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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可能随时发生:拥挤的外层空间与“罗尔斯面纱”

里戈尔、马修斯 欧亚新观察 202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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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俄乌军事冲突的持续发酵,太空面临破坏性冲突的风险也显著提高。近日兰德公司两位高级行为/社会科学家格拉斯·里戈尔和克·马修斯联合撰文,对当前外层空间面临的威胁进行了分析,并认为国际社会需要尽快制定太空新时代的新规则。现将该文编译如下,供参考。文章观点不代表欧亚新观察工作室立场。




和过去相比,外层空间继续变得越来越危险和拥挤。例如,在1976 年,只有大约 750 颗卫星在地球轨道上运行;截至今年1月5日,共有12480颗,预计未来几年还会增加数万。仅马斯克的SpaceX就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再发射12000颗“星链”卫星。其他公司和国家也纷纷效仿:亚马逊计划发射3000多颗卫星,英国的“OneWeb”计划发射近10万颗,中国计划发射近13000颗。2013年,环绕地球的轨道上大约有21000个垒球大小或更大的垃圾碎片,至于玻璃弹球大小的碎片至少有50万个;到2022年,这些数字分别增长到36500和100万个。太空中的任何碎片都可能非常危险:跟水手掉落的扳手无害地沉入海底完全不同,掉落在太空中的扳手会变成每秒7000米的飞弹 ,能够摧毁卫星或空间站。



不出所料,碰撞的可能性正在急剧增加:最近俄罗斯的反卫星试验不仅产生了危及国际空间站宇航员生命的碎片,据估计轨道垃圾将导致一个普通卫星运营商(平均运营50 颗卫星)每周接收多达300个近距离碰撞警报。那么4852颗活动卫星,即每周大约接到29000次碰撞警报,其中有数百个警报导致人们不得不实施卫星机动(躲闪)以避免碰撞。鉴于太空垃圾数量肯定会增加,碰撞问题将变得更加严重。


同样令人担忧的是,像乌克兰战争这样的地面冲突有自动延伸到太空的可能。俄罗斯涉嫌对Viasat卫星进行黑客攻击,以关闭互联网服务,以便在冲突开始时破坏乌克兰的通信。如果没有关于太空和太空资产的更明确和可执行的战争规则,太空破坏性冲突的危险就会显着增加。


目前,没有可以解决这些日益严重的威胁的国际约束规则。事实上,自1976 年以来,国际社会一直未能就任何新的具有约束力、得到广泛支持的太空规则达成一致,当时太空仅由两个大国——美国和苏联——主导,而最大的担忧是发射高度超过平流层的核武器。


这种不干涉策略也带来一些好处。主要是,它帮助开启了商业企业开发和投资空间的时代。但这种方式也导致了一些非常明显的漏洞。例如,诸如“外层空间”“碎片”“空间物体”“干扰”和“污染”等关键术语没有统一的定义,这使得各国可以进行破坏性反卫星试验,并会产生成千上万的危险碎片,但匪夷所思的是,这些做法并不违反1967年的《外层空间条约》,因为在技术层面上,根本没有定义到底什么是“干扰”或“污染”。


所有这些迹象都表明,也许是时候考虑太空新时代的新规则了。但是,如何在像太空这样的地方进行监管可能会很棘手。一种可能有用的治理方法是采用一种在政治哲学中很著名的规则制定办法,被称为“无知的面纱”。


约翰·罗尔斯的伟大思想实验



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于1971年首次提出了“面纱”的概念。罗尔斯在其思想实验中提出,想要为社会制定公平的规则,则应该:首先每个人都必须同意这些规则(但不知道自己在规则中的地位);然后确定这些规则究竟如何适用于他们。罗尔斯想象着将面纱应用于地球社会。他的想法是,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的肤色将是黑色、白色还是棕色,不知道自己会是女人还是男人,或者在规则制定之前你最终会变得富有还是贫穷,那么每个人都会同意这些规则最终会变得对所有人更加公平。(译注:这个规则类似“分粥”规则:一个人负责给每个人盛粥,然而他并不知道自己能拿到哪一碗。因为粥盛好后由其他人先选择,最后一碗才是留给“盛粥者”的。这样盛粥者会尽可能保持公平)。


罗尔斯的思维方式有一些明显的局限性。很难想象人们会忘记一个人的种族、性别或社会经济地位——我们的认知太过沉迷于我们的生活经历。事实证明,为社会制定规则的最佳时机是当社会仍生活在“无知的面纱”之下时。在地球上要做到这一点,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非常困难的;但无论在过去还是今天,在与太空相关的问题上,它都非常有用。


在最初的太空条约制定期间,联合国成员开始了罗尔斯可能会乐见其成的规则制定过程,在制定具体的条款之前,阐明了许多指导原则。例如,《外层空间条约》早在科学家发现地外宜居星球之前,就禁止人类航天器污染这些疑似宜居的地外环境。2017年,当美国宇航局在发现土星的卫星“土卫二”可能包含温暖的咸水海洋(可能有生物存在)后,就按照条约规定的义务,摧毁了“卡西尼号”太空探测器。这在人类历史上是第一次。


正如条约起草者当时不知道是否或何时会发现地球以外的宜居环境一样,他们也不知道太空未来的军事化较量或轨道竞争会是什么样子。尽管如此,他们制定了防止核武器进入环绕地球轨道的原则,并禁止帝国或殖民地对轨道或天体提出主权主张。在明确规则适用的条件之前制定规则的好处在于,如果规则是在事后制定的,不同的国家都会有自己的利益小算盘。


想象一下,在一场棒球比赛中,球队还不知道什么是本垒打,直到一名击球手将球远远地击出界外。现在,公平地决定问题已经太晚了。每个队对这个或者那个裁定都有太多的利益诉求。除非规则是事先在“罗尔斯的面纱”后面决定的,否则在事实发生后再讨论规则,几乎是不可能有结果的。如果卡西尼号是在1966年而不是2017年抵达“土卫二”的,或者是在1966年对月球进行商业开采,那么起草《外层空间条约》的外交官们也会因当时的情况而产生类似的偏见——设想一下,如果1966年某国在月球上发现了铂,该国外交官在1976年的《外层空间条约》上承诺“各国都不得对天体提出主权主张”该有多难了。


时间至关重要



目前对太空的探索呈现出一种不同寻常的局面,在许多方面,我们仍然蒙在面纱后。我们仍然不知道谁将承担清理空间碎片的责任,或者哪个国家或公司将首先利用地外资源。在空间碎片的情况下,可行的解决方案可能会根据未来碎片的来源,强制执行碎片清理的责任或税收制度。各国不会同意按照过去碎片产量的比例进行清理(因为这并不符合“罗尔斯面纱”的原则),但由于在太空领域有如此多的积极创业精神,各国不知道谁将是未来最大的碎片来源国。这就创造了一个机会,就像棒球比赛一样,可以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公平的规则来分担负担。


一个类似的情况是太空中的资源获取(太空采矿)。开采小行星可能只有少数赢家,因为拥有宝贵矿物的近地小行星数量有限。谁将在小行星开采中获胜还不得而知,这意味着我们还站在“罗尔斯面纱”后面,所以现在是制定小行星资源公平利用的法律的最佳时机。我们可以设定一个关于利润分享的规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他们在月球或小行星上开采的矿产将与经济利益相关(减去进行勘探和开采的先行者的成本);对于资源充足的国家和行为者来说,它提供了有限的采矿领土权利(没有违反OST的条款)、可预测的成本结构,以及避免资源竞赛和预防因领土和资源占用产生潜在冲突的能力。


执行这些法律需要国际机制,要求各国制定合适的国内法规。这种机制有先例: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ISA)是为了许可、监管和公平分配国际水域深海海底采矿的利益而产生的。国际水域被视为全球公域,太空也是一个全球公域,罗尔斯式的资源开采方法可能会导致建立一个类似ISA的太空采矿机构。


目前太空面临的许多问题为国际社会制定公平规则提供了一个难得而美妙的机会。但时间至关重要:一旦一家公司登上月球或小行星进行采矿作业,或一个废弃的空间物体与人类居住的空间站相撞并摧毁,就为时已晚:小行星上的矿工可能会获得太多利益,而空间站上的宇航员可能会死亡。


规则制定者仍然有可能在“蒙在鼓里”的情况下工作,完全不知道一旦规则生效,面纱揭开时他们处于什么位置。罗尔斯对揭开面纱后人们将拥有的地位和权力一无所知,他更倾向于制定规则本身,最大限度地为所有人实现公平和正义。



原文题目:

Outer Space and the Veil of Ignorance: An Alternative Way to Think About Space Regulation

原文出处:https://www.rand.org/blog/2022/05/outer-space-and-the-veil-of-ignorance-an-alternative.html

翻译: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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