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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者致打工朋友的一封信(二)| 疫情期间,如何面对返城务工

协作者 协作者云社工 2021-10-11

 

亲爱的打工朋友:

协作者于1月22日发布《协作者致打工朋友的一封信|病毒面前,我们该做什么》(←点击文字,查看文章详情),以协作者近17年的农民工服务和非典时期的救援经验,与大家分享了该如何面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如何通过有限的资源保护自己和家人。

 

疫情发生以来,协作者马上启动针对家庭式迁移的打工朋友,特别是困境流动儿童/留守家庭的疫情监测和需求评估,目前疫情尚处在扩散期,我们依据掌握的信息,结合协作者医学顾问的意见,就大家在假期即将结束的返城务工问题,以及该如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和大家继续分享几点建议。

 


一、是否返城务工


首先,我们强烈建议大家在疫情扩散时期,应尽可能就地不动,减少流动,等到疫情扩散期结束,再考虑出行。这是应对疫情的最佳选择!


再说一遍:当前,尽可能就地不动,减少流动,是应对疫情的最佳选择!

 

如果您已经提前购买了返城的火车票,需要退改签车票等,以下信息您可以了解:


铁路部门决定对使用现金购票或已于1月27日24时前换取纸质车票(含报销凭证)的旅客,暂时无法到车站办理退票的,做出延长退票时限调整。

 

凡是于1月27日24时前购买的乘车日期在1月28日0时至2月26日24时的车票,可延期至3月25日24时前办理退票。


凡是火车票票面发站所在地车站进站通道关闭的,在进站通道恢复之日起30日内均可办理退票。


退票须在购票地或出发地各车站办理,办理时继续免收退票费,铁路乘意险一同办理。


铁路部门提示,通过12306网站购买未换取纸质车票(含报销凭证)的,仍可在网上办理退票手续。

 

我们也理解,由于很多原因,一些打工朋友不得不流动。那么,我们建议您在返回打工地之前,先和亲友、工友、雇主等进行详细的沟通联系因为在疫情期间,每个企业、地区的开工情况、防控措施、交通管制等可能都有不同,需要提前进行沟通,以免到达之后没有工作可以做,或是因为交通不畅通造成行程上的阻碍。

 


二、返城途中如何保护自己


从离开疫情流行的地区时间开始,连续14天要进行自我健康检测,每天做2次,确定无碍后,再前往打工地,并在路途中采取保护措施,保护好自己和他人。如路程较短,则佩戴符合标准的口罩出行就可以;如路途较长,则需要考虑多带两个备用口罩,最好再带上消毒湿纸巾或一次性酒精消毒片,随时在路上给手、手机等进行消毒。切记,在旅途中尽量不要摘下口罩,适当减少饮食;如果需要饮食,务必尽可能到人少、空气流通的地方,且必须先清洗双手和口鼻。

 


三、关于劳动权益维护




我们了解到很多打工朋友最为担心的是接下来的工作和生计问题,什么时候可以返城,什么时候可以开工,工作好不好找……因为外出打工是很多农村家庭赖以生存的基础。


对此,我们了解到1月24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通知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此外,“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四、关于返城后的登记与隔离



疫情面前,打工朋友请务必了解以下政策,并遵守:

1、国家卫健委21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各地区将此次疫情已参照《防治法》的甲类传染病的防治措施开展工作:一是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是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是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2、各地区、街道、社区已采取各项措施对返回打工地的人群进行监测,包括要求从外地抵达的人员及时联系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单位或入住的酒店等,并主动登记您的联系方式。要求外地抵达人员每日观察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一般需要观察2周,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请及时联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及周围人员中是否有类似病例,听从医务人员指引,并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详尽信息。前往医院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我们在遵守国家法规的同时,也坚决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排斥,如果您遇到侵犯自身合法权益、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以及其他和疫情相关的紧急情况,可以直接拨打110或者120;如果您遇到有关地方和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可以向国务院发起的疫情督查行动反馈,具体办法是打开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疫情督查,新增了“疫情防控线索”,点击“我要留言”。


协作者衷心祝愿每一个人幸福健康,衷心祝愿我们的国家平安康泰。

 


协作者启动“农民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线咨询服务:


为了协助打工朋友有效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我们邀请了协作者专家委员会医学顾问林明贵主任(清华长庚医院感染科主任,非典时期,曾参与过小汤山医院救治工作,并指导了协作者的非典救援工作)协作者医学志愿者李昆医生(中国人民解放军309医院结核感染科主治医师)协作者法律顾问李永慧律师心理咨询专家刘苏梅老师和孙红梅老师以及协作者的社会工作者为大家解答关于医学、法律、心理健康、政策法规、防疫措施、劳资关系、家庭关系、子女教育和社区服务等问题,您可以识别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链接填写内容,我们将在线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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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任何问题,也可以拨打协作者热线服务电话:

 

北京协作者
电话 : 
13658810628;

15311557894;13693524883

社会工作者 : 任文欣 刘文静 王海英
邮箱:beijing@facilitator.org.cn   

      

南京协作者

电话:025-86516151;

18921447483;18061696726

社会工作者 : 韩雪靖、 徐荣华

邮箱:nanjing@facilitator.org.cn

 

珠海协作者

电话:13750027661;15919153630

社会工作者 : 范旭芳   杨童珍

邮箱:

 

青岛协作者
电话:
15318875485;

15315322684;1531551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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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qingdao@facilitator.org.cn

江西协作者

电话:18279098093

社会工作者 : 刘玉芳

邮箱:yufang. liu@facilitator.org.cn            

 

协作者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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