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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搬迁,会给我赔偿吗?

幽哥 职场蛙 2021-07-27

在我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也历经多次挫折,今天讲两个非常雷同的事情,因为类似问题最近比较多。


当我还在做采购工程师的时候,入职了一家电气行业的中型合资公司,也是在那年的元旦过后,上班的第一天,记得就是1月3号,当天早上我们一到公司,感觉跟平常没什么区别。但是,很快就开员工大会,9点开始,我们每天上班时间也是9:00。


那时候云里雾里,根本不懂,实际上这就是员工遣散大会,公司要搬迁。


好听叫搬迁,实际上就是裁撤,全部关门。也就是这个1000人的工厂,连同所有办公室人员,都要被解散。这应该是最高层的战略决定了,早就计划好了的,只是小兵和中层都不知道。裁撤部分人员,叫裁员;全部裁撤,则叫遣散。


人事实际上自己也要被裁,但他们也不得不给大家先做好方案。整体来说就是三个选项,如下。


方案一,当天离职


随时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赔偿N+2个月工资。


方案二,2个月后离职


现在是1月3号,你2月28号-3月1号办理离职手续,这俩月期间包括中国年,你继续是公司员工,工作日正常上班,工作内容听公司安排,已经不是你之前的工作内容了。N个月赔偿金。


方案三,公司提供新工作机会


我们都知道的,在离开我们浦东分公司30公里开外,还有个闵行分公司,那里可以提供一部分工作岗位,如果你愿意,可以申请这个方案三,没有赔偿金


整个中午,也没人有心情去园区的食堂吃饭,都是跟同样命运的同事各种谈论,自己也各个途径打电话、问亲友、咨询律师的。


但是,我当时也才20多岁,没碰到自己的“幽哥”,也不知道问谁,还怕父母担心肯定不能说,问同学,问了几个玩的好的,没人有这个经验,其他人就不问了。


究竟选哪一个方案,下午1:00就要自己将自己的选择交上去。大家也都莫衷一是,有人说方案一好,有人说二好,还有人说自己家住闵行当然方案三好,也有人说得要2N,你也不知道哪句是真的哪句假的。


各位读者,如下选择题,你帮20多岁的我做个选择,应该选哪一个?



我那时候年轻,也是第一次经历这些,感觉外资企业还是不错的,至少还给你选择权,还跟你商量,要是在内资企业,根本不会这么做,直接让你走人即可,或者老板跑路,还什么方案一二三的。


我问了下我的领导,他30出头了,他选择的是方案二。


废话不多说,我们看下图结果,最后一行黄色的部分,是HR下午统计后公布的全体员工投票情况。但是实际上HR的方案中,名额预算是绿色的部分,刚好相反,这也是高层的安排。



大家仔细看上图,这就是员工和老板的矛盾,现在我知道了,也叫做劳资双方的诉求对立。


员工绝大多数选择方案三,这就是他们的第一诉求,先保住工作,赔偿金也就小几个月,不要也罢。但公司只提供了少部分名额,1000人里顶多就100个能过去。


员工第二选择就是方案二,从金额上来说,方案二是继续上班2个月,虽然没有2个月赔偿金,但有了接下来2个月的工资,金额是跟方案一相当的,且多了2个月求职时间,期间当然可以出去面试。公司也是预计200人,这个选项现在可以直接今天回家,明天来上班接受公司的2个月工作安排。


方案一则只有部分刚入职不久的人选择,当然还有部分比较耿直的应届生、年轻人喜欢,他们比较干脆,人事说这个选项也有百来十人选了。这个选项矛盾就大了,因为公司是希望绝大多数人都是选择这个方案一,也就是立马走人,今天办理好离职手续。实际上几乎每个人的方案一,HR都已经给你打好了离职证明,手续都给你准备好了。


我就是年轻的刚入职不久的选择方案一的,我拖了下,第二天来办理了离职手续,N+2对我来说,也就3个月工资。


我那个时候也不明白为何选择方案三的人最多,方案二其次,我觉得赔偿金总额是一样的,你何苦还再待个俩月,替资本家站好最后一班岗?选择方案三的人,我更不可以理解,这种差公司,去了分公司就能好,就能给你安排个好工作?


后来我也就走了,同事们也没怎么再联系,我只知道后来HR逼着大多数人签了方案一,跟我一样迅速走人。确实有一部分人留下来两个月,帮助公司做好“身后事”。最后,去了30公里开外新公司的那100人,基本上都不受待见,一年内大多数还是找到新工作跳槽了,剩余熬到第二年的,也大多数被新领导逼走了


非常惨淡,你期望的,正是打你的脸的,这也正是劳资纠纷的来处,两者本身目的就是反的。


无论你怎么算计,只要符合法律法规,你还是在资本掌控之内的。我那次并没有听说某人拿到了2N的,诉讼应该有,但2N达成的情况,应该不包括企业关门遣散员工。遣散是向当地包括劳动部门在内的多部门报备的,不属于违法裁员。


这里面可能还有很多问题,也有很多细节我来不及写,大家留言吧!


后来我在天涯论坛发了公司遣散的过程,公司的PR部门电话找到我,要求我删文,删就删了呗。


时光荏苒。又过了几年,我已经在一家世界500强外企上班了,也出现了类似情况,一个1000人的分公司要关门。大家看如下这个表格总结。



我们那家500强还是属于制造业,但毕竟是500强,赔偿整体来说是N+4,本来我们是N+3的,后来大家都有意见,说前不久隔壁的外企百思买人家赔偿时N+4,所以公司也妥协,就N+4。


当然,后来园区内另一家公司叫啥多美滋的,做奶粉的那家,好像就因为我们N+4,他们争取到了N+5。总之,那时在我身边,还没听说过N+6的,直到十年后的甲骨文等公司。


但这次毕竟是500强,也有一个不同点,大家看上图中的方案三,公司给你提供的工作机会是他的兄弟公司的,尽管给你新工作岗位,但是因为毕竟牵涉到劳动合同的变更,所以会给你3个月的补偿金。


这种,是比较人性化的,后来听说还有更好的公司,3个月还能谈到6个月的,工作地点和岗位啥都没变,就人家公司股东和公司名变更,就跟你重签了个劳动合同,你就多出来了半年工资。这得顶级500强了。



当然,你会问“内资公司遣散,怎么办?”内资公司能达到这个人性化遣散的,很少。别人性化了,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你N个月工资就不错了,他们利用的就是你国内人的同情人,“我公司都倒闭了,你还要啥赔偿金,你还有没有良心!


内资企业无论你是私营、民企还是国营,人家关门,你还想要到遣散费?我估计悬,现实中这么多案例,很少有,包括国企、央企、事业单位,都有读者向我反映过,大多数遣散费是0。


碰到私企、创业公司、夫妻老婆店,那就更难了,那叫做跑路,别遣散费了,还有好几个月工资没发给你呢,老板就不见了。


好了,今天聊到这里,主要让大家碰到此类问题时,有个参照。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你如下星球提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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