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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礼让斑马线应成为习惯

申亚民 历史真有趣 2022-07-20

社会时评

最近全国多个城市开展礼让斑马线的专项行动,引导并强化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近年来,发生在各地的一次次“斑马线惨案”,不断警醒我们要尽快补上出行文明,特别是行车文明这一课,让礼让斑马线成为内化于心的习惯

首先对于全国多地开展礼让斑马线的专项行动表示欢迎,给与点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01491日起,《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施行,其中指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遵守: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违反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规定的清楚明了,为什么“斑马线惨案”还屡屡发生?其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因为执法不严。现在很多交通十字,没有交通警察执勤,电子警察对车不让人的违规行为好像不监控,因此司机无所畏惧,即使在有交通警察执勤的交通十字,警察往往也是以劝导为主,很少罚款;其次是车让人的行车观念还没有根本形成。长期以来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在物与人的关系上始终认为物重于人,人是很卑微的,人命不值钱。于是对西方舶来的汽车,既有敬仰之情,又有畏惧之感,于是形成了人们对汽车敬而远之习惯,所以在人们的传统习惯中一直是人让车,而不是车让人。

为了彻底杜绝“斑马线惨案”,必须从树立敬畏生命、以人为本的意识和严格执法两个方面做起。

第一,在我国已经进入现代化会的今天,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价值观。不仅本能地珍惜自己的生命,也必须十分理性地珍惜他人的生命,要有生命至上的意识,充分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生命是无价的,我们不能漠然视之。要让这种意识在人们的头脑中落地生根,使人们的日常行为主动地、自然地受这种意识的指引和评判,使它成为一种自主的东西。

第二,必须严格执法。首先,电子警察必须把斑马线上车不让人的违法行为纳入监控对象,依法处罚。其次,开展礼让斑马线的专项治理行动,对那些斑马线不让人的违法行为,要像查酒驾一样持之以恒。

该文为《陕广新闻时评》文字稿,具体播出日期为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2016518日,调频FM101.8。作者:申亚民,西安文理学院教授,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西安市人民政府督学、西安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西安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广播电台陕广新闻特约评论员。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1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3部,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获得市级以上研究成果奖项10余项。原创授权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来自微信公众号历史真有趣lszyqwx),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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