿石铁路运输占比达到65%,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二)留白留绿留璞,构筑“河流环抱”“湿地围城”良好生态格局。开启“拔钉子”“啃骨头”的绿色革命,大力实施“871”重大生态工程。持续加大875平方公里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加快实施七里海、大黄堡、北大港、团泊四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工程。坚持组团式、多中心、多节点城市群发展战略,从长远出发果断调整城市规划,“津城”“滨城”双城间736平方公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基本成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明显提升,一级管控区内林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6%以上,蓝绿空间占比超过65%,水丰、绿茂、成林、成片的生态景观生动显现。推进153公里海岸线“蓝色海湾”整治修复,渤海水质优良率提高到70.4%,5年提高53.8个百分点。

(三)落脚百姓点赞,聚力攻克群众“急难愁盼”。全面梳理综合研判督察期间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聚焦民生关切,开展“点题整治”专项行动。第一轮督察期间受理4226件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第二轮督察期间受理2917件举报问题,较第一轮同比下降30%,已办结2863件,阶段性办结54件;两轮督察期间重复信访183件举报问题,精准核查全覆盖,逐一对账销号,已全部整改完毕。督察组离津后,设立专线常态化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017年至今,我市共受理举报件1.5万余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敢于动真碰硬,充分发挥生态环保“督察”利剑作用

从中央督察到市级督察、从整改难点大事到群众身边小事,督察整改以来,天津市大力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动手术、切病灶,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强烈信号。

(一)直面痛点、攻坚克难,率先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和2019年,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由市委组织部选派抽调,市生态环境局副局级领导率队,两次共抽调223人参与督察工作。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在全国率先将有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市级部门纳入督察范围,实现全市16个行政区和8个市级部门督察全覆盖。始终保持严的基调,我市两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累计完成谈话千余人次、调阅资料5万余份、现场检查点位近2千家次;共梳理出问题线索70个、典型案例53个,形成督察反馈报告46份,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机衔接、形成合力。

(二)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精准规范问责激励担当作为。出台《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持续压力传导,根据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我市移交的14个问题线索,共对148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94人;根据天津市两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111个追究责任问题线索,全市共对285名责任人严肃问责。

生态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天津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党中央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题中之义,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天津,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供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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