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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结案压力有多大?有10家法院称法官人均年结案超过630件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4-03-31

今年两会上,法院“人案矛盾”、“案多人少”等用词,在时隔多年后,再次出现在了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主要数据报告中。此前的2022年报告中,还是“在案件压力不断增大情况下,审判质效持续稳中向好”。
具体而言,2023年的报告中有,“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案件总量以年均13%的增幅快速上涨,10年增加2.4倍;法官年人均办案由2017年187件,增至2023年357件”。2022年报告中则是,“2018年以来,全国法院结案总量年均增长5.2%;法官人均办案从2017年的187件增至2022年的242件”。一年间,法官的年人均办案数量,从242件增加到了357件。
(不完全统计出的2023年收案排名前十的法院,来源:网络刑法务实)
报告之外的文章,法院文章说的更为直接。3月7号的“人民法院报”的《做实“公正与效率”的中国方案》头版文章中有,“不止株洲中院,近年来,案多人少成为困扰全国法院的最大难题......'诉讼爆炸'、案件井喷日益突出并发展为常态。”

3月9日,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在直播访谈活动中内容有,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在去年首次突破4000万,同比增长15.6%。全国法官一年到头不休息,平均每人每天都得办结1件案件。这无疑是巨大的现实的压力......直言“诉讼绝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渠道,更不是最佳手段。”

2023年11月10日“人民法院报”的《关键还是抓审判管理》一文中,直接出现了“毋庸讳言,'案多人少'是困扰各地法院的最大难题。怎么办?”的提法。

“最大难题”、“巨大的现实的压力”,法院如今的结案压力有多大?最近有自媒体根据公开报告,统计出了全国10家法院中称法院年结案超过650件的法院。在这些法院里,司法诉讼,真的成了“医院门诊式”审案?
第十名:重庆市渝北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637件。


第九名: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667.98件。


第八名:昆明市五华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693件。


第七名:重庆市渝中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723件。


第六名: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783件。


第五名: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790件。


第四名:重庆市江北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791件。

第三名:昆明市官渡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869件。


第二名:昆明市西山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874件。


第一名: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877.34件。

以上的统计数据均来自各法院官宣的2023年工作报告。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的排名,仅是个人不完全统计,不代表全国各地法院真实结案数据排名。

记得几年前,时不时的就会冒出“法官年结案几百几千件”的宣传先进事迹的官宣文章,引来一片的质疑声和探究声。其中,最典型的分析就是,法官一年工作日满打满算不过二百多天,年结案数动辄上千件,折算下来一人一天就是结案四五件,根本不可能。如今再看看以上的这些数据,真的不可能吗?

有些人会说,法官这么高的结案数,肯定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上面这些达到如此高的结案数量,都是当地的经济发达地区,背后是充足的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配备,大量的案件法官只是审核把关,主要审案工作都是司法辅助人员在办理。

不排除以上情况,就算是审核把关,法官每天几个案件的结案数量,真的可能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吗?此前的法院工作,都是将法院的法官的结案数,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成绩,对内考核对外宣传,以至于很多法院鼓励社会民众“积极拿去法律武器”前来起诉,不少行政机关动不动就将份内的工作让民众去法院起诉,社会民众有了纠纷动辄就以到法院起诉来威胁对方。

渐渐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诉讼,成了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成了法院司法诉讼建设,越来越多的司法案件以“立案登记制”的形式,涌向了法院,等待诉讼程序的审理。

尽管施行了旨在将司法资源压到办案一线、旨在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司法改革,法院还是不堪案件审理的重负了。新一届的最高法院院长张军时隔多年后重新提出的“效率与公正”的司法工作主题,大谈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最高法院研究室的领导公开表示,“诉讼绝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渠道,更不是最佳手段”。

目之所及,一场旨在采用各种措施解决法院案件数量激增的措施,正在以组合措施的形式,在法院内部展开。诸如,大力提倡诉源治理,发出司法建议防止类案诉讼多发;严格考核案件比,控制案件纠纷演变成多起案件;重提案件调解率,推行诉前执行前调解制度,不提倡激化矛盾的判决见高低;严格控制二审再审改发率,减少当事人上诉申诉的期望值......甚至对实现了近期案件数量逆势下降的法院,大力宣传工作举措,对案件数量猛增的法院,实行约谈措施。

与之相对应的,近期大量的此类调研文章、专家建议,纷纷围绕着如何减少法院新收案件增量的主题,见诸文章。也有人提出,这种以行政化的手段,解决社会大众司法诉讼需求的方式,能够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在很多地方都在发生着直接或间接压缩当事人法定诉讼权益的事例。

不过,很多有人理解不到的是,目前的法院,在无法大规模扩充法官人员编制,内部人员利益分配难以撼动的情况下,就算是推行了全员业绩考核制度,也实在是已经不堪案件数量继续激增的审判执行压力了。如何实现法院案件数量的下降,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法院的最重要工作内容。明白了这点,就能看明白很多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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