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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新论】郇庆治、陈艺文: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以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为例



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以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为例


[摘要]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可以大致概括为与海洋领域相关的关于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理论思考和政策实践,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其渐进形成与主要意涵源自我国不断提升的发展海洋经济、应对海洋生态挑战和强化国家海洋安全等方面的现实需要。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政治共识与国家战略下,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已经逐渐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话语体系和政策实践体系,而自2013年初正式开始的“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选在其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与引领角色,尽管对于“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作为学术理论体系和政策话语体系的完备性以及它的现实实践的成效还不宜做过高估计。

[关键词]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加强海洋环境治理是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早在2003年,《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就提出,发展海洋经济必须坚持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发展目标,积极推动海洋生态建设。[1]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性层面或支柱,其核心内容则是强力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海洋环境治理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构成部分。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指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2];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则强调,“坚持海陆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3];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坚持与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角度明确要求,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加强海洋自然生态保护。[4]因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整体的重要方面或维度,其基本要求就是大力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系统性和制度化。基于此,本文将考察近年来国内学界关于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学理性探讨和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构建及其实践案例,然后对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海洋环境治理做出初步判断。


一、作为学术与政策术语的“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


很显然,“生态文明及其建设”是一个相对于“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而言处于更高位阶或层级的概念,或者说,对于前者的正确和全面理解是准确地理解后者的前提。概括地说,“生态文明及其建设”是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理念、路径与模式的批判性反思和对未来社会图景的绿色政治构想,其核心内容是在对现代工业(城市)文明的生态否定与超越中重构人与自然、社会自然和谐共处的新型经济、社会与文化。[5]当然,严格说来,“生态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前者偏向于理论话语体系之下的阐释,更多强调的是为环境人文社科学界所关注的关于人、自然与社会之间新型关系的哲学伦理;相比之下,后者偏向于政策话语体系之下的表述,更多强调的是执政党及其领导下政府的“治国理政”战略与政策。由此可见,“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可以大致概括为与海洋领域相关的关于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理论思考和政策实践。而且,相比于作为学理性概念或术语的“海洋生态文明”,具有更明确的海洋经济开发与海洋生态保护政策实指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更容易得到人们的关注与理解。


比如,刘家沂较早提出,海洋生态文明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认为它是人类遵循人、海洋、社会和谐发展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与海洋、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与良性持续发展的文化伦理形态,并强调了海洋经济开发与海洋生态保护并重以及树立海洋生态文明理念与行为准则的重要性[6];马彩华等从人(社会)与海洋(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出发,将海洋生态文明界定为人类在开发和利用海洋、促进其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遵循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实现人与海洋之间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的社会文明形态,并强调当下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旨在解决生态平衡与经济目标间的“恶性循环”,重建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双重和谐[7];朱雄等总结性提出,海洋生态文明是指向人海和谐共生与持续发展的新的生态文明,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包括海洋生态文明意识、海洋生态文明行为和海洋生态文明制度等三方面的构建努力[8];鹿红则强调指出,海洋生态文明从静态方面看是人类在与海洋和谐发展上所取得的物质和精神成果,从动态方面看是人与海洋和谐互动、良性运行、持续发展的共生性局面,并认为我国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围绕意识、行为、产业、道德和制度5大系统来全面展开[9]。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学界开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视域下研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实践进展。方世南指出,海洋生态文明观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海陆统筹生态文明和促进人海和谐共生关系、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并走向海洋强国的系列重要观点,是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提升,其内在包含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诉求和系统整体性联动的实践原则[10];沈满洪等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已有诸多成功实践,其中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生态保护陆海统筹协调机制和海洋经济绿色化发展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11];而杨英姿等则认为,习近平社会主义生态历史观和生态海洋观的创新发展,构成了海南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层层递进的实践理据[12]。


可以看出,一方面,“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作为一个伞形概念或术语,明显地体现出了“海洋生态文明”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这两个层面意义上的区分,而它们所涉指的言说对象严格来说有着明显的不同;另一方面,从完整的社会性甚或整个地球的人与自然关系范围来说,“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又是相对于其他自然生态次系统或元素而言的,主要是指“海洋”这一“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议题性或部门性领域,而这种思考与实践的最大风险是撇开“陆地”或其他经济社会文化领域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或生态多样性维护的影响。换言之,鉴于生态文明及其建设尤为强调的整体性和关系性特征,这种元素性或议题性的“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概念或术语有着一定的局限性。正因为如此,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所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与系统联动的辩证思维,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其渐进形成与主要意涵源自我国不断提升的发展海洋经济、应对海洋生态挑战和强化国家海洋安全等方面的现实需要。例如,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实施海洋开发”;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则提出,“应重视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13];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14]。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15],这是党的权威文献首次阐述我国海洋强国战略的总体目标,也为推进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政治指引。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更是直接指出:“要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之中,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生态自然再生产能力”[16]。至此,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我国海洋事业整体发展的基础性要求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


2015年是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构建与推进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随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出台,该意见强调“加强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17]。2015年5月,国家海洋局成立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组,并在6月印发了《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该方案强调,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为主线,以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为重点,以重大项目和工程为抓手,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完善、海洋管理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18]2015年9月,中共中央文、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强调“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完善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制度、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和海洋督察制度[19]。201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20]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理念及其践行要求做了一种全新视野下的系统论述,尤其是将其置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宏大语境与框架之下,确立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阐明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规划和战略部署或改革总要求[21]。基于此,2018年2月,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2020)》,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一个根本、一个导向、一个原则、两个动力保障”的主体思路和“治、用、保、测、控、防”的工作布局,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基于生态系统规律的海洋综合管理体系、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坚决打赢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攻坚战,建设“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美丽海洋。[22]2019年10月,习近平在致2019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的贺信中进一步强调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出“要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23]。


可见,更多作为一个公共政策概念或术语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可以大致理解为21世纪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关于海洋资源合理开发与经济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治理、国家海洋安全与主权利益维护等议题领域中所形成的系列重大战略和举措的统称,旨在促进形成并维持人与海洋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尤其是海洋经济的现代化发展、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环境的清洁美丽。这其中有两个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通常(原初)意义上的“海洋开发利用和海洋生态保护”的关系。一般来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仍是“海洋开发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一致,但是,我们需要基于对“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五位一体”路径与目标意涵的理解,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有更加整体性系统性的认知,从而尽量避免对其做过度议题化甚或项目化的细化肢解。对此,《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和《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2020)都做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二是尽管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的十九大报告都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政治特质做了明确阐述,但像其他议题性或元素性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一样,“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及其相关举措也集中于对“海洋”这一元素或领域本身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更多强调的是海洋经济开发和运行模式的技术性调整与完善。[24]虽然说这种对自然生态领域治理及其经济技术管理政策上的偏重有它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但我们仍需高度关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所关涉的人类活动方式改变与社会制度革新意涵。换言之,必须明确,实现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目标的关键在“陆地”而不在海洋,在“社会制度”而不在自然生态本身。


上述概念性阐释,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科学全面地理解“海洋生态文明”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这样的基础性范畴或术语,还可以让我们更自觉地以一种促进全社会绿色变革的视野或思维来看待现实中正在开展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二、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长岛综合试验区和青岛市


在党的十八大前后,国家各部委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强化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引导,更加积极地尝试区域性、行业性或议题性的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其中也包括由国家海洋局以及各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2012年1月30日,隶属原国土资源部的国家海洋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意见》[25],正式开启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创建工作,该《意见》提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引导沿海地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沿海地区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创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4个主要任务包括:优化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强污染物入海排放管控,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维护海洋生态安全;培育海洋生态文明意识,树立海洋生态文明理念。


2012年9月,国家海洋局出台了《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26]这两个文件明确规定,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应当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坚持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促进海洋资源环境可持续利用和沿海地区科学发展。这两个文件详细说明了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申报管理、考核评估、政策支持等相关问题,并强调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选择与考核将依据一个由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保护、海洋文化建设和海洋管理保障等5个方面组成的指标体系。鉴于这一指标体系(5个一级指标、33个二级指标)所存在的定义模糊、代表性不足、数据获取难度较大等问题,2015年国家海洋局下发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修订稿)》对上述指标体系做了局部调整和优化(比如缩减为23个二级指标),但依然存在着海洋文化建设和新兴产业评估等指标数据统计与处理上的困难。[27]


2013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属于山东、浙江、福建和广东等4个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的12个市(县、区)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其中包括作为地级市的威海、日照、厦门、晋江)。[28]2015年12月,国家海洋局又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共12个,其中包括作为地级市的盘锦、青岛、烟台、南通、惠州、北海、三亚、三沙),进一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29]总体上看,这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自然禀赋和生态保护状况良好,海洋资源开发布局较为合理,海洋管理制度机制比较完善,海洋优势特色突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整体水平较高。因而,这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将致力于在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保持、海洋生态文化建设、海洋生态机制创建等领域展开新尝试和新突破。创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海洋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经验,逐步构建沿海地区经济社会与海洋生态协调发展的、可复制与可推广的科学模式,为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提供有效的支撑保障体系。


应该说,“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入选,对于各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无论是对于当地的整体性生态文明建设还是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来说都是如此。因而,一方面,获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当地政府都高度重视示范区这块“金字招牌”,围绕各自的海洋生态禀赋,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区域产业、环保、宣教、文化等一揽子实施规划,从多方面协同的视角来谋划和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另一方面,各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间也形成了良好的借鉴与互动关系,尤其是第二批示范区在制定自己的目标规划时,都参考首批示范区的工作进展和实施经验,使得后来的示范区创建从一开始就立足于较高的水平。总体而言,这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已经步入正轨并卓有成效。[30]那么,这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实践究竟取得了哪些具体性进展?又存在哪些有待克服的困难与挑战呢?接下来,笔者将以山东省的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原长岛县)和青岛市为例做比较分析。


1.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长岛)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西北部,地处胶东半岛和辽东半岛之间、黄渤海交汇处,岛陆面积仅为56.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则3541平方公里,拥有大小岛屿151个,具有良好的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风景名胜区,堪称我国“海上聚宝盆”和海洋环境的“晴雨表”。由于在海洋环境治理保护与资源可持续利用及其保障体系构建等方面的显著成绩,原长岛县于2012年12月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省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1],并在2013年2月入围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2]。在此之后,长岛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不断增创新优势、展现新作为。2017年12月,山东省、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确立了长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旅游度假区、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蓝色生态之岛、休闲宜居之岛、军民融合之岛”的目标定位。[33]2018年4月,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规划》,提出了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建设目标,要求逐步建成“山青、海蓝、林茂、岸美、滩净、城靓”的国际一流的海洋生态文明岛。[34]2018年6月,长岛经省政府批准正式设立为“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35]。2019年7月,山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了《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通过强化立法保护长岛海洋生态环境,严格空间规划管控和生态修复治理,探索建立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体制机制。[36]2019年11月,原长岛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37]2020年6月,长岛撤县设区[38],进一步融入区域资源融合互通与海陆统筹发展总格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站在了新的起点之上。


长岛立足于其优越的海岛自然生态条件,在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保护、海洋文化建设和制度管理保障上展开了积极探索,从主动保护海洋自然生态环境,到率先创建省级和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再到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进而致力于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海岛样板,可以说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层层加码”,在整个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担当着先行先试的引领者角色,在大力推进具有海岛特色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概括地说,这主要体现在如下3个方面[39]。


其一,优化生态环境,筑牢海洋安全屏障。长岛立足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和现有基础,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用海布局,推动形成生态涵养、休闲度假、运动观光3大功能区,并据此进行生物资源保护与自然景观修复,推进裸露山体治理、岸滩整治、大气质量防控、海水清洁等重点领域攻坚,统筹实施山水林海岸城全域系统保护修复。为了构建全域生态保育新格局,长岛强力推进风机拆除、电动公交、垃圾分类、旅游车辆禁入、清洁能源供暖、零污染水排放等工作在全域100%实现,坚持自然修复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与此同时,长岛还加强海上污染源管理,强化生态红线管控,健全生态保护应急体系,通过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来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坚决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


其二,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生态海洋经济。长岛立足海岛区位特点和产业优势,推进生态旅游、现代渔业、海洋文化等生态友好型产业转型发展。在生态旅游业方面,进一步丰富“山、海、岛”元素,以国家公园为依托集约发展岛屿旅游,打造集海岛观光度假、海洋科普教育、海洋休闲康养、海洋运动竞技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在现代渔业方面,发挥各类保护区的功能作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优良品种的研发培育,并借助信息化物联网等高新设备,科学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实现海水养殖集约化、装备化和智能化。目前,长岛累计获批4处国家级海洋牧场和6处省级海洋牧场,开发生态海洋牧场26.7万亩,投放大型生态人工鱼礁1400多座。在海洋文化方面,积极保护性修复各类历史遗存,并研究发扬海岛非物质文化,抓好海岛特色文艺作品创作,打造海岛影视拍摄基地和艺术创作基地,规划建设渔业文化展示平台。


其三,提升民生保障,打造海岛宜居环境。长岛的生态环境优化与美丽海岛建设,紧紧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展开,通过开展全域范围的自然修复和环境美化工作,实现了沿线环境、村落景观和生态景区的整体性提升;通过加快公共交通、供气供水、智能网络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支撑;通过完善教育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险体系,促进当地人民生活繁荣稳定。特别是,基于长岛深厚的军民融合发展的思想政治和社会文化基础,长岛持续深化军民融合,统筹推进交通项目与信息技术设施建设,整合军地双方应战应急资源,推进设施服务共建共享,提高海洋生态安全与民生保障水平。


2. 青岛市


山东省青岛市的海洋生态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海洋科研与教育实力雄厚,在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和对外经贸合作中居于重要地位。早在2013年之前,青岛市就已着手为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造条件,制定了《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等7部海洋方面的地方性法规。2014年,青岛市正式启动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了“按照陆海统筹原则,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编制了《青岛市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和《青岛市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2015~2020),扎实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40]2015年12月,经国家海洋局批准青岛市成为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2016年1月山东省海洋渔业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并在不久后发布了《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提出以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海洋保护区建设为着力点,实施“8573”行动,在青岛开展陆海统筹、河海共治试点,推广胶州湾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经验。[41]2017年5月,为了大力推进包括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在内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青岛市委、市政府制定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环境等5大重点任务,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考核激励、市场驱动的思路,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42]近年来,青岛市坚持用制度创新强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引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得海洋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概括地说,这主要包括如下2个方面的进展[43]。


其一,坚持区划规划引领。青岛市围绕服务全市“蓝色跨越”战略,组织编制了以《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青岛市海域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青岛市海岛保护规划(2014-2020年)》《青岛市海域和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等为主体的全市海洋保护规划体系,并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从而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水平。青岛市还坚持根据自身的海洋资源与环境状况,优化经济发展布局和资源利用配置,尤其是对水产养殖生产等海洋产业进行重点规范调整,全力打造美丽富饶蓝色粮仓。


其二,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和发展海洋经济。青岛市坚持强化落实各项节能降耗政策,加强绿色清洁能源技术研发与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能源消费结构与利用效率。不仅如此,青岛还加大海洋科技创新交流,推进实施“海洋+”行动计划,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促进海洋科技与“海上丝路”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一谷两区”(蓝色硅谷、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建设,全力打造“蓝色跨越”的引擎,重点提升发展海洋渔业和海洋旅游等传统产业,壮大发展海洋化工和海洋设备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和海洋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与国际经济文化交流。


其三,构建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制度体系。青岛市建立健全了城乡一体化的生态保护与治理机制,坚持海洋与大气污染协同治理。青岛市积极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保护体系,建立了6个海洋保护区;建立了海洋环境监测和预警网络,定期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健全了海陆统筹保护海洋环境工作机制,划定省市两级生态保护红线,并加强执法监管巡查,深入组织实施“海盾”“碧海”专项执法行动,对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等海洋保护区开展实施规范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其有效管理水平。

 

三、初步评估与展望


应该说,上述叙述性阐释尤其是对于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和青岛市的案例分析,大致反映了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认知、政策和实践水平。总体而言,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政治共识与国家战略下,“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如今已经逐渐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话语体系和政策实践体系,而自2013年初正式开始的“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选在其中扮演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推动与引领的角色。一方面,这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通过落实所制定编制的目标举措与实施方案,在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海洋生态文化建设、海洋生态监管体制创新等领域的新尝试和新突破,大大提升了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整体性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例如,从2018年5月山东省公布的所辖17个市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结果来看,烟台市和青岛市的绿色发展指数分别位列全省第一和第二位。[44]依据《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评价分析,长岛和青岛市都已达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较高水平,其中长岛在海洋资源禀赋及其可持续性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而青岛海洋管理制度建设已经发展为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45]另一方面,至少对于这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来说,系统性、制度化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其落实海洋强国战略的主要政策平台或抓手,相比于其他阶段性和局地性的海洋国家战略——如国务院批准山东、浙江、广东和福建4省为试点省的“海洋经济发展试点”以及具体性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和涵盖青岛、济南、烟台3个片区的“山东自贸试验区”等,“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前两批就已经覆盖了8个省的24个市县区(其中包括11个地级市)。就此而言,只要保持足够的耐心与定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完全可以取得更多的切实成效,并成为我国加强海洋环境治理的制度化实施平台。


当然,对于“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作为一个理论和政策话语体系的完备性以及它的现实实践的成效,不宜估计过高。实际上,就这些战略与政策的系统性和制度化水平而言,尤其是着眼于海洋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治理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修复的根本目标,还存在着诸多方面的不足和较大的差距。例如,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表明,虽然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整体稳中向好,海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但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不佳,海洋环境风险依然突出,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其中上海和浙江近岸海域水质极差,影响人民健康生活[46]。至于生态文明视域下的海洋资源利用方式简单粗放、海洋生态环境承载力亟待提升、海洋治理法律法规不健全与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海洋科技与教育发展滞后等问题[47],更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彻底解决的。可以说,当前包括各个示范区在内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仍是打好(赢)海洋生态保护治理的保卫战,尽快扭转海洋尤其是近海生态环境质量严重退化的严峻局势。


至于不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地域性模式或进路,可以说各有短长。总体而言,长岛由于相对较小的经济社会规模以及海域列岛的自然生态与地理特征,使之可以更为明确地选择非传统工业性质的产业与经济类型,尤其是发展海岛旅游业,因而较容易尽快形成一种更加生态友好的产业与经济结构(以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从而实现人、社会和海洋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与和谐共生。因而,长岛综合试验区更接近于笔者所概括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发展”模式或进路。[48]但始终需要谨记的是,较为有限的陆地面积对于任何较大规模的工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都是一种内在性的限制,而包括旅游业在内的第三产业的持续规模扩张都需要充分考虑其对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基础设施的压力。[49]而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来说,长岛拥有省级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8处,海洋动物282科650种,同时还是鸟类迁徙的重要中转站和斑海豹洄游地,在全国大格局中具有海岛海洋生物的珍贵性、稀缺性、典型性和不可代替性等重要特征。近年来,长岛一方面通过坚决推进实施“山水林海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各类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为各类生物种群的繁衍生息创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坚决摒弃过去资源依赖、竭泽而渔的生产方式,推行生态立体化生物养殖,保护长岛生物资源的安全性与多样性。总之,独特的生态环境和积极的行政社会举措,使得长岛海洋生物多样性丰富且基本稳定。[50]但仍然需要强调的是,随着海洋经济特别是旅游经济的发展以及最近的撤县设区改革,这种海洋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持将会受到更大程度的挑战[51],因而必须坚持最严格的海洋环境保护修复制度——尤其注意到岛屿生态系统的脆弱性以及周边海洋资源开发的风险性,同时更深刻考虑现代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与制度文化体系的可持续性转型。


相比之下,如今已拥有千万人口、万亿以上GDP总量的青岛市确实有着更为有利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条件,例如,可以投入更大规模的财政资源来按照“生态现代化”的思路与战略来应对目前依然十分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难题,同时还可以在一个更大的地理空间范围内来考虑人、社会与海洋之间的和谐相处与共生。青岛市从一开始就不仅仅在海洋治理的单一议题上理解和应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而是将其作为区域整体性生态文明建设甚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来理解和应对。但是,这种大视野、大战略思路的真正有效实施需要破除太多的既存体制障碍,并且需要全新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作为支撑,以处理应对更为系统化的传统工业经济、城镇化生存生活方式几乎肯定会给海洋带来的巨大生态环境压力。[52]例如,作为国家级新区之一的青岛西海岸新区,在开发建设初期就不得不面对入区产业生态效率较低、环境污染与破坏频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滞后等诸多问题,影响了新区或整个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53]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而言,青岛作为国家中心城市,虽然拥有丰富且极具地域性特色的海洋生物资源,但其不断扩大的经济社会活动规模总量对海洋生物多样性安全更多是一种挑战或威胁,其近海海域生物多样性已处于临界安全状态。[54]这就意味着,只有将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更自觉地置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话语与语境之下,构建一种真正遵循生态可持续性原则的经济政治与社会文化制度框架,基础性的海洋环境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才可能导向一种更加全面的现代海洋文明的生态化革新。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在笔者看来,“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健康推进乃至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其保持两个最重要的“初心”:一是探索更具生态主义质性特征的自然生态保护治理进路,二是致力于现代化经济政治与社会文化制度的系统性绿色变革。就前者来说,由于海洋对于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多样性,对于人类生存本身的极端重要性以及海洋与人类社会之间的相对空间距离,可以设想,相对于其他自然生态系统元素而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有可能给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带来更具生态主义质性的保持修复,而这也构成了人类社会(文明)不断探索与自然世界和谐共生的重要路径参照——我们与海洋的和谐相处关系与能力在相当程度上体现着我们与整个大自然的和谐相处关系与能力。因而,无论是对于海洋环境治理还是对于更为综合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阐释与实践推进,都必须始终凸显我们所致力于重新实现的对于海洋生态系统及其运行规律的尊重、顺应与敬畏。[55]就后者而言,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根本在于重构现代社会中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之间的适当关系,而这种重构的本质都是一种“社会的”,而不简单是“自然的”或“生态的”变革。也就是说,如果不能最终建立起符合生态学原则与要求的新型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体系,现代社会条件下的生态环境难题或挑战就不可能有一种彻底性的解决,更不会走向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生。而这样一种理论判断的直接性推论就是,当代中国必须明确致力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和生态可持续性一样,构成了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维度。相应地,在包括“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内的各种试点示范创建中,社会主义政治的主动吸纳或彰显,将始终是一个不容忽视或回避的层面,而绝非只是“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可有可无的术语修饰或前缀。


参考文献及注释:

[1] 国务院:《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03年5月9日,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3/content_62156.htm(2020年9月25日)。

[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1页。

[3]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3页。

[4]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53~54页。

[5] 郇庆治:“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理论的十大基础范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8年第4期,第16~26页。

[6] 刘家沂:“构建海洋生态文明的战略思考”,《今日中国论坛》2007年第12期,第44~46页;“生态文明与海洋生态安全的战略认识”,《太平洋学报》2009年第10期,第68~74页。

[7] 马彩华、赵志远、游奎:“略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公众参与”,《中国软科学》2010年增刊(上),第172~177页。

[8] 朱雄、曲金良:“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内涵与现状研究”,《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3期,第84~89页。

[9] 鹿红:《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大连海事大学博士论文2017年,第29~61页。

[10] 方世南:“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海洋生态文明观研究”,《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20年第1期,第1~13页。

[11] 沈满洪、毛狄:“习近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及实践研究”,《社会科学辑刊》2020年第2期,第109~115页。

[12] 杨英姿、李丹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在海南的实践逻辑”,《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第49~59页。

[1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7页、第836页。

[1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903页。

[1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1页。

[1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46页。

[1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人民日报》2015年5月6日。

[18] 国家海洋局:《海洋局印发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年7月16日,http://www.mnr.gov.cn/zt/hy/gjjhystwmsfq/gzcx/201605/t20160504_2105238.html(2020年9月25日)。

[19]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人民日报》2015年9月22日。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日报》2016年3月18日,第1版。

[2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3~24页、第28~29页、第50~52页。

[22] 国家海洋局:《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2020)》,2018年2月13日,http://gc.mnr.gov.cn/201806/t20180614_1796100.html(2020年9月25日)。

[23]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244页。

[24] 傅广宛:“中国海洋生态环境政策导向(2014-2017)”,《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9期,第117~134页。

[25] 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意见》,2012年1月30日,http://www.mnr.gov.cn/zt/hy/gjjhystwmsfq/gzcx/201605/t20160504_2105230.html(2020年9月25日)。

[26] 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2012年9月19日,http://gc.mnr.gov.cn/201807/t20180710_2078990.html(2020年9月19日)。

[27] 边启明等:“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示范应用研究与思考:以广西北海市为例”,《海洋开发与管理》2017年第7期,第9~12页。

[28] “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获批”,《中国海洋报》2013年3月5日。

[29] “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已有24个”,《人民日报》2016年01月15日。

[30] 张一:“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内涵、问题及优化途径”,《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科版)》2016年第4期,第66~71页。

[31] “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大众日报》2012年12月15日,第2版。

[32] “威海日照长岛入选首批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大众日报》2013年3月2日,第1版。

[33] “推进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大众日报》2017年12月21日,第1版。

[34] “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海洋生态岛”,《大众日报》2018年5月2日,第1版。

[35] “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树标杆”,《大众日报》2018年6月22日,第1版。

[36] “山东立法保护长岛海洋生态”,《中国环境报》2019年8月9日,第6版。

[37] “生态环境部命名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中国环境报》2019年11月15日,第2版。

[38] “国务院批复烟台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大众日报》2020年6月23日,第2版。

[39] 刘树军:“长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探索与思考”,《海洋开发与管理》2017年第S2期,第13~15页;栾悦:“长岛‘中国生态保护’样板岛”,《走向世界》2020年第4期,第14~15页;“山东长岛:打造绿水青山的海岛样板”,《光明日报》2020年4月19日,第2版;苗春雷:“坚定不移打造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新样板”,《烟台日报》2020年8月26日,第1版。

[40] “青岛获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青岛日报》2015年12月31日,第2版。

[41] 王守信:“着力实施‘八五七三’行动 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16年第4期,第12~15页。

[42] “青岛出台方案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青岛日报》2017年6月1日,第1版。

[43] “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青岛日报》2019年1月15日,第5版;于忠珍:“青岛市建设国际海洋名城的成效及对策研究”,《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第10~15页;青岛市发改委:“2018年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2019年1月31日,http://www.qingdao.gov.cn/n172/n24624151/n24625135/n24625149/n24625177/190131094343831353.html(2020年9月23日)。

[44]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结果的通报》,2018年5月30日,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8/6/2/art_2259_27979.html(2020年9月25日)。

[45] 杜岩、秦伟山:“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水平评价”,《海洋开发与管理》2019年第6期,第7~13页。

[46] 生态环境部:《2019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6月,http://www.mee.gov.cn/hjzl/sthjzk/jagb/202006/P020200603371117871012.pdf(2020年9月25日)。

[47] 鹿红、王丹:“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困境与推进对策”,《中州学刊》2017年第6期,第75~79页;“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问题分析及对策思考”,《理论月刊》2017年第6期,第155~159页。

[48] 郇庆治:“生态文明创建的绿色发展路径:以江西为例”,《鄱阳湖学刊》2017年第1期,第29~41页;“生态文明创建的生态现代化路径”,《阅江学刊》2016年第6期,第23~35页。

[49] 梁源媛、高建:“海岛生态旅游开发模式研究——以山东长岛为例”,《海洋开发与管理》2016年第S2期,第56~62页。

[50] 黄备、孟伟杰等:“基于PSR模型的山东长岛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研究”,《水生态学杂志》2017年第1期,第61~67页。

[51] 《倡导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30年)》,该规划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2020年12月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

[52] 于坤:“生态文明建设探析:以青岛市为例”,《济宁学院学报》2018年第3期,第94~98页。

[53] 徐海玲、李波:“青岛西海岸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瓶颈及对策”,《人民论坛》2016年第14期,第218~220页。

[54] 付秀梅、姜琴等:“青岛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现状与安全度评估研究”,《海洋环境科学》2018年第1期,第21~27页。

[55] 郇庆治等:《绿色变革视角下的当代生态文化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作者简介:郇庆治,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艺文,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排版 | 陈艺文

审核 | 陈培永 曲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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