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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会学专题丨【凌鹏】京剧《四进士》中的“异乡人”与“好人”——论明清社会中“差序格局”的另一面

凌鹏 社会杂志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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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四进士》中的“异乡人”与“好人”

——论明清社会中“差序格局”的另一面

本文作者:凌鹏,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原文刊于《社会》2019年第6期

摘 要:费孝通先生的“差序格局”概念是中国社会学中的经典概念。近年来,围绕“差序格局”学界有更加深入的探讨,揭示了其内部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不过,这些研究并没有探讨“差序格局”的另一面,即如何能从亲属关系推展到天下范围。为了探讨这一问题,本文对京剧《四进士》剧本进行了细致分析,从中发现“异乡人”和“好人”两个重要概念,通过探索其内涵及其相互关系,来理解“差序格局”中“推”的真正含义。在此基础上,本文探讨了“亲属关系”与“异乡人关系”之间的复杂关联,并重新理解“伦理精神”的含义。
引子:差序格局中的“推”是什么?
费孝通在解释“差序格局”时有两段重要的论述: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 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 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费孝通, 1998:26)另一段则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中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费孝通,1998:27费先生说,差序格局是来源于他所接触到的中国乡土社会的一个生动感受,而且是在与西方社会进行整体对比时候的感受,如后来的学者所言,“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十分契合中国人人际关系的本质”(杨善华、侯红蕊,1999)。但是,也正如阎云翔(2006)指出的:“在几乎所有使用差序格局概念的学术文章中,水波纹的比喻都被看作关于这一概念的精确定义。但是, 所有的比喻都有夸张或形象化的特点, 也因此而无法精确界定任何概念或事物。”也就是说,虽然“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很生动,但“水波纹”终究只是一个比喻,并不能直接用来作为精确的解释。如何理解这个比喻背后的准确含义,是近年来学界推进对“差序格局”理解的重要工作。在“水波纹”的比喻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点主要的特征。第一,这里一个重要的比喻便是“水波纹”,但是,具体如何来理解水波纹呢?费老的说法是:“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那么,是否自然为了愈厚的近处,可以牺牲更薄的远处?这也就是费老所说的,“我常常觉得: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费孝通,1998:27)。也就是说,“差序格局”的“水波纹”给人的一个印象是以己身为中心往外推的利益格局。最近这些年,研究者们的探讨也主要集中在此。阎云翔(2006)指出,“差序格局”中除了“差”的秩序之外,还有“序”的秩序,即尊卑的秩序。同时,阎云翔进一步指出,差序格局影响之下形成了“差序人格”,即不承认权利与义务之间平衡的“自我主义”。吴飞(2011)的文章通过将差序格局与丧服制度进行对比,指出差序格局能很好把握“亲亲”,但不太能解释“尊尊”,进而认为费孝通所谓的“自我主义”其实是“利己主义”,无法展现丧服中“己身”的意义。周飞舟(2015)的研究更进一步,通过对经学文献中丧服研究的梳理,发现在丧服之中“亲亲”和“尊尊”的基本原则是结合在一起的,能够从家族延伸到政治,塑造古代的政治和社会关系。它是以父—子关系为基础,而不是以个人为基础。这一亲亲与尊尊其实就是儒家思想中所提倡的“仁”与“义”。也就是说,针对“差序格局”的差序二字,学者们已经在费孝通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不仅指出了“差序格局”中除了亲亲之外还有尊尊的秩序,而且通过对中国传统丧服制度的探讨,使对“差序格局”的理解超越了单纯生活观感的“自我主义”,指向了亲亲与尊尊所构成的礼治秩序以及亲亲与尊尊背后儒家思想中的“仁”与“义”。不过,当以丧服制度来理解“差序格局”时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局限,即丧服制度有一个范围,而且该范围是规定好了的,并不能无限制地推广到天下。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如何理解“差序格局”所揭示的由己身到国、再到天下的过程呢?这便涉及第二个特点,即“推”的问题。费孝通在论述差序格局时,与“水波纹”相关的另一个重要比喻是“推”。“推”字的来源自然是儒家传统中的“推己及人”。如果仅仅用水波纹的比喻,那“推”字似乎很好理解,便是一圈圈的水纹由内向外扩散。但是,一旦要落实到具体的人之行为上,费老并没有在文章中明确说明。如果参考诸多学者对前一特征即“水波纹”的研究,可以发现在丧服体系中,确实是一圈圈的不同差序,但不同的圈其实都是在确定的礼之秩序中,由仁与义的不同关系来确定。也可以说,在差序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推”的过程。而且,丧服秩序有一个明确的范围,并不能由丧服制度简单地“推”出一个与全天下其他人的关系。这一点在费孝通的论述中也有明确的展示。虽然“水波纹”的比喻似乎能够涵括从己身到天下的过程,但是他在论及具体的关系时,其实只明确论述了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两种,并没有再往外的例子。费孝通(199827)指出,“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其中特指“从自己推出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也就是说,在费孝通所说的差序格局中,虽然在比喻上是一个水波外推的过程,但实际上要理解外推的内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若画一个图的话,其实“差序格局”可以表现为图1。

图1:“推”的示意图

虽然此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前半部分的探讨,不过研究者们都已经意识到后半部分的重要性。例如,在阎云翔(2006)理解的“差序人格”之下,由于差序格局不能理解平等的权利与义务,所以与自己完全没有关系的陌生人无法纳入其中。吴飞(2011)则认为“差序格局”向内无法解释己身与家庭的关系,向外无法解释家国天下的关系。这些研究都明确地指出了这一问题。周飞舟(2015)对这一问题做出了明确的理论论述,他指出:“亲亲与尊尊虽然以直接的亲属关系和君臣关系为基本形式,但是其涉及范围并不仅限于此。随着人伦关系的扩大化和复杂化,这种亲亲尊尊的原则也以‘推己及人’的方式扩张至各种社会关系中,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道。”他进一步指出,这一相处之道便是梁漱溟先生所谓的“伦理之道”,他还在文中专门引用了梁漱溟关于“伦理关系”的论述。简单而言,差序格局之所以能够用水波纹的比喻往外推,是因为其背后有着“伦理本位”的精神,而这一伦理本位的精神其根本便是“仁”与“义”。这一伦理本位的精神能够突破我们前面所说的横亘在同乡—异乡人之间的那一条鸿沟。但是,单纯在理论上的论述还是无法理解这种“伦理精神”的实态到底为何,而且更重要的问题是,这种“伦理精神”是如何在人心中生成的呢?这便是本文希望借助京剧《四进士》来探讨的问题。本文发现,恰恰是有天下之中陌生人(即异乡人)的存在,伦理精神才能真正成其为伦理精神。《四进士》及其流变《四进士》一剧,又被称作《紫金镯》《打金镯》《四进士》《节义廉明》《宋士杰》等,最初为四本连台本戏,主角是毛朋和杨素贞,经过长期演出逐渐融化为一本戏。自20世纪20年代以后,《四进士》成为周信芳、马连良的代表剧目。而在京剧之外,川剧、汉剧、徽剧、滇剧、梆子、晋剧、赣剧、桂剧等都有此剧目,例如湘剧有《打痞》《公堂》,豫剧、河北梆子都有《宋士杰告状》等。1956年,上海电影制片厂还将此剧拍摄成彩色戏曲艺术片,片名《宋士杰》,由周信芳主演。由此可见《四进士》一剧的普遍影响。《四进士》的内容大致如下:明朝嘉靖年间,新科进士毛朋、田伦、顾读、刘题四人出京为官,相约饮酒中相互勉励,赴任后不违法渎职,以报海瑞举荐之德。当时河南上蔡县姚廷椿的妻子田氏图谋财产,毒死丈夫的弟弟姚廷梅,又串通弟媳杨素贞之兄杨青,把杨素贞卖给布商杨春为妻。杨春与杨素贞争吵时,正遇毛朋私访。相互交谈后,杨春可怜她的遭遇,撕毁身契,代她告状。毛朋代写状纸,嘱去信阳州申诉。杨素贞与杨春失散,遇到恶棍刘二混,被革职的书吏宋士杰出面相救,并将杨素贞认为义女,携至州衙告状。田氏逼她的弟弟巡按田伦代通关节。田伦给信阳知州顾读写了求情信并送上三百两贿赂的白银。田的下书差役恰好投宿在宋士杰店中,宋偷看信文,发现与义女杨素贞之事有关。顾读读到书信后,徇私释放了被告,押禁了杨素贞。宋上堂质问,却被杖责后轰出堂来。遇到杨春,杨春又叫去巡按毛朋处上告。毛朋接状,宋士杰作证,田、顾、刘均因违法失职被问罪,判田氏夫妇死罪,为素贞申明冤情。《四进士》这个名称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呢?一般认为,《四进士》起源于鼓词《紫金镯》,但经过研究者考证之后,发现并非如此。《四进士》应该是起源于楚曲《打金镯》,而非起源于鼓词《紫金镯》(龚战,2013)。那么,在这些剧本的演变过程中,具体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在这些变化中,什么核心被逐渐凸显呢?本文首先以现在能看到的几个版本对此加以勾勒。以下是本文所用的五个版本:楚曲《打金镯》、婺剧《大金镯》、汉剧《四进士》、北平学古堂印行《四进士》(节义廉明)以及《京剧丛刊》所收周信芳演出本。 (一)楚曲《打金镯》《打金镯》是《新镌楚曲十种》之一,该系列共四卷、十四册,木刻印刷。据研究者考证,这一系列剧本应该刊刻于太平军攻克汉口之前(颜长珂,2008:199)。后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主持编纂的“俗文学丛刊”将其影印收录。该本一共四册三十场,每一场都有具体的名称。第一册:《别母贸易》《祝寿训蠢》《定计》《出京》《设计服毒》《试毒》《私访》《写婚》;第二册:《投店》《哭灵》《柳荫结拜》《写状》《拜继》《进状》;第三册:《投文》《提拿》《求书》《帝君下凡》《盗书》《受贿卖放》;第四册:《挂扫》《刺杀》《赠盏》《路遇》《哭监》《告状》《拿下》《大审正法》《奏本》《荣封》(黄宽重,2001)。与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剧情相比,《打金镯》中少了四进士盟约的内容,多了许多其他情节,例如:杨春别母(《别母贸易》);田伦在写完求情信之后,文昌帝君下凡摘去他的功名(《帝君下凡》);姚母挂扫(《挂扫》);田氏欲图刺杀杨素贞的儿子宝童(《刺杀》);姚母带着宝童从家逃出去找杨素贞,在庙中由文昌君赠予清凉盏(《赠盏》),随后路遇杨春《路遇》,一同探监杨素贞《哭监》;最后将清凉盏献给皇帝,获得荣封的情节(《奏本》《荣封》)。可以看到,《打金镯》的情节更加支离,但支离的同时,也带给我们更多的背景和理解剧情的线索。在《柳荫结拜》中,已经出现了喊三声的情节,但没有所喊内容,同时出现了将“贩梢人”改为“异乡人”的情节。而且,宋士杰在遇到杨素贞时,也是听到她言“异乡人好苦”,才动了恻隐之心。杨春在拦路递状时,也明确地说“异乡人好苦”。(二)婺剧《大金镯》婺剧《大金镯》于1962年出版。据该书的说明,此本系老艺人口述记录本或手抄藏本。该剧一共有二十二场,不过每场并没有具体的名称。婺剧《大金镯》的内容从姚二弟请客开始,同样没有四人的双塔寺相约。在柳荫结拜一场中,出现了毛朋让杨素贞喊三声的情节,但没有明确喊的内容。其后有姚母带领宝童探监,也有较为简略的文昌君和清凉盏情节。在大审正法中有宋世杰被判充军,最后也有荣封情节,但没有出现“节义廉明”的匾额(中国戏剧家协会浙江分会,1962)。(三)汉剧《四进士》汉剧《四进士》载于《湖北地方戏曲丛刊》(内刊)第36册,由汉剧老艺人魏平原、朱丁巳述录,湖北省艺术研究所于20世纪60年代编印。汉剧《四进士》的内容从毛朋巡查开始,其中有毛朋教杨素贞喊三声的情节,而顾读受贿则改为其师爷拿银。该剧本删去了帝君下凡、田氏刺杀宝童以及姚母带领宝童探监等场,有宋士杰被判充军最后又被开释的情节,无封探宝进士,亦无“节义廉明”的匾额(湖北省戏剧工作室,1982)。(四)学古堂刊《四进士》(节义廉明)该书由北平打磨厂学古堂印行,印行时间大约为20世纪20年代。这一剧本不分场,而且是从宋士杰出场开始。由于是从中段开始,所以没有姚母带领宝童前往探监的系列情节。有师爷拿银情节,有充军情节,也有封探宝进士。在这个本子中,明确出现了“节义廉明”匾,这也是《四进士》又名《节义廉明》的原因。(五)周信芳演出本该本刊于《京剧丛刊》,1954年由新文艺出版社出版,其中有说明:“原本对杨素贞、杨青、田氏等的人物性格方面刻画得还不够鲜明。田伦的数载不赴任所和刘题的好酒贪杯都没有明白交代,顾读的贪赃枉法也写成完全出于被动。这些地方在整理时都分别做了一些加工、补充和修改”(中国戏曲研究院,1954)。该本内容从四进士的双塔寺盟约开始,其中明确有喊三声“异乡人命好苦”,但没有探监情节,也没有清凉盏等情节。最后有宋士杰的被判充军,但没有“节义廉明”牌匾的情节。根据以上各个版本,大致可以归纳出几个特征:第一,在这几个剧本中,现在已知最早的楚曲《打金镯》其内容已经相当成熟,而且“异乡人”一词已经出现,可以想见在此之前应该有很多早期的本子,只是未能留存。第二,楚曲《打金镯》之后的逐个本子,虽然无法明确流传关系为何,但是可以看到内容在逐渐精简,场数变少,删除了《帝君下凡》《赠盏》《刺杀》《探监》《奏本》《荣封》等场,剧情更加集中在主线故事上。第三,在精简支线的同时,也逐渐增加了主线的内容,例如从《大金镯》开始便增加了教杨素贞喊三声以及要将宋士杰充军等情节,而在《节义廉明》中还增加了最后赠予“节义廉明”牌匾的内容,进一步明确该剧主旨。第四,在故事的演变之中,不断突出“异乡人”这个词汇。该词出现的频次愈来愈高,最后在周信芳的演出剧本中,所有关键的场合都出现了“异乡人”一词。可以说,周信芳先生的演出版本是截至目前最为成熟的一个《四进士》版本。不过,在这一演变过程中,《四进士》的主要故事情节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本文的分析便从故事主线入手。下面的引文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的,都是引自《京剧丛刊》所收的《四进士》(周信芳演出本)。亲属关系与异乡人首先,本文将以周信芳的演出版本为基础来分析在该剧中涉及亲人与异乡人的各个不同情节。由于最早的《打金镯》中有丰富的细节,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在之后的发展中由于不断简化而带来的一些理解难点,所以主要参考这两个版本。同时,必要的时候也参照其他版本。在《四进士》的剧本中,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到两条对张的线索:其一是亲属关系,其二是异乡人关系。从与此相关的情节来看,两者有着非常有趣的对比。(一)与“亲属关系”相关的情节从一开始,戏剧中就展示了姚家的情况。

姚廷梅(白)母亲、兄长请!(西皮原板)画堂配酒色色鲜,但愿老母福寿全。弟兄是同根生,为何一宅两炊烟?

这里已经暗示着家庭伦理的某种破裂,兄弟二人,老母尚在,却分家居住。之后,更是通过姚家兄长的妻子田氏的行为,道出了这一家内伦理的败坏情况。

田氏(白)哎哟且住。当初分家的时候,婆婆就不公道,把公留下的紫金镯一对分给了杨素贞。一定是她依仗宠爱,在婆婆面前挑唆于我。明日买剂毒药,放在酒内,将她的丈夫姚廷梅害死,叫她做一辈子寡妇,方消我心头之恨。

随后,在毒死了姚廷梅后,田氏又勾结杨素贞的亲哥哥将其卖掉。

田氏(白)自从我用药酒害死廷梅,心中十分欢畅。偏偏杨素贞这个贱人,天天在家啼哭,十分讨厌。她娘家有个哥哥,名叫杨青,什么没根底的事都干。我经打发小二去将他请来,商量个主意将她卖了,也好图下个耳目清静。

在这里,丧尽天良之事,乃是由亲属关系中的人来做。接到田氏邀约来到姚家的杨青更是丧尽天良,他不仅要将自己的亲妹妹卖掉,还为了诓骗妹妹,编造了一个不能拒绝的理由。

杨素贞(白)母亲在家可好?

杨 青(白)你还提起母亲呢,就是为了母亲身染重病,看看要死,想与妹子一见,特地前来接你回去。

杨素贞(白)兄长啊,你妹夫“三七”未满,我身穿重孝,走在街上,岂不被旁人耻笑?

杨 青(白)妹子若不回去,就为不孝。

杨素贞(白)这……既然如此,妹子还有婆婆在堂,待我禀告婆婆,方可回去。

杨青利用亲属关系的根本,即父母—子女关系,以“不孝”为借口欺骗自己的亲妹妹。在这里,亲属关系成了为恶的帮凶。随后,杨青将杨素贞诓骗至柳林,将她卖给异乡人杨春。

杨 青(白)不是啊,实不相瞒,她是我的亲妹子。

杨 春(白)原来是大舅子。

杨 青(白)岂敢岂敢。我们有手足之情,一定是难舍难分。还是我先走的好。客官,舍妹年纪轻,还请多多照应。

在这里,杨青并没有隐瞒,而是明确向杨春揭明这是他的亲妹妹。恰恰因为是他的亲妹妹,所以他才能“名正言顺”地将她卖与杨春。这里的兄妹关系,也成了贩卖妹妹的合法性来源。在本剧的中段,当田氏被杨素贞、宋士杰等告发后,田氏找到她的母亲,通过母亲让兄弟田伦替她写信打点。这一段情节也异常丰富。

田 母(白)儿啊,你姐姐被人告下,我儿必须写封书信,与她打点打点!

  田 伦(白)母亲有所不知,当初我弟兄四人,得中二甲进士,可恨严嵩奸贼专权,不放我四人帘外为官,多亏海老恩师保举,才放我等出京。是我兄弟四人,在双塔寺对天盟誓,不要密札求情、官吏过简、匿案准情、贪赃卖法。如有此情,准备棺木一口,仰面还乡。今要孩儿修书,是万万不能。田 氏(白)呀,兄弟不肯,母亲呀,就下他一跪。田 母(白)使不得田 氏(白)使得的。田 伦(白)哎呀,折煞孩儿了!孩儿书信肯写,要三百两银子押书。这一段中,田伦虽然声称自己曾对天盟誓,不能贪赃枉法,但在母亲的下跪求情之下,只好行贿求情。很明显,如果说在此前事例中,杨青是利用母女关系来欺骗杨素贞,那么田氏便是利用母子关系要挟兄弟田伦为她写求情信。在这里,原本作为亲属关系核心之一的母子(女)关系同样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恶的帮凶。从上面这些情节来看,在《四进士》中,非常明显地有这样一种倾向,即在论及直接的血缘与亲属关系时,总会产生严重的负面结果。如果我们再看楚曲《打金镯》中的其他场景,亦同样明显。例如,《打金镯》中还有一段被后续剧本删掉的情节,即《刺杀》一幕,其中所写便是田氏在毒死姚廷梅、赶走杨素贞之后,还企图杀死杨素贞的儿子宝童。而在《四进士》的最后阶段,当田、顾等人受到王法审判时,更是明确讲出了作为亲属关系核心的父母—子女关系在这一事件中所起的作用。

田  伦(白)我也是母命难违,有道是:(念)父母恩情重……

毛  朋(念)朝廷法度严!

“父母恩情重,朝廷法度严”两句直接点出了在这出戏中,作为一种自然伦理的亲属关系所带来的为恶的可能性。在《四进士》中,这一亲属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自然的人伦关系,反而容易产生恶的后果。(二)与异乡人相关的情节在亲属关系之外,《四进士》中还有另外一条与之对张的线,那便是“异乡人”的线索。在该剧的前段,一方面交代了田氏、杨素贞、杨青这一“亲属”之线,另一方面还交代了以杨春为代表的“异乡人”之线。刚一出场,剧中便点明了杨春的身份。

酒  保(白)是哪里人?

杨  春(白)南京水西门人氏。

酒  保(白)做什么买卖呀?

杨  春(白)贩卖布匹为生。

而且交代了杨春来到此地的目的,即是为了买一房妻室侍奉老母。

杨 春(白)不是啊,在下奉了母亲之命,要买房妻室侍奉老母。我不是贩梢之人哪。

但正是这一位要来买妻的异乡人杨春,不但放走了自己买来的杨素贞,还与她结为兄妹,自愿出头为她申冤告状。

杨素贞(白)喂呀,我杨素贞如今是走投无路的了哇!

杨 春(白)唉,也罢。你也姓杨,我也姓杨,五百年前是一家,我愿与你结为仁义兄妹,与你伸冤告状。

而在杨春与杨素贞前往告状的途中,还得到另一位“异乡人”毛朋的相助,即装扮做算命先生的八府巡按毛朋。一开始,由于杨春不愿放走杨素贞,毛朋就告诉杨素贞求救的口诀——“异乡人好命苦”,而在听说杨春要为杨素贞打官司后,又免费为他们写了一份状纸。

毛  朋(白)你们告状,可有状子?

杨  春(白)进城请人代写。

毛  朋(白)这就费事了。我与你代写一张如何?

此后,当杨素贞和杨春因事分开,被信阳州的痞棍刘二混等欺负时,又有另一个异乡人宋士杰出手搭救。到后来,异乡人宋士杰夫妇还专门为杨素贞打官司。在剧的最后,同样有一段非常经典的总结,揭示了异乡人的线索。此时,宋士杰虽然打赢了官司,却仍要被充军。

宋士杰(西皮散板)只见杨春与素贞。你家在河南上蔡县,你住南京水西门。我三人从来不相认,宋士杰与你们是哪门子亲!我为你挨了四十板,我为你披枷带锁边外去充军。

这一段展示的,正是作为“异乡人”的宋士杰为不相识的杨素贞和杨春到处奔走,挨板子、遭流放的情况,与“亲属”的主线构成明显对张。表面上看,这两条线索呈现了截然相反的结果:亲属关系之线索关联的更多是恶行,特别是利用最核心的父母—子女关系来为恶;异乡人的线索则更多关联的是好人与善事,为素不相识的人放弃财产,写作状文,往来奔走打官司,甚至为此挨板子、遭充军的主角都是“异乡人”。这样看来,《四进士》似乎是一个揭露亲属关系的丑恶面而宣传异乡人之温情的戏,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在《四进士》中有更复杂的逻辑线条。
“异乡人”与“好人”之可能性通过此前的分析可知,在亲属关系之外,“异乡人”一词是本剧的一个关键词。下面,本文将仔细分析该词出现的具体情境及其背后的丰富意涵。正如在第一节中所论述的,在剧本的演变过程中,“异乡人”一词的重要性不断加深。在周信芳的剧本中,出现“异乡人”一词的地方有四处:(1)毛朋教杨素贞喊“异乡人好命苦”;(2)毛朋状子中将“贩梢人”改为“异乡人”;(3)宋士杰听见“异乡人好命苦”;(4)杨春拦路投状时喊“异乡人好命苦”。下面首先仔细分析这几处的“异乡人”。(一)毛朋教杨素贞喊“异乡人好命苦”在楚曲的《打金镯》版本中,此处只是大喊三声,而在婺剧《大金镯》中,则是喊叫冤枉。但是,周信芳本特意改成了大喊三声“异乡人好命苦”。这一改动非常精彩,将异乡人的线索直接点明。

毛 朋(白)如此,待我劝她随你回去。娘行,只管大胆随他回去,走到前面大户人家,高喊三声“异乡人好命苦”,自有人来救于你。

杨素贞(白) 小女子明白了。

毛朋之所以让杨素贞高喊“异乡人好命苦”,有两个猜测:其一是毛朋可能会在前面做好接应;其二,毛朋估计“异乡人好命苦”这一句话能够引起周围有同情心之人的共鸣,依靠他们来帮助杨素贞。这一点在后文遇到宋士杰时得到了印证。(二)毛朋状子中将贩梢人改为“异乡人”杨春与杨素贞结拜为兄妹后,毛朋自愿为他们写状纸。他先是将杨春写为“贩梢人杨春”,遭到杨春的反对。因为,杨春刚到当地时便听闻对于贩梢人有王法的惩罚。

毛  朋(白)原来你也懂得王法?

杨  春(白)自然我懂得王法。

毛  朋(白)好,待我与你改过。

杨  春(白)改得好,我就告得准。

毛  朋(白)只要你去告,我就改得好。

杨  春(白)我包告

毛  朋(白)  我包改。“贩梢人”改为“异乡人”……

这里,毛朋将“贩梢人”改为“异乡人”,这一改不仅给杨春脱了罪,更点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异乡人”是杨春的真实状况,并没有褒贬之意,最合乎当时的情景。从“异乡人”这一处境中可能导出或好或坏的不同结果。所以,当宋士杰读到这一状纸时,也称赞此处改得好。在此,“异乡人”一词所表述的是一种客观状态,即人在远离故乡、人生地不熟的状态,其本身并没有什么褒贬的含义,却深刻地揭示了人的处境。(三)宋士杰听见“异乡人好命苦”宋士杰一开始看到杨素贞被人追赶,并没有决定要救她。但是,当听到“异乡人好命苦”一句时,便心有所感,决定出手相助。

宋士杰(白)啊!这信阳州一班无头光棍,追赶一个女子,若是追在无人之处,那女子定要吃他们的大亏。我不免赶上前去,打他一个抱不平!唉,只因我多管人家的闲事,才将我的刑房革掉,我又管的什么闲事啊。不管也罢,街肆上走走。

杨素贞(内白)异乡人好命苦啊!

宋士杰(白)我本当不管,那女子言道:“异乡人好命苦!”我宋士杰不管,他们哪一个敢管!这这这……有了,我不免回去,与我的妈妈商议商议,去救她一救。

在这里,“异乡人”一词虽然没有伦理意涵上的褒贬,却有一种直接感受,那便是“好命苦”。这一点正与毛朋教给杨素贞的话前后映照。虽然宋士杰最初并没有打算救助杨素贞,但当杨素贞喊出“异乡人好命苦”时,却触动了宋士杰的同情之心,从而决定施以援手。(四)杨春投状同时,当杨春拦轿投状时,原本按律要责打四十板,但当毛朋听到他说“异乡人好命苦”时,也便有所感,免了四十板。在这里,当然可以说毛朋有可能是因为听到此句而想到杨素贞的案件,所以免去四十板。但在最早的《打金镯》版本中,毛朋并没有教杨素贞该语,而免责情节同样存在。所以,这一行为的根本,还是在于毛朋听到了这句话之后自身有所感,因此免去了对杨春的责打。

杨 春(白)冤枉!

毛 朋(白)嗯!拦轿喊冤,定是刁民,扯下去打!

杨 春(白)异乡人好命苦!

毛 朋(白)唔!……念他是异乡人,免去四十板。你可有状? 

杨 春(白)有状呈上。

可以看到,在“异乡人”出现的情境里,其实不仅杨素贞、杨春是异乡人,宋士杰、毛朋也是异乡人。其中杨素贞是被卖之后到信阳州来告状的异乡人,杨春则是来此买妻而结拜兄妹,为打官司而来的异乡人。宋士杰虽然此时家在信阳州,但从早期的剧本可知,他是由三楚地方迁至信阳,曾经充当衙役的异乡人。毛朋则是因做官而来的异乡人,同时也是曾充当“讼师”(虽然是伪装)的异乡人。其实,在商业发达、人口流动频繁的明清时期,“异乡人”是一个普遍的人之处境。从明清的各种世情小说中也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这也正是毛朋在写状词时,将“贩梢人”改为“异乡人”的本义。“异乡人”不具有某种价值上的褒义或贬义,而是一种对客观状态的描述,即脱离了亲属关系以及同乡关系(总体而言,可以说是脱离了由“差序格局”而规定的人之伦理秩序)的明清时代之人的处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 是一个关系性的存在,或者说是差序格局中的存在。虽然在费孝通的“差序格局”中,按照“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顺序,有着家之外的国与天下的范畴,在理学思想中也有“民胞物与”的讲法,但对一般百姓而言,亲属与同乡关系仍是最为具体的。在实际的“差序格局”中,通常最多能推广到同乡之人,有所谓“同乡之情”,但在同乡之外,当面对天下的异乡人时,更多地则是采取一种非伦理的“非人”态度。“异乡人”的这种生存状态在中国传统中早有描述。明清时期的文艺作品中,除去对异乡人自己的思乡与孤独之情的描写之外,更多了许多客观的对于异乡人态度的论述。例如,在续撰《红楼梦》第八十六回中,便有如下情节:

我与李祥两个俱系生地生人,幸找着一个好先生,许他银子,才讨个主意,说是须得拉扯着同哥哥喝酒的吴良,弄人保出他来,许他银两,叫他撕掳。他若不依,便说张三是他打死,明推在异乡人身上,他吃不住,就好办了。曹雪芹等, 2002:1206

这便是将恶事推在异乡人身上,欺负异乡人的事情。此外,《三刻拍案惊奇》第六回“冰心还独抱 恶计枉教施”中,也有银匠欺负异乡人的事情:“银匠看了,又是异乡人,便弄手脚,空心簪子足足灌了一钱密陀僧”(梦觉道人,1987:73),更有一句俗语可作为典型的总结:宁为故乡鬼,莫作异乡人。这种所谓“非人”的态度,一般会带来两种后果:一是异乡人在他乡往往会遭人欺负。例如,在《四进士》剧中,便有刘二混欺负异乡人的情节。另一方面,异乡人在他乡往往也会肆无忌惮,以“非人”态度对待他人。例如,杨春要到异乡来买一个妻子,而非明媒正娶。在毛朋劝杨春放走杨秀贞时,杨春不同意,称:“那我岂不是人财两空”。在此,他也是将人与财并列而论,是一种将人“非人”化的理解。此外,在明清小说中,经常可见来到异乡的人花天酒地,浪荡家财,赌博嫖妓,无所不为。可以说,恰恰也是因为到了异乡,不将异乡之人看作自己伦理秩序中的人,所以无所顾忌。究其原因,恰恰是因为中国人对于“人”的理解更多地是在“差序格局”中,特别是在包含亲属的五伦关系(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以及同乡关系之中。在这一关系之外,都倾向于以伦理之外的“非人”方式来对待对方。这一点,其实在“贩梢”一词上体现得最为明显。以“贩梢”来称呼人口买卖,恰恰是把本来应该放置于“人伦关系”中的人类比为“梢”,即柴火之类的物。这便是“异乡人”处境所可能导致的两种走向。另一方面,在“异乡人”的这一客观状态之下,还有另一种可能性,便是突破这一处于“差序格局”之外的“非人”状态,建立起某种新的伦理联系。例如,在明代抱瓮老人辑《今古奇观》第二十三卷中有:

开盐店的三巧儿道:“你老人家女儿多,不把来当事了。本乡本土,少什么一夫一妇的,怎舍得与异乡人做小婆子。”道:“大娘不知,倒是异乡人有情怀。虽则偏房,他大娘子只在家里,小女自在店中,呼奴使婢,一般受用。老身每遍去时,他当个尊长看待,更不怠慢, 如今养了个儿子, 愈加好了。”抱瓮老人,2009:316

此处的“倒是异乡人有情怀”所说的,乃是因为人在异乡,才最能体会他人的感情,即异乡人反而更能体会人伦的重要意义。这一点也正是《四进士》一剧真正要探讨的问题,也是本文强调异乡人这一线索的根本所在。从剧中可见,在异乡人的基础之上真正能够突破这一问题的,便是在前引内容中经常提到的“好人”。例如,在杨春与杨素贞结拜之后,毛朋便称杨春为一个好人。

杨素贞(白)先生有所不知,他见我有满腹含冤,三十两银子不要,又将婚书扯碎,还与我结为仁义兄妹,替我伸冤告状。

毛  朋(白)真是十分难得。兄台,看将起来你倒是个好人哪。

杨  春(白)我本来是个好人哪。

而在其后,围绕毛朋写状,又有关于“好人”的讨论:

杨  春(白)先生,你不是个好人哪。

毛  朋(白)怎见得?

杨  春(白)你又会写状,又带纸笔,看将起来,你定是一个包揽词讼的刀笔先生。

此处,杨春认为刀笔先生(即讼师)“不是好人”,后文将对此稍作探讨。同时,专门欺负异乡人的刘二混也自称是个“好人”。

刘二混(白)大哥!你不知道,我们此地专欺侮外乡人,你身上又背着这么个大包袱,更要受人欺侮了。我呀,是个好人,最爱交朋友,就是不服气这个。这样吧,你把包袱交给我,我背着你跟着我,大摇大摆地走进城去,我再把这包袱交还你。大哥,你看怎么样?

杨 春(白)这个……

刘二混(白)哎,我是个好人。

很明显,此处的好人与欺侮异乡人的人构成一个对张,即对异乡人好的才是好人。同时,宋士杰在请求万氏去救助杨素贞时,也是用了“好人”一词。

万 氏(白)我不管。

宋士杰(白)妈妈,你是个好人,你管一管吧!

非常明显,“好人”一词的含义与“异乡人”的处境密切相关。如果欺侮异乡人,不将异乡人当“人”看待,就不是好人。相反,如果帮助异乡人,以人的态度来对待,则是“好人”。“好人”一词也是明清时期小说戏剧之中的重要概念。其中,最有名的一段便是荀慧生演出本的《玉堂春》“起解”中,苏三与崇公道之间围绕“我是好人”的辩驳(荀慧生,1982:111)。

苏 三 哎!接唱西皮摇板)胸中填满千般恨,洪洞县内就无好人!

崇公道 嘿,这你可不对,伤众。洪洞县内无好人?我也是洪洞县的人,这是连我也骂进去啦!得啦,是好人。我也甭做好事啦!来来来,给我戴上。

(崇公道取枷向玉堂春)

……

苏 三 一句言语错出唇,爹爹一旁把气生。我只得向前把好言奉敬。……惟有我老爹爹是一个好人!

在押解途中,崇公道因为看到苏三可怜,便收她为义女,私自解下了她的枷。而苏三因为怨恨自己在洪洞县被诬为死罪,因此狠道:“洪洞县内就无好人!”崇公道便有些赌气了。这里的“好人”,毫无疑问,也是指对于“异乡人”(苏三)很好的人。此外,明代的吕坤(2012:555-556)更写了一首面向大众的《好人歌》,其中,对于好人的要求与预期都不是局限在“五伦”的亲属关系之中,更包含了对于“异乡人”的态度与行为。可见,“好人”的状态其实是在“异乡人”这一客观处境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另一种突破的可能性。那么,最重要的问题在于,怎样才可能突破这一异乡人状态,成为“好人”,并在此基础上达成新的伦理关系呢?这个具体的过程其实恰恰是先行研究论及“差序格局”时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即在外“推”的过程中,怎样可能从同乡关系这一圈层往外推呢?或者说,在异乡人的客观处境中,人与人的关系其实最初是一种“非人”的态度,怎样才可能突破这一层障碍呢?这一突破的过程在《四进士》中有非常生动的描述。以剧中杨素贞与杨春柳林结拜一段为例,经过毛朋问询后,杨素贞讲述了自己的悲苦经历,杨春似乎有所触动,但没有实质的变化,依旧强调自己不能“人财两失”。在此前,其实还有一段,是杨素贞提到了杨春的姐妹。

杨 春(白)住了!(西皮散板)现有婚书为凭证,人财两空我怎甘心。

杨素贞(西皮散板)你家也有姊和妹,你姊妹嫁过多少人!

杨 春(白) 呸!(西皮散板)贱人出言不思忖,恶言恶语骂杨春。

杨 春  打……

杨素贞(西皮散板)素贞哭……

杨春对杨素贞提到他的姐妹非常生气,因此责打杨素贞,结果被路过的毛朋看到。在这里,杨春虽然将杨素贞看做“非人”之物,却能看出他对于自己人伦之内的姐妹有着极为深厚的伦理情感,因此不忍被他人诋毁。这一点,可以认为恰恰是其后能够突破“异乡人”状态的一个基础。而杨春之所以能够突破异乡人的状态,与杨素贞所带的“金镯”有关。当杨素贞看到自己的金镯触物流泪后,

杨 春(西皮摇板)我一足踢你在埃尘。(白)你这贱人,方才言道,丈夫去世,“三七”未满。如今手戴紫金镯,你卖什么风流!

       杨素贞(白)  客官有所不知,我公公在世之时,留下紫金镯一对,我夫妻各戴一只,夫死妻不嫁,妻死夫不娶。今日见了此镯,怎不教我痛哭啊……

    杨  春(白)呀!(西皮摇板)这娘行诉出千般苦,铁石的人儿也伤心。我今舍银三十两,情愿放你回家门。

即是说,杨春一开始有误会,以为她在撒谎卖弄风情,经过对金镯的解释,才真正触动心肠。也就是说,通过“金镯”这一物,杨春对杨素贞产生了深层的通感。但是,为什么会通过“金镯”而发生通感呢?为什么在此前却一直没有实现呢?“金镯”讲述的是杨素贞与其丈夫的夫妻情深,而杨春恰恰是被此感动,因为他自己原本就是希望能够娶一房妻室回乡。正是这一情感与杨春自身的情感发生共鸣,实现了通感。不过有趣的是,这一通感是没法长时间维持的。其后,剧中有一段有趣的情节:

杨素贞(白)客官请上,受我一拜。(西皮摇板)客官做事真可敬,生生世世感大恩。

杨 春(白)娘行转来!娘行转来!

杨素贞(白)啊!荒郊野外,男女有别,唤我何事?

杨 春(白)哈哈!婚书在我手中,你也不说男女有别,如今婚书扯碎,就说男女有别。看将起来,你这人真真没有良心哪!

杨春受到感动,扯碎婚书之后,杨素贞谢过了杨春,随后与杨春之间又恢复成了“异乡人”的关系。所以,杨素贞才会说:“荒郊野外,男女有别,唤我何事?”即是说,通感仅仅只是一种感动或者感触,只能产生某种临时性的行为,而不能变为长期维持的伦理关系。若要实现一种长期的伦理关系,还需要在通感的基础上再诉诸其他方法。在杨素贞与杨春这里,便是结拜为兄妹。

杨素贞(白)喂呀,我杨素贞如今是走投无路的了哇!

杨 春(白)唉,也罢。你也姓杨,我也姓杨,五百年前是一家,我愿与你结为仁义兄妹,与你伸冤告状。

……

杨  春(西皮摇板)我把你当作亲胞妹,

杨素贞(西皮摇板) 犹如同胞一母生。兄长请上受我拜。……

结拜为兄妹之后,在杨春与杨素贞这两个异乡人之间就确立了新的拟亲属关系,此后的伸冤行为便以这一伦理秩序为基础来展开。在《四进士》中,以这种方式来构建异乡人之间伦理关系的例子还有宋士杰与杨素贞之间的情况。如前所言,宋士杰本人也是一位由三楚地方流落到信阳州来的异乡人,杨素贞的一句“异乡人好命苦”定然是在他的心中引起好多感触,因此才出手相助。但是,宋士杰的这一通感可以在当时产生一个救助的行为,但若要真能转化为现实的持续行为,还必须有一个转化过程。万 氏(白)别哭,别哭。唉,真是可怜!我这个人哪,真是刀子嘴、豆腐心,见不得这个。嘿,话又说回来啦,她跟我非亲非故,我要是和她沾这么一点儿的亲哪,不是说,这场官司,哼哼,妈妈我替她打啦杨素贞(白)如此妈妈请上,受女儿一拜。万 氏(白)起来起来,哎呀,好孩子,你真聪明!你坐下,都有干妈我哪!……杨素贞(白) 干父请上,受女儿一拜。在这里,宋士杰的妻子万氏明确暗示杨素贞,让其拜她为干娘。拜为干娘之后,其实便是建立了一套长期的伦理秩序,“沾这么一点儿的亲”。此后,便按照这一伦理秩序行事。这一点正与杨素贞和杨春的情况一致,也即是临时性的通感无法构成一个稳定的伦理秩序,需要以拟亲属的方式来建构。以上是论及杨春和宋士杰的情况,在这二者之外,还有毛朋等地方官。明清时期的地方官,本质上也是异乡人。对于当地百姓来说,地方官是异乡人,而对于地方官来说,当地百姓也是异乡人。正因为有这种异乡人状态,才使得如《四进士》之中的刘、顾、田等官员肆意妄为,也就如《玉堂春》中所言:“官儿当中,好人能有几个”。不过,也正因为有此种异乡人的客观处境存在,使得官员能够感受到“异乡人好命苦”的感情。正如前文所言,人与人之间暂时性的通感没有办法长久维持,因此,要真正维持官员的恰当行为,一方面要有严厉的国法,即对于官员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另一方面,还要有一种重要的伦理上的比拟,这便是经常所说的“父母官”的拟制结构。即,如果做了一个地方的父母官,便应该如父母一般看顾当地的百姓,将百姓如赤子一般悉心养育与教化,而不仅是对他们进行管理和约束。就这一点来看,这与临时的“异乡人好命苦”的通感不同,同样是一个需要长期维持的拟制伦理结构。不过,与作为父母官的地方官不同,讼师的结构却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样态。在明清时期,很多讼师是流动性的,他们与原告被告之间的关系并不具有伦理性,而只是一种交易关系。此时,讼师是以一种物的方式来对待原告与被告,他可以在状纸中阐明和利用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但在讼师与当事人之间却没有“人伦关系”存在。因此,杨春才说毛朋“不是好人”。“不是好人”的意思,便是指一般的讼师并不将当事人当成伦理秩序之中的人对待。不过,作为“异乡人”的讼师,如果能够在某些时候因为通感而产生对于“异乡人”的善意与善行,也能成为“好人”,例如宋士杰。在楚曲《打金镯》中,有一段小引恰好总结了该剧的根本所在:“豪侠之士,见义必为。打金镯写二子之义气,步步生色,节节摹神。以萍水相逢之人,顷刻直成骨肉,宋公之视田顾,直土木衣冠耳”。此处所说的“义气”,即“以萍水相逢之人,顷刻直成骨肉”,也便是本文所特别讨论的,如何从固定的“差序格局”扩展而推广到“异乡人”的层面。在异乡人的处境下做好人,并且建构起新的伦理关系,此点便是所谓的“义”。结 语最后,还有一层重要的问题没有讨论,这便是“亲属关系”与“异乡人关系”之间到底具有何种关联?在《四进士》中我们发现,在亲属关系中出现了很多借用亲属伦理为恶的现象,同时,在“异乡人”关系中,则出现了能够突破“异乡人”这一客观处境,经由通感而成为好人,甚至在此基础上通过拟制亲属关系而确立异乡人之间新伦理关系的情况。在亲属与异乡人二者之间是不是没有关联呢?其实,从《四进士》中可以看出,杨青之所以能够贩卖自己的亲妹妹杨素贞,恰恰是因为有外来的“异乡人”杨春的存在。可以说,正因为有外来的“异乡人”,使得他能够脱离自己原来所处的“伦理关系”。如果完全处在由五伦和同乡所组成的“差序格局”中,杨青是无法随意将自己的亲妹妹卖掉的。这一点在楚曲《打金镯》中有明确展示。《打金镯》有一段情节,姚大开玩笑让杨青将妹妹卖给本地的烟花场所,结果导致杨青暴怒。也就是说,杨青不愿将妹妹卖给本地人,却愿意将其卖给外来的贩梢之人。同时,在田氏毒死姚廷梅之后,姚母其实已经清楚是田氏所害,但因为田氏有一个做江西巡按的兄弟田伦,导致姚母放弃了打官司的念头。也就是说,异乡人的存在恰恰也造成某种可能性,使得原本在伦理秩序中的人有可能脱离伦理秩序。或者说,异乡人的存在打乱了原本应该井井有条的伦理秩序,使其间出现了各种可能违背伦理要求的行为。某种意义上,“异乡人”状况的出现带来了原初伦理秩序败坏的可能性。这是第一层的关系。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在“异乡人”之间,虽然原初是并无“人伦关系”的物之状态,但确实能够出现突破这一异乡人状态的通感的可能性,也就是经常所说的“好人”的可能性。如果仔细探查这些成为“好人”的异乡人,恰恰能发现,他们都有在“亲属关系”上的深厚的感情与伦理行为。例如,从楚曲《打金镯》的第一幕来看,杨春与他母亲的感情便异常深厚。他之所以想买一个妻子回乡,恰恰是为了能够照顾母亲,而当杨素贞假想他的姐妹被卖给他人之时,杨春也变得气愤异常。由此可见,杨春原本在“亲属关系”上的感情与伦理就异常深厚,这一点,恰恰是他能够在与杨素贞的交往中最后突破“异乡人”的境况,产生通感并成为“好人”的基础。同样,从宋士杰与其夫人万氏来看,他们二人夫妻情深,从剧中的细节便可以看出。这一点也恰恰为他们与异乡人之间的通感奠定了基础。可以说,“异乡人”的社会现实虽然会扰乱伦理秩序,从中会有产生出恶的可能性,但恰恰只有当人们深处伦理秩序中时,才有可能真正突破“异乡人”的境况;也只有具有深厚的伦理情感后,才可能在“异乡人”之间的交往中真正达成通感,从而成为异乡人之中的好人。也就是说,亲属关系本身是“异乡人”能够往好人方向发展的基础。这是第二层关联。第三层关联,则是在深厚的“伦理感情”基础上,“异乡人”之间能够通过通感相互理解,正如杨春对杨素贞那样,实现了异乡人之中的“好人”行为。换句话说,“异乡人”的处境恰恰进一步深化了“差序格局”,使得原本局限在五伦以及最多能延伸到同乡情感的“差序格局”,真正外推到“异乡人”的范围。如果说在第二层,还仅仅是情感()推广到异乡人的话,那么第三层则是伦理秩序()本身推广到“异乡人”的范围。其中,最直接的方法便是如杨春和杨素贞之间结拜为兄妹,或者如杨素贞拜宋士杰与万氏为干父和干母。在此之外,明清社会中还有很多类似的拟伦理秩序,例如,地主、佃户之间的“主客伦理”,等等。也就是说,正因为有“异乡人”的处境出现,“差序格局”本身在遇到危机的同时更得到新的突破与升华的可能性,不再仅仅局限于原初的固定范围,而有可能推展到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这三层的基础,最初的亲属感情与伦理行为之深厚与否,其实是在异乡人境遇中能否真正成为好人以及是否能够将伦理关系真正推展到“异乡人”层面的一个根本。这一点,恰恰就是作为“差序格局”之基础的梁漱溟所说的“伦理精神”。与自然而然从血缘亲属关系以及上下尊卑关系或者是同乡关系中所生成的“亲亲”“尊尊”情感或者同乡之谊不同,梁漱溟所说的“天下一家”“四海兄弟”的这种超旷意识并不是自然而然的情感,而是需要在“异乡人”的社会之中,由原本基于亲属关系和丧服制度的“亲亲”与“尊尊”升华而成的“伦理精神”。这一点,也正是在“差序格局”中人之伦理有可能从同乡关系跨越鸿沟而抵达异乡人的关键所在。可以说,“推”的过程其实是受到三个因素影响,即丧服和礼制规定的伦理秩序、作为人的“亲属关系”的深厚伦理感情以及异乡人的现实处境。这三者共同作用,才可能实现一种真正的“推己及人”,由己身、亲属、家国而推及天下之人。

最后,在结束本文之前,我们试着跳出《四进士》这一出剧的内容本身来设想一下观看该剧的观众。众所周知,明清时期的戏剧团常常也是四处流动的“异乡人”。他们与观众的相遇其实便是异乡人与异乡人之间的相遇。当演员在台上演出《四进士》这一幕以“异乡人”为主题的故事时,在台下可能坐着或站着众多背井离乡的异乡人。这样一出感人至深的戏剧带给他们的除了暂时的娱乐与轻松之外,可能更有异乡人与异乡人之间深层次的通感以及对于好人和异乡人之间伦理秩序的向往吧。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责任编辑:田青;排版:莫太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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