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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数据看刑事辩护专业化之路

壮骢妈 Legal观察 2024-04-18

在民商事律师已经细分为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建筑工程等若干精细垂直领域的当下,刑事律师的专业化问题也被适时提出,如以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的出现,如以"为你辩护网"为代表的专注推送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的公众号的出现,都反映了刑事律师、律所对专业化问题的思考和探索。

但一直以来刑事案件代理风险大、难度高、低频化,似乎是刑事律师拒绝专业化的惯常理由。

刑事律师是否需要专业化?

专业化又能否带来相应的分工收益?

如果你对上面问题感兴趣,下一篇将分析《互联网+背景下的刑事专业化:刑事辩护的标准化》,关注本号,第一时间获取推送。



刑事专业法律服务的稀缺性


根据司法部统计的数据,截止2017年年底,全国现在律师的总人数已达34万多人,律师事务所2万6千多家。虽然律师总数颇为可观,但将其放至有着庞大需求的法律需求市场中,仍是杯水车薪。仍是司法部同期公布的数据,全国律师年均处理诉讼案件350万件、非诉法律事务84万件,平均每名律师每年处理诉讼案件10件、非诉案件2.5件。


极低的律师代理率


从最高法公布的数据来看,2013-2017年五年间全国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近8896.7万件,即使按照一件一名当事人的比例来计算,全国律师与涉诉案件的比例不到2%,也就是说按照目前的律师规模,一百件案件中才配备不到2名律师资源,如果将律师行业中专门从事非诉服务的律师数量剔除,专门从事诉讼代理的律师在整个诉讼资源中更为稀缺。



为印证这一观点,我们调取了无讼案例中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裁判文书数据【本文写作于2016年】,发现在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大领域中,即使是在律师代理率最高的民事案件中,律师代理率也不过40.94%,意味着只有4成的民事案件由律师提供了专业的代理服务,而在关乎自由、财产、生命的刑事案件中,律师代理率仅有13.36%,刚刚超过一成。


极高的定罪率


刑事代理率低并不意味着刑事辩护市场需求的萎缩,恰恰相反,与较低刑事案件代理率相呼应的,是极高的定罪率。

根据两高法律年鉴、工作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从2002年-2016年15年间,全国无罪判决人数从每年将近5000人已经逐渐降低到1000人左右,有罪判决率一直高达99%以上,近年来的无罪率更是低至千分之一以下。即使考虑到精密司法的实践惯性,律师代理率与无罪判决率的双低,从一定层面上也反映出刑事法律服务市场的巨大空白。



刑事法律服务行业的热点领域突出



虽然整体上刑事案件的代理率不高,但通过大数据的挖掘,可以发现在某些领域刑事辩护还是大有可为。



重点刑辩案由的挖掘


例如,我们从近三年的裁判文书数据中,挖掘出刑事辩护率最高的前三十个罪名,发现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组织领导传销罪、集资诈骗罪等涉及权钱交易、涉及大规模资金往来的案件有着较强的律师代理需求,针对人身的犯罪中只有过失重伤案件的律师代理率超过四成,其他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案件代理率都不高(甚至考虑到很多情况下都有强制辩护的存在)。最高法院2015年的工作报告中也反映了这种热点代理领域:

一方面是由于经济环境影响的经济犯罪数量大幅上升,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传销犯罪案件大幅上升,以2015年的数据来看,全国法院新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同比上升127.38%,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件同比上升50.45%,集资诈骗罪案件同比上升48.83%,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案件同比上升44.43%,保险诈骗罪案件同比上升33.54%,信用卡诈骗罪案件同比上升12.2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同比上升30.74%。

另一方面是涉"毒赌"犯罪案件大幅增长,同样以2015年的数据来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案件同比上升15.61%,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件同比上升26.9%,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同比上升101.32%,涉赌犯罪案件同比上升31.99%。

伴随这些经济增长因素带来的犯罪增长的,是针对人身犯罪的下降,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故意杀人罪案件同比下降5.81%,故意伤害罪案件同比下降3.04%,强奸罪案件同比下降9.39%,绑架罪案件同比下降24.54%,爆炸罪案件同比下降18.13%。

经济领域的矛盾更加突出,也更加凸显了律师专业代理的必要性和空间。


重点刑事程序的挖掘


尽管无罪成功率并不高,但考虑到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的分流功能,同时结合不捕案件与缓刑案件的正向相关关系,可以发现律师代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甚至在审查批捕阶段都大有可为。

从2002-2015年的数据来看,近年来批捕/起诉的比例在逐年下降,意味着起诉案件中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比例逐年上升,近年来更是高达三成以上(接近四成),对应的是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占了全部生效判决的半数以上。

从司法实践来看,审前未羁押的案件,法官更倾向于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等轻刑,意味着审前是否羁押对于最终的量刑具有重要影响。

侦查阶段、乃至审查批捕阶段,刑事案件是否有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帮助,能否提供合法合理的不羁押理由,往往是一个案件最终量刑方向的关键。

另一个数据是近年来的不起诉率,从最低的0.7%逐年上升至5%左右,相较于千分之一不到的无罪率,不起诉作为一种实质上的非罪处理,成功率要高得多,是后者的数十倍乃至上百倍。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的介入,是提供有效辩护的有效时机。



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化的掣肘:刑事辩护的信息不对称性



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变化不仅仅是信息获取方式的线上化、合作的无边界化,更是凸显了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对资源的配置和新服务形态的产生起关键作用。法律服务业,作为稍显传统、封闭的行业,在拥抱互联网的热情和进度上,与其他行业稍显缓慢。如果说信息不对称是资源配置过程中的最大问题,在法律资源配置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性更加凸显。


律师选任的信息不对称


刑事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对于自身遇到的法律问题更加惶恐,对于找到能解决自身问题的律师更加迫切,但刑事辩护某种程度的神秘化、封闭化,导致当事人在寻找合适律师时往往不知所措,无论是迷信大律师名号,还是迷信过去的成功经验(如代理成功过无罪案件的律师很容易被神化为有解决刑事案件的权威,而成为刑事申诉案件的聚集地),忽略了刑事案件本身的专业性,以及案件类型与律师专业能力之间的匹配关系。如毒品案件的当事人找到擅长办理金融诈骗案件的律师,就不一定能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


律师辩护过程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刑事辩护律师的选择就带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对于律师服务的过程,当事人也缺乏了解,服务过程的信息不对称,无论律师是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辩护,还是仅仅是消极辩护,当事人可能只能通过法庭上律师的表现来判断,而法庭的交锋只是整个刑事程序的最后一环,之前的取证、质证、交换意见等,才是法庭辩护能力的基础,如果当事人对整个辩护过程不了解,只是将关注重点放在庭审,律师也有意无意的夸大自己在法庭中的表现(演给当事人看),而将自己是否进行了有效辩护过程予以忽略、隐瞒,使当事人对自己实际获得的辩护质量无从判断。


律师辩护结果的信息不对称


刑事案件由于存在较大的量刑弹性空间和法律适用空间,使得司法裁决往往是在一定幅度内,相对合理,没有统一的裁量标准。由此也就导致辩护结果与裁量结果之间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刑事辩护人如果能够合法合理的利用这种不确定性,对当事人予以正确引导,可以让当事人更好的理解法律,但如果辩护人事先对裁判结果进行夸大/缩小,一旦裁判结果好于/坏于其宣扬的结果,辩护人往往会借口案外因素来规避责任,或者夸大自身的作用,使得律师辩护效果更加具有不可测性。


律师收费标准的信息不对称


正是基于上述律师专业能力、律师服务过程、律师服务结果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具有更加的不确定性。类似的刑事案件,往往会基于当事人的承受能力、律师的名气大小等有着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元的收费差距。


这么多问题能否解决?是否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刑事辩护专业化之路?关注本号,获得第一时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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