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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过五十岁的我,如今天天在公园转圈...一个前法院庭长的如今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12-05


昨天,本号撰发了《法检招录又遇冷,法科生为何不爱进法检?》一文后,有位网友添加了烟语君,发来了自己的近况和遭遇。


:本人工龄34年了,考过司法考试a证,离职时是北方某地的基层法院业务庭长一名。父母重病,母亲卧床,保姆离不得,每月保姆费用5000多块钱,孩子上大学,爱人身体也不好,家里经济捉襟见肘。本想提前退休,凭自己本事从事律师改善一下生活,结果,去年出台的政策及落实情况,导致我现在啥也干不了了,现在天天公园里面转圈圈(笑脸),混吃等死的感觉。


早知道这样,在单位死都不离开岗位,让年轻人等去吧!本想早点给年轻力壮的年轻人让出位置,队伍流水不腐,自己趁着还算年轻干个兼职一样的律师,压力比以前司法工作轻松,还能增加一份收入,可结果却是这样了。


离开了原单位和岗位,感触很深,基本上切断了单位同事的一切联系。从自己的方面看,因为担心三个规定,怕给同事们惹嫌疑,原单位都很少去,离开单位再去找原同事,难免让人怀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从他人的方面看,真的是人走茶凉、世态炎凉,自从知道离岗以后,昔日所谓的朋友、点头哈腰的律师,都显出了原形,试探了几次我不从事勾兑后,基本视同陌路。


实话说,在我们这边能够过司法考试a证的,全院基本上都是凤毛麟角。这几年考试放水陆续过了几个,但能够敢于提前退休和辞职的,基本都是觉得自身法律业务能力可以,但家庭经济负担重、又不屑于以权谋私的。说白点讲,就是厌倦体制内工作模式,想凭业务能力到外地律师执业赚一份市场收入罢了。这在之前的几十年里,这个模式都是可行的,而现在,除了法检单位,其他行业也是可行的。


几十年都是埋头从事司法工作,现在感觉自己除了会点法律,其他的谋生手段,连个卖瓜子的都不如。学的一身法律知识,有何用处?退休了收入越来越减少了,生活状况不升反降了,别说员额待遇,就是跟体制内的普通工作人员比,收入少了一大截。


现在,盼着政策能否松动,如果不能,只能想想别的办法改善生活状况了,毕竟生活还要继续啊!个人觉得,去年出台的规定应该有个过渡期,老人老办法,新人执行新规定,这样既解决了法不溯及既往的问题,也解决了以后新人提前退休从律的难题。


我们虽然退休了,但还是很讲政治的,给你吐槽了一下,也不想惹事,也就不实名了,希望你能够理解我。


烟语君语:昨天文章的留言区,不仅是上面这位网友讲了自己的故事,其实还有另外一位,也是长文讲了自己的遭遇,其从法院提前退休从事律师执业已经四年了。不同的是,他直到退休,也没有法官资格,没想到,去年施行的政策,当地司法局也通知他,要么停止执业,要么提供退休关系转出法院证明。可是,哪有机构负责办理退休关系转出手续呢?


此前成文也说过,在某些人看来,离职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就是奔着司法勾兑、司法掮客去的。不少人对于禁止退休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拍手称快,甚至还有人提出,应该禁止法检离职人员从事律师。这是一入法检,从此跟律师执业绝缘的节奏吗?

不可否认,确实有部分离任法检人员从事了司法勾兑的业务,但是,禁止他们从事律师,就可以禁止了其中有志于从事司法勾兑业务的“勾兑”之心之行吗?从查处的司法腐败案例看,几乎所有的司法贪腐人员的背后,都有几个甚至几十个律师行贿的犯罪记录,而翻开这些行贿律师的背景,社会律师绝对占大多数。按照以上逻辑的话,难道应该禁止整个律师行业代理案件资格?

有法检离职人员从事司法勾兑,那就针对这种情况对症下药,而且下猛药惩治就行了!不是有司法人员干预办案三个规定吗?凡是抓住干预司法人员办案的法检离职人员,取消其律师资格就是!为什么要因为怀疑可能从事司法勾兑,就禁止这个群体内的所有人从事律师执业的资格呢?


任何政策的出台,都要考虑时效的问题,不能不问时间前后的“一刀切”。具体而言,当时政策、规定都是合法合规的行为,突然一个文件,之前的都是不合规的了。这让此前基于对政策、规定信任而设计实施了自己人生、职业规划的一大群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何去何从,如何面对呢?就像上文中的两位的遭遇一样!


最近,俄乌之战,秒杀了一切社会热点,互联网摄像头下发生的战争,每个人都有了发表自己观点的机会。其中不少人,表露出对于发生战争的兴奋之情,仿佛真的过了一把指点江山、跟胜利者为伍的豪情境界,全然不顾、想不到,战争对于不论胜败国家里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人来说,都是一场灾难。那些为战争欢呼的人,跟力挺应该禁止退休乃至离职法检人员从事律师的,不过都是不顾他人生计、不考虑公平规则的一群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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