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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失信,这篇文章搜集分析了887个案例……

吴晓栋 源点credit 2019-06-30

源点注:本文选自《纳税》2019年第02期。作者吴晓栋,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研究实习员。本文从采购人的角度,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供应商失信行为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值得一看。我们也在文末附录了政府采购领域的相关制度,一并供大家参考。



政府采购

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调查


概要


政府采购是政府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政府采购成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政府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然而在目前的政府采购市场中,存在不少供应商的失信行为,这些失信行为有大有小,但均对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成果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因此,笔者试图通过《政府采购供应商分级制》课题的研究,建立一种类似信用体系的条规来约束供应商的行为,促使供应商自发地遵守法律法规、提高采购质量,也能有效减少各采购单位经办人的重复劳动、提高采购效率。

本文是该研究课题的首篇文章,笔者试图从政府信息公开、文献资料、亲身经历、实地采访等多个渠道获取案例,展开调查。经过努力,搜集政府公开信息827例、文献资料案例40例、亲身经历案例17例,实地采访信息3项。现就这些案例进行汇总。


关键词: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调查



·  正  ·  文  ·  来  ·  啦  ·


1

政府信息公开

笔者从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各省政府采购网共搜集公开处罚信息827例,其中涉及标书作假的434例、串通投标的247例、中标后拒签合同的117例、履约中无故终止合同的15例、未按合同履约的5例,投诉材料作假的4例、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2例、擅自转包项目的2例、提供假货的1例。

在标书作假的434件案例中,有产品参数作假的24例、产品检测报告作假的57例、业绩作假的32例、资信材料作假的135例、公告中未说明作假内容的186例。


2

文献资料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组编的《2017年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与公告汇编》汇集了涉及投诉、举报的典型案例40例。经过筛选,现就其中涉及供应商违法案例中撷取3例进行简述。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科

S公司经过招投标中标了某监控采购项目并签订合同,之后被Z公司投诉质疑其投标产品并非其所述的生产厂家生产。经过财政部审查后驳回了Z公司的投诉。但是在审查中发现S公司在标书中出具的检验报告与原件中内容不一致,认定其检验报告作假,并作出处罚决定。

非法手段获取投诉证明材科

T公司投诉G公司,质疑其履约能力。财政部在调查取证后发现,其投诉资料中提供的G公司合同系偷拍所得。经过调查,T公司的投诉事项缺乏依据,驳回投诉;并对其使用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为进行处罚。

串通投标

财政部接举报称:在某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C公司高价成交,竞价结果有失公平。经过取证调查发现,参与该项目竞价的另一家D公司的竞价文件中加盖了C公司的公章。最终认定C公司和D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并按《政府采购法》规定进行处罚。


3

亲身经历

笔者目前共经办政府采购300余件,其中存在失信行为的17件。现择其较典型的情形简述如下:

供应商用质量级别不同但参数类似的户品“凑参教”应标

这类失信行为的产生大多源于厂家对其产品线的技术参数未做明确区分导致。由于采购方案设计时要参考厂家公布的产品参数,而厂家对其高端和低端产品的参数标注有很多雷同之处,因此用低端产品的参数应标也能做到部分响应甚至完全响应。个别供应商正是利用这一点以低端产品低价冲标。

某舞台音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在线竞价。虽然舞台音响对产品质量和耐用度要求较高,但是从市场上几个高端厂家给出的参数来看并没有对产品质量和耐用度上制定特殊参数。因而在竞价时有多个供应商用家用级的音响设备来“凑参数”参与竞价。由于家用音响和舞台音响价格相差甚远,反复2次竞价后均是家用产品成交。

某存储系统升级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由于需要与原系统完全匹配运行,故而在参数上要求较高。某供应商的投标产品远低于采购人要求的档次,尽管在技术评审时因为负偏离被扣分,但由于报价极低,在价格分上实现反超,最终中标。因为其标书完全没有瑕疵,采购人只能接受招标结果。由于设备存在一定兼容性问题,该项目履约时有不少整改,尽管最后通过验收,但使用部门非常担心质保期过后的系统稳定性。

供应商利用需求清单表述中的漏洞应标

这类失信情形的产生一般是由于采购方案设计不完善所致。个别供应商利用采购方案中表述较为模糊的漏洞,故意将其理解为偏向成本较低的方向,投标时也不提出任何疑问,以较低价格谋取中标。在合同履行时往往是采购方吃亏,虽然货真价实,但是达不到项目建设预期,需要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再行增补,导致效率低下。

某录音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需求清单中某监听音箱采购数量为“1套”按常理理解应该是“1对”但实际上供应商对该型号音箱是按“1只”报价的。幸而该产品在供货时已经停产,供应商无法供货,最终双方协商退款。

供应商利用不完善的行业规则应标

这类失信情形一般出于对应产品的行业规则不完善,这类项目也是采购需求编写难度最大的项目。由于行业规则本身有问题,一套采购需求往往可以对应多种产品。供应商仅凭自己的片面理解进行投标,其招标结果往往也是五花八门,令人哭笑不得。

某陶瓷工艺品制作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书面询价。由于市场上陶瓷制作设备分为工艺品和工业品两种,虽然这两类设备在参数上一致,但用途完全不同。因此有供应商用工业品陶瓷制作设备应标。最终在评标专家的帮助下找出标书中的瑕疵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某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在线竞价。由于不间断电源生产的技术门槛比较低,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大量名称相近的产品。如“山特牌”不间断电源在市场上有就有“山特电子”、“santak山特”、“山特UPS”、“深圳山特”、“广东山特”等多个类似品牌。这些产品在品牌名称上相近,且在产品型号上完全一致,非常容易混淆,因此供应商参与竞价的品牌有好几种“山特”。经过2次在线竞价,中标的均不是采购方案要求的“山特电子”牌。最终采购人放弃在线竞价,申请变更其他采购方式。

供应商标书作假

这类失信行为基本上缘于供应商自身的道德素质低下。通过标书作假谋取中标是采购人最为反感的行为,其提供的产品往往质量极差、问题层出,后患无穷。

某体育器材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人是高校,须采用经教育部认证的高校专用体测器材,某供应商在投标时用中小学体测器材虚标参数应标,以极低价格中标。最终采购人发现其标书中的检测报告在官方的数据库中查不到,向财政投诉撤销该供应商中标资格。

利用设计优势,排挤其他供应商

由于需求方案设计时往往要对供应商进行咨询,某些供应商便利用这个优势,故意提供有利于自身的设计方案,谋求中标资格。这一点往往令采购方十分矛盾:由于采购经办人和实际使用者一般不具备设计能力,所以也只能在咨询多个供应商、反复对照后确定设计方案;但这种“折中”式的方案很容易流标,最终导致采购效率低下。

某数字舞美设备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设计方为了使其合作供应商中标,在设计采购需求时将视频资料制作包含在设备清单中。由于视频资料只能由设计方提供,因此其他供应商是无法应标的。采购人发现问题后暂停采购,将预算分为设备采购和资料制作两部分,分别采购以确保公平竞争。

工程项目转包

工程项目转包的现象时有发生。目前政府采购市场上有大量小型工程,这些小型工程预算很低,一般的建筑公司不愿意承接。一些零散的工程队便以向建筑公司交纳管理费的形式,借其名义参与招投标,实质上这就是工程转包。但由于只有这些建筑公司具备投标资质,所以采购人对这种现象往往无能为力。

某装修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虽然中标供应商从未在我校承接过任何项目,但是供应商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与之前另一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尽管该项目的投标文件没有什么瑕疵,也顺利完成且验收合格,但是依然怀疑该项目有可能被转包。


4

实地采访

笔者就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供应商失信行为对数家供应商的业务员进行实地采访,并承诺对案例作匿名处理。但是遗憾的是,绝大多数业务员对于此类问题讳莫如深,并不愿意透露过多内容;即使相对配合的,也只涉及表象,对于具体案例绝口不谈。

不管是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还是背上“出卖同行”骂名的顾虑,笔者对这些深耕在采购一线的业务员表示理解。尽管所获不多,但经过归纳和类比,依然获得了一些蛛丝马迹。

高价出售过时户品

部分行业的产品并非主流消费品,生产厂家也不多,行业内竞争并不算充分,其真实的生产成本也不透明。其价格信息往往只在其行业内部流通,很难从日常渠道获得。此类市场往往被少数供应商把持,形成寡头垄断。

在这样的背景下,价格话语权掌握在供应商手中。当采购人试图通过谈判等方式取得更低价格时,供应商往往会暗地里降低产品档次,用过时甚至即将淘汰的产品充作主流产品。采购人很难发现其中猫腻,上当受骗而不自知。

用相似户品偷梁换柱

部分厂家会针对不同成交价的同型号产品在生产时采用不同品质的原材料,虽然出厂时使用效果大同小异,但是其使用寿命相去甚远。这类产品只有极其资深的行业专家才具备鉴定能力,一般人根本无法分辨其优劣。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往往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采购人只能付费维修,而且经常价格不菲。

这类生产厂家堪称无良厂家的典范:完全无视诚信原则,破坏市场正常秩序,损害采购人正当权益。

售后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某些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人员流动很大,经常对新招聘人员简单培训就上岗工作。在出现故障申告时,往往很难做到现场修复,需要将故障品返厂维修,造成采购人工作停滞,有时造成巨大损失。此外,有的厂家派驻各地的售后技术人员数量严重不足,采购人在故障申告后,往往需要经历漫长的等待才能得到维修服务。

历经3个月的努力,笔者通过上述各种方式的调查发现,尽管政府采购市场中存在着各种问题,但是大多数供应商依然是秉持着诚信的初衷开展业务的,他们也希望能够安安分分地耕耘、平平稳稳地工作。笔者也希望通过监管部门、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共同努力,携手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市场。


source:

‍[1]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2017年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与公告汇编[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

[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EB/OL].中国政府采购网,2016-01-26.


政采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梳理情况:

(如有遗漏,还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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