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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固收 | 专题】房贷政策、实际执行与LPR对房贷利率影响

池光胜团队 债券池 2022-10-07

摘要


■1998年以来,房贷利率定价规则6次调整。1998年中国个人住房贷款建立之初,利率执行“减档优惠”,即期限5-10年执行3-5年法定贷款利率,此后经历6次调整。1999年为刺激住房消费,房贷利率在减档优惠的基础上再打9折;2003年为抑制房地产投资过热,二套利率由减档优惠9折调整为同档贷款利率;2005年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首套利率由减档9折调整为不低于同档基准利率9折;2007年调控再加码,首、二套利率下限均上调为基准1.1倍;2008年刺激房地产,首、二套利率下限下调至基准7折;2010年政策转向收紧,“新国十条”上调二套利率下限至基准1.1倍。2014年930-2016年3月的4次全国性金融政策调整中,均未明确调整贷款利率下限。故LPR政策调整前首、二套房利率政策下限分别为基准利率7折、1.1倍。


■现行房贷利率确定机制为央行规定利率下限,银行根据房地产调控形势确定执行利率。从首套房来看,2014年以来,无论是在调控放松还是收紧期,银行执行利率均高于政策下限。从二套房来看,调控放松期执行利率贴近政策下限,收紧期高于政策下限。当前全国首、二套平均贷款利率为5.44%、5.76%,相当于基准利率上浮11%、18%。我们观测的34个样本城市,首套主流利率在基准利率1.1-1.15倍之间,仅有上海低于基准利率,厦门、重庆、扬州与基准持平;二套主流利率在基准利率1.1-1.2倍之间,其中杭州最低,平均为基准利率1.11倍。


■房贷利率换“锚”,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偏中性。2019年8月25日央行发布《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房贷利率由基准利率倍数改为LPR加点的形式,首、二套房贷利率分别为LPR、LPR+60bp,按照8月LPR计算为4.85%、5.45%。由于只有上海等极少数城市首套房利率有折扣,大多数城市首套房利率均按基准或基准上浮5%-20%执行(4.9%-5.88%),二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上浮10%(5.39%),因此改革后的房贷利率与改革前相比变动不大。


■风险提示:房地产调控力度超预期;经济下行超预期等


正文

    

1中国房贷利率定价规则历史变迁

   

1998年以来,房贷利率定价规则6次调整。中国个人住房贷款1998年5月通过央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建立,制度建立之初利率执行“减档优惠”,即期限5-10年执行3-5年法定贷款利率,10年以上在3-5年基础上浮不超5%,此后经历6次调整。


(1)1999年第一次调整,背景是为刺激住房消费,房贷利率在减档优惠的基础上再打9折。


(2)2003年第二次调整,背景是房地产投资过热,二套房利率上调为同档次贷款利率,差别化信贷调控开启。


(3)2005年第三次调整,背景是房地产成交量价过快上涨,首套利率由减档9折调整为不低于同档基准利率9折。


(4)2007年第四次调整,背景房地产市场过热势头未消退,调控再加码,首、二套利率下限均上调为基准利率1.1倍,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也是2000年以来房贷利率下限最高的时期。


(5)2008年第五次调整,背景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房地产刺激开始,10月央行发布通知,首、二套利率下限均下调至基准利率7折,其中首套7折下限在此后的调控中未做调整。


(6)2010年第六次调整,背景是调控转向收紧,“新国十条”上调二套利率下限至基准利率1.1倍,此后未做调整。


2014年930-2016年3月的四次全国性金融政策调整中,均未调整贷款利率下限。2014年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重申首套房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7折;2015年3月30日央行、住建部和银监会颁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2016年2月央行、银监会颁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均提出“具体利率水平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2当前房贷利率执行情况

   

当前首套、二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7折、1.1倍,实际执行中,银行根据房地产调控形势适当上浮。


从首套房来看,2014年以来,无论是在调控放松还是收紧期,银行实际执行利率均高于政策下限。如2014年930-2016年930放松期中,全国首套房贷利率平均为基准利率0.95倍,最低为0.91倍,比房贷利率下限平均高144bp;2016年930至今的调控收紧期中,首套房贷利率平均为基准1.07倍,最高为1.17倍,平均比房贷利率下限高181bp。


从二套房来看,调控放松期实际执行利率贴近政策下限,调控收紧期明显高于政策下限。2014年930-2016年930期间,全国二套房贷利率平均为基准利率1.12倍,最低为1.10倍,平均只比房贷利率下限高9bp;2016年930至今,平均为基准利率1.17倍,最高为1.24倍,平均比房贷利率下限高33bp。



目前全国平均首、二套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1%、18%。2018年11月以来,伴随房地产调控边际放松,连续上行24个月的房贷利率一度进入下行区间,全国首套房贷利率由18年10月的5.71%下行至19年5月的5.42%,下行29bp;二套房贷利率由18年10月的6.07%下行至19年5月的5.74%,下行33bp。5月以来,随着“宽货币+紧地产”的调控思路更加明确,房贷利率止跌反弹,7月全国平均首套贷款利率5.44%,相比5月上行2bp,相当于基准利率上浮11%;二套平均贷款利率5.76%,相比5月上行2bp,相当于基准上浮18%。



分城市来看,首套主流利率在基准利率1.1-1.15之间,二套主流利率在基准利率1.1-1.2之间。我们获取了34个样本城市首套最低房贷利率情况,其中仅有上海低于基准利率,厦门、重庆、扬州与基准持平,其余均高于基准利率。其中昆明、沈阳、天津、乌鲁木齐4城为基准上浮5%,杭州、北京等9城为基准上浮10%,成都、长春、长沙10城为基准上浮15%,哈尔滨、合肥等6城上浮幅度达到20%。此外,7个样本城市二套房贷利率显示,上海和杭州二套房利率最低,均为基准上浮11%,深圳、广州为基准上浮13%左右,长沙、北京、南京最高,为基准上浮19%-20%。


    

3房贷利率换“锚 ”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2019年8月25日央行对LPR机制下房贷利率确定办法进行明确。8月25日央行发布《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要求房贷利率下限由基准利率倍数改为LPR加点确定,其中首套房贷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房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60基点;执行利率则根据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综合贷款风险状况,在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协商约定。

房贷利率换“锚”,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偏中性。政策调整前,首、二套房贷在实际执行中的利率最低值为基准利率0.92倍、1.1倍,按照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为4.51%、5.39%;LPR机制下,首、二套房贷利率分别为LPR、LPR+60bp,按照8月LPR计算为4.85%、5.45%,但只有上海等极少数城市首套房利率有折扣,大多数城市首套房利率均按基准或基准上浮5%-20%执行,因此改革后的房贷利率与改革前相比变动不大。



极少数执行利率低于利率下限的城市,短期有小幅抬升的压力,但若后期LPR下行,利率下限对执行利率的限制将弱化。我们观测的34个样本城市中,首套房贷执行利率(最低)仅有上海(基准92折,4.51%)比8月LPR(4.85%)低34bp,二套房贷执行利率(最低)有杭州、上海等(基准1.1倍,5.39%)比8月LPR+60bp(5.45%)小幅低6bp,对这些城市而言,短期利率将小幅抬升,但由于当前利率已是市场均衡的结果,如果后续LPR下行,利率会向均衡水平回落。


相关报告

《如何全面理解当前的房地产政策?》20190725

《精选地产债,看什么指标?地产债深度研究系列一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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