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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 | 10条举措,南京法院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注法治 律媒智库 2023-08-25

导读


7月21日,南京中院出台《关于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出台背景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持续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新的重大决策部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扎实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帮助指导民营企业合规治企、守法经营、依法维权,激发增强民营经济生机活力,市法院聚焦司法护航“企业敢干”的发展环境、信心和动能,结合南京实情和法院实际,研究出台《关于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举措》,以高质量司法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具体内容


一、以更强保护优化民营企业“敢干”的发展环境

坚持从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全链条保护出发,努力以更强保护营造民营企业“敢干”的发展环境,充分彰显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依法保护的价值取向。

1.依法严厉打击涉企犯罪

从严惩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积极推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工作一体化协调机制建设,保护企业及经营者合法财产权益。畅通涉企案件申诉信访、再审申请渠道,规范释明案件办理流程,健全涉产权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及时甄别纠正冤错案件。

2.切实稳定民营企业预期

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加大对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的制裁力度,推动构建规则统一开放、标准互认、要素自主流动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依法破除对民营企业在投资、行政登记、市场准入等领域设置的门槛,支持行政机关及时制定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减轻、从轻处罚事项三张清单,保障民营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3.审慎适用司法强制措施

严格执行涉企财产保全程序指引,依法规范适用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健全被执行人失信分类惩戒、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畅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执行信访等维权救济渠道。

二、以更精审判提振民营企业“敢干”的发展信心

坚持从民营企业发展经营的全生命周期出发,努力以专业审判提振民营企业“敢干”的发展信心,充分彰显为大局服务的担当。

4.助推科技自立自强

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大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提升应对敏感复杂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水平,依法支持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支持民营企业攻坚“卡脖子”难题,服务创建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5.助力纾解经营困难

依法支持民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拓宽融资渠道,助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履行债务的“一揽子”执行和解协议,依法支持民营中小企业解决“三角债”“多角债”等问题。完善破产审判机制,针对小微企业破产保护等制定专门指引,提高破产事务办理的集约化程度,发挥破产挽救制度功能,帮助困境企业化解债务危机。

6.保障全面对外开放

加快涉外商事审判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发挥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作用,探索完善服务外包、跨境物流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案件的审理规则,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服务保障“服务业扩大战略+自由贸易试验区”两大国家开放战略实施。

7.加快胜诉权益兑现

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恶意逃废债务、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常态化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帮助民营企业以最快速度化解纠纷、回笼资金。

三、以更优服务激发民营企业“敢干”的发展动能、、

坚持从涉诉涉案民营企业司法服务的全方位出发,努力以更优服务激发民营企业“敢干”的动能,充分彰显能动司法的理念。

8.提升司法程序质量

优化跨地域、跨层级“一窗通办、一站全办、跨域联办”的全域诉讼服务模式,推进“优+”诉讼服务标准全面落地。加强数字法院建设,实现司法服务更加普惠便捷和智能精准。深化诉源治理,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企业版,把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9.优化对企服务格局

常态化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百名企业家进法院”专项活动,完善“一对一”“面对面”“点对点”企业服务机制,对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司法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加强直接面向民营企业的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指导帮助民营企业依法规范劳务用工、合同履行、资金融措、经营决策、诉讼应对等工作,推动民营企业依规经营、依法维权。

10.释放协同保护效能

加强与检察机关合作,合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落实辖区内外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保护原则,着力破解我市民营企业市域外不平等待遇等问题,防止和纠正司法领域的地方保护主义。


特色亮点


一、突出以机制创新提效能

健全完善刑民交叉案件跨部门协调机制、“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等机制、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机制等建设,着力打破系统内部“隐形”壁垒,推动立案、审判、执行、执行裁判和破产职能顺畅衔接、高效运行,多措并举破解司法维权“周期长”等问题,促使涉企矛盾纠纷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解决。

二、突出以能动司法强保障

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加强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南京破产法庭、南京国际商事法庭等“国字号”专门法庭建设,放大技术调查官“南京模式”品牌效应,建强用好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努力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新高地,以最严格保护、专业化审判,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

三、突出以协调联动促发展

全面落实全链条司法保护举措,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调保护机制,推动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实体化运行。注重加强府院联动、内外协同,注重发挥各项联系协调机制和司法协作机制作用,合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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