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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雄,袁际学 | 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的行动逻辑与实践理性——基于云南弥勒可邑村的田野考察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4-02-05





汪雄,云南师范大学教授、教育学(体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中国民族学学会民族体育专业委员会理事。研究领域为多民族区域体育人类学。独立出版学术著作2部;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体育学刊》《武汉体育学院学报》《体育学研究》《沈阳体育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共20余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主持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被中国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1篇,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一项。


一、问题的提出


2018年1月10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其中,突出强调文化振兴是实施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因此,就民族体育文化本身而言,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传统体育文化作为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资源和在地抓手,乡村振兴战略也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体育旅游开发带来重要机遇。
关于民族村寨体育旅游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研究,国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大多聚焦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关于民族体育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方面的研究。这类研究成果主要以民族体育及其旅游开发的内涵价值、内在逻辑等视角,来探析民族体育旅游助力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与发展路径等问题,此类研究再次引起了国内学界对民族体育旅游研究的特别关注,也为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体育旅游的发展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实践探索与理论思考。第二,是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下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开发”方面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主要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为切入点,结合田野调查资料,对乡村振兴战略下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开发展开研究,重点深入研究民族体育旅游开发的文化资源、文化内涵、存在困境、发展的优化路径等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民族体育旅游资源的合理化开发与可持续发展路径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三,是“融合发展”理论视角下的乡村振兴与少数民族体育的融合发展研究。这类研究主要从融合发展视角,来探讨乡村振兴战略与少数民族体育旅游融合发展问题。
从以往研究成果来看,研究涉及的内容广泛,有从整体视角进行的理论性概括,也有来自田野调查的经验性总结,对促进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发展具有一定指导性和启发性,但也存在不足。一方面,以往研究大多要么是宏观思辨式综论民族体育旅游发展的内涵与意义,要么是就具体田野调查个案进行描述并提出对策建议;另一方面,大多研究脱离现代性社会发展语境,习惯于将民族体育及其旅游发展置于一种孤立的理想状态,不符合当前民族体育旅游发展结合内外部力量,并受各利益相关主体多向互动的客观情况。
综上所述,只有将少数民族村寨传统体育旅游资源开发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紧密结合,这样既稳固了少数民族村寨传统体育的文化根基,又紧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引领,从而在根本上有效解决少数民族村寨传统体育的现代性生存与时代性发展问题。基于此,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如何实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从而使其既满足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传统体育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又符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整体要求。基于对上述问题的追问,课题组以云南弥勒可邑村为研究个案,力求从个案到一般,揭示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的行动逻辑与实践理性,为探索乡村振兴与民族村寨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提供有益的理论思考与实践启示。


二、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的文化场域空间



可邑村民族体育的文化空间为其开发提供了重要条件,也为后续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可持续发展奠定厚实基础。下面将重点从自然人文地理空间、村寨日常活动空间、民间信仰神圣空间等3个方面,以力求全面立体地呈现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的文化空间。
第一,自然人文地理空间。可邑村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县城以北,距离县城约21公里,隶属于西三镇蚂蚁村委会,距村委会约4公里,距西三镇约7公里。距石林风景区40公里,辖区面积32平方公里,海拔1930米,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可邑村寨内部奇峰异石林立,树木繁密,重峦叠嶂,森林覆盖面积较广。可邑村属于彝族支系阿细人的聚居地,是彝族“阿细跳月”的发祥地,也是彝族史诗“阿细先基”最为流传的村落,阿细话中的“可邑”意为“吉祥之地”。可邑村是“全国文明生态村”,是中国极具典型的“中国特色民族村寨”之一,云南大学将可邑村作为“云南少数民族调查研究基地”,2009年被确立为“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第十六届大会”学术考察点,可邑村一时成为蜚声海内外的人类学学术名村。综上可见,可邑村独特的区域地理位置和可邑文化发祥地的文化名村等优势条件,为其积极融入区域性民族文化示范区建设获得利好条件,也为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提供重要基础条件。
第二,村寨日常活动空间。可邑村是彝族阿细文化的核心传承地,其村寨内部有关阿细社会生产与生活各个方面的文化符号载体存续完整。如村寨中心的广场、民族文化展厅、摔跤场所、民族文化博物馆、阿细跳月传习所、密枝林、烽火台、“虎”图腾崇拜器物等。紧紧依附于阿细文化根基而存续的民族体育文化资源丰富、形式多样且内涵底蕴深厚,其中阿细跳月、彝族阿细摔跤等是极具代表性的民族体育活动形式。阿细跳月是彝族阿细人在世代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内容丰富、特色鲜明且具有悠久历史的民俗体育活动形式,传统的阿细跳月是过去阿细人每年四月祭祀密枝神中重要的身体活动形式,现如今的阿细跳月已成为可邑村一张名副其实的旅游文化名片,在文化交流、交融和交往的过程中,成为舞台展演、全民健身和旅游发展等重要的民族体育文化活动。据相关文献记载表明,彝族阿细人摔跤活动的原初形态,是为了驱逐妖魔、病魔的自发性集体活动。而如今,彝族阿细人摔跤活动是火把节中极富观赏性和表演性的群众体育活动形式。彝族阿细人摔跤活动的群众基础非常深厚,参与人群的热情非常高涨,也正是在这样的村寨惯习行为下,阿细人没有通过师傅教徒弟的方式,就不知不觉地学会了摔跤,也逐渐养成在民俗节日活动中自觉参与摔跤活动的民俗惯习。可邑村阿细跳月、阿细摔跤等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且逐渐养成民俗节日中的行为惯习,既保持了传统的集体性民俗内涵,又彰显了彝族阿细人团结英勇的民族精神。
第三,宗教信仰神圣空间。《阿细先基》是彝族阿细人的一部创世史诗,反映了阿细人世世代代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且广为流传而延续至今,是彝族阿细人宝贵的精神财富。在阿细人生产生活的历史长河中,逐渐演进形成许多独具特色的民俗节日,其中最具代表性就是火把节和密枝节。火把节是彝族阿细人通过取火种的形式,表达村民对来年村寨祈福求安的心理慰藉,祈求村寨平安不再经受磨难。密枝节是彝族阿细人独具特色的民俗节日,通过祭祀山神、密枝神等形式进行,程序严谨且复杂,其中女性不得进入密枝林,在祭祀结束后,全村人民在宽阔的地方载歌载舞,其中极具代表性就是阿细跳月、大三弦、阿细摔跤等民俗体育活动。由此可见,彝族阿细人祭祀神灵的民间信仰活动,成为彝族阿细人世代流传的活动形式,也是阿细人传统文化的根脉所在。阿细人的民俗传统节日活动和民俗体育活动都紧紧依附于浓郁的民间信仰活动载体而存续,在传承和发展彝族阿细人传统体育文化的过程中,离不开相传已久的宗教祭祀仪式活动载体,这为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起到重要助推作用。
总括而言,可邑村彝族阿细人的宗教祭祀仪式活动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实现了“神圣”与“世俗”的通约和转换,阿细跳月活动也由过去的祭祀活动逐渐演变成现代性舞台展演活动,民间摔跤活动从过去驱逐病魔的力量展现转换成现代性民间趣味体育活动,可邑村彝族阿细人的传统体育呈现出“传统”与“现代”并存的公共文化场域空间,正是在这样的公共文化场域空间内,通过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知识精英的参与策划、普通村民的文化自觉等文化再生产的过程,也是可邑民族村寨传统体育不同文化主体和文化持有者进行文化公共实践的过程,这些都为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提供丰富文化资源和奠定重要实践基础。


三、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的行动逻辑



(一)开发场域中的结构关系调适
随着可邑村民族传统特色文化逐渐回归村寨日常,并以此得以延续传承和文化再生产,这些都得益于开发过程中结构关系的不断调适。在田野调查过程中,据西三镇文化馆负责人和可邑村民族博物馆负责人等介绍后获知,1946年当时在滇的西南联大考察团将可邑村的彝族大三弦舞蹈命名为“阿细跳月”;1950年作为西南少数民族首届国庆节献礼节目,在中南海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1954年出访外国并参赛获得金奖;1999年参加了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1999年由云南大学彭多意教授率领的研究团队,对可邑村民族文化旅游开发进行了深入考察和开发研究;2009年确立为世界人类学大会的学术会议考察点,最终确立以“彝族文化生态旅游村”为核心开发文化产业。经过可邑村村民小组全员代表大会选举后成立了“彝族生态文化旅游村管理委员会”,在村民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管理村寨有关旅游运行与管理的一切事务。在村委会的领导下,经过项目开发组的研究建议,成立了可邑村老年人文艺队、阿细文艺传习队、青年阿细跳月文艺队等旅游文艺表演团队,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可邑村民族文化管理机构,其中“彝族生态文化旅游村管理委员会”就是其重要的管理组织机构。随着旅游开发的逐步实施与运行实践,在旅游项目开发组和政府部门的协同推进下,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其中并扮演重要的角色,在村民的全员参与和共同监督下,可邑村先后制定了许多关于旅游开发的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村民规约、村委会和管委会的职责与工作制度等事项。
可邑民族村寨传统体育文化经历消沉期后逐渐呈现出复苏态势,这离不开当地政府对传统体育文化的选择与再生产过程。地方政府是国家的代表和象征,在国家与社会等关系之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过程中,突显出知识精英的重要作用和价值,这是一种在政府积极引导下主体逐渐觉醒和积极参与的结果,由知识精英直接组织策划并参与实施可邑村体育旅游开发具体事务。在田野调查访谈中获知,在知识精英的志愿服务带动下,普通村民也逐渐由文化边缘向文化中心靠拢,可邑村民的民族文化热情被逐渐唤醒,并积极主动地投身于民族文化复兴与再生产的各项社会活动实践中。可邑村村民在回归本民族文化建构的过程中曾相对处于被动的地位,是在民间社会精英的志愿服务和政府的积极引导下,才逐渐从被动地位回归到文化自觉,进而形成文化持有者文化复兴的强劲内生动力。
综上可以看出,就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的组织策划而言,最为关键的是云南大学项目开发组的成立,并在政府部门以及村民全员参与下,制定了可邑村民族体育文化旅游开发的组织策划方案和发展规划。在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全过程中,地方政府、知识精英、普通村民三者之间主体关系的逐渐调适,其中突出以知识精英介入、政府积极引导和逐渐放权、普通村民从被边缘到中心的文化自觉等的关系调适过程,也正是得益于这样的场域关系调适,才不断推动着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的可持续开发与发展。
(二)开发场域中的社会资本转换
社会资本的转换是社会获得和谐与融合发展的重要前提和途径。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过程中社会资本的转换,是探讨乡村振兴战略下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行动逻辑的关键环节。社会资本通常可以被理解为政治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等3种形式。
政治资本的转换过程。政治资本是社会资本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和村社组织的管理部门。在田野调查过程中,据可邑村彝族阿细跳月传习所的负责人介绍说,为了弘扬和开发可邑村彝族传统文化,外面的专家(云南大学、浙江大学)组织村民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进行培训学习,要求了解和熟知弥勒的历史文化和可邑村彝族传统文化;专家团队对可邑村民族传统文化进行深入挖掘,不断开发和打造可邑村民族文化品牌。据此可见,在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过程中,弥勒市、西三镇、可邑村等行政部门,不断彰显其自身政治资本的影响力,从而为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打下基础,这就是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过程中一种突出的政治资本转换形式。
经济资本的转换过程。经济资本是社会资本中各行动主体重点追求的资本形式,也是各行动主体利益博弈的重要内容。可邑村在进行民族体育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基于彝族阿细人的原始宗教活动和仪式载体,但又不囿于其严密而神圣的民间信仰形式,从众多错综复杂的民俗传统文化中逐渐解构出来,并不断进行文化再生产,从而为村寨旅游经济发展而服务。总之,在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过程中,不管是地方政府部门,还是民间社会精英或是普通村民,都选择通过文化资本的开发与转换利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获得更多主动权和合理性收益。
文化资本的转换过程。文化资本是各种社会资本的重要基础,通过不同的转换形式突显出文化资本应有的价值。近年来,在基于可邑村突显的彝族阿细传统特色文化的基础上,通过文化持有者对其传统文化的不断重构,逐渐形成以“阿细跳月”为核心的民族村寨体育文化旅游展演。在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过程中,作为地方文化持有者的普通村民,不断积极融入村寨民族体育文化产品的建构与再生产过程中,真正发挥地方文化持有者的文化自觉,推动可邑村民族体育发展的同时,增加可邑村村民的经济收益,不断提升可邑村民的文化认同感。
综上所述,可邑村三种社会资本的转换在民族体育旅游开发全过程中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其中知识精英以学术资本介入、唤醒普通村民的文化自觉、结合地方政府的政治资本,实现了政治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等不同形式的相互转换,从而使经济效益得以提升和实现、文化价值得以传承和弘扬,在不断转换的过程中促进了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向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
(三)开发场域中各利益主体的多向互动
在可邑村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过程中,各行动者策略是根据各自对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项目和品牌的认知方式、利益取舍、价值判断等综合考虑的基础上,采取扮演不同角色和参与程度不同的行动者的惯习行为方式。下面通过探讨可邑村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过程中各行动者的策略选择,来分析和揭示村寨民族体育旅游开发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多向互动。
地方政府的行动策略。在可邑村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场域中,地方政府扮演了重要的引导作用。可邑村被确立为民族旅游开发村寨项目后,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成了可邑村民族博物馆、展览室、活动广场、图书馆、民族餐厅等重要基础设施,为可邑村开展民族文化旅游奠定厚实基础。弥勒市相关政府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引导可邑村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和保障体系,并在规章制度里面明确规定各参与部门及其人群的权、责、利等问题。在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后,可邑村的社会、经济、文化得到明显发展与提升,由弥勒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负责牵头组织的“阿细跳月”民族节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下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发展的一张重要名片,以“阿细跳月”为核心的文化品牌逐渐成为促进乡村经济振兴的重要抓手。由此可以看出,在可邑村民族旅游开发场域中,地方政府起初扮演了全部包办的角色,采取的是完全接管的形式来组织实施旅游开发。后来,地方政府逐渐转变角色,采取的是由包办型转向主导型旅游开发模式,逐渐将旅游开发与规划管理移交“村寨旅游管理委员会”。
学术力量的行动策略。在可邑村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场域中,学术力量起到了关键作用。由云南大学组建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开发研究团队,最先开始选择将可邑村作为开发的试点村寨,并联合浙江大学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组织对可邑村传统特色民族文化进行前期深入的田野调查,举办研讨会议和制定方案,确立民族体育文化旅游开发的项目名称、实施方案、开发策略与组织运行、管理实施等一系列重要事项。在对可邑村民族文化进行了研判和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可邑村原有民族文化特色,对可邑村民族传统文化进行解构、建构、重构的文化再生产模式,逐渐形成以“阿细跳月”为民族文化品牌的旅游开发项目。由此可见,学术力量在研判和开发民族体育旅游项目的过程中,以一种志愿服务精神突显出学术力量的文化使命。
普通村民的行动策略。在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场域中,普通村民从被边缘化逐渐向中心化靠拢。在可邑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过程中,村民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既是文化持有者,又是文化传承者。经过村民选举成立“可邑村彝族生态文化旅游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任期三年,在村民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管理村寨图书馆、博物馆、各表演队等一切与旅游相关的大小事务,也负责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划。民族村寨旅游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充分发挥了村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随着管委会的日益壮大与成熟,经济收入日益增加,极大地唤起村民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的文化自觉意识,也培养出新时代参与村寨日常管理的民间骨干,同时又促进了村寨社会经济发展。由此可见,普通村民的行动策略,由起初的被动或边缘化,逐渐向中心化或文化自觉的方向靠拢。


四、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的实践理性



(一)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的理性抉择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传统体育作为一种旅游文化资源进行产业化开发的做法,已成为民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普遍模式。诚然,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体要求下,加快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不仅是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的重要抓手,也是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重要契机。可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下,如何对少数民族村寨传统体育文化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开发与利用,使其既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整体要求,又能遵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现代性创新发展的内在规律,需要进一步研究。这背后隐藏的问题实质,其实就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作为一种旅游开发资源,其开发与利用的各利益主体之间的资本博弈、关系调适、行动策略等如何进行理性抉择,则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从本研究发现来看,就乡村振兴战略下少数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的理性选择而言,在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下,由知识精英来组织策划具体的开发与运行管理事项,通过唤起普通村民的文化自觉,在其三个行动主体的多向互动之下,逐渐发展形成极具民族文化标识的“阿细跳月”民族体育旅游文化品牌,这就是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的一种理性抉择。
(二)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的理性达成
根据布迪厄的社会学场域理论,认为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过程,各行动者基于不同的利益视角做出不同的策略选择,但社会资本总量相对较为固定,在不同社会资本转换的过程中,各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行动策略,以达成各自利益获取的最佳方式和最大化,这是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的理性达成。具体来看,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的理性达成包括3个层面的意义,第一是开发途径的“理性选择”,第二是开发过程中“达成的理性”,第三是开发结果呈现的“合理性”,这样的“理性达成”是一个不断调适的过程,也就是各行动主体在开发方式、利益选择、价值认知、管理规划、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的一种博弈和理性调适,这种理性达成就是一种合力所指的价值趋向。基于本研究个案的概括,即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和逐渐放权,实现政府对其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主导和治理服务的社会功能;知识精英的组织策划和知识力量介入,实现了文化传承和文化自觉的历史使命;普通村民的文化认同与实践表达,夯实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创新发展的根基。由此可以看出,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村寨体育旅游的开发并非地方政府的包办,相反是在政府引导下的知识精英的专业服务和普通村民的协同参与,这就是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中的理性达成。
(三)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的实践策略
在理性达成的重要前提下,各行动主体扮演不同角色和呈现不同社会功能,从而进行不同程度和方式的策略实践。首先,就主导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而言的地方政府,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下,固然要以发展民族村寨地方经济为己任,但是在本研究个案中,地方政府并未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是敢于放权、积极作为,积极做好社会资源引荐和对外宣传工作;其次,就组织策划和制定政策的知识精英而言,他们利用已有的民族文化知识,为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提供参与式治理与发展,选择遵循传统文化,并非大刀阔斧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过度开发”,而是在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之间开辟一条新路;最后,对于普通村民而言,在村寨民族体育旅游开发中并没有被边缘化而走向摒弃,而是通过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知识精英的鼓励,不断激发普通村民的文化自觉意识,在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中扮演着重要的内生力量,这也就是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中各利益主体行动策略的实践表达。


五、结    语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民族特色村寨传统体育旅游发展方式、开发模式、未来路向等问题,已经不再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自身发展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生存与发展的现实问题,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进行经验概括与理论总结。民族村寨体育要获得传承和发展,对其开发是一种有效路径。在开发过程中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又实现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这样既实现民族村寨传统体育的生存与发展,又实现村寨社会的经济性收益。本文作为一项基于可邑民族村寨的个案考察研究,以布迪厄的“场域理论”作为分析基础,在分析可邑村寨传统体育文化场域空间的基础上,通过人类学“过程-事件”的深描范式,对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的开发过程进行深描,以揭示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背后潜藏的行动逻辑,并继而探索民族村寨体育旅游开发的实践理性。可邑村民族体育旅游开发在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学术力量的专业参与、普通村民的文化自觉等各文化主体的地方化实践过程中,各行动主体的策略实践经历共同博弈后实现的“理性达成”,共同推动了民族村寨体育旅游的合理化开发,又助力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为探索乡村振兴与民族村寨体育旅游的融合发展提供有益启示。



文章刊于《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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