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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组合拳”来啦!打击“火神山”“雷神山”等恶意注册商标现象!

源点整理 源点credit 2022-03-29

今天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0日至26日,我国开展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主题是“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


疫情期间,抢注涉疫情商标行为屡见不鲜。


从2月初至3月底,国内多地出现申请人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及包含“新冠”“李文亮”“钟南山”等字样申请注册商标。


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李文亮”商标注册申请,并首次公布对“火神山”“雷神山”等1000多件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


3月4日和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发布两批对“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的通告。


截至3月16日,在管控的累计1580多件涉及疫情的商标申请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328件,准予申请人主动撤回866件。


针对恶意抢注和疫情有关的商标情况,最高法将进一步畅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加强对恶意抢注商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有关企业的监控,研究将不诚信诉讼行为人纳入全国征信系统,形成共建共治的威慑力。


04月21日,国新办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恶意抢注商标,严重违背诚实信用,扰乱商标注册秩序和市场秩序,近年来,人民法院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严格规制恶意抢注商标。


01

通过案件裁判进行规制

2019年,人民法院审结一批恶意抢注商标的案件,让恶意抢注商标的当事人,输了官司又赔钱,谁违法谁就必须付出代价,坚决维护商标法律秩序。


02

通过司法政策进行规制

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商标注册法律适用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规制力度。


相关资料


《关于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

地方执法部门对涉及疫情商标申请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约谈、整改和处理,依法强化监管查处,指导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做好信用联合惩戒等“组合拳”,对非正常商标申请形成了强大震慑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

明确提出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规制商标恶意注册,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通。


03

通过价值引领进行规制

坚持“商标是为了使用,不是为了炒卖”的价值导向,对恶意抢注商标,转让牟利的,依法不予保护,从恶意申请到恶意转让,进行全链条治理,让恶意抢注无利可图。


04

通过案例指导进行规制

例如往年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乔丹”商标争议案,以及今年发布“奥普”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等典型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恶意抢注商标的坚定态度和积极效果,让恶意抢注行为知难而退。


05

通过共建共治进行规制

进一步畅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加强对恶意抢注商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有关企业的监控, 研究将不诚信诉讼行为人纳入全国征信系统,形成共建共治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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