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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选择到高校任教的法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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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石法学苑

开篇引言



律师、法官、检察官、学者……这些不同的身份构成了“法律人”这个较大的概念,推动着整个国家的司法运行。虽然不同身份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法律人在不同身份之间切换甚至兼任的现象。我国的法学家中有很多人都曾担任过法官,而这种趋势近年来也并未消失。本期,大家就和小编一起走进几位近年来选择到高校任教的法官的故事吧!



刘静坤

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专业,剑桥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法官、审判长,曾挂职云南省公安厅厅长助理。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教授。

刘静坤教授一直以来都是一位“理论型”人才,著作颇丰。在最高法任职期间,他曾参与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改革、量刑规范化改革、防范冤假错案等重大改革项目;参与起草“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中央司法改革文件和司法解释;参与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主持国家重大专项课题多项;出版《证据审查规则与分析方法:原理·规范·实例》等著作、译著10余部;发表文章数十篇、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荣获全国行政管理优秀科研成果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科研与教学奖励多项。

因为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和司法解释等工作,刘静坤教授对刑事司法和证据制度领域有深入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原庭长戴长林法官评价道,“他的研究兼顾理论与实践,融贯学理与法理,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对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都很有裨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教授也认为:“刘静坤教授长期从事证据制度研究,参与起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改革文件,对证据审查规则和分析方法有许多独到的见解。”从法官转型为学者,相信刘静坤教授定可以更好地发挥其理论研究方面的优势,在学术领域大放异彩!


司伟


1995年-1999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1999年-2000年,山东君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2000年-2003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

2003年-2004年,在大众报业集团工作。

2004年-2007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2007年7月到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工作,

2011年7月任助理审判员。

2017年9月-2022年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2022年8月,任天津大学教授。

2022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免名单,其中包括,免去肖峰、司伟等人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根据2017年6月公示的名单,肖峰、司伟都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入额法官,二人离职后的去向备受关注。据悉,肖峰法官在辞职后受聘担任了中华遗嘱库法律委员会主席,而司伟法官则选择加入天津大学成为了一名法学教授。

司伟本硕均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博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纯正的“五院人”。亲身体验过律师、法官行业,他最终选择加盟天津大学,以实务积淀滋养学术研究,传道授业,培养新一代的法律人。

担任法官期间,司伟是担任立法角色的业务大咖,在最高法曾任《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编委,执笔起草物权法司法解释、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参与起草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分则立法建议稿。著有《担保法实务札记》《执行异议之诉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破产法律报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裁判理论与实务精义》等书籍。2012-2016年连续五年获年终公务员个人嘉奖、2015年获公务员个人三等功、2020年“执行异议之诉若干重点问题”获评四川法官学院首届“十佳课程”荣誉称号、2021年(2019)最高法民终370号民事判决书入选第三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不同于肖峰法官,司伟法官此次离职并未透露原因,但以司伟法官的业务能力和扎实的学科功底,相信其定可以在学术领域有更为亮眼的成就!


郑金雄

厦门大学法学学士、厦门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厦门大学法学理论博士。

1991-1993 厦门经济特区运输总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1993-2003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3-2012 人民法院报记者、厦门记者站站长、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2012-2018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装备处处长、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三级高级法官。

2018-2019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9至今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传播学、司法制度、社会治理等。

在成为法学教授之前,郑金雄曾连续十年被评为人民法院报优秀记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03-2012);在各类媒体共发表新闻作品、随笔一千余篇;参与中国“大陆法院第一槌”改革项目和多项国家级课题研究;合著出版《中国新闻官司20年》。

33岁那一年,郑金雄接到院长的任务,负责起草“法槌使用规定”,并负责落实法槌设计理念。为此,他回到老家仙游,“中国木雕第一乡”,和老师傅一起琢磨。法槌的外形既要体现法的精神,又要方便法官把握与使用,法槌的材质敲击起来也要清脆响亮。为了满足这些要求,郑金雄对于设计方案磨了又磨。2001年9月14日,一道清脆的法槌声,响彻思明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思明法院院长敲响中国大陆庭审第一槌”的新闻被广泛报道。200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文件,规定全国法院统一使用法槌。现在,思明法院用过的“人民法院庭审第一槌”,已被中国法院博物馆珍藏,还被国家文物局列入“百年党史的百件革命文物”。

郑金雄教授到厦大法学院任教的时间还不满四年,但其开设的课程备受学生们欢迎。从国企法律顾问到审判员,从法制记者到高级法官,再从法院院长到大学教授,30余年来的业界工作经验,让郑金雄逐渐认识到:法律必须要和传播学进行结合。在郑金雄看来,“传播对于法律是一个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即用最少的力量便能让法律得到最好的普及。”于是,一门名为《法律传播学》的专业选修课作为郑教授开设的第一门课程正式和厦大法学院的同学们见面了。“民法典传播模式是什么?”“最高检和最高法的宣传有什么不同?”一个个接地气、时效强、法律与传播交叉的问题在课堂上被同学们热烈讨论。郑教授也充分调动自己的资源,邀请媒体总编、知名作家等作为合作导师,丰富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推动法律传播实务与理论交叉融合。选修这门课的学生们纷纷反馈“上您的这门课,真的好幸福!”“在法律与新传的交叉学科的碰撞中获益颇多!”

郑金雄常以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为人生作喻。因这两部著作分别描写远征与归途,郑金雄便把他们比作人生的起点与回归。从厦大毕业30年后又回到法学院成为一名老师,郑金雄说他找到了自己的“奥德赛”。


范明志


1970年出生,法学学士、民商法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学理论博士。

曾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高级法官、司法改革办公室规划处负责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后导师。

2016年9月-2019年9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博士生导师、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范明志教授博学多识,无论是在法学学术研究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成果:曾负责或参与起草《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等全国性规范文件;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课题《司法应急机制研究》、最高人民法院课题《敏感性案件审判程序问题研究》等重大课题。

术业有专攻,多年积淀之下,范明志教授功力深厚,曾发表学术文章六十余篇,在《法学》《环球法律评论》《人民论坛》《人民法院报》等发表文章50余篇;在《司法决策参考》上发表10余篇内参文章并多次得到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其专著《欧盟合同法一体化研究》对合同法发展趋势做了前瞻性的研究,是我国第一本研究欧盟合同法一体化的原创性专著;《司法应急机制研究》填补了我国司法应急机制研究的空白。

此外,范明志教授还是司法制度与司法理念研究的专家,多年来精研中国司法制度,经常受邀到各地作关于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主题讲座。他讲座的对象有正在就读的大学生,也有司法一线工作者,更有法学专家与学者,每次讲座都得到了听讲人的高度评价。满腹学识、一腔热血、范教授的发言振聋发聩。关于司法公正,他说,“司法不公乃是体制问题而非司法人员的个人问题,要想解决司法不公的不良现象、树立司法权威,就必须实现独立司法!”追求司法独立,他说,“我们国家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必须排除外界干扰,让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这是我们国家依法独立司法的要义。”


商建刚

1994年从湖北省黄冈中学保送至复旦大学数学系,1995年转入复旦大学法律系。

1999年获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学位。

1999年-2004年,上海市中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2004年-2006年,上海市前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主管。

2006年-2011年,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2007-2011年,于复旦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2011年-2015年,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常委会常委、高级合伙人。

2015年-2016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审判长、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2016年-2022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产一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现为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作为法官,商建刚有些与众不同,他是因司法改革而从律师中遴选成为法官的第一人。从1999年起在律师行业深耕16年, 2015年经公开遴选成为高级法官,审理案件1000余起,承办案件多年多次荣获十大典型案件,并获得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再到如今选择投身法学教育事业,商建刚是国内少有的完成从律师到法官再到学者“三级跳”的法律人。也正因此,商建刚对于法律人的这几种身份有着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每一次工作与身份的转变都会带来新的挑战。“从律师到法官,最大的挑战就是构建庭审驾驭能力、转变工作思路。”庭审的流程、庭审的提纲、判决书的撰写、考勤和着装要求等等方面都与做律师时差别很大,这需要商建刚彻底转变视角。但与此同时,十余年的律师职业生涯也为商建刚从事审判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助力。对于法官来说,审理案件的难点是把事情调查清楚。因为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商建刚很明白当事人说话背后的逻辑。基本上听完双方诉辩意见后,就大概知道案件事实是什么。这样一来,审理的效果自然会好。“从法官到教授,挑战也很大。主要来自两方面,科研与教学。”在到高校任教以前,商建刚也常常开讲座,但面对的大多是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他们期待的是干货满满的密集知识点。但对于大学里的学生,是完全不同的情景,商建刚更多地需要考虑如何激起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在科研方面,需要建立自己的学术脉络,这是一个漫长且艰辛的过程。”作为教授,每天阅读大量书籍变成了商建刚工作的很大一部分。但丰富的律师与法官从业经验也成为了他在开展教学尤其是实务课程上的较大优势。独特的从业经历也影响着商建刚的教学理念。“在我的教授生涯中,我会教学与理论研究并重。”在教学过程中,商建刚会用律政剧、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文书写作、案例检索等教学手段,通过去中心化的教学方法,通过集中学习、小组学习、个体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手段,力求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律师助理和法官助理的初级水平,能直接上岗工作的专业人才。谈及每份职业的内核,商建刚认为,“律师是解决问题之人,法官是明辨是非之人,教授是传道授业解惑之人,还要是预言家,能够跳开当下展望未来,预见社会的发展规律,提出新的理论或者完善现有的学术理论。”于商建刚而言,每一次的职业转变都是成长,能帮助他更好地将理论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使得他对于法律背后的法理学逻辑越来越清晰。

庄绪龙

2004-2008年,获聊城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2008-2011年,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法学硕士。

2011年-2019年,任职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办公室和研究室。

2019年6月,获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

2019年8月,调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现为苏州大学“优秀青年学者”。

1985年生人的庄绪龙今年还不到四十岁,但已被破格提拔为副教授,更是苏州大学“优秀青年学者”,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在转型至苏州大学任教前,庄绪龙也是一名十分优秀的法官,长期从事审判和理论研究工作,作为合议庭人员先后参与审理和研究“全国首例人体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全省首例隔代探望权案”等系列新类型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执笔完成《不仅是个案:全国首例人体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裁判展示与问题展望》一书的写作。可以说,庄绪龙年轻有为,其法律生涯浓墨重彩、充满荣誉。

庄绪龙与学术的缘分是兜兜转转的。研二那年和导师一起在期刊上发表的第一篇学术论文让庄绪龙初次尝到了做学术的成就感,之后几篇文章相继在核心期刊上发出,更加坚定了他从事学术研究的信心,并给自己定下了考博的目标。可惜,最终考博失败,倒是无心插柳的公务员考试成功“上岸”,就这样,庄绪龙的法律职业生涯,从法官工作开始了。

在法院工作期间,庄绪龙经历了行政庭、办公室以及研究室的审判和研究等工作,也接触到不少类型的案件。其中就包括“全国首例人体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全省首例隔代探望权案”等系列新类型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这些案件激起了庄绪龙思考和研究的兴趣,在工作之余,他习惯把自己的思考记录下来。但庄绪龙明白,这样的思考源于心中的学术梦挥之不去,最后,他决定破釜沉舟再考一次博。就这样,他利用工作之余的碎片时间备考,而五年时间的法院工作经历,对法律业务的分析和研究,也为他的考博之路提供了有效的帮助。这次,庄绪龙的考博之路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获得博士学位后,庄绪龙又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到底要不要继续坚持做学术研究?最终,庄绪龙辞去了令许多人羡慕的法院工作,从一名法官,转变为一名高校教师,坚定地选择了他热爱的学术之路和那三尺讲台与青灯黄卷。

从法院到法学院,这样的职业转型经历也让庄绪龙对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认识更为立体和理性。他更深刻地体会到,“法学学科的实践导向绝不是一句空话,理论研究的起点是实践中的真正问题,研究的终点也是回应司法实践,脱离实践自说自话甚至缺乏命题意识的研究是没有生命力的。”


结语

这些法官们离开法院的原因不尽相同,职业生涯轨迹也各异,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是在理论与实践领域皆十分杰出的法律人才。每一份职业都有自己的苦与甜,而“跨界”、转行其实不仅是对自己的挑战,也是加深对法律本身理解的有效途径。希望这些选择到高校任教的法官们都能继续在学术与教书育人的道路发光发热,大放异彩~你还知道哪些近年来选择到高校任教的法官或检察官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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