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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研究》史耀斌:一部具有时代性、开拓性、启发性的人大预算监督研究报告

财政研究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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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具有时代性、开拓性、启发性

的人大预算监督研究报告

——评《中国政府预算改革发展年度报告

2019:聚焦中国人大预算监督改革》

史耀斌





山东大学樊丽明教授团队的研究成果《中国政府预算改革发展年度报告 2019:聚焦中国人大预算监 督改革》(以下简称《报告》),已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阅读《报告》,我认为这是近年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研究具有时代性、开拓性、启发性的一部力作。一是,聚焦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研究撰写《报告》很有意义。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政府预算反映国家的战略、规划及政策,反映政府的职责、活动范围和方向,是财政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载体。审查监督政府预算,是宪法和预算法等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严格规范政府预算资源配置和管理,如何着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加强各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党中央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创新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机制,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法律规范和制度规范有了长足进展,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报告》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适应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时代背景,对相关实践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对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思考研究,这对于推进人大预算监督理论研究,对于总结提炼人大预算监督规律,对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财 政制度和现代预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报告》立足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报告》立足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历史文化背景,梳理总结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发展进程,研究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改革发展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宪法确立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报告》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监督和人大预算监督的关系,指出人大预算监督具有法律性、层级性等特点;展望我国人大预算监督职能未来发展,提出从理论深化和实践互动角度进行创新思考的方向,使《报告》具有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新要求,赋予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新职责、新任务。如,对政府预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和监督;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等。《报告》紧扣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新职责、新任务,进行实践总结和理论思考,并对人大预算监督的发展趋向等做较为系统深入研究,使《报告》具有时代性特点。三是,《报告》提出了具有启发性的观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 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人大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人大有关方面与政府相关部门就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等开展一系列沟通,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政府及其部门认真研究采纳,不断改进完善预算决算编报、规范预算收支行为、深化预算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更好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保障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报告》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基本模式作了分析研究,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改革发展进程作了回顾梳理,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改革发展作了前瞻性思考,提出了可进一步深化研究的观点,具有启发性。四是,《报告》的写作体例和研究方法合理可行。《报告》在研究体例上,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包括三章内容:近期宏观经济形势与 2018 年重大支出政策、政府预算收支情况、政府预算改革重点问题,这是年度报告的基础。下篇聚焦中国人大预算监督改革,有六章内容:人大预算监督基本理论、制度模式与运行机制、改革发展进程、改革重点、典型案例、未来趋势。按照研究规划,每年的《报告》围绕一个主题展开,使《报告》既体现年度间的连续性,又体现当年度的重点和亮点,展现《报告》的特点和价值。《报告》融理论性与实践性、研究性与资料性于一体,正文与专栏结 合,阅读体验友好。在研究方法上,《报告》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理论探索和实践总结创新相结合的研究理念,采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案例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立足中国国情,突出研究的理论性、实践性、改革性等特色。本册年度《报告》致力于总结提炼中国特色人大预算监督理论和制度,立体式聚焦和透视人大预算监督改革,推动改革经验传播, 以学术探索之力推进预算之治和中国之治。五是,《报告》研究团队力量很强。《报告》是由山东大学经济学、政治学教授组成的预算研究团队集体研究的成果。首席作者樊丽明教授是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大学校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顾问,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她不仅在财政预算和税收研究领 域造诣很高,著述颇丰,还了解人大预算监督实际情况。其他几位教授也具有参与省市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和问题研究的经验。
尽管《报告》作者做出了很大探索努力,但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改革实践的新动态、新问题的反映上,对相关重要改革举措的理解上,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践总结和规律提炼上,还需继续深入研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党中央出台的《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等,赋予了人大监督新职责,是新时代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确保推进高质量发展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这对系统深入研究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迫切需要。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全面深入实施预算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从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际工作的同志要积极实践、不断探索,理论研究工作者要立足中国国情,紧密结合实践,深入研究思考,总结实践经验,提炼规律性认识,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欣闻《报告》出版,恰逢山东大学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合作共建山东大学人大预算监督研究中心揭牌成立。我们期待山东大学预算研究团队在樊丽明教授领导下,整合多学科力量,进一步深化研究,不断有更多研究成果 问世,为推动新时代人大预算监督理论创新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简介:

史耀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本文内容由作者提供,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全文刊发《财政研究》2020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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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陈   龙      

采编:于婧华    刘柯彤    韩   钰(实习)

(封面图片来源:https://www.foto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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