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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要加强信用监管、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国新办 源点credit 2020-02-07


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有关情况。


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熊茂平重点介绍了“证照分离”改革如何与信用体系建设等配套推进,进一步地放大改革措施的叠加效应,以下是答记者问实录:



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我们在“证照分离”改革中,也对加强信用监管、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是厘清政府与企业关系的重要举措,基础是政府与企业互信,发证时政府全面告知、企业自愿承诺,发证后企业守诺履约、政府正常监管,双方责任明晰。《通知》规定,要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


三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通知》对具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中,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通过这些举措,积极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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