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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递┃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通 知

省文化和旅游厅 天台山文化 2022-05-11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市文物局(园林文物局),省文物局,厅属各单位,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1号)精神,为做好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范围条件

(一)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按《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8〕11号)执行。

(二)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按《浙江省美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7〕6号)执行。

(三)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中级按《浙江省群众文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70号)执行;高级按《浙江省群众文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8〕13号)执行。

(四)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中级按《浙江省图书资料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5〕156号)执行,其中,取消外语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高级按《浙江省图书资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8〕14号)执行。

(五)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中级按《浙江省文物博物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157号)执行;高级按《浙江省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8〕12号)执行。

(六)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从2019年起,正式实施量化赋分评价办法,量化分数做为评委专家投票主要依据。申报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除需符合前述评价条件外,还需按《量化评价赋分表》进行自评打分。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自评分达到50分以上,正高级需自评分达到70分以上方可申报

(七)艺术系列、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从2019年起,实施优秀人才绿色通道申报制度,凡符合相关专业直接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绿色通道申报(破格)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经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价通过,可以直接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02

时间安排

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主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初步安排在9月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初步安排在2019年11月-12月进行,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见附件。

03材料要求

(一)申报所需相关表格均可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或“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下载。

申报材料要求信息正确,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完整,必须一次性提交齐全,并符合填写要求和送审程序。

其中,图书资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名盖章。

(二)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应将申报人员的《综合表》《岗位信息表》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间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申报的,要附送反映问题的材料和单位调查核实结论。

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经调查核实,一律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当年已参加评价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填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采集表》(此表为电子版,不接收纸质材料),并提交电子版免冠白底2寸近照1张(200×280像素,20K以内,JPG格式),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要将申报人员信息采集表,按专业系列分类汇总,分别建立文件夹,内容包括一张申报人员信息采集汇总表和该系列申报人员照片。

04改革事项

(一)关于考评结合。

艺术系列、群众文化、图书资料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上述3个专业人员,须通过任职资格理论知识考试

(二)关于推荐程序。

艺术系列、群众文化、图书资料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考评结合后,不再进行下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其他专业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下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申报正高级不需推荐。

(三)关于评聘结合。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的不得申报

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申报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事业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来的年度考核情况,组织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择优推荐参加申报评价。

申报人员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所在单位、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要严格审核。

(四)关于专业设置。

根据《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职称层级,从2019年起,省文化和旅游主管系列专业全部完成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设置。

(五)关于继续教育。

参加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按《浙江省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浙文人〔2018〕19号)执行,申报人员应填写《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情况表》(“浙江文化干部网络学院”网站下载自动生成),并提供除“浙江文化干部网络学院”网络继续教育外相应的证明材料。各级主管部门要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做好数据对接工作,做好学时认定工作。

(六)关于最多跑一次。

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认真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人员所需材料,除按要求填写表格外,其他证明材料应予以当场审核,与原件核对一致后,报送复印件(需在有姓名、标题内容及封面盖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在申报过程中,申报材料需要部门之间送审的,请各级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05其他事项

(一)关于社会人员。

省内其他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按属地原则,经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指定的申报渠道,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

(二)关于破格申报。

因实施优秀人才绿色通道申报制度和量化赋分评价制度,从2019年起,对未达到规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取消艺术系列、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越级申报和破格申报。美术专业申报人员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绿色通道申报(破格)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要按文件规定严格审核后报送。

(三)关于论文鉴定。

群众文化、图书资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需提交1篇代表性论文或论著,经同行专家鉴定;文物博物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需提交1篇以上代表性论文或论著,需经同行专家鉴定,鉴定工作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系列职改办统一组织实施,鉴定结果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四)关于年度考核。

申报人员应该在《综合表》的相应栏目,规范填写年度考核情况,其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填写近4年度考核情况,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填写近5年度考核情况,并提供各年度考核表等证明资料。

(五)关于学历认证。

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核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关于防止“挂靠”。

为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防止申报“挂靠”行为,申报人员须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在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相关联系方式和地址见附件。



附件:(点击左下跳转省厅官网下载)

1.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高级专业技术职

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赋分表》

2.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委会申报受理时间安排表

3.省文化和旅游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材料具体要求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绿色通道申报(破格)审批表

7.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8. 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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